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研究(2012年春季卷/总第15期)
- 周晓虹 谢曙光
- 14626字
- 2020-12-10 18:00:59
孙本文与“社会学学院派”[1]
李培林 渠敬东[2]
摘要:20世纪上半叶,中国社会学经历了一个繁荣发展时期,形成了不同的学派,孙本文为代表的“社会学学院派”是其中重要一派。本文围绕孙本文和“社会学学院派”分别论述了学院派的四个分支,即以孙本文为代表的“文化综合学派”、以陈达为代表的“人口学派”、以杨开道为代表的“农村社会学研究”和以潘光旦为代表的“优生学研究”。
关键词:孙本文 社会学学院派 文化综合学派
20世纪上半叶,中国社会学有一个繁荣发展的时期。在这个时期,社会学形成了一些不同的学派,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三个:一是以陶孟和与李景汉为代表的“社会调查学派”;二是以吴文藻和费孝通为代表的“社会学中国学派”;三是以孙本文等为代表的“社会学学院派”。他们都深受西方社会学的影响,有在欧美接受社会学教育的背景,并且都致力于把西方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运用到对中国现实的研究,努力探索使社会学本土化。这三派有一些共同的特点,但也有思想分歧和研究路径的差异。
以孙本文等为代表的“社会学学院派”,更注重社会学的规范化和学科化,他们的一些著作在社会学的教学中占有主导地位,很多成为基本教科书;他们的一些专项研究,在学术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但他们对当时的唯物史观社会学持排斥态度,认为那是政治不是学问。他们与“社会调查学派”和“社会学中国学派”也存在一些张力。“社会调查学派”往往被视为缺乏理论,而“社会学中国学派”被视为有社会批判但缺乏社会建设。
从中国社会学的发展过程来看,改造社会和学科启蒙是社会学早期发展的两个重点,但在中国当时救亡图存的历史背景下,社会学改造社会的实践影响更大。在后来的社会学发展中,“社会学中国学派”成为主流,孙本文的学术思想从某种程度上说遭到忽视。孙本文是较早提出“社会建设”的社会学家,“社会学学院派”关于社会建设的思想在我国倡导社会建设的今天,更应该受到广泛重视。
以孙本文等人为代表的“社会学学院派”,又可以分出几个分支:一是以孙本文为代表的“文化综合学派”;二是以陈达为代表的社会学“人口学派”;三是以杨开道为代表的“农村社会学研究”;四是以潘光旦为代表的“优生学研究”。
本文仅限于对“社会学学院派”这个体系进行梳理。
一 文化综合学派
孙本文在中国社会学学术史上具有重要地位。有的学者认为,他是“解放前我国社会学界最有影响、著书最多的社会学者”(韩明谟,1987)。这不仅是因为孙本文自身的学术造诣,还因为他曾为社会学的传播普及和学科建设做过全局性的工作。他主持成立的“东南社会学社”及后来发展而成的“中国社会学社”,将全国范围的社会学者组织起来,在教学、调查、研究等诸多方面全面推进了中国社会学的整体建设。
孙本文通常被视为中国社会学“文化综合学派”的代表人物,他的理论深受美国文化学派的影响,而他的理论综合,首先是对美国社会分析、文化分析和心理分析之不同学派的综合,然后是对中国社会文化和心理特质的综合。
孙本文在《社会学原理》的首页,便开宗明义地指出,荀子所谓“人生不能无群”,就是群学(即社会学)原理的本质。因此,撇开东西方文化差异,社会学必须从一个一般性的原理出发,即“人的行为就其实质来是交互的、共同的和群体的行为”,既是物质意义上的客观实在,同样也为文化意义上的规则所制约;因此,社会分析必须从构成社会交互性和群体性的诸因素起步,找到起连带的结构和机制的本质(孙本文,1935:1)。在这个意义上,社会学作为一门学科,必定是综合的,因为构成人的“群”的要素由三个方面构成,既有地境、气候、血气等自然因素,即物的方面;也有风俗、道德、宗教和法律等非物质的文化方面。从人的方面来说,既包括社会性的交互关系与行为,也包括人的生物特质和心理特质;同时,我们也必须考虑到“社会的体具”,即历史方面的社会变迁及其连带的效果。因此,任何一项社会研究,必涉及构成人的上述诸因素的总体综合效应,社会本身既是“体”,又是“心”,不可偏废任何一面。任何社会分析都不可缩减为一个局部因素的关照。换言之,即便是最具体的社会研究,也必须窥见上述诸因素的综合效果。
孙本文对于社会学一般原理的研究,并非仅限于理论上的研讨,在两部著作中,他都不惜笔墨地讨论一般原理如何转化为社会应用、社会实践和社会事业的重要议题。孙本文强调,社会学一般原理的讨论,其目的是“社会建设”,“依社会环境的需要与人民的愿望而从事的各种社会事业,谓之社会建设。举凡关于人类共同生活及其安宁行都等各种事业,皆属之。有时此等事业,属于改革性质,就固有之文物制度而加以革新。有时属于创造性质,系就外界传入,或社会发明之文物制度,而谓之创建。无论创建或改革,皆为社会上建设之事业”。他慨言道:“梁任公有言:‘不努力者终身失败者也,努力者有成有败者也’;我则曰:‘不努力于社会建设者,必趋于衰败,努力于社会建设者,必趋于进步’。”(孙本文,1935)
孙本文的这种分析,也是吴泽霖在《社会约制》中所贯彻的基本精神。用“社会控制”的概念来分析社会现象,在中国社会学界是相当晚近的事情。1930年,吴泽霖撰写的《社会约制》由世界书局出版,这标志着社会控制(Social Control)这一概念的最初引进。不过,虽然吴泽霖的见解借由西方社会学家而来,但他并没有单纯强调这一概念来自单方面的强制性特征,将其译作“社会制裁”或“社会控制”,而是突出了此概念所含的交互性特征,将其译作“社会约制”。吴泽霖认为,社会约制的需要主要来自四个方面:生物的(性和男女自然冲突的调剂)、心理的(不同气质和品行人的安置及对不平等遗传的制约)、社会的(人们机会的不平等和不同民族或文化的冲突)、其他方面(职业和志趣的不同、经济竞争、政治信仰冲突等)。由此,社会约制的工具也就根源于人们四种比较普遍的心理:保守心、好新心、求显心、社交心。这四种心理是人类一切行为的原动力。因而这四种心理就可以作为社会约制的工具。吴泽霖接着指出,社会约制可分为两大类:武力的约制(即用体力来达到约制的目的)和会意的约制(即通过言语表示出来的社会约制)。有时在各种方法都不能见效的情况下,采取武力约制可直接得到所希望的结果。所以,武力的方法是应急所需,但却往往又很不彻底、不经济,流于表面,不能持久;而对于越来越复杂的现代社会而言,会意的约制也越来越显露出其重要的意义(参见吴泽霖,1930)。会意方法亦可分为两类:一是直接的会意,包括惩罚、酬报、理喻、命令四种;二是间接的会意,包括讥讽、谄谀。同样,社会约制的组织也可分为具体的和非具体的两类,前者包括家庭、学校、政府、教会这些看得见的组织系统,而后者则包括舆论、风化、信仰等一些宗教道德的要素。
吴泽霖的上述约制思想,突破了传统上仅靠法家学说来理解社会约制的路向,指明了道德教化对于社会约制的根本作用。1935年,孙本文在他的《社会学原理》中,便汲取了吴泽霖在《社会约制》中提出的基本思想,将社会约制纳入有关社会存在的一般理论的范围,并将此概念延展到社会心理学的分析之中。事实上,吴泽霖的社会约制理论,反映出将人类的政治、经济、法律、道德和心理等因素综合起来来考察某些社会现象,从而采用跨学科的视角来构建综合社会学的努力,这一努力最终体现在了孙本文《社会学原理》所创建的综合学派的观念之中。无论是孙本文,还是吴泽霖,都将孟德斯鸠以降的社会理论传统,纳入一个总体的分析结构中。正如孙本文在《社会学原理》(1935)中所说:“社会上有无数的行为规则及制度,去约束人类的行为。此类行为规则及制度的总体,具有相当交互与一致的关系者,通常谓之社会组织。”因此,社会组织的运作逻辑便不仅仅限于制度的框架之内,亦与社会的总体文化价值发生关联。
严景耀也是从文化变迁的角度来研究与社会约制紧密相连的社会犯罪问题,他将社会问题、文化环境与犯罪现象联系起来考察。在中国当时缺乏犯罪统计的情况下,严景耀把“燕京学派”主张的社会人类学参与观察的方法引入犯罪问题研究。他在1927年亲自去北京市第一监狱做一名志愿“犯人”,亲尝铁窗滋味,和犯人同住、同食、同生活。他在监狱住了三个月,之后每周去监狱两天,取得了大量第一手资料,积累了各类犯罪典型个案200余例。1930年初,在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及燕京大学社会学系的赞助下,严景耀率领学生到河北、山西、河南、湖北、江西、安徽、浙江等地20个城市的监狱对犯人和监狱管理进行调查,取得了犯罪典型个案史料300余件。他在芝加哥大学的博士论文《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就是根据20个城市的调查资料写成的(严景耀,1986/1934)。在犯罪学研究方面,严景耀的工作具有开拓性的意义。
孙本文于20世纪30年代在中央大学社会学系的同事言心哲教授,亦始终追随着中国社会学的这种致用精神,毕生献身于现代社会事业的推进工作。言心哲撰写的《社会事业与社会建设》《现代社会事业》等著作,是国内讨论“社会事业”问题最出色的作品。言心哲认为,投身现代社会事业,必须坚持义理与事业并举的原则,社会事业必由社会原理出发,而社会原理必经社会事业抟成。言心哲(1944)指出:“现代社会事业在我国这次抗战以前,是被忽视的一种事业,我国以往误民族复兴与国家建设的,很少有人把社会事业看做一个部门,殊不知社会事业的兴办与研究,为增进社会福利,提高人民生活的一种重要工作,是以欧美先进诸邦,莫不努力倡办各种社会事业,以期减少人民困苦,培养国家元气。”
言心哲的上述看法,与当时“国民政府”的行政改革密切相关。1940年,国民党政府社会部成立,各大学纷纷开设社会事业和社会行政科目。此后,一些有关社会事业的作品也相继发表。当时,言心哲、马宗荣、蒋旨昂、柯象峰、吴瑜珍、张鸿钧等学者开展了此方面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成为中国社会工作专业的先导。其中,蒋旨昂的《社会工作导论》、柯象峰的《社会救济》、吴瑜珍的《社会个案工作方法概要》、张鸿钧编的《社会行政概论》都成为与言心哲的《现代社会事业》同样具有学科建设意义的成果。
孙本文的社会学“文化综合学派”,从一般社会原理的研究到社会事业的开展,从理论到实践,为中国社会学提供了一套系统的整体建设方案。
二 人口学派
中国的社会学家很早就把人口问题视为中国最大的社会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围绕对人口问题的研究,也形成了一个注重人口问题的学术群体,即社会学“人口学派”。这个“人口学派”并不局限于对人口总量和人口结构问题的研究,他们从人口问题出发,对中国的乡村建设、城市化道路、生活水平、劳资关系、贫困、犯罪等一系列中国社会变迁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广泛的研究,但其共同的特点,是把人口问题视为社会发展的首要问题。这个学术群体以陈达为代表,包括许仕廉、吴景超、言心哲、陈士蘅等人。
当时对人口问题进行研究的首推清华大学陈达教授。陈达对人口问题的关注,直接来自于中国特有的人口问题以及人口结构所牵连出来的基本社会问题。陈达等人在很大程度上均受到马尔萨斯人口论的影响,他们不仅关注人口数量及结构的问题。也从遗传、人文地理环境、自然选择和社会选择等角度出发,关注人口品质的问题。此外,他们还密切关注人口增长、人口迁徙与工业改造和社会分化的关系,并由此形成了明确的社会政策的研究取向。
人口问题的研究与社会调查统计是紧密联系的。陈达在1923~1952年的29年中,曾主持和参加约24次社会调查。其中规模最大的一次,是抗日战争时期对云南昆明地区所做的人口普查。此次调查共调集了1300多人,为中国人口普查的先河。陈达于1923年在美国获得博士学位后回国,他先后对北京市镇状况、上海工人生活状况、闽粤侨乡状况、昆明地区的人口和农业状况、重庆工人生活状况等进行了调查,并深入其他国家和地区,对日本和朝鲜的劳工状况、南洋和夏威夷华侨社会生活状况、印度加尔各答地区的农业状况、德国和意大利的工人生活状况、苏联的集体农民的生活状况等进行考察。
陈达的《人口问题》是中国早期人口研究的经典作品。陈达1924年在清华大学主讲社会学原理时,即注重讲授人口理论。他1926年正式开设人口问题课程并自编讲义,经逐年修改最后形成《人口问题》,1934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作为大学丛书之一。在这本著作中,陈达(1934)全面介绍了马尔萨斯等数十位中外学者的人口理论,阐述了人口调查、人口登记、人口估计、生育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等有关人口数量的问题,分析了遗传、环境、自然选择、社会选择以及区别生育率等有关人口品质的问题,还联系国际社会,介绍了各国人口增长、人口迁徙、工业发展以及人口政策等问题。
陈达在人口理论方面的贡献,是提出了“人口竞争”理论。他把人口竞争分为“生存竞争”和“成绩竞争”,“生存竞争”决定人口的数量,而“成绩竞争”决定人口的素质。因此,若要提高人口品质,既要实行符合优生原则的区别生育率,也要发展教育、改善卫生,对中国人的整体生活结构和方式加以改造。
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劳工问题也成为人口学家关心的一个主要问题。陈达在对国内劳工问题调查研究和对国外劳工考察的基础上,于1929年发表《中国劳工问题》一书。陈达在这本书中,详细讨论了中国工人生活、工会组织、罢工斗争、工资和工时、生活费、福利设施、劳工法规等问题。在分析中,一方面他使用了大量中国的调查材料,如在分析中国工人罢工问题时,他列举了1918~1926年9年间每年的罢工次数、参加罢工的人数和罢工日数等资料,非常翔实;另一方面他在论述每个问题时,都与国外情况做比较分析。
陈达(1929)认为,劳工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研究:一是关于工人本身的研究,如生活费、工资、工作时间等;二是关于劳资关系的研究,如劳资争议、劳工移动、罢工失业等;三是关于劳工的社会研究,如福利设施、工业和平等。陈达非常强调在人口和劳工研究中使用科学的方法,而他所谓“科学的方法”,就是实验法和统计学。实验法是将自然科学推及于社会科学的科学方法,即进行事实搜集、测量、分类、结论、证实,抛弃抽象式的玄想,采用实验式的观察;统计学也是科学方法,但适用于社会现象,其精确的程度可与实验法媲美。
陈达还把他的“人口竞争”理论运用于劳工研究,认为中国工界有两个重要的问题,即劳工阶级的“生存竞争”与“成绩竞争”,前者属于经济性质的问题,即关于工资、工作时间、待遇问题等,后者属于社会性质的问题,即工人除谋生之外,必须在社会中有些贡献。
陈达的研究领域非常广泛,但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人口问题研究,他通过分析中国的耕地面积、生产水平、生活程度等因素,明确提出中国人口太多,应当节制生育,限制人口数量,提倡“每对夫妻只生一对子女”,即实行“对等的更替”,可以说,陈达是在中国最早提出节制生育和“每对夫妇只生一对子女”的学者之一。二是都市劳工问题的研究,他认为工业化改变了原有自然经济中的城乡格局,城市劳工队伍迅速壮大,劳工成为中国历史上从未出现过的重要社会阶层,劳工问题关系工界、雇主、社会和政府等所有方面,治理劳工问题之本,是运用科学的方法了解工人的生活程度,尽快制定工会法、工厂法和保险法,实施科学的工厂管理制度,改善劳资关系。三是中国海外移民(华侨)研究,在《中国移民》一书中,陈达特别强调了中国海外移民的特有属性,指出中国移民不仅对当地经济做出了巨大贡献,更重要的是,中国都市生产的重要投资来源首推海外华侨。陈达(1938)的《南洋华侨和闽粤社会》一书,通过社区比较和分类比较等方法,对华侨在移入地的总体生活方式和社会配置关系做了深入细致的分析,成为了移民领域具有国际性学术影响的经典作品。
许仕廉是社会学“人口学派”的另一位代表人物,他的《人口学纲要》是中国早期另一部人口研究的经典。许仕廉认为,研究人口问题是研究一切社会问题的入手点,“人口是社会与国家的原料,是文化与财富的生产者,所以要研究各种社会问题,经济问题,政治问题,教育文化问题,必从人口入手”。许仕廉从人口品质理论和优生理论出发,认为人口数量并非是人口问题的关键,人口学要处理的最核心的议题是人口素质和财富分配问题,人口学研究的家庭规模、婚姻状况、职业分配、城乡关系、教育方式等,都是围绕其核心议题展开的。许仕廉指出,“人口问题的全体,非仅为人口多寡之问题,凡人口之品质,经济之效率,与分配之平均,皆在其中。换言之,非独人数之问题,盖亦财富与优生之问题也”(许仕廉,1934)。
节制生育几乎是当时社会学“人口学派”的一种共识,他们普遍把人口数量过多视为中国贫穷的一个根本原因,而且他们与晏阳初、李景汉等人的假设一样,认为中国社会存在的根本问题是“贫、愚、弱、私”,贫穷是一种社会病态。在这个问题上,许仕廉与当时另一位人口学家陈长蘅在《三民主义与人口政策》中的判断是近似的,他们都认为中国陷入贫穷状况,是人口总额超过“中时点”这一现象的反映。若不愿实行节育,即需改变生活习惯,减低生活程度。而将来科学进步,能否有新的发明,根本解决“人浮于食”的困难,是一个“很空幻的希望”。
柯象峰从人口问题出发,对贫穷问题进行了非常系统的研究,他不到36岁就完成了两部著作的写作,即《中国贫穷问题》和《中国人口问题》。柯象峰认为,个人(或一个家庭)在某社会中,在某一个时期内,不能维持该团体所认为最低的生活程度时,其生活状态谓之贫困。他区分了“生活水平”和“生活标准”,认为“生活水平”是指人们实际享受的生活,而“生活标准”是指为增进效能起见而应为人们享受的生活,是一种理想的标准。前者可以分为四级:贫穷级、生存级、健康或舒适级、奢侈级;后者可以分为两等:生存的生活标准(可以视为贫困线)、舒适的生活标准(随社会不同而不同)。在柯象峰看来,社会总的生活水平是由三个要素结合造成的,即人口数量、可利用的土地或资源,以及技术水平。中国贫穷的原因,可以从物质、生物、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因素加以考察分析;同时,贫穷还具有循环性,还可以带来其他社会问题。其预防与救治就是要标本兼治,治本的方法着重预防,措施主要是改善自然环境、采取适当的人口政策、改善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等;治标的方法重在救治,措施是发展救济事业。柯象峰还认真研究了贫困线的问题,他根据各种已有的调查数据,推算出当时中国农村的贫困人口约占全国人口的60%,城市贫民约占全国人口的5%,因此若以全国当时总人口4.5亿人计算,中国贫民至少占全国人口的65%,总数约3亿人(参见柯象峰,1935)。
在20世纪上半叶,中国还没有人口普查,中国一直到1953年才进行了第一次人口普查,在没有全国人口普查的情况下,对全国人口总数的估计,是人口学家普遍关心的问题。
言心哲1935年所撰写的《中国乡村人口问题之分析》,虽然只有几万字,但已经具有非常现代的研究水平。他收集了来自各方面的调查资料,利用有限的统计数据,全面分析了当时中国乡村人口的数量、结构、年龄分布、性别比例、生育率和死亡率、婚姻状况、职业状况、人口增减趋势、乡村人口变迁等,推算出当时中国的乡村人口有3.4亿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74.5%。他在《中国乡村人口问题之分析》中指出,根据乔启明1929~1931年在河北省的调查,家庭平均人数为5.43人;根据李景汉同时期在定县等处的调查,家庭平均人数为5.80人;根据乔启明在1926~1928年对山西清源县143农户所做的跟踪调查,1926年的数字是143户,838人,户均5.86人,1927年是835人,1928年是839人,户均分别为5.84人和5.87人。这样5.8成了一个比较稳定的户均人口数字(言心哲,1935)。
言心哲的《中国乡村人口问题之分析》出版后,成为比较权威的人口分析著作,被多方引用。而且,言心哲在这本著作中,也涉及许多当时农村的热点问题,其中一个热点问题,就是“农民离村问题”。“离村”是当时社会学界惯用的词汇,就如今人惯用“农民工”一样,“离村”就是农民暂时性地或永久性地离开自己所居住的村落。离村的原因相当复杂,如参军、求学、投亲访友、出嫁、做官等,但迫于生计而背井离乡在近代中国是特定的历史情境,所以“离村农民”有时几乎就是“流民”的代名词。当时的一些乡村研究专著,几乎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农民离村”问题:如浩平的《中国农民离村问题之研究》,翟克的《中国农村问题之研究》,黑山、徐正学的《农村问题——中国农村崩溃原因的研究》,柯象峰的《中国贫穷问题》,言心哲的《中国乡村人口问题分析》,金轮海的《中国农村经济研究》,孙本文的《现代中国社会问题》等。
三 农村社会学研究
“学院派”的大多数学者都具有留学欧美的背景,杨开道也不例外,而且他是中国获得农村社会学博士学位的第一人。他先后在美国艾奥瓦农工学院和密歇根农业大学学习农村社会学,获得硕士和博士学位,1927年回国后,历任大夏大学、复旦大学、中央大学农学院社会学教授,并担任过燕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兼系主任、法学院院长。
杨开道从美国归来后,也是首先引入了西方社会学研究农村社会的核心概念“community”,杨开道在翻译community这个概念时用的不是“社区”,而是“地方共同社会”。他提出,农村不同于一般的“共同社会”,它是一种以农业为主要职业的“地方共同社会”。“地方共同社会”有时也被称为“农村地方社会”,在“农村地方社会”的上面,是“乡镇共同社会”,而在“农村地方社会”的下面,是“邻里区域”,它们共同组成农村社会的三层结构。
杨开道认为,中国农村生活不发达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教育不良;二是经济困难,农民所耕土地面积太少,耕地不满10亩的农家占1/3;三是工作太忙,农民拼命工作,把精神生活给抛弃了;四是农村社会相互间距离太远,交通不便,结果农民只有家庭生活,没有社会生活,也没有充分的人力和财力去组织社会事业;五是农民毫无组织,农村是散漫的社会,农民不知组织的利益和方法。与梁漱溟的看法接近,杨开道也把组织农民视为农村发展最紧要的事情。在他看来,农村问题必须以人为主体,也就是以人与人的关系为主体,中国农村问题不同于农业问题,其关键之处是农村的社会组织问题,因此“农村自治”是“整个的农村生活改良的最基本的方法”。但是,杨开道坚决反对政府自上而下地推行地方自治的农村建设办法,他认为,“自上而下的政治,无论方法如何良善,组织如何严密,办理如何周到,总是官治,是被治,不能算是自治”(杨开道,1930),自治的意志,必须来自于村民的合意,只有农民真正集体地愿意处理而且能够处理自己的事务,农村自治才能获得其应有之义。
杨开道等“学院派”学者,也并不是躲在象牙塔里闭门读书的学者,中国文人的文以载道传统,使杨开道很早就有“以农立国”的志向,而且他非常强调理论研究和实地调查相结合,主张用科学的方法去研究中国的农村。他在《农村自治》的“序言”中曾说道:我六年前还是农学生的时候,就“感觉到农业界一个重要的缺点。……(农民)还是在那吃苦,在那发愁,和国内的农学士、国外的农博士,没有一点儿缘分。当时下了一个决心,不愿意再做和农民不相干的助教、专家、教授,而愿意作农民的朋友,作农民和专家中间的一个介绍人,使专家能够服务农民,农民能够利用专家”(杨开道,1930)。
杨开道积极地将他的理论运用于实践,他与许仕廉等人一起,利用美国洛克菲勒基金部的资助,在北京郊区的清河镇建立了实地观察点“清河试验区”。这个“清河试验区”成为“燕京学派”社区研究方法的一部分,而且在“燕京学派”自身看来,这是他们区别于梁漱溟和李景汉等人“社会运动式”乡村建设和社会调查的典范。
杨开道等人认为,他们提出的乡村建设方法,比梁漱溟等人搞的乡村建设运动更加科学,所以杨开道也不回避这种分歧,并且还积极介入相关的争论。梁漱溟1929年春到广东、江苏、河北和山西考察农村自治后,在《村治月刊》第一卷第四期发表了《北游所见记略》,列出了村治七大难题,并客气地说自己一点不能解答。而杨开道针对这七大难题,写了七篇题名为《梁漱溟先生村治七难解》的系列文章,连续发表在国立中央大学农学院主办的《农业周报》上。与梁漱溟从中国文化要义出发探索乡村建设道路不同,杨开道认为,如果按照自然顺序进行中国农村生活的改良,就会耗去许多精力和时间,而如果按照原理和成例的教训去计划中国的农村生活运动,则可以省掉许多精力和时间,成绩也许更好。而杨开道所说的“原理和成例的教训”,就是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为此他曾系统地将英、美、丹麦、法等西方国家农村改革和建设经验介绍到中国。
即便是在学院派中,杨开道的思路与后来费孝通等人提出的乡村工业化道路也有很大差距,杨开道依据西方的经验,主张发展“机械农业”,他甚至提出要“废除农村手工业”,认为将农村建设为自治的公民社会,手工业的废除是一个先决条件,因为一天到晚十几个小时都在那里运用肌肉,哪里有余闲去运用脑子呢!
杨开道并没有局限于对农村社会学基本原理的阐发,他在学术上的一个贡献,就是从社会史出发写作的《中国乡约制度》,这是中国对乡约进行系统的社会学研究的第一本著作。杨开道希望通过对乡约史的研究,来探讨中国农村社会自治传统的历史基础。
杨开道(1937)认为,所谓“乡约”,是指在农村地方社会中,邻里乡人相互劝勉,共同遵守约定俗成的社会准则,并以相互协助、相互救济为目的的一种组织制度。乡约制度通过乡民受约、自约和互约三个层面的交往机制,使乡土社会诸阶层的成员得以维系共同生活和共同进步。这种制度,也颇类似于孟子有关井田制的理想规划,即乡民“死徙无出乡,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孟子·滕文公问为国》)。
杨开道通过系统考察中国乡治传统的来龙去脉,指出所谓与中央对应的“地方”概念,在中国由来已久。中国乡约制度自周代起便有了一些最基本的要素,他通过对《周礼》的研究,认为周代的农村组织可谓是中国乡治的理想模型,如“五家为比,十家为联,五人为伍,十人为联,四闾为族,八闾为联。使之相保、相受,刑罚庆赏相及、相共,以受邦职,以役国事,以相葬埋”(《周礼·地官·族师》)。春秋战国以降,由于“士”这一阶层的兴起,改变了农村的政治社会面貌。“士”既是贵族的门客,也常常作为文吏从政,还有一些成了儒生,散落在民间讲学主礼。“士”如有失意,大多会回到乡间,因此孔子以来官学下移的现象常有发生,城乡之间除了政治差别,并无多大文化上的差异,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清代中叶。只是东汉后的一段时期里,中国部分地区经历了从豪族到世族的统治,农民也一度沦为农奴和半农奴,但南北朝以后,乡里政权的虚化基本上成为一种趋势,后来无论北宋王安石变法搞的保甲改革,还是明代推行的里甲与社学社仓制度,农村的行政区划基本上还是以自然村为基础。满人入关后,乡治被分割为各个片断,由专门的部门来管理,乡约制度由此衰落。中国乡村行政机构的称谓一直很乱,如镇、保、都、庄、乡、村、里、图、甲、社、约等,甚至有堡、寨之类的说法,这说明县以下的行政机构,其实并非实体化的,因此在许多文献和地方习惯里,都把乡村的行政机构笼统地叫作“地方”。
杨开道研究中国乡约史,还是出于他对农村自治这一形势问题的关注,他曾说:“历史学家的止点,便是社会学家的起点,因为历史学家的目的在寻求真实的史料,社会学家的目的便在应用已有的史料去推求前后的因果及至社会的原理”(杨开道,1937)。杨开道的治史风格,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史的精义所在,即将历史的考察与当下实质的社会问题结合起来,使历史成为当今社会分析的起点。他翻考历史本义,为施行农村自治寻求民间的历史资源,以乡约制度为基础,系统整理了中国农村自治的民治传统,在这项研究过程中,杨开道表达了他将自治希望寄托于民众,希望中国能复兴乡约传统,从而为今天的乡村建设实践找到了历史的逻辑和基于文明肌理的实质精神。
四 优生学研究
潘光旦是中国社会学界的一个奇才,他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就读时,曾师从摩尔根教授,后来又曾获得优生学家达文波特的学术指导。他把优生学、社会学、伦理学以及社会史研究融汇在一起,开辟出一条社会研究的新路径。潘光旦曾就读于清华大学,他身上渗透着“清华学派”的那种学贯中西、融汇古今、打通文理的学术灵气。
1926年回国后,潘光旦大力传播优生学的知识,而对于那时的中国学界来说,优生学还是陌生的事物。潘光旦(1928)指出,优生学的要务,“在研究人类品性之遗传与文化选择之利弊,以求比较良善之蕃殖方法,而谋人类之进步”。他从社会优生学入手,试图通过中国多种历史资料来分析影响中国人口素质的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他把这种研究路径称为“新人文思想”。
“新人文思想”强调,社会学必须要从人的自然本性即人性出发,而对人性的认识,则必须综合生物、遗传、生理、心理、病理[3]等学问,同时依据哲学、历史、宗教、文艺的人文传统,只有在这个意义上,社会学才能成为一种总体的学问。[4]
“位育”是理解潘光旦“新人文思想”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观念。“位育”是潘光旦对adaptation一词的本土化释义,他没有把这个词直译为“适应”,而是结合中国文化传统,改译成古色古香的“位育”。潘光旦从“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的古训出发,强调人作为生物的个体或团体,必须与环境相互协调,而所谓环境,既包括自然环境,也包括人文和制度环境。在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之中,人始终应当是主,环境应当是宾;人固然不能妄自尊大,但也不能听任环境的摆布,自居于一个卑微的地位。关键还是两者之间如何“相位相育,安所遂生”。
按照“位育”的理论,人与人的社会关系,首先是建立在生物性和心理性基础上的道德伦理关系,所以实现“位育”,要通过“人化”和“明伦”的养教,而作为中国伦理本位关系的家庭,便成为中国社会结构最重要的基础。潘光旦指出,“家庭向为我国社会组织之中心,社会之治安系焉”。在潘光旦看来,家庭是一切社会规范(social norm)的基础(参见潘光旦,1929:1)。家庭的关系有三个基本层面:一是与父母的赡养关系以及与祖先的祭祀关系;二是夫妻之间的姻亲连带关系及家庭内部的组织关系;三是与子女的养育关系、教化关系和继嗣关系。所有这些关系,都成为社会的经济、文化、宗教和价值关系的模本。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的家庭结构既不能照搬西方家庭的结构和模式,仅从西方的价值观上确立家庭内部的角色和位置,同时也无法完全维系传统的大家庭结构,将家庭内部的位育功能与控制功能混同在一起。因此,在综合了优生学和社会改良的视角后,潘光旦提出了一种带有保守性质的“折中制家庭”方案,即以“养教”和“赡养”两个概念为核心,建立父母和子女承担相互义务的家庭体制。这样,既可以避免西方小家庭制中只有父母对子女的养育,而无子女对父母的侍奉的个人主义弊端,同时也克服了中国传统大家庭制中妨碍个人发展的约制关系。
潘光旦的“位育”理论反映了他那一代学人的学术特质和学术追求,即希望通过本土化研究,超越中西方的文化对立,在现实的创新中传承历史。“位育”这个概念的塑造,既包含了对西方演化论思想的改造,也包含了对中国传统礼教思想的反思,是一种超越个体与社会、静态与动态、社会性与生物性等对立关系的人道主义社会理想。
与杨开道一样,潘光旦也把对现实问题的关照与对社会史的研究结合起来,在历史的长河中寻找中国位育之道的血脉绵延和传承机制。在这个方面,潘光旦的两部代表作《中国伶人血缘之研究》和《明清两代嘉兴的望族》,堪称为中国乃至国际上社会史研究的经典范例。
潘光旦从优生学的立场出发,特别着重依据族谱学的材料来考察中国特定历史时期的特殊人才延承的社会性机制。[5]在《中国伶人血缘之研究》中,潘光旦系统整理了从春秋战国到民国时期有关伶人的文献和记录,特别是绘制了自清代嘉庆十七年(1812)到民国二十三年(1934)约120年共十份伶人血缘的社会网络,共计近180个家系的伶人材料。他指出,伶人在地理、社会阶层、移殖和血缘关系上,都有着特殊的分布形态,这非常贴近于社会生物学所说的“类聚配偶律”(Law of Assortative Mating)。从社会阶层来看,在血亲和姻亲方面,伶人与其他社会阶层之间存在特定的“区隔”事实,潘光旦通过对43个家系及其间婚姻关系的血缘网图的分析,指出无论是在阶层之间还是在阶层内部,都存在因区隔而形成的社会角色和戏剧角色的世代蝉联。从阶级分布看,潘光旦认为,在他集中考察的120年中,前期伶人以寒微的农民及工役阶段为多,但后期的三四十年间,中西新的文化势力交流时期,商贾与仕宦贵族阶级突然增多占了优势。但无论所出的阶级是什么,除梨园世家之外,从事伶业的人十之八九是经济地位很低的家庭子弟。而仕宦人家子弟加入伶业,在经济原因之外,更有一个心理的原因,即从舞台的演出获得一种心理的满足和心态平衡,高人玩票下海则由最初出于娱乐的需要而到迷恋(潘光旦,1941)。
在《明清两代嘉兴的望族》一书中,潘光旦一方面注重采用族谱资料,另一方面也注意收集方志中的名门望族资料,并从行状、墓志、乡会试的朱卷中寻找证据来补充论证。他认为这样的资料有助于我们发现氏族由来、世代蝉联、人物事迹、族际婚姻等家系结构中的各种重要机制。不仅如此,他还采用了血系分图、血缘网络图、世泽流衍等形式描画了嘉兴望族的分布状况。潘光旦首先将《嘉兴府志》中所有有关“巍科”人物(即会元、状元、榜眼、探花和传胪)的记载整理出来,再按照其血缘关系归并为血缘系统,将不同血系之间的婚姻关系联结成一张血缘网,内含血系90多个。紧接着,他开始用优生学的理论来考察与“血缘网”之间的关系。他认为,明清两代嘉兴府共产生了40个“巍科”人物,其中有27人缠绕在“血缘网”之中。因此,“博学鸿词科的人物也可以帮同证明我们的血缘网是很有‘毓秀’的(aristogenic)价值的”(潘光旦,1991/1937)。在九十几个血系中,至少有44个已知是从外地移入的,而移民之易形成世家大族,因此,望族的形成又与他一直强调的移民的遗传效果有关。不仅如此,潘光旦还发现,嘉兴的每个血系的世泽流衍平均到8.3世之久,而非古人所说的“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在这些血系中,潘光旦发现了560根红线,标志着280次婚姻关系,这也正说明了“婚姻能讲类聚之理,能严选择之法,望族的形成,以至于望族的血缘网的形成,便是极自然的结果”(潘光旦,1991/1937)。沿着这样的思路,在《近代苏州的人才》中,除地理和血缘等因素外,潘光旦又加入了学风、师承关系等文化因素,来考察科举人物的遗传作用,从而再次证明了他所说的类聚婚姻律作为历史存在和社会存在的事实。
总之,社会学“学院派”的共同特点:一是注重学科在学理上的系统性,全面地吸纳和引进西方的社会学知识;二是注重社会学的中国化或本土化,用现代社会学的知识改造中国的传统学问;三是坚守文以载道的文人社会责任和改造中国的社会理想,注重学问的经世致用;四是强调从中国历史文化传统中建立知识的根基,注重对社会史的研究。
参考文献
陈达,1929,《中国劳工问题》,上海:商务印书馆。
——,1934,《人口问题》,上海:商务印书馆。
——,1938,《南洋华侨与闽粤社会》,上海:商务印书馆。
韩明谟,1987,《中国社会学史》,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
柯象峰,1935,《中国贫穷问题》,南京:正中书局。
潘光旦,1928,《优生概论》,上海:新月书店。
潘光旦,1929,《中国之家庭问题》,上海:新月书店。
——,1935,《近代苏州的人才》,北京:国立清华大学社会科学第一卷第一期单行本。
——,1937,《人文史观》,上海:商务印书馆。
——,1941,《中国伶人血缘之研究》,重庆:商务印书馆。
——,1949,《优生原理》,上海:观察社。
——,1991/1937,《明清两代嘉兴的望族》,上海:上海书店。
孙本文,1935,《社会学原理》上下册,上海:商务印书馆。
吴泽霖,1930,《社会制约》,上海:世界书局。
许仕廉,1934,《人口论纲要》,上海:中华书局。
严景耀,1986/1934,《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吴桢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言心哲,1935,《中国乡村人口问题之分析》,上海:商务印书馆。
——,1944,《现代社会事业》,重庆:商务印书馆。
杨开道,1930,《农村自治》,上海:世界书局。
——,1937,《中国乡约制度》,济宁:山东省乡村服务人员训练处。
(责任编辑:周晓虹、苏媛媛)
[1] 本文为李培林以《20世纪上半叶中国社会学学术史》一文的部分内容为基础改写而成,曾作为李培林、渠敬东、杨雅彬主编的《中国社会学经典导读》(上下册)之导言,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2009)。
[2] 李培林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lipl@cass.org.cn);渠敬东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qujingdong@yahoo.com.cn)。
[3] 有关病理学的研究,参见潘光旦最早的作品《冯小青》。
[4] 分别参见潘光旦,《优生概论》(1928)、《优生原理》(1949)、《人文史观》(1937)。
[5] 除上述两部作品外,潘光旦这一领域的研究成果还包括《近代苏州的人才》(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