- 职工代表大会实务操作与法律依据
- 张智君
- 1688字
- 2021-01-07 17:23:45
10.怎样确定职工代表的人数?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就要选举职工代表,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确定职工代表的人数。《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召开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对职工代表人数,有的作出了具体规定,有的没有作出具体规定,这给具体操作带来了一个难题。按照“特别优于一般”的原则,有特别规定的依照特别规定,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一般规定,笔者对现有的规定列表对比如下:
关于该表的几点说明:
第一,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职工代表的人数问题。《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企业民主管理规定》都没有规定职工多少人的召开职工大会,职工多少人的召开职工代表大会。2011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召开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第六条规定,“企业职工人数在五十人以下的,应当召开职工大会”。这属于一般性的规定,因城镇集体企业、学校有特别规定,所以,该表对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其他企业适用一般性规定,列明50人以下的召开职工大会,50人以上的可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至于代表人数,因没有特别规定,该表采用《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按职工人数的5%确定,不少于30人。
第二,关于城镇集体企业职工代表人数问题。《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二十七条特别规定,100人以下的召开职工大会,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由企业自主决定,300人以上的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第三,关于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人数和结构。因学校不同于企业,不宜适用《企业民主管理规定》。该表严格采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第四,怎样理解“当代表超过100人时,超出人数可以由企业和工会协商确定”。举例说明,当一个用人单位的职工为1000人时,按5%
●以一般企业为例:
的比例计算,职工代表总数为50人,当职工为2000人时,职工代表总数为100名。当职工有4000人时,职工代总数是否为200人呢?不一定!因为依照规定,当职工代表人数超出100人时,超出人数由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职工代表人数在100人的基础上,由企业与工会商定具体增加多少人,而不按照5%的比例计算。就常理而言,增加人数可以从1人到100人之间选取一个数额,可以增加1人……35人……65人……95人……,但不可能超过100人。试想,如果增加人数超出100人,按5%的比例计算就可以了,何必规定“超出人数由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呢?
参考规定
1.《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第二十七条 集体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100人以下的集体企业,建立职工大会制度;
(二)300人以上的集体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三)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集体企业,建立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由企业自定。
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由职工选举产生。代表应当是思想进步、工作积极、联系群众、有参加民主管理能力的职工。
2.《企业民主管理规定》
第八条 企业可以根据职工人数确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
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按照不少于全体职工人数的百分之五确定,最少不少于三十人。职工代表人数超过一百人的,超出的代表人数可以由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
3.《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第九条 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占全体教职工的比例,由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确定;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没有确定的,由学校自主确定。
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学院、系(所、年级)、室(组)等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可以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出团(组)长。
4.《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召开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六、企业应当根据职工人数和生产(行政)单位设置状况确定职工代表总数、划分选区、分配名额,进行职工代表的选举。职工代表人数应当按照企业全体职工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具体比例和人数应当按照本企业职代会实施办法(细则)确定,或由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但最少不得低于三十人。企业职工人数在五十人以下的,应当召开职工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