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文学社会学分析的理论基础

一 感受结构概念的提出

从文学批评范式向文化研究范式转变,面临许多实际操作上的障碍。文学描写的对象是人,是处于历史社会关系中的人,因而文学批评的方法与社会批评之间有着天然的亲和关系,这是有利于威廉斯从文学批评范式转向文化研究范式的学术基础。然而,文学毕竟不同于现实生活,它包含了大量虚构性的内容,它可以反映现实,但是这种反映并不必然等同于现实,完全可以用一种夸张、变形甚至虚构的方式进行。文学反映生活,但是如果在文学社会学批评中直接把文学等同于生活,则无异于刻舟求剑。通过虚构性的文学作品理解现实生活和真实历史,需要一个中介,需要一个适当的理论切入点。

1954年,在《电影序言》(Preface to Film)中,威廉斯首次提出“感受结构”(feeling of structure)这一概念,当时是借助这一概念来讨论戏剧传统与书写文本之间的关系。

随后在1961年的《长期革命》中,威廉斯进一步发展了这个概念,用来质疑安东尼·葛兰西的霸权(hegemony)概念。“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霸权要么被视为常识,要么被视为主导性的思考方式”,威廉斯认为,“霸权永远不可能是总体性的,总是存在着某种内在的动力,新的思考形式凭它得以产生。感受结构指的是在任何历史时刻都会出现的竞争性思考方式,它出现于正式规范话语与大众对正式话语的反应之间的间隙。”在威廉斯的思考中,感受结构是一个替代性的概念,用于取代某种已经成形、固化,而且被错误地理解为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观念。

在1977年《马克思主义与文学》中,威廉斯专门用一节的内容,对感受结构进行单独讨论,尝试从正面给感受结构下一个定义。其定义核心是把感受结构理解为属于一个时代和某一特定社会群体的“由各种感受构成的整体经验”。

1981年的《政治与文学》中,威廉斯说“感受结构是由冲动、克制和气氛构成的一种构形”,强调其构成内容要素是“感受”(feeling),不是“观念”(thought),人们可以觉察到它存在于前后相继的一部又一部文学艺术作品之中,如果没有感受结构的存在,人们无法在不同作品之间建立联系。

关于structure of feeling的译名问题。国内学者对这一概念的译名有多种译法:感受结构,情感结构,感觉结构。其中常见译法有两种,分别是感受结构和情感结构,目前来看,采用情感结构的译法更多一些。然而从威廉斯著作中对feeling of structure的释义和使用来看,这几种译法其实都不准确。如果勉强要从中选出一个来用,我们认为“感受结构”是意义最为接近的。

译名困难在很大程度上源于这一概念所描述对象的性质,威廉斯明确指出,感受结构是由“各种感受构成的整体经验”。[1]它描述的是某种处于进行时态中的、不断变化而尚未完全成型的社会经验。

威廉斯认为,在观察文化与社会现象时,最容易识别和理解的是已经成型的各种社会制度、思潮和运动,因为它们具有清晰、固定的形式。人们通常是在过去时态和已经完成的意义上把握那些社会制度、思潮和运动,而现实生活中那些鲜活的、处于当下体验中的在场却从观察的视域中退隐了。[2]威廉斯引入“感受结构”概念,用于描述一种处于进行时态、正在经历和体验中的人类经验,它是在历史中生活的个体对自己正置身于其中的文化、社会的感受和体验,这种亲历经验因其切身感受的性质而具有强烈的情感反应和情感特征。它是人类体验一个时代的文化、亲历某种社会变化进程,进而在现实中改变、塑造文化与社会的力量。

威廉斯使用“感受”(feeling)而不是“观念”(thought),是想表明,它所表达的是一种正在经历中的经验,未能被用完成的形式清晰表达出来,只能通过阅读,从字里行间推断出来。如果说感受结构这个概念模糊不清,那是因为它用来命名的是某种处于变化中的经验轨迹。feeling的确有“感情、情感”的意思,甚至威廉斯的“感受结构”概念本身也强调它所具有的强烈的情感性特征,但是情感性内容并不是经验的全部,把feeling译成“情感”就大大缩小了感受结构这一概念的外延。归根结底,情感性是作为修饰性的特征,其核心语义是指示一种社会经验,在这里只能译为“感受”。“感受”既强调它是一种客观经历发生过的体验,同时也表明了这一经验过程包含主观性的态度和相应的情感反应。

Structure在译成汉语时也存在困难。在1983年《关键词》的讨论中,威廉斯谈到structure的释义至少有两个义项,一个义项是指被构建成为一个整体的事物本身(最初往往指建筑物),另一个义项指的是“构成一个整体的各部分或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这些关系可以用来定义整体的特殊性质”[3],按照威廉斯的理解,这一义项是对结构词义的扩展,强调了事物的内部结构。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按照第一个义项,“结构”一词可以用于指代某个由各部分构成的整体事物;按照第二个义项,“结构”指的是作为整体的这一事物内部的构造形式,是其内部各要素被构建成整体的形式框架。

“Structure”一词的这两个义项在英语中目前都还是常用义项,但是在汉语中与之对应的“结构”一词,通常的理解是在第二个义项上的含义,即事物各部分被结合成一个整体的内部框架形式。麻烦在于,威廉斯本人在《马克思主义与文学》中虽然强调感受结构是一种由“各种感受构成的整体经验”,即在第一义项的含义上使用“结构”一词,但是他并不排斥感受结构在第二义项上的使用和理解,比如在《乡村与城市》中,他也用感受结构来描述属于一代人的社会经验的相对稳定的内部形式构成。作为一个文学训练出身的人文学者,威廉斯对语言的多义性和丰富性并不排斥,并不绝对追求概念表述的精确和清晰,或者说,他接受了传统的语言用法,也在不同语义场合把结构的两种含义混着用。因而,从汉译的角度来说,我们无论如何翻译structure,都很难同时包括“结构”一词的两个义项。所以,直接翻译成“感受结构”也还可以接受,只是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感受结构的含义有两个层面,既指由“各种感受构成的整体经验”,也指这些具有情感性的社会经验的形式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