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理论与中国社会的现代化

[日]富永健一[1] 严立贤译

一 现代化理论与中国社会之问题

对于现在的中国来说,现代化已经成为最高的政策目标,现代化理论不仅不再受到意识形态的排斥,而且成了一个应当向西方社会学学习的中心主题。

西方社会学中的现代化理论系指什么?它是否适用于中国?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西方理论界以美国为中心展开了一场以后被称为现代化理论的以经济成长、产业化、现代化、社会发展、社会变动、社会进行诸概念的其中一个或几个为中心概念的理论建构高潮,七十年代以后,这一热潮又扩展到了联邦德国。

“现代化理论”具有悠久的历史起源。始于洛克的古典市民社会理论,十七世纪以来在西方社会科学发展中占主流地位,还有始于斯密的古典经济学,自圣西门、孔德到斯宾塞的实证主义产业社会理论,马克思的历史唯物论,滕尼斯、齐迈尔、迪尔凯姆以及马克斯·韦伯他们的定式化角度虽然不同,着眼点却是一致的从近代过渡到现代的过渡理论等,都可以包括在现代化理论之中。[2]我曾经把自十七世纪末到十九世纪初形成的古典市民社会理论、古典学派经济学和实证主义产业社会理论等作为第一阶段的现代化理论;把以历史唯物论为先驱,从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的自滕尼斯之后的一系列近代社会过渡理论作为第二阶段的现代化理论;把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及其后所展开的从罗斯托、霍斯里茨、穆尔到帕森斯、列维、本迪克斯、李普赛特、阿普塔一直到扎普夫、弗劳拉的一系列理论作为固有意义上的第三阶段的现代化理论。如果用一个简单的图式来说明,那就是:第一阶段的现代化理论起源于启蒙主义,主要在英国和法国,范围仅限于以英国和法国为中心的狭小意义上的西欧现代化;第二阶段的现代化理论的产生与现代化从西欧扩展到中欧相适应,以德国为其承担者,它认识到了现代化已为整个西方世界所共有。第三阶段的现代化理论是第二次大战后的产物,由于美国成了世界社会科学的主导,这一时期的现代化理论反映了战后旧殖民体系的瓦解和以欧洲为中心的世界秩序的崩溃。

我们已经看到,随着产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诸社会都要经历相同的人口模式(开始是因死亡率下降的人口爆炸,继而是随着产业化渐趋成熟而自发地实行人口控制),由此导致低出生、低死亡、老龄型的人口结构和社会结构变动的若干模式(亲属群体和家庭的功能渐趋缩小和解体的倾向),现代化理论在这一普遍规律之上具有趋同的性质。但是,后发展国家在先进国家之后踏上产业化和现代化道路时,与先进国家开始产业化和现代化的当初相比,具有不同的条件,其中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所谓有利的条件,正如格申克龙援用凡勃仑的术语所说的那样,后发展国家可以利用先进国家的“可借用技术”;不利条件是,后发展国家要与已经实现了产业化和现代化的先进国家进行竞争,特别是由于后发展国家从先进国家借用的可能是尖端技术,这对于后发展国家来说,就产生了多重结构,即不同时代之物质并存于同一个时代。具体说,现在的中国就同时并存着完全是农业社会阶段的手工劳动和畜力运输以及电子革命阶段的电子计算机的数据处理。

因此,我们不能说现代化理论可以原封不动地给中国社会的现代化以启示,而必须对此加以适当的补充和修正。

韦伯说,中国缺乏西方那样的促成产业化和现代化的要素。如中国顽固的民族共同体传统妨碍着合理的经营共同体的发展;中国既没有自然法,也没有名义法,更没有司法;中国缺少具有数学基础的自然科学;中国人轻视专业人员,没有合理的专业分化;中国没有那种为求得来世的灵魂拯救而禁欲的清教主义伦理;儒教伦理由于无条件地肯定现世和适应现世而保留了巫术传统,不能激发人们辛勤劳动的动机。

维特福格尔的《东方的专制》一书是这一类型的理论结构的又一典型例子。维特福格尔从韦伯得到启发,为了说明近东、印度和中国所共同的专制权力的统治和治水之间的必然联系而创造了一个新的概念,即“水力”社会。水力社会一词是韦伯为了说明与封建社会相对应的另一传统社会形态——家产制社会而确立的概念。在由于水的过剩或不足,没有大规模的治水和灌溉事业就不能进行农耕的社会,大规模的工程促成了能够动员大量徭役劳动的极度专制的古代大帝国。在中国,秦汉大帝国之前有西周的封建制,隋唐统一的律令制国家前后也有三国、两晋、南北朝和五代的小国分裂时代,并不都是如维特福格尔所说的单一中心的超级国家。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第三阶段的现代化理论,已经不再用韦伯和维特福格尔那种机械的眼光看待非西方社会了。例如,威尔巴特·穆尔把产业化作为现代化的始发原因将产业化得以发生的条件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1.价值条件;2.制度条件;3.组织条件;4.动机条件。这里,重要的是条件的观点。按照穆尔的四条件理论,韦伯提出新教伦理属于第四条件,即动机因素,它的作用是激励人们禁欲和勤奋。但是,对于产业化非常必要的动机因素,不仅仅只有新教教喻,也不仅仅只有宗教,对生活提高和教育的渴求也是其中的因素之一。

二 中国社会现代化的历史

如果把脱离专制统治的民主化过程作为现代化的标志之一,那么,中国的现代化从1911年的辛亥革命至今已有七十多年的历史。从这一意义来说,中国绝不是一个现代化的新手。也就是说,由于自秦始皇的两千多年的古代专制帝国及作为其延伸的宋、元、明、清帝国向共和政体的过渡,作为我曾经定式化了的非西方后发展社会现代化四条件的第一个条件,亦即由外来文明(西方文明)的输入而脱离传统主义这一条件已经满足。特别是中国的政治现代化,并不是从康有为等人确定的传统制度框架内的现代化纲领,而是从孙中山等领导的革命运动中产生的共和政体开始的。这比明治维新脱离王权专制统治的程度更加彻底,因为明治维新在推翻德川政权这一点上虽然是革命的,但在恢复古代天皇制的形式这一点上又是保守的。

但是,正如列维等许多社会学家所指出的,中国在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方面,向来是家庭和亲属所起的作用大大超过了国家所起的作用。由于家庭和亲属无须国家权力的帮助而能确保经济的自足性,对家庭的忠诚就远远超出了对国家的忠诚。在这种结构条件下,政治革命对人民行为方式和思想意识的变革就很难奏效了,因而在近代革命以后,中国人还是一如既往地生活在传统的家庭、亲属和村落结构中。也就是说,政治上脱离传统主义,并不一定与列维所说的“关系结构”中的现代化有必然的联系。这与同样作为政治革命的明治维新从根本上动摇了人们的行为方式和意识,并与急速产业化相联系的日本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非西方后发展社会现代化的第二个必要条件是促进现代化的精英身居中央担任领导,自上而下地促进国内稳步的产业化。非西方后发展社会之所以发展得迟,原因在于其社会内部不能自发地产生科学技术、工场制度和金融制度,而只能从国外输入。与此同时,又会遇到一股强大的旨在维持传统社会结构的抗拒力量,因此必须有一批现代化精英力排这种力量,从中央自上而下地推进现代化。在日本,当时主持明治政府的大久保利通、伊藤博文、山县有朋和井上馨等人与同样身居明治政府的西乡盛隆、江滕新平等旧武士代表势力的传统主义相抗衡,推进着日本的产业化发展分。相反,辛亥革命后的中国,即中华民国,却是军阀割据和激烈的内部混战,袁世凯和段祺瑞等人身居中央权力政府之要职却没有任何产业化和现代化的意识,这是中国的致命点。虽然初期的中华民国推选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但孙中山以清朝皇帝的退位为条件将总统职务让与了袁世凯。从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一文中可以看出,孙中山在当时几乎是唯一的具有西方现代思想的领导者。但是,他始终只是一个软弱的革命运动家,未能成为一个促成中国社会内新产业化、现代化之稳定趋势的领导者。因此,中华民国时代的中国没有出现过如同日本的明治政府那样强有力的领导现代化运动的政权,由此产生了近代革命后的中国与明治维新后的日本的重大差别。

如果孙中山继续担任中华民国的大总统,是否能够成为改变中国产业化和现代化历史的领导者呢?这是一个值得思考也是很有意思的问题。众所周知,孙中山具有强烈的社会主义倾向,这妨碍他推行资本主义的产业化和现代化政策。在他的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的三民主义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意义上的产业主义应当视为民生主义。但孙中山在民生主义中论述的,实际上是解决产生于西方先进国家产业化初期阶段工人阶级的社会问题的社会主义,而不是产业主义。孙中山由于对当时中国还没有出现的资本主义产业化的弊端比较敏感,没有经过圣西门阶段就直接通向了马克思。这是由于后发展国家看到了先进国家的先例,其领导者不想重蹈先进国家之覆辙的典型现象。也就是说,非西方后发展国家的新型知识分子和政治家容易产生这样一种思想,这就是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次革命”一次进行。但是,这种新型的知识分子和政治家一般很难成为革命后产业化和现代化建设的好领导。孙中山在他28岁即1894年写的《上李鸿章意见书》中,曾系统论述过振兴农业、工业和商业的方法,年轻时期的孙中山是具有明确的圣西门式的产业主义思想的。如果孙中山能够保持这一点,并且确保了中华民国最高领导者的地位,中国的产业化和现代化或许是另一番面貌。

非西方后发展社会现代化的第三个必要条件是大量涌现出企业家、技术人员、白领工人及熟练半熟练工人和服务人员等,他们是将从国外引进的产业主义固定下来的承担者。不言而喻,中央政府只是创造产业化的条件,而产业化的承担者却是人民大众。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社会主义方式下出现了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等视产业化、现代化为当务之急的产业化和现代化精英人物。但是,如果注意到中国农村人口的比例现在仍超过70%,只能说还没有达到日本开始实施国势调查的1920年的水平。

非西方后发展社会现代化的第四个必要条件是合理地处理从外部引进的产业主义与完全异质的本国传统文化的对立;合理处理现代化过程中必然出现的现代阵营与传统阵营的斗争,并消除这种二重结构。西方文明在刚进入日本时,曾被当作“外夷”受到排斥,成了“攘夷”的对象。从幕木的攘夷论,经始于明治初年的神风连之乱、秋月之乱等一系列士族叛乱的反西方主义,到昭和法西斯时期的反英美主义,一直持续到1945年,直到战后日本才从这种宿命性错误中解脱出来。与日本一样,中国也有中华天国思想,由于鸦片战争,中国对西方的反感更甚于日本。义和团运动就是西方产业文明进入中国之初的反西方主义和反现代主义运动,其规模是日本的神风连之乱和秋月之乱所不能比拟的。日本的一系列武士叛乱,包括最高峰的西南战争,都只是极少数旧武士的孤立的、众叛亲离的垂死挣扎,丝毫不能动摇中央政府的产业化和现代化倾向。而当时的中国则缺少一个具有产业化和现代化倾向的中央政府,以后也难于出现。

比较一下同样是革命最高领导者的列宁和毛泽东在革命成功之后的思想方法。列宁曾明确地表明,俄国社会的产业化和现代化是整个社会主义建设的政策目标,而毛泽东则没有这方面的言论,相反把产业化和现代化当作“走资本主义道路”而加以排斥。列宁说,摧毁旧世界的革命并不需要很长的时间,而建设一个社会主义新制度不花费相当长的时间是不可能的。列宁提出了没有电气化的工业和电气化的农业就不可能建成社会这一产业化纲领,并说要实现这一纲领,即使一切都非常顺利也必须花费10年以上的时间。相反,在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运动中,毛泽东采取的是与趋于合理主义的产业化和现代化相反方向的“人民公社”(“文革”后被批判为“吃大锅饭”,)和“大炼钢铁”(这是一种没任何用的土法产业化)的路线政策,这与以1960年初由刘少奇主导的“三自一包”(自留地、自由市场、自由经营和包产到户)——这是对人民公社政策的修正——和使企业管理效率化的“厂长个人负责制”为中心的合理化路线产生了对抗,并导致1966年以后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10年间,中国的产业化和现代化完全停滞了。用我的概念来说,权力斗争,就是现代化推进者精英与传统主义精英的对立,这种对立和斗争是非西方后发展社会的产业化与现代化所不可避免的,如果不消除这种对立和斗争,非西方后发展社会的产业化和现代化就不可能走上正轨,而在中国,这种不可避免的对立和斗争以最极端的形式表现了出来。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中国社会的产业化、现代化得以实现的条件还不十分成熟,但局部的现代化已经开始,它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西方观察——韦伯和维特福格尔的宿命论观点并不完全相符。

三 中国社会现代化的现阶段及其展望

不言而喻,所谓的现代化是一种只有摧毁传统主义价值、以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价值为行为准则方能开始的社会变革。在非西方后发展社会,关于价值因素的必不可免的问题是,是否接受西方人的价值。无须接受西方人的价值,把产业文明与西方人的价值分离开来,这是在产业化初期阶段的许多国家的知识分子和政治家们所采取的对策。

费孝通主编的《社会学概论》对这一问题做了这样的表述:现代化的条件有“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两个方面,前者意味着周恩来、邓小平所说的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后者意味着建设“高度民主和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目标。

把社会主义理解为精神文明的思想方法,如果是建立在排斥资本主义物质文明基础上的,就容易产生向传统主义价值转化的危险。但是,在费孝通主编的《社会学概论》中,不仅不排斥资本主义的物质文明,而且主张必须大力推行这种文明,因而并不存在这种危险性。把西方人创造的资本主义产业文明单纯地理解为物质文明当然是一种非常肤浅的看法。让社会主义带上自己的精神价值,与物质上的产业化相联系,不仅没有把产业化和现代化看作单纯的西方化而追随西方,而且起到了突出中国的特点,并赋予产业化、现代化以民族主义内容的效果。中国传统精神文化的最大代表当然是儒教,重新解释儒教思想,从中探寻中国独特的现代化之精神依据并不是不可能的。

穆尔所列举的四条件中的第二个条件是制度条件。制度是多种多样的,而中国传统社会制度的核心只能是农村的家庭制度和亲属制度。费孝通把中国农村的家庭定义为扩大家庭。扩大家庭的意思是说它既不是核心家庭,也不是直系家庭,它还包含旁系的亲属。在费孝通曾经作过调查的江苏省开弦弓村,平均家庭人数1964年为3.65人,1981年为4.08人。平均家庭人数的增长有该村的特殊原因,可以从住房紧张以及其他一些情况中得到解释。1981年,该村家庭总数为432户,其中核心家庭占38.7%,夫妇加上一方的父亲或母亲以及兄弟姊妹的家庭占21.1%。扩大家庭,也即由两对以上的夫妇及其子女组成的家庭占20.6%,不完整家庭占19.6%。

在传统上,中国的家庭制度不是核心家庭,而是含有许多直系甚至是旁系亲属的家庭。由于这种家庭制度,实际上存在着许多包含直系和旁系亲属的大家庭。

家庭在传统中国的亲属制度中,并不是一个自我完善的群体,即使分家之后也会依循着父亲亲属而形成外婚制的联合,家庭就是这种联合的一个构成单位。这种家庭的联合相当于日本的“同族团”,在中国叫作“宗族”,并且采取外婚制(同族禁婚),这一点不同于日本的“同族团”。宗族的功能除构成外婚制的一个单位之外,主要有生活上的相互扶助功能,同宗家庭的统制功能和共同防卫功能,由于宗族是具有共同祖先的群体,因而还有祭祀祖先的功能。韦伯说中国的氏族共同体太强大,妨碍着合理的经营共同体的形成,这里,氏族指的就是宗族。但是,三十年代末至四十年代上半叶,福武直在江苏省进行调查已经得出了结论:“同宗集团的重要性是无可否认的,但是,由于缺乏强化出身相同这一同宗意识的族的象征和物的基础,宗族成员得到的实际利益太少,同宗集团最终衰落了,其功能也大抵丧失了。”[3]也就是说,这一时期宗族制度的功能已经开始衰退,在华北,这种衰退比华中和华南表现得尤为突出。

如此,曾经是中国社会之基础的亲属群体,在四十年代前期就已经开始大趋衰落。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农村过渡到了集体所有制,家庭已不是财产的所有单位。从五十年代末开始的向人民公社制度的过渡,使家庭成了一个非农业劳动单位。“文革”以后,人民公社又改为乡,家庭又恢复了作为农业劳动的一个单位的性质。但是,这一系列变革只能使亲属组织进一步衰退。

穆尔所说的第三个条件即组织条件。所谓组织,就是为了达到合理的共同目标,通过分工和协作而组成的工具性群体,它与作为自组群体的典型形态的家庭和亲属相对应。“基础社会”会随着社会架构的现代化而趋于衰退,相反,这一意义上的组织却随着现代化而高度地发展了起来。现代的行政组织(官署)和经营组织(企业)是组织的典型代表。韦伯关于中国氏族共同体太强大妨碍着经营共同体的产生的命题,就是指的旧中国的组织欠发达。那么,是否可以说,新中国的现代组织正在发展呢?

在中国,相当于企业组织的是“工厂”。工厂并不是如同资本主义企业那样的独立和分散的决策主体,它处在全国性“公司”组织的管理之下,是行政组织的下层机构。厂长只不过是公司的一个中层管理者,而公司又属于中央行政这一上级组织,企业的地位是很低的,工厂作为工业生产的场所,仅仅是一个执行中央下达的生产计划的下层单位,原来意义上的企业在中国经济中是不存在的。现在,随着“文革”后农村人民公社的解体和农村生产责任制的实行,企业的自主权扩大了,工人的劳动积极性正在提高。这方面的改革还在进行。改革开始了学习西方国家的人事管理方式和职务津贴制度,有关经营管理的书籍被抢购一空。那么,给部分企业以自主权,促进竞争和追求利润的改革,如何与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相结合呢?这是今后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但是,只要现在的党中央体制能够稳定,中国的经营组织就会沿着现代化的方向向前发展。

最后,穆尔所说的第四个条件,即动机条件,这里只做一简单论述。前面已经说过,现代化并不是单靠少数精英人物所能完成的事业,对于非西方后发展社会的现代化来说,推进现代化的精英人物当然是重要的,但是,如果没有人民大众的支持和承担,现代化也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向往现代化的群众性动机是推动现代化的原动力。向往现代化的动机因素有创新的个性、业绩主义倾向、参与热情等,而最基本的是提高生活水平的愿望(摆脱贫困)和对教育的渴求(提高文化水平)两个方面。“文革”后中国教育的飞速发展,极好地说明了中国对教育的热情已经很高,但是,只要对人口的限制还需要政府的强制,就不能说提高生活水平的愿望已深入人心。实际上,现代化无非就是为了满足生活向上的欲望,从这一意义上来说,现代化完全是一种形而下的东西。但是,满足状态总比不满足状态要好,这是现代化理论的基本出发点。如果说,好不容易使10亿人从饥饿的威胁中解放了出来是中国社会发展的现阶段,那么可以说,10亿人齐心协力,向着更高的欲望满足而努力之日,也就是中国真正地走向现代化之时。

(选自《国外社会科学》1986年第10期)


[1] 日本东京大学著名社会学教授富永健一是南开大学社会学系客座教授,1984年底应邀来南开大学社会学系讲学,该文是作者讲学归国后根据在中国的体验所作。文章用西方社会学中的现代化理论分析中国社会的现代化问题。现将文章译出,以飨读者。——编者

[2] 社会科学的产业既是西方从中世纪的社会秩序到近代产业社会的形成这一长期过渡的结果,又是促成这一过渡的原因。关于这一点,请参阅[日]富永健一《现代的社会科学者——现代科学中的实证主义与理念主义》,讲谈社1984年版,第15页。

[3] [日]福武直:《中国农村社会的结构》增补版,有斐阁,1951年,第1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