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社会资本与贫困治理

从20世纪90年代起,社会资本在经济发展、政治民主与社会繁荣中的作用日益引起全球广泛关注。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社会资本对于社会发展和贫困治理具有重要的意义,下面对相关研究进行简要评述。

(一)社会资本的缓贫作用

普特南认为,作为一种社会组织或社群层面的特征,社会资本是一种具有高度生产性的重要的公共资源,可以通过推动协调和增进合作来提高社会效率,因此,一定数量的社会资本是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力量(罗伯特·普特南,2001)。武考克(Woolcock)等人通过对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研究发现,社会资本在经济发展和贫困治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迈克尔·武考克,2000;Christian Grootaert,2001)。一个地区如果拥有较多的社会资本,即内部具有较紧密的社会网络以及居民之间具有较高程度的信任和互惠,那么它就更容易克服贫困问题,因此,发展贫困地区的社会资本是治理贫困的一个重要举措。

格鲁特尔特(C.Grootaert)等人通过定量研究发现,控制其他变量后,社会资本对于家庭福利具有正面的影响,它能显著提升贫困家庭的福利水平(Christian Grootaert,1999,2001)。具体而言,社会资本越丰富,越有利于积累物质资产,家庭应对收入波动风险的能力越强,相较于低社会资本家庭,高社会资本家庭拥有更多的物质资产、更多的家庭储蓄和更多的获取贷款的机会。鉴于上述研究发现,格氏等人认为,要改变过去重视物质资本而轻视社会资本的传统社会政策,把社会资本的投资作为地方减贫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扶持地方公共机构尤其是扶持公益社会组织的发展,鼓励穷人成立互助合作组织并发出自己的声音,让更多的穷人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纳拉扬等人通过在非洲坦桑尼亚等地的实地研究发现,家庭的社会资本存量对其家庭的福利有显著影响(Narayan,D Pritchett,L.,1997)。艾沙姆等人的研究表明,社会资本有助于增进农民的集体合作,促进新技术的应用,从而增加农产品产出,提升农民资产总值(艾沙姆·卡科内,2004)。莫里斯在印度的研究表明,社会资本是地区减贫的关键变量,一个地区的社会资本越丰富,公共机构越发达,成员之间的互惠合作越多,那么减贫的效率和效果就更佳(Matthew Morris,1998)。

国内也有研究验证了社会资本的缓贫作用。有研究指出,关系贫困是导致贫困的重要原因,因而贫困治理应当由目前的物质资本范式和人力资本范式转向社会资本范式,提高贫困人口的社会地位,构建其社会支持网络,增加其社会资本存量(郑志龙,2007)。有研究发现,贫困居民拥有的社会资本对缓解家庭贫困问题具有显著的影响,不仅有助于改善家庭的生活机遇,而且可以提高家庭的社会经济地位(梁柠欣,2009,2012)。有学者指出,社会资本是影响城市减贫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应当从解决贫困家庭社会支持网匮乏、社会信任欠缺、组织化程度不高、自我封闭和边缘化等问题入手破解当前城市贫困问题,帮助贫困社群提升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王朝明等,2009)。

由于社会资本有助于改善贫困问题,因而建设社会资本成为全球贫困治理的一个重要战略。从1996年起,世界银行在全球各地开展了一系列社会资本研究计划,大力倡导对贫困地区的社会资本建设,将发展社会资本作为缓解贫困的重要手段(罗家德,2005:55;李小云,2005:375)。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将投资社会资本作为其全球减贫计划的重要战略(The Social and Human Sciences Sector of UNESCO,2002)。亚洲开发银行认为,“因为穷人对社会关系网依赖程度很大,营造社会资本对帮助他们实现必要的社会、经济和政治转变,谋求自我发展就具有关键性的意义,所以,开发活动所涵盖的范畴就要比单纯地改善基础设施、增加穷人的机会和为他们提供服务要广泛得多”(Cindy F.Malvicini & Anne T.Sweetser,2003:3)。

由于认识到社会资本在社会发展与缓解贫困中的作用,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强调社会资本投资和参与式减贫,通过构建政府、企业界和NPO等合作伙伴关系,运用社会资本来协助贫困人口。例如,巴西推行大规模的社区发展计划,推广社区本位(community-based approaches)的减贫计划,促进参与式发展,投资贫困地区的社会资本,并为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建设社会资本作出了经验典范(Miguel Darcy de Oliveira,2002)。在中国香港地区,由于近年来贫富悬殊和贫困问题持续恶化,因而香港特区政府日益强调与企业、NGO构建政策伙伴关系,推出了“社区投资共享基金”等一系列促进社会资本建设的社会服务计划,通过投资社会资本改善贫困问题(刘敏,2008)。

(二)相关研究的盲点问题

如前所述,社会资本在贫困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得到国内外学术界的广泛认同,大量研究证实了社会资本是贫困治理的关键性变量,在经济增长与贫困治理等方面扮演重要的角色。但是,对于什么是社会资本、社会资本为什么能缓解贫困、如何投资社会资本等问题,已有相关研究还存在不少盲点和问题,这集中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首先,概念定义不清。尽管许多研究发现了社会资本在缓解贫困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但这些研究缺乏对社会资本准确、统一的定义。联结型社会资本(bonding social capital)与桥接型社会资本(bridging social capital)、政府社会资本(government social capital)与民间社会资本(civil social capital)、水平社会资本(horizontal social capital)与垂直社会资本(vertical social capital)、个人社会资本与集体社会资本等概念交替使用,不同研究者从不同层次、不同维度界定社会资本,社会资本的概念涵盖个人—微观层次、社区—中观层次、社会—宏观层次。正如波茨等人所指出的那样,在这些研究中,社会资本的概念包罗万象,仿佛一切都能跟社会资本扯上关系,社会资本成为万能的混沌,以致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思·阿罗等人主张干脆放弃“社会资本”的概念。定义不清造成相关研究缺乏可对比性,研究结论难以经得起严格推敲和反复证明。武考克对此认为,社会资本之所以概念含混不清,是因为“存在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或维度的社会资本,不同结果的出现与社会资本不同维度的结合有关,以及存在支持或削弱有益的结合的不同条件”(迈克尔·武考克,2000)。

其次,因果机制不明。大量研究证明了社会资本越丰富,越有利于减少贫困,但没有充分揭示社会资本对于缓解贫困问题的因果机制,即充分解释社会资本为什么能缓解贫困以及如何缓解贫困。一些研究从数据上验证了社会资本与贫困家庭资产存在统计相关性,但缺乏对这种统计相关性背后因果机制的充分解释和说明。如格鲁特尔特等人通过定量统计分析发现了社会资本对家庭福利尤其是穷人的家庭福利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但他们没有充分解释这种统计相关性背后的因果机制,仅仅把社会资本的减贫效应泛泛地归因于增进信息共享、减少机会主义行为、促进集体合作等三个方面(Christian Grootaert,2001)。有些研究从世界一些国家和地区的个案经验论证了社会资本的减贫作用,但对社会资本减贫机制与过程的解释缺乏应有的说服力。如贝比顿(Anhony Bebbington)等人在研究拉美国家贫困问题时发现,社会资本在当地农民的谋生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他们并未有效解释社会资本的减贫机制,仅简单地把社会资本的作用归结于促进当地农民的互惠合作与集体行动(C.格鲁特尔特、T.范·贝斯特纳尔,2004:314~366)。

最后,政策工具不足。与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范式相比,社会资本范式一个突出的缺陷是政策可操作性不强。虽然学术界越来越认同社会资本在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但对于如何投资社会资本、如何通过社会资本去缓解贫困等问题却众说纷纭,较少有人就此提出明确有效、可操作性强的政策工具。有些研究者批评当前的减贫战略主要关注穷人的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对其社会资本的关注明显不足,认为应当把社会资本纳入国家减贫战略,但对于如何投资社会资本却语焉不详(Roslan Abdul-Hakim et al.,2010)。即使有些研究就投资社会资本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如扶持公民社会组织、发展公私伙伴关系、促进社会融入(social inclusion)等,但这些举措的可操作性不强。

综上所述,从20世纪90年代以后,社会资本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运用社会资本进行减贫开发成为全球贫困治理的重要战略。但在中国,无论是政策层面还是学术研究,社会资本在贫困治理中的作用都未引起足够的关注。就政策层面而言,一直以来,中国的贫困治理政策主要致力于改善贫困人口的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对社会资本的投入较少。就学术研究而言,社会资本在中国被广泛应用于跨学科研究,但专门运用社会资本理论系统考察贫困问题的研究很少。社会资本在贫困治理中有何作用?它能为贫困社群提供哪些方面的帮助与支持?如何投资社会资本?本书将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分析社会资本的生成及其在贫困治理中的作用,并廓清相关命题的理论含义与政策含义。


[1] 参见世界银行官方网站,http://go.worldbank.org/RQBDCTUXW0。

[2] 一些发达国家采取国际贫困线标准(International Poverty Line Standard)即以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中位收入或平均收入的50%作为这个国家或地区的贫困线。比如,美国政府每年公布上一年关于全美家庭收入中位数和收入低于贫困线的贫困人口的统计报告,以国际贫困线标准动态监测贫困问题的变化状况。

[3] 资料来源:王有捐,2006。

[4] 本节部分内容曾以论文的形式发表:刘敏,2009,《贫困治理范式的转变——兼论其政策意义》,《甘肃社会科学》第5期。

[5] 纳拉扬(D.Narayan)等通过对世界银行参与式减贫项目中50个国家4万多穷人的实地研究表明,要消除贫困,必须充分尊重穷人在减贫开发和社会发展中的主体性,加强其社会参与,鼓励他们成立自己的组织、表达自己的声音,从而从根本上改变穷人的不利地位,帮助他们获取应有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权利(纳拉扬等,2001,2003,2004)。

[6] 在图2-1中,相比情况A和B,情况C是目前国内政策实践和理论研究相对薄弱并且有待发展的地方。在现实层面,它属于正在兴起与发展的新的城市贫困治理模式,需要倡导、推动和发展;在理论层面,已有研究尤其是理论导向的实证研究较少,需要加强这方面的研究。

[7] 这种情况在近年来有所改观,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集体社会资本。一些学者从概念界定、测量方法和社会功能等方面对集体社会资本进行了评价(赵延东、罗家德,2005;夏建中,2007;桂勇、黄荣贵,2008)。一些学者把社会资本理论引入对乡村治理、村民自治、城市社区建设、农村社会结构和行业组织等领域的研究(林聚任、刘翠霞,2005;胡荣,2006;刘春荣,2007;孙昕等,2007;陶传进,2007;周红云,2007;潘泽泉,2008;丘海雄、陈健民,2008;陈捷、卢春龙,2009;裴志军,2010)。尽管与个体社会资本研究相比,关于集体社会资本的研究相对不多,但这无疑为将来的进一步深入研究奠定了基础。

[8] 目的在于凸现个体社会资本与集体社会资本在若干方面的不同,在对照和比较中引申出加强和拓展集体社会资本研究的必要性。

[9] 这些只是为已有大量研究所证明的假设,其理论解释力和经验适用范围有待于接受进一步研究的检验。

[10] 对于普特南等人把信任、规范等视作社会资本并将其视为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有一些学者尤其是主张个体社会资本分析范式的学者如林南和波茨等人提出了批评,认为这种做法存在定义模糊、概念泛化和循环论证等问题(波茨,2000:141~145;林南,2005:24~27)。个体社会资本与集体社会资本孰优孰劣,把信任、规范当作集体社会资本是否妥当,相关学术争鸣一直绵延不休。然而,不可否认的是,自普特南等人以来,集体社会资本在国外学术界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被引入社会学、经济学和政治学等跨学科领域的研究,不仅成为重要的理论范式,也成为重要的政策工具。

[11] 本节部分内容曾以论文的形式发表:刘敏,2012,《社会资的建构:国家与社会互动的视角》,《理论与改革》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