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三个陌生人
- 一个想象力丰富的女人:哈代短篇小说选(双语译林·壹力文库)
- (英)托马斯·哈代
- 14311字
- 2022-07-28 10:10:15
在英格兰农业区,历经世纪更迭却几乎原貌未改的大概要算广袤无际、青草茂密、荆豆丛生的牧场了。牧场根据种类不同分别被称为丘陵牧场、峡谷牧场和草场,主要集中在南部和西南部几个郡的大片地区。因此在这些地区如果偶尔看到有人烟,通常都是某个牧羊人孤零零的小屋。
五十年前,在这个地区的某个丘陵牧场上,就矗立着这么个孤单的小屋,也许现在还在那儿。尽管它孑然独立,但实地测量一下就会发现它距离最近的小镇还不到三英里。不过这于事无补:三英里崎岖不平的山路,加上一年中大部分时间天气恶劣——冰雹、降雪、大雨、迷雾——就算是豪爽好客的泰门或尼布甲尼撒王到了这里也会落得形影相吊;即便是在气候宜人的时节,那些喜爱亲近自然的人——诗人、哲人、艺术家,以及其他那些专事“酝酿与思考美好事物”的人——也会对这山路望而却步。
通常这些偏僻的住所在修建之初都会将某处废弃的土泥营地或古冢、某簇树丛,至少也是一截干枯的古老树篱利用起来就近搭建。不过,本故事里说到的这个牧羊人的住处却未用此法。这所房子叫作“高报晓梯”,可谓是茕茕孑立、毫无遮挡。选址于此的唯一原因大概就是附近正好有两条小路垂直交叉,可能五百年来一直如此。因此屋子四面都全然暴露于自然的威力之下。不过,尽管此处刮风时一定挨吹,下雨时一定遭淋,但这丘陵上冬季的种种天气并不像低处居民们想象的那般可怕。这里的霜降没有峡谷里那么有害,霜冻也极少那么恶劣。不明就里的人怜悯牧羊人一家住在这里受尽风刀霜剑,他们自己却说,总的来讲,原来住在附近温暖山谷里的一条小溪边时总是“又齁又堵”(即嗓子沙哑、咳嗽痰多),现在反而好得多了。
一八二几年三月二十八日那晚,正是最容易唤起这种怜悯之情的时节。暴风雨猛烈拍打着墙壁、斜坡和篱笆,就像森拉克之战和克雷西之战中长弓射出的箭雨一般。[8]羊群和其他户外养的牲口无处躲藏,只得转身用屁股迎着风;栖息在参差不齐的荆棘枝上的小鸟,尾巴被风吹得翻起来,像一把张开的伞。牧羊人小屋的山墙顶已有浸水的痕迹,屋檐的滴水直拍打到了墙上。但怜悯牧羊人绝对是大错特错。因为这位乡下人正兴高采烈在家中招待客人,庆祝他的二女儿受洗命名。
客人们是在落雨之前到达的,此刻大家都聚在房子的主屋,又叫客厅。在这个意义重大的夜晚八点时分,看看屋内就会觉得,在这狂暴的天气里有这么个温暖舒适的安乐窝真是别无所求了。屋子主人做什么行当,只要看看壁炉上方挂着做装饰用的一排牧羊手杖便一目了然了。这些手杖去掉了棍把,只留下曲柄,磨得锃亮,每一个曲柄的样式都不同,从旧时家庭圣经图片里画的最古老的样式到最近当地羊市流行的时新样式应有尽有。屋内点了半打蜡烛照明,烛芯只比包着它们的蜡油略细一点,都插在只有节日、圣日和家庭聚餐等重要日子才会使用的烛台上。蜡烛遍布整个房间,有两支摆放于壁炉架上。这个位置是有讲究的,家里有聚会时才会把蜡烛摆在壁炉架上。
壁炉里有一根粗大的木头慢慢燃着垫底,木头前的荆棘在熊熊燃烧,发出噼啪的爆裂声,就像是“愚人的笑声”[9]。
在座一共有十九人,其中有五位妇人,穿着各色鲜艳的长裙,在靠墙的椅子上就座,或娇羞或大方的姑娘们坐在靠窗的长凳上。四位男子正懒懒地坐在高背长椅上,其中包括篱笆匠查理·杰克、教区执事以利亚·纽,以及附近奶牛场的场主、牧羊人的岳父约翰·皮彻。一个小伙子坐在墙角的碗橱前正对一个姑娘说着要缔结良缘的绵绵情话,姑娘听得脸颊绯红。还有一个五十多岁上了年纪的男子,他刚订婚不久,正心神不定地晃悠着,慢慢朝他未婚妻所在之处挪过去。聚会整体来说非常愉快,可以自由自在不受世俗限制使得大家更加兴高采烈。人人都相互信赖、互怀善意,因此更加放松。而他们最好的一点就是没人表现出想飞黄腾达,或欲增进心智,或要鹤立鸡群的样子,因而显得平和从容,几近高贵。如今除了社会阶层的两极之外,似乎其余所有人都患上了此种病症,因而大大破坏了温柔敦厚之风气。
牧羊人菲诺结了门好亲,他的妻子是奶牛场主的女儿,娘家就在稍远一些的一个山谷里。她出嫁时带来了五十基尼[10]的陪嫁——到现在还留着,待到养育后代有急需时才动用。这位节俭的妇人对于聚会究竟该如何安排颇费了些心思。倘若以静坐为主,虽然也有好处,但在椅子上或坐或靠,一放松就很容易让男人们开怀畅饮起来,最后把所有酒都喝个精光。办成舞会也不是不可以,但舞会虽可避免酗酒,却另有坏处:大运动量会导致胃口大开,他们的食物储藏室又会惨遭洗劫。菲诺太太于是决定采取折中方案,最好是先跳一会儿舞,然后聊会儿天,再唱几首歌,这样穿插进行,以避免出现不可控制的狂饮或饕餮。其实这不过是她自己脑中的盘算罢了,牧羊人菲诺可是一心一意想要好好展示一下主人家的热情好客。
提琴手是当地的一个男孩,大约十二岁,拉起吉格舞曲和里尔舞曲来可谓相当熟练。但他毕竟手小指头短,左手不停地在高音把位和第一把位间变换,有时难以应付,于是间或会发出一些杂音。晚上七点,男孩便开始奏响欢快的音乐,教区执事以利亚·纽周到地带上了他最中意的乐器蛇形号,吹出呜呜的低音为提琴伴奏。大家即刻闻声起舞。菲诺太太私底下嘱咐两位演奏者,跳舞的时间一定不要超过一刻钟。
但是以利亚和男孩演奏得正畅快,完全忘了她的叮嘱。加上在场有一个十七岁的小伙子奥利弗·盖尔斯,被他的舞伴,一个三十三岁的美貌姑娘迷得神魂颠倒,不假思索地塞了一个崭新的克朗银币[11]给乐师们作为贿赂,希望他们不到力气用光千万别停。菲诺太太看到客人们脸上开始热气腾腾,赶紧走上去扯了扯小提琴手的胳膊肘,又用手堵了堵蛇形号的喇叭口,但两人却置若罔闻。菲诺太太怕如果干涉得太明显,会让别人闲话自己这个女主人不够亲切好客,只得退回坐下,无计可施。舞会于是继续欢快地进行,越来越狂热;跳舞的人们如同行星沿既定轨道运行一般,上前、退后、靠近、拉远,直到房间尽头那嘀嗒作响的时钟的指针转了整整一个圆周。
正当牧羊人菲诺的乡村小屋里宾客皆欢之际,外面阴沉的夜里一件与这场聚会颇为相关的事也正在进行中。在菲诺太太对越来越激烈的舞会的担忧逐渐加剧的同时,有一个人正从三英里外的小镇方向朝着“高报晓梯”所在的孤零零的小山丘逐渐靠近。此人顶着大雨,沿着牧羊人屋子旁蜿蜒的小路一刻不停地大步前行。
已经快到满月时候了,因此虽然天空中雨云密布,屋子外头却都大体看得见。惨淡的光照出这个孤单的路人灵活的身姿;他的步态显示出他已经过了最敏捷矫健的年龄,但必要时依然还能迅速行动。粗略估计他大约四十岁左右。他个头看上去很高,不过征兵队长或其他善于通过打量估计个头的人就能看出,他之所以显高是因为他非常消瘦,其实他的身高最多五英尺八九英寸[12]。
他步履如常,却透露着谨慎,仿佛每走一步都要经过思索一样;虽然他穿的并不是黑色或深色的外套,但他给人的感觉却像是属于穿黑衣的那一类人[13]。他穿着粗斜纹布衣、平头钉靴子,但他走路的姿态却不太像是个穿惯了平头钉靴和粗斜纹布衫的乡下人。
他来到牧羊人的屋子跟前时,雨正好落下来——或者说一直下着,只是这会儿来势更加凶猛。屋子的外围稍微阻挡了一下急风暴雨,使得他停下站定。牧羊人的住所最打眼的是花园前角处有个空空的猪圈,花园没有栽树篱,因为在这些乡野里,人们还没有要把住处不甚雅观的地方遮挡起来的意识。旅人的目光被猪圈顶棚湿漉漉的石板瓦反射的微光给吸引了。他转身看了看,发现猪圈是空的,于是便在顶棚下躲雨。
这时旁边的房子里蛇形号洪亮的呜呜声伴着小提琴隐隐的奏鸣声传了过来,正好同暴雨落在泥地上的唰唰声,落在花园卷心菜叶上的啪啪声,落在小路旁隐约可见的近十个蜂箱的稻草顶上的哧哧声,以及屋檐水滴落到墙边地上一排桶和锅里的咚咚声相互应和。在像“高报晓梯”这一类的高地住处,住户的一个巨大难题就是缺水;所以但凡下雨,屋里能用得上的锅碗瓢盆全都会摆出来接水。你可能听说过在干旱的夏季,连肥皂水和洗碗水都要被反复利用的一些奇特的节水方法;这在高地人家是绝对必要的。不过目前这个季节需求则没有这么急迫,只要接受上天的赐予,储备起来就足够了。
蛇形号终于停止了吹奏,整个房子安静下来。这中断惊醒了陷入沉思的孤单的旅人。他走出猪圈,沿小路朝屋子正门走去,显然是有了新的打算。到了门前,他的第一个动作是在那一排用来接水的容器旁的一块大石头上跪下,就着其中一个满满饮了一大口。止住渴后,他站起身抬手准备敲门,却又看着门停了下来。木门的面板黑黝黝的什么也看不出来,所以很明显他是在脑中想象着门内的场景,就好像是他想要估算一下这种房子里头会有的各种可能性,以及它们对他进去后可能会造成的各种后果。
举棋不定中,他又转身打量了一下四周,一个人也看不到。脚下的花园小路蜿蜒而下,像是蜗牛爬过的痕迹一样闪着微光;常年干涸的小井上的井架、井口盖板,花园门上的扶手,全都泛着一层暗暗的水光;远处山谷里有隐隐的一线白色,比平时要更明显,表明草场旁的河水水位上涨了。再远处是几点隐隐约约的灯光在急雨中闪烁,灯光指示着小镇的所在,他应该就是打那儿来的。那个方向此时动静全无,这似乎坚定了他的决心,于是他敲了敲门。
屋内,音乐和舞步已被闲聊所取代。篱笆匠正向众人提议唱首歌,但似乎没人愿意响应,所以敲门声来得很是时候,正好转移注意力。
“请进!”牧羊人立刻说。
门闩咔嗒向上抬起,我们的夜行人站在门前的脚垫上。牧羊人站起身,剪去身旁两只蜡烛的烛花,转过身打量来者。
光照之下,陌生人看上去肤色偏黑,五官颇为俊秀。他进门后没有立刻脱帽,帽檐儿低垂,但仍然可以看到他的双眼。他的眼睛大而有神,目光坚定,不是匆匆地一瞥,而是机敏地一扫,掠过整个房间。他似乎对查看的结果很是满意,这才脱下帽来,露出一头乱发,用低沉而有磁性的声音说:“朋友,雨势太大,可否让我进来休息片刻?”
“当然可以了,陌生人,”牧羊人回答,“老实说,你很会挑时间来,因为我们正为一件高兴事儿在聚会作乐呢——当然,一个男人可不希望这种喜事一年多过一次。”
“也不能少于一次,”一个女人插嘴说,“最好是早点儿把该成的家成了,该生的娃生了,早点儿弄完,就可以早点儿累完。”
“敢问这高兴事儿是?”陌生人问道。
“生了个娃,今天受洗命名。”牧羊人回答。
陌生人表达了他对主人的祝贺,希望他往后子嗣不多不少刚刚好,让他能继续高兴下去。主人示意请他喝一口大酒缸里的酒,他也欣然接受了。在进门前他看起来疑虑重重,现在却是一副坦然随性的样子。
“这个时候横穿这山谷有点晚了哟——是不是?”五十岁刚订婚的男子说。
“确实是很晚了,先生,正如你所说。夫人,如果您不反对的话,我想在壁炉边找个位置坐下来,因为我被雨淋到的那一边湿透了。”
牧羊人菲诺的太太同意了,给这位不请自来的陌生人让了让位,他整个人坐进去后,便伸展开四肢,看起来很是自在,完全不把自己当外人了。
“是的,我的鞋面都开裂了,”他发现牧羊人妻子望向他的靴子,便坦率地说,“而且这身衣服也不太合适。我最近日子比较艰难,所以只能有什么就穿什么啦,不过等回到家以后,我就得找一套适合平时穿的衣服了。”
“你就住在附近吗?”她问。
“没那么近——还得再往上走。”
“我估计也是。我也住那边,听你说话的口音我觉得你应该是我娘家那边的人。”
“不过你应该没有听说过我,”他忙回答,“你看,我的年纪可比你要大多了,夫人。”
赞美女主人年轻的话起到了阻止她继续盘问下去的效果。
“我现在再有一样东西就快活无比啦,”陌生人说,“那就是来一点烟叶。真是不好意思,我的烟全都抽完了。”
“把烟斗给我,我帮你装满。”牧羊人说。
“我得请你借我一个烟斗才行。”
“你抽烟,居然随身不带烟斗?”
“我在路上某个地方弄丢了。”
牧羊人拿了一个新的陶土烟斗,装上烟叶递给他,一边说:“反正现在已经在装了,干脆把你的烟盒也递给我,我帮你一起装满。”
男人把所有口袋统统搜了个遍。
“烟盒也掉了啊?”主人问,颇有些讶异。
“恐怕是也掉了,”男子迷惑不解地说,“你就用纸包一点给我好了。”他就着蜡烛点燃烟斗,猛吸一大口,连蜡烛的火焰都被吸进烟嘴里去了。然后他又在壁炉旁坐下来,低头望着他的裤腿上升腾起的淡淡水汽,似乎不打算再多说话了。
这时大部分宾客都不太留意来客了,他们正在全神贯注地同乐队商量下一支舞选哪一首曲子才好。达成一致意见后,他们正准备起身,门口又传来一阵敲门声,把他们的动作给打断了。
听到敲门声,坐在壁炉角的男子拿起拨火棍开始拨弄起壁炉里的那根大木头来,就好像这是他存在的唯一目的似的。牧羊人第二次扬声说:“请进!”很快,又一个人站在门前稻草编的脚垫上。这又是一个陌生人。
这次的来客同第一个可真是迥然不同。他的言行举止看起来更加稀松平常,五官一副快活相,像是个走南闯北见过世面的人。他比头一个人要大几岁,头发已略有花白,眉毛又粗又硬,络腮胡腮帮上的部分被刮掉了。他的脸盘浑圆,肌肉有些松弛,但还是颇有气势。鼻子附近有几个酒糟疙瘩。他把褐色的厚大衣往后一掀,露出了里面穿的一套烟灰色的衣服。他身上唯一的饰物是某种金属制成的又大又沉的徽章,用怀表链吊着,看来似乎需要打磨抛光了。他抖了抖泛着水光的低顶帽,说:“伙伴们,我必须请求你们容我避会儿雨,不然我还没赶到卡斯特桥就已经淋成落汤鸡了。”
“先生,请自便吧,不用客气。”牧羊人说,不过似乎没有第一次那么热忱了。这倒绝对不是因为菲诺生性小气,只是房间不大,空椅子也不多,所以对身着鲜艳长裙的妇人和姑娘们来说,旁边坐个湿漉漉的人确实不太方便。
第二个人脱掉了大衣,把帽子挂在天花板横梁的一根钉子上——虽然并没有人让他挂在那里——然后走到桌前坐下。桌子早已被推到紧挨着壁炉,好多留一些空间给客人们跳舞;一头的边缘都擦到坐在壁炉旁的那个人的手肘了。于是两个陌生人便紧靠在了一起。他们相互点头致意,算是打破互不相识的拘束。第一个陌生人把牧羊人家的大酒缸——一个巨大的褐色陶土容器递给他的邻座。酒缸口的边缘历经数代饥渴唇齿的反复触碰摩擦已经磨损,浑圆的缸身上烧制着几个黄色的字:
我若不来
何以开怀
第二个人毫不嫌弃地把酒缸举到嘴边,喝了一口,两口,三口——直喝到牧羊人的妻子脸色开始微微发青,她看到第一个陌生人如此随意地借花献佛时就已颇感讶异。
“我就知道!”豪饮者心满意足地对牧羊人说,“我还没进门之前,走过你家花园,看见那一排蜂箱,我就对自己说,‘有蜜蜂则必有蜂蜜,有蜂蜜则必有蜜酒’。但是我从没料到老了还能喝上味道这么香醇的蜜酒!”他说完又喝了一大口,从缸子的倾斜程度看,很是不妙。
“你喜欢喝就好!”牧羊人热情地说。
“酒倒是不错,”菲诺太太赞同地说,但语气并不热诚,似乎觉得倾尽酒窖只换得一句赞扬,代价实在是太大了,“酿这酒实在是太麻烦——实话说我们应该不会再酿了。蜂蜜销路很好,而且我们自己要喝的话,只需要用洗蜂巢的水酿淡蜜酒或是蜂蜜药酒就够了。”
“噢,你怎么忍心呢!”穿烟灰色衣服的陌生人用责怪的语气说道。他第三次举起酒缸,一饮而尽。“我热爱蜜酒,尤其是这种陈酿,就像我热爱礼拜天上教堂、平日里天天帮人排忧解难一样。”
“哈哈哈!”坐在壁炉边的那个人大笑起来。虽然他开始一直默默地抽着烟,但同伴的小幽默似乎让他忍俊不禁了。
话说当年的陈年蜜酒,是用最纯的头年蜜或称为少女蜜酿制而成,每一加仑需要四磅蜂蜜——加上蛋清、肉桂、生姜、丁香、肉豆蔻、迷迭香、酵母等辅料,历经酿造、装瓶和窖藏而成。这酒后劲儿其实相当大,但喝起来却并不觉得特别浓。这会儿坐在桌边的穿烟灰色衣服的陌生人酒劲儿慢慢地上来了,他解开了背心的纽扣,向后仰靠在椅背上,伸展双腿,四仰八叉的模样实在引人注目。
“哎呀,哎呀,我刚说到,”他接着说,“我要去卡斯特桥,不去不行啊。本来我这会儿都应该快到了,没想到大雨把我赶进了你们家,不过我可一点也不后悔。”
“你不住在卡斯特桥?”牧羊人问。
“还没有,不过我很快就会搬过去的。”
“是不是打算在那儿找份活干?”
“不,不,”牧羊人的妻子说,“看得出来这位先生是个有钱人,根本不需要工作。”
烟灰色衣服的陌生人顿了一下,似乎在考虑是否要接受这样的定义,随后立刻否定了这种说法,回答说:“夫人,有钱人这个词可不适合我。我有工作,而且非得工作不可。就算我要半夜才能到达卡斯特桥,我明天一早八点也必须开工。是的,不管天晴还是下雨,刮风还是降雪,饥荒还是战乱,明天的活也必须得干。”
“好可怜哪!所以,虽然外表看不出来,其实你比我们还要穷困呀!”牧羊人的妻子感叹说。
“这是我干的这行的性质决定的,各位。与其说是贫困,不如说是我的行当的性质……不过我确实真的得马上走了,不然就算到了镇上也找不到住处了。”他口里这么说着,却并没有挪窝,而是直截了当地又加了句,“现在还有点时间,我走之前可以再喝上一盅友谊的酒,可惜酒缸已经空了,不然我就会马上来一口了。”
“这里有一缸淡蜜酒,”菲诺太太说,“我们说它‘淡’,其实它是洗蜂巢的头一道水呢。”
“不不,”陌生人嫌弃地说,“我可不能让你们头一盅的盛情被这第二盅给糟蹋了。”
“当然不会,”菲诺插进来,“我们又不是天天都生孩子办聚会。我给你把酒满上。”他去到楼梯下放酒桶的暗处,他的妻子尾随而来。
“你为啥要这样做?”两人一独处,她便立刻责备他说,“他已经喝掉了一缸酒了,本来都够十个人喝的!现在他还看不起淡酒,还非要劲头大的!他以为他是谁呀!我们都不认得他!他那副德行,我一点儿都不喜欢。”
“亲爱的,他来都来了,而且今天晚上又下雨,我们还在庆祝洗礼。去他的,多一杯少一杯又有啥关系嘛?下一次熏蜂割蜜的时候再多做一点就是了。”
“好吧,那就这一次,下不为例。”她郁闷地看看酒桶说,“这个人是做啥的,哪儿的人,为啥到这儿来这样打扰我们?”
“我也不晓得。我再问问他吧。”
这一次菲诺太太很警惕地提防穿烟灰色衣服的陌生人又把酒一口饮尽。她把给他喝的酒倒到一个小杯子里,把大缸放得离他远远的,这招果然有效。待到他喝完了杯里的酒,牧羊人重又问起他的行当。
陌生人没有马上回答,坐在壁炉旁的第一个陌生人却突然很坦率地说:“大家都可以知道我的行当——我是修轮子的。”
“在这一带做这个行当挺不错。”牧羊人说。
“大家也都可以知道我的行当——如果你们猜得出来的话。”穿烟灰色衣服的陌生人说。
“一般只要看一个人的手就能看得出他是做啥的了,”篱笆匠发话了,顺便看了看自己的手,“我的指头上都是刺扎过的印子,就跟旧针线包上都是针眼一样。”
壁炉旁的人本能地将双手往暗处藏了藏,又开始抽烟斗,眼睛盯着壁炉里的火。桌前的陌生人接过了篱笆匠的话头,机灵地说:“的确如此。不过我的行当的特殊之处是,它不会在我身上留下痕迹,而是在我的客户身上留下痕迹。”
没人发话来解答这个谜语,于是牧羊人的妻子又问有谁愿意唱歌助兴。但是这次的麻烦跟上次一样——一个人嗓子哑了,另一个不记得第一段的歌词了。坐在桌旁的陌生人酒过两巡,已到了飘飘然的境界,出来帮大家解围,宣布说他要抛砖引玉先来一首。他一只手大拇指扣着马甲的袖圈,另一只手在空中挥舞,眼睛盯着壁炉台上方挂着的牧羊杖柄,开口唱起来:
啊,我的行当实在太稀罕,
我淳朴的牧羊人呀——
我的行当是个大奇观;
客户会被我捆起,再把他们高高吊起,
送他们到遥远的国度去!
他唱完了这一段,屋里所有人都沉默了,只有坐在壁炉旁的陌生人例外。他听到唱歌的人喊:“伴唱!”便用他浑厚悦耳的嗓音应和,“送他们到遥远的国度去!”
奥利弗·盖尔斯、奶牛场主约翰·皮彻、教区执事、五十岁的订婚男子,还有靠墙坐着的一排年轻姑娘似乎都有些走神,但想的似乎并不是什么开心事。牧羊人望着地面若有所思,他的妻子牢牢盯着唱歌的人,狐疑地思索他究竟是在凭着记忆唱一首老歌呢,还是在即兴发挥来应景。在座所有人都迷惑不解,如同伯沙撒王宴会上的宾客一般。[14]只有壁炉旁的第一个陌生人轻声说:“第二段,唱起来!”然后继续抽他的烟斗。
歌者又满满地喝了一杯酒润嗓,应邀继续唱第二段:
我的工具实在太简单,
我淳朴的牧羊人呀——
我的工具一点不稀奇;
给我一小截麻绳,再加根高高的柱子,
这些已够我演一场好戏!
牧羊人菲诺四下瞥了瞥。这下已再无疑问,陌生人正是在用唱歌的方式回答他提出的问题。客人们一个个都吓得向后一缩,发出低低的惊呼声。五十岁男子年轻的未婚妻一副快晕倒的样子,但她发现未婚夫可能身手不够敏捷没法及时接住她,于是便没有再继续倒下去,而是坐了下来,浑身颤抖。
“啊,他就是那个——!”大家悄声低语,提到了一个不祥的公职名称。“他是来干那个的!就是明天,在卡斯特桥监狱!那个偷羊贼——听说是个可怜的钟表匠,原来住在肖茨福特——叫作蒂莫西·萨默斯,后来没有活干了,全家人都快饿死了,于是他就沿着大路出了肖茨福特,光天化日之下偷了别人家的一头羊,公然反抗农场主和他的妻儿,还有在场的每一个人。他——”他们的头朝那个从事死亡职业的陌生人微微点了点,“是从北边过来的,他自己的镇上没多少活干了,所以就到这边来了;我们镇上原来干这活的人死了,他就得了这个职位;以后他就要住到监狱高墙下面的那个屋子里头啦!”
穿烟灰色衣服的陌生人没有理会这一阵窃窃私语,而是又喝了一杯酒润嗓。看到只有壁炉旁的那位朋友对他的欢快有所回应,他便向这位颇有眼光的伙伴举杯致意,对方也举杯回应,两人碰了碰杯。屋里其他人眼睛都盯着歌者的一举一动。他张口正准备唱第三段,突然门外又传来一阵敲门声。这次声音很轻且犹疑不决。
所有人似乎都被吓到了。牧羊人惊慌失措地看看门口,又看看妻子那不赞成的眼色,费了些劲儿才扛住,第三次说出欢迎的话:“请进!”
门轻轻地开了,又一个男人站在脚垫上。跟前两位来客一样,这也是个陌生人。这次的来者个子矮小,肤色白皙,穿着一套体面的深色衣服。
“能否问个路,我想去——”他开口说话了,同时环顾了一下屋内,看看里面都是些什么人,然后他看见了穿着烟灰色衣服的陌生人。后者那会儿正全神贯注开始唱他的第三段,完全没有理会别的事的打岔。他的歌声让所有的私语和询问都停了下来:
明天是我工作的日子,
我淳朴的牧羊人呀——
明天已到干活的佳期;
农夫的羊被宰啦,宰羊的人被逮啦,
愿上帝让他的灵魂安息!
坐在壁炉旁的陌生人举着酒杯快活地伴着歌声挥手,连蜜酒洒出来了都浑然不觉,然后又用他低沉浑厚的嗓音伴唱:“愿上帝让他的灵魂安息!”
在此期间第三个陌生人一直站在门口。大家发现他既没有走进来也没有开口说话,便抬头仔细地打量他,然后惊讶地发现他一副惊恐万状的模样——两腿直打哆嗦,手也抖得很厉害,把拉着的门闩都弄得嗒嗒作响;他张着嘴,嘴唇惨白,眼睛死死盯着屋子中间那位快活的绞刑官。再下一刻他转过身,把门一关,仓皇逃走了。
“这是个什么人哪?”牧羊人说。
屋子里的人一面因最新的发现而恐惧,一面因第三位来客的举止而诧异,个个看上去都有些不知所措,一时间都不说话了。他们不自觉地退后,想尽可能离那位可怕的先生远一点;有的人简直就把他当成了死神本尊。最后他们全都缩在边上围成一个大圆圈,与他之间隔了远远一段距离——
“……一个圆圈,恶魔立于其间。”[15]
屋内一片死寂——虽然里面明明坐着二十多个人——能听到的唯有雨打在窗棂上的声音,以及间或一滴雨落进烟囱滴到火上发出的咝咝声,还有角落里的陌生人抽着烟斗发出的有节奏的吐烟声。
这沉默被出其不意地打断了。远处传来一声枪响,在空气中回荡着——很显然是从三英里外的小镇方向传来的。
“糟糕!”唱歌的陌生人跳起来喊。
“那是什么意思?”几个人问道。
“有人越狱了——就是这个意思。”
众人侧耳倾听,枪声又响了一遍。大家都不说话了,壁炉旁的陌生人低声开口说:“我以前听人说过在这个地方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他们就会开枪示警;但今天还是头一回听到。”
“我在想逃走的是不是我的●●那个人?”穿烟灰色衣服的人自言自语。
“肯定是的!”牧羊人不由自主地说,“我们见到的肯定就是他!现在想想,那个小个子从门口往里头看,一看到是你,又听到你唱的歌,就抖得跟片树叶一样!”
“他吓得牙齿直打架,气都喘不上来了!”奶牛场主也说。
“然后他就像心头落了块大石头!”奥利弗·盖尔斯接着说。
“然后他拔腿就跑,就跟挨了一枪一样。”篱笆匠说。
“确实如此——他牙齿咯咯打战,心头一沉,然后就跟挨了一枪一样拔腿就跑了。”坐在角落的陌生人慢吞吞地总结陈词。
“我都没注意到呢。”绞刑官说。
“我们那——那个时候就在想到底是啥把他吓成这样,一溜烟就跑了。”靠墙坐着的一个妇人结结巴巴地发话,“现在终于晓得了!”
示警的枪声还在间歇地响着,声音沉闷,他们的怀疑变成了确定的事实。穿烟灰色衣服的死神使者振奋起来,语气沉重地问道:“这里有没有治安警察?有的话请上前一步说话。”
五十岁的订婚男子哆哆嗦嗦从墙边走过来,他的未婚妻靠着椅背开始抽泣。
“你是宣过誓的治安警察?”
“是嘞,长官。”
“那就赶快带上人去追犯人,把他带回这儿来。他肯定跑不了多远。”
“好嘞,长官,好嘞——我拿上警棍就去。我马上就回家拿警棍,然后马上回来,然后跟大家一起出发。”
“警棍!——这个时候还管什么警棍,再不去人就跑了!”
“但是没得警棍我不能抓人哪——威廉,约翰,还有查尔斯·杰克,你们都晓得,对不对?因为警棍上头印有国王陛下金黄色的王冠,还有狮子和独角兽,那我把警棍举起来打犯人就是合法的。没得警棍我就不能抓人,不行,真的不行。要是没得法律给我壮胆,哎呀,不是我抓他,倒是他来抓我哟!”
“好吧,我自己就是国王陛下的官差,我可以授权你去干这件事,”令人敬畏的穿烟灰色衣服的绞刑官说,“现在,所有人,各就位。你们有没有灯?”
“是!——你们没有灯?——我需要灯!”警官说。
“你们剩下的那些身强力壮的——”
“身强力壮的男人——对——你们所有人!”警官应和。
“这里有没有结实的棍子和草叉——”
“棍子和草叉——以法律的名义!你们都把武器拿在手头,出发去找人,照我们长官的吩咐去做!”
这样安排完后,男人们便准备出发去追赶犯人。证据虽然只是旁证,但足以令人信服,所以根本不需要再向客人们多解释。他们已经亲眼看到了之前的场景,假如还不马上出去追那第三个倒霉的陌生人的话,那简直就是纵容默许,等同共犯。在这崎岖不平的山路上,那个人最多只能跑出去几百码远。
牧羊人家里最不缺的就是风灯。于是男人们匆匆点上灯,手里抄着搭羊栏用的木棍,涌出大门,朝着与小镇相反的方向往山顶而去,幸好这时候雨势小了一些。
受洗的婴儿被响动给惊醒,也可能是梦到了可怕的受洗,开始在楼上房间里伤心欲绝地大哭起来。哭声透过地板的缝隙传到了楼下女人们的耳中,她们一个接一个地跳起来,赶着上楼去安抚婴儿,似乎很高兴终于有个理由可以离开,因为前半个小时里发生的事实在是让她们心情郁闷。不过两三分钟的时间,一楼便空无一人了。
不过这情况并没持续多久。脚步声刚刚停息,有一个人就从追捕犯人的那个方向回来了。他从屋子的拐角转出来,在门口探头偷偷看了看,发现没人,便大大咧咧地走进来,正是坐在壁炉旁的那个陌生人,他之前跟着大家一起出去了。他回来的目的很快就清楚了:他在刚才坐过的壁炉旁的架子上切下一块油面糕,看来是刚才忘带上了。他又从酒缸里倒了半杯蜜酒,站在那里狼吞虎咽地吃吃喝喝。还没等他吃完,另一个人也悄悄地进来了——正是他那穿着烟灰色衣服的伙伴。
“噢——你也在啊?”后来者微笑着说,“我还以为你跟着他们一起抓人去了呢。”他也暴露了回来的目的,眼睛热切地搜寻那一缸令人沉醉的陈年蜜酒。
“我也以为你跟他们去了呢。”另一个回答,费了点劲儿才又继续吃他的油面糕。
“嗯,我转念一想,人已经够多了,不少我一个,”前者推心置腹地说,“何况还是在这么个夜晚。而且,抓犯人是衙门的事——不该我来干。”
“是的,的确如此。我也是这么想的,人已经够多了,不差我一个。”
“我可不想在这荒山野岭里爬坡下坎,把手脚给摔断咯。”
“我也不想,咱们私底下悄悄说。”
“这些牧羊人倒是习惯了——这些头脑简单的人,你知道的,有点什么动静立马就能爬起来。天亮前他们肯定能帮我把他抓回来,根本不需要我自己动手。”
“他们肯定能抓住他,我们在这件事上也省得劳力费神了。”
“对的,对的。我要去卡斯特桥,我的腿脚也只能走那么远了。我们同不同路?”
“唉,可惜咱们不同路!我得赶回那边的家。”他头朝着右方某个地方点了一点,“我也一样,等我到家上床睡觉的时候,腿估计差不多也快废了。”
另一个人这会儿已经把缸里的蜜酒饮尽了。两人在门边热烈地握握手,互道珍重,然后各自上路了。
与此同时,追捕者们已经来到了这片牧场最高处的猪脊顶。他们并没有一个具体的行动方案,再加上发现从事可怕行当的那位官员不在人群里,于是更加没了主意。他们从各个方向下山搜寻,结果好几个人都掉进了大自然在这片白垩纪地貌区为深夜迷路的人设下的陷阱里。稍微不留神,就会在陡坡的燧石带上滑倒。这些燧石带每隔十几码就有一段,稍不留神踩到,就会失足摔倒,沿着布满碎石的陡坡急速下滑,风灯也脱手而出直滚到山下,侧翻在地,羊角架子都被烧焦了。
待到他们重新聚齐以后,最谙熟这片地区的牧羊人便站了出来,领着大家绕过这片危险的斜坡。风灯灭掉了,因为它对此行的目的毫无裨益,不但刺眼,而且还可能会惊动那个逃亡的人,同时所有人都保持安静。大家在这种更有序的状态下来到了山谷里。谷底杂草密布、荆棘丛生、潮湿狭窄,有心人能在此找到不少藏身之处。大家来回搜索了一遍但没有任何发现,于是又从另一边上了山。他们从这里开始分头行动,隔一阵再碰头汇报进展。等到第二次碰头的时候,他们来到了一棵孤零零的梣树旁,整片山谷只有这么唯一的一棵,很可能是五十年前一只飞鸟经过时落下了种子。就在那儿,靠近树干一侧站着,像树干一样一动不动的,正是他们要找的人。他的轮廓在天空的衬托下格外显眼。大家蹑手蹑脚靠近,然后正面迎上了他。
“要钱还是要命!”警官对着一动不动的人影厉声喝道。
“错了错了,”约翰·皮彻小声说,“我们这边不能这个样子说,这种话是他那种强盗说的,我们是正义的一方。”
“哎呀,哎呀!”警官不耐烦地回答,“我总要说点啥嘛,对不对?要是你心头一直想到要担这么大的责任,你还不是会说错话!嘿,那个坐牢的犯人,我以主的名义——哦不,我以国王的名义命令你,马上投降!”
树下的男人似乎到现在才第一次注意到他们,他慢慢向他们走过来,并没有给他们任何展示勇气的机会。他正是那个个头矮小的第三个陌生人,不过这时他魂飞魄散的神色已经消失了。
“过路人,你们刚才是在对我说话吗?”他问道。
“说对了!你赶快过来,马上束手就擒!”警察说,“我们指控你不在卡斯特桥监狱里头好好待着,等到明天执行绞刑。乡亲们,大家各就位,把犯人抓起来!”
听到上述指控,陌生人似乎终于明白了他们的意图,没有再说什么,而是出乎意料地客气,立刻束手就擒。追捕队员们手持棍棒将他围在中间,押回了牧羊人的小屋。
他们到达小屋时已是晚上十一点。待他们走近时,发现门敞开着,灯光从里透出来,伴随着男人说话的声音,说明他们离开后又有新情况发生了。
他们走进客厅,发现新闯入者原来是卡斯特桥监狱的两个守卫和住在附近庄园、闻名当地的治安官,看来犯人逃走的消息已经传开了。
“先生们,”警察说,“我把你们要找的人带回来了——经过许多波折和危险。当然每个人都要尽忠职守!他现在被这群身强力壮的男人包围着呢,他们帮了我很大的忙,想想他们对官差的工作一无所知,干得算是很不错咯。伙计们,把犯人带上来!”第三个陌生人被押到了亮处。
“这是谁?”一个守卫问。
“逃犯呀。”警察回答。
“肯定不是!”第二个守卫说,头一个也证实说不是。
“咋可能不是?”警察问,“不然他为啥一看到那个唱歌的绞刑官就吓成那个样子?”他于是描述了一遍第三个陌生人在进门听到绞刑官唱歌后的古怪行为。
“不晓得为啥。”守卫冷淡地说,“我只晓得这个人不是那个死刑犯。他们两个完全是两回事。那个死刑犯很瘦,黑头发黑眼睛,长得还蛮标致,声音低沉又悦耳,你只要听到过一次,一辈子都不会认错。”
“天哪,——那不是坐在壁炉旁边的那个人嘛!”
“嘿——在说什么呢?”治安官此前在一旁询问牧羊人事情的经过,现在走上前来,“你们最后还是没抓住那个犯人?”
“是的,长官,”警察说,“这个人就是我们要找的人没错,但是他不是我们该找的人。因为我们要找的人不是我们该找的那个,我这样表达不晓得您能不能明白,我们该找的其实是壁炉旁边的那个人!”
“实在是太混乱了!”治安官说,“你最好马上出发去找另外的那个!”
他们抓回来的陌生人现在终于头一次开口说话了。听到他们提起壁炉旁的那个人,他似乎被深深地触动了。“长官,”他走上前对治安官说,“不必在我身上费心思啦。我想该是我说话的时候了。我没做什么坏事。我的罪过在于,那个死刑犯是我哥哥。今天下午我早早就出门从肖茨福特一路走来准备去卡斯特桥监狱跟他告别。天黑时路过这里,于是我敲门进来想休息一下再问个路。谁知道我一开门,就看见了我哥哥,我本来应该在卡斯特桥监狱的死囚室里才会见到他的。而他就坐在这壁炉旁边,他旁边还紧挨着个人,所以他就算想跑都跑不出去。他挨着的那个人还是专门来取他性命的刽子手,而且还编了一首歌正在唱这件事。刽子手完全不知道坐在旁边的就是他要执刑的犯人,而那个犯人还装模作样地跟他一起唱!我哥哥给我递了个眼色,饱含着悲痛,我知道他在说,‘不要说出来,我的性命就在你手上!’我当时真是给吓得魂飞魄散,站都站不稳了,所以,我自己都不知道做了什么,转过身就赶紧跑掉了。”
说话人的举止和语气情真意切,话的真实性无须怀疑。他讲的故事给众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你知不知道你哥哥现在在哪儿?”治安官问。
“不知道。关上这扇门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
“我可以做证,后来我们都在场。”警察说。
“他可能会逃到哪些地方?——他是干什么的?”
“他是个钟表匠,长官。”
“他还撒谎说自己是修轮子的——可恶的骗子!”警察说。
“他指的肯定是钟表的齿轮,”牧羊人菲诺说,“我当时就想,修轮子的人手咋会那么白。”
“好吧,我觉得没有必要再拘留这个倒霉的人了,”治安官说,“毫无疑问,你们要抓的是另外那个人。”
小个子男人被当场释放了。但是他看起来依然忧心忡忡,不过治安官和警察对此也无能为力,因为他现在心中最大的担忧并不是自己,而是另一个人。等他重获自由并离开后,夜已经深了,大家决定还是等到第二天一早再去追逃犯。
到了第二天,追捕那位聪明的偷羊人的工作便大面积深入展开了——至少表面上看来如此。但是由于刑罚与罪过实在太不对等,当地的乡民们大多暗暗同情亡命的逃犯。他在牧羊人家的庆祝会上,那样前所未有的场合上表现出的出奇冷静以及同绞刑官的亲密互动、斗智斗勇更是赢得了大家的仰慕。因此,乡民们表面上看起来忙忙碌碌,挨个翻遍了树林、田野和小径,但他们在查看自家的草料棚和外屋时是否也一样仔细就很难讲了。起初有传言说在远离大路的某条荒草覆盖的古道上偶尔看到神秘人影出没,但等到真的去搜查这些可疑地点时,却又一无所获。于是时间一天天、一周周过去了,却始终没有偷羊人的消息。
总之,坐在壁炉旁的那位嗓音浑厚的男子终究没有被抓到。有人说他已离开了英国,有人说他其实只是深藏于某个大城市的人海之中。无论如何,穿烟灰色衣服的绅士没能如期执行卡斯特桥早晨的差事,也没有再在他干活的时候遇到那位曾与他在丘陵牧场牧羊人孤零零的屋子里共度一段休闲时光的好伙伴。
牧羊人菲诺和他节俭的妻子坟头早已绿草萋萋,当年前来庆祝洗礼的宾客们大多已跟随着主人入了土,宾客们为之而来的小婴儿如今已到垂老暮年。但那一晚牧羊人家中的三个陌生来客的故事以及中间的种种细节却流传至今,让“高报晓梯”在当地家喻户晓。
一八八三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