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何谓文化安全

文化安全问题是近现代以来伴随着文化主权与文化霸权的冲突而产生的。自从新兴的资产阶级登上世界历史的舞台,“使野蛮的和半开化的国家依赖于文明的国家,使农民的民族依赖于资产阶级的民族,使东方依赖于西方”[1],便出现了“高势能文化”与“低势能文化”的区别。16、17世纪交替之时,欧洲耶稣会士竞相来华,从而揭开了近代中西文化冲突与交融的序幕。自此,中华文化就长期陷入西方“高势能文化”的威胁之中。当时的清朝统治者已经敏感地意识到中西文化冲突是一场动摇其统治地位的重大危机,至于开眼看世界的先进的士大夫阶层,更是将“保教”提高到“保国”的地位。军事上的溃败,实质上是国家文化危机、国家的核心价值观崩溃的必然。正是这种威胁与摆脱威胁的急切愿望,使“文化焦虑”成为中国社会从传统到现代艰难转型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特征。文化上的不安全直接影响到国家的统一稳定,直接与国家最高利益即国家安全相关。

文化安全不是一个静止的概念,而是一个动态的内容,它随着历史的演变呈现出不同的历史内涵。我国在当前的历史条件下,文化安全的内涵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

一 国家拥有的文化主权不受侵犯

文化安全首先是国家拥有的文化主权不受侵犯。文化主权是文化霸权的伴生物。文化主权作为经济全球化时代国际关系中出现的新概念,是发展中国家针对西方的文化侵略和文化霸权而提出来的。发展中国家强烈地感受到来自西方国家的社会制度和文化观念成为压倒一切的意识形态,西方国家在很大程度上把经济全球化异化成了一场霸权色彩浓厚的文化扩张运动。面对西方文化扩张战略的挑战,越来越多的国家在加快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同时,也注意到因文化交融规模空前而产生的文化主权问题。文化主权整合了社会制度、价值取向、文化观念等社会深层次问题,对国家的影响愈来愈复杂而又深远,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维护国家文化主权上。因此,制定我国文化发展战略,保护我国文化市场的安全、文化资源和文化遗产的安全,保护民族文化特殊性的传承,均是维护我国文化主权的需要。

国家拥有的文化主权,主要是指国家文化制度和意识形态的选择权、文化的立法权、文化的管理权、文化传播和文化交流的独立自由权,对本国文化进行保护的权力,以及对外来文化进行选择的权力,这是国家文化安全最核心的内容。维护国家文化安全,首先就是保障国家文化主权,捍卫国家文化主权的独立性和自主性。

文化主权是国家主权在文化领域里的延伸,是国家主权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冷战后,西方文化借助于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解体后出现的意识形态真空,迅速地成为影响国际文化关系的重要因素。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弱化很大程度上弱化了人们的主权意识。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美国的卡特政府就提出人权外交的文化战略,并对当时的苏联和东欧洲共同体进行推广,苏东阵营的解体在很大程度上是西方这一文化战略的结果。在今天,西方以人权为武器对中国的政治文化价值观和国家文化制度与政策横加干预的倾向有增无减,并以此不断冲击中国文化主权的底线,威胁中国文化主权安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集团一再在联合国人权会议上提出中国人权状况报告,对中国人权状况不断进行指责,并屡次以人权问题对中国最惠国待遇进行要挟。这种冲突不仅不会随着中国人权状况的不断改善而有所改变,相反在某种程度上由于西方国家集团为谋求在华的更大利益而不断提升在这一领域里的条件,从而使中国与西方国家集团在维护国家文化主权安全方面的冲突进一步加大。同时,为了世界文明的发展,基于文化共性而促成的国家之间的合作,将会比其他类型的合作付出更大的主权代价,将会弱化国家主权意识,进而挑战国家文化主权安全。国家建立在既定的国际文化关系之上而形成的文化利益格局和文化主权安全的保障系统和机制,将会面临极大的挑战和威胁。在目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这种挑战和威胁,将随着中国和平崛起所要求的文化发展空间而进一步增大。

文化主权对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文化是形成国家凝聚力的重要力量,也是维系民族团结和国家稳定的重要基础,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安全所形成的民族凝聚力和文化认同感,似无形的安全屏障可以极大地提高国家的整体安全度,并为国家的稳定发展赢得良好的国际安全环境。正如人类生态环境的危机根源在人类自身一样,一个国家文化危机的发生并不都是由外部文化力量的威胁造成的,内部的文化制度与政策、意识形态建设、文化战略的制定,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环境与政策,文化生态质量、文化资源保护、文化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能力以及文化市场的占有率等,均是影响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因素。因此,国家文化安全是一个有着丰富内容的意义系统,除主权内容外,还包含非主权内容,主权与非主权相互交叉。在国家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的情况下,国家文化安全的核心是国家文化主权和国家文化生态平衡,这两个方面中的任何一个发生危机,都会构成国家文化安全问题。由于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文化安全主题,造成一个国家文化安全的原因和构成一个时期国家文化安全的内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发展中不断演化的。当前,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文化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文化产业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文化走出去”作为国家文化发展战略正在实施,在此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中国的文化主权问题非常突出。

文化主权正面临经济全球化的挑战。主权概念的最初产生是近代欧洲君权反对神权的产物。文化主权是全球化进程中出现的新概念,但在国家主权的实践过程中,国家主权的概念中始终包含着文化主权的内涵。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文化全球化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全球伦理不应该建立在排斥和否认民族文化传统的伦理价值基础之上,而是在尊重各民族文化传统的伦理价值的基础上,发掘和利用各民族文化传统的内在资源作为全球伦理的内涵。文化安全与文化开放是共生的,是有利于世界和平发展的,也有利于一定国家和民族的文化发展。安全不等于封闭和保守。但是,冷战结束后,西方国家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在经济交往中附加了种种文化霸权的作法,使一些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意识到文化主权问题日益突出。

文化主权正面临文化市场化的挑战。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带来文化产业的全球化,形成了文化资本和文化商品的全球流动。一个全球性的文化生产、流通和消费体系已基本形成,文化生产的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经济全球化不仅使各国间在文化生产上依存度日益加深,而且也使文化市场日趋国际化。由于文化产业已成为增强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从而促使各国、各地区积极参与世界文化市场竞争,形成文化市场的全球争夺。例如美国为争夺世界文化市场,从影视业、图书出版业到音乐唱片业,都在全世界建立了庞大的产品销售网络,美国的文化产品一经推出,便可以通过这些网络迅速扩展到全世界。面对当前世界文化产业呈现出的全球化、国际化竞争的新趋势,对于一个主权国家来说,问题已经不是关于文化市场是否开放或者开放多大,而是涉及自主决定文化制度、制定文化法律、依法行使文化管理的国家文化主权问题。强势国家通过进入中国主流文化市场,输出文化产品,借助于在文化产业方面的领先优势霸占中国文化市场,进而通过影响消费者的文化消费行为形成消费者对西方文化产品的消费依赖,从而实现传播西方文化价值观并最终实现以西方的民主价值系统来改变中国的社会制度和国家体制之最终目的。这就不可避免地要同中国关于国家文化主权的价值观念、制度设计和安全政策之间形成激烈的冲突。这种冲突,将随着不同国家文化利益的较量而呈现出新的趋势。因此,如何把握这种文化市场准入度,既和文化开放有关,也和文化安全有关,既要实现文化开放,扩大国际合作之目的,又要不损害国家文化主权和文化安全。这就使得处理这一问题本身成为当前维护中国文化安全的重要命题。市场准入是普遍性原则,它所体现的双向和公平的伦理原则,就其本身而言,无所谓安全与否,但是,如果合作的双方不能获得力量的对称而是形成巨大的强弱位差,那么,强势构成了对弱势的威胁,就导致了弱势一方的国家文化安全。

文化主权正面临信息网络化的挑战。互联网的诞生是20世纪人类社会最伟大的发明,它不仅一般地改变了文化生产与传播的方式,而且由于数以亿计的人们的参与,互联网正日渐成为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和新的文化形态。由于互联网这一超越时空技术的出现,国家对信息的管理和控制能力受到削弱。在信息网络化的进程中,强势国家利用其技术和信息量的优势,使互联网成为对弱势国家推行文化霸权的政治工具。由于网络的技术标准在控制网络传播过程中具有关键作用,美国便采取控制网络技术标准强制推行自己的网络标准,进而弱化其他国家文化主权,达到控制其他国家信息安全标准之战略目的。在网络技术标准的制定已经日益成为国家文化主权的体现的时候,开放条件下的中国文化主权安全便日益成为国家的安全命脉,文化主权冲突也将随着国际竞争的日益激烈而不断上升。

二 民族文化的主体地位不致失落

文化独立是国家独立民族独立的必然,是国家主权的重要体现。在国际社会中国家享有文化上的平等权利。当今世界,许多民族都奉行文化保护主义,以民族文化保护回应西方文化的霸权行为,并将维护民族文化提高到维护国家主权的高度。许多发展中国家反对西方文化霸权和文化殖民,把对本民族、本国的文化认同作为自己民族的武器,对民族文化大力保护,视民族文化为自己生存的象征。一些发达国家也注重保护自己的民族文化特色。比如,加拿大为了保护本国的文化内容,对文化市场进行干预和保护,明确指出文化市场不包括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内;加拿大政府强调文化事业必须掌握在加拿大人手中。政府规定电视台至少80%的股份由加方掌握,外国人不得收购加拿大电影发行公司;政府规定文化产品中必须包含“加拿大内容”等。1989年,欧共体通过了一项关于“无边界电视”的指导政策,建议各国所有电视频道至少播放50%的“欧洲原产”节目。欧洲提出了保护小民族语言与文化的主张,法国对法语的保护等都表明欧洲的民族即使与主流文化大同小异,也很重视自己的民族文化特质,强烈反对同化政策。由此,我们也不难理解国内持续高温的“国学热”以及在国际大背景下所形成的保守主义文化思潮。

民族文化形成的巨大凝聚力和认同感,是维护文化安全的基础屏障。任何民族都是凭借民族文化的独特性和凝聚力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历史上创造了辉煌文明的中华民族文化,在新的历史时期,只有把中华民族文化的特性传承下去,把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好,才能在多元共存的国际文化格局中占据一席之地。

三 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不受威胁

意识形态具有维护一定社会制度和阶级统治的合法性功能,对一定阶级和一定社会的人们具有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的功能,因此历史上,各个阶级都十分重视灌输符合自己利益的意识形态。这是规定一个国家合法性和合理化存在的全部文化基础和依据,如果这个方面发生危机,便构成国家文化安全问题。

“如果从观念上来考察,那么一定的意识形式的解体足以使整个时代覆灭。”[2]构成国家政权的合法性和执政党执政的合法性的意识形态,具有统一思想、凝聚社会人心、引领先进文化前进的作用。一个社会如果没有共同的思想基础,国家就可能分裂,民族就可能解体,意识形态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国家的兴衰成败。2005年10月9日,成思危先生在CCTV“中国经济大讲坛”上作了一个发人深省的演讲,他非常形象地说:“世界上的国家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头脑国家,一类是身躯国家。头脑国家产生知识、输出知识,身躯国家接受知识、应用知识。”在输出与输入的格局中,意识形态是其最核心的灵魂。

在全球化过程中,发达国家总是利用既有的科技优势,凭借因特网、大众传媒等各种舆论工具,不遗余力地宣扬西方主流文化价值观,以单一的视角强调西方主流文化的一元性,预言未来全球文化的同质化,与此同时又以贬损和牺牲其他文化多样性视角为代价,所有这一切都会严重地损害其他非西方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坚持“西方文化中心论”立场的人,经常把自己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价值观念当成唯一合理而正当的形式,并以此为标准去衡量他人的文化,压制多元文化的发展。美国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随着全球化的扩展向世界各国的渗透日趋明显,美国的大众文化、享乐主义的生活方式借助高新科技手段遍及世界各地,对青年一代的影响日益增长。

当前,意识形态安全正面临来自信息网络化的愈益严峻的挑战。一种信息的传播方式就是一种意识形态的传播途径,掌握一种信息传播方式就拥有了传播某种意识形态的权力和影响力。借助信息优势,发达国家成为信息强国。在美国发起并由美国主导的因特网成为美国等西方国家向全世界推销自己的价值标准、意识形态、社会文化的平台。文化的双向交流也变成了单向的输出。发达国家具有的网络优势总是使发展中国家的思想意识、价值体系、民族文化与信仰体系受到严重的动摇;发达国家总是采取各种手段对发展中国家的优秀文化进行贬低、丑化。对于“信息弱国”来说,其信息资源、信息产业、信息传播、信息安全将被控制在“信息强国”手中,他们原有的思想文化、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面临着被“信息强国”加以改造的危险。网络正在成为展示世界主要国家和社会的形形色色的主义、思潮及价值观念的“主要平台”。发达国家的文化入侵不可抗拒地使受众产生亲近感、信任感,最后认同、倚靠这种文化理念,同时对自己的民族自尊心、自豪感产生动摇。网络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这些国家的文化、消费、宗教等方面,从而改变这些国家的社会心理基础。网络接受信息的隐蔽性和方便性使一个国家很难利用法规来规范网络市场。互联网的出现与运用削弱了政府对信息的控制力。互联网的发展打破了传统媒体的地域性,使舆论导向出现一定程度的失控。一方面,从外界来说,由于互联网的全球性和开放性,大大增强了个人和组织发布、交流和接受信息的能力。在网络世界中,用户可以得到各种各样的信息,网上的不良信息会对执政党和国家的舆论导向直接构成威胁。另一方面,从国家内部来说,在社会的转型期,利益的分化和组合形成的各种思想观念迫切地要求借助媒体表达出来。互联网的平等、自由和广泛参与性为他们实现这种愿望提供了契机。而这些信息的交换和共享往往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给舆论导向的控制带来很大的困难。一些持不同政见者都把网络当成自己的论坛,大肆宣讲自己的主张,从而获得了更多的支持。一些网络公民把个人的自由看作高于国家安全,政府对信息的控制力呈下降趋势。正如恩格斯所说:“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用精神手段去控制人民,一切能影响群众的精神手段中第一个和最重要的手段依然是宗教。”[3]国外敌对势力正是利用宗教渗透的手段,对我国意识形态安全构成非常严峻的挑战。

网络文化的活跃和主流文化在网络世界的缺位,已经形成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极大反差。从某种意义上说,失去网络世界,就失去未来的文化影响力,失去青年一代,失去中国的国际形象。必须抓住当今中国社会信息化过程中意识形态建设的历史机遇,才能确保我国文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