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魔都。
一个绚丽斑斓,时尚新潮,永远探索不完未知神秘的魔幻繁华都市。
我大学毕业后来到这座迷人的城市,如今已经五年。
这五年来,我身边的人对我有着极大的误会,他们觉得我是一个水性杨花的人。
据说,我目前已经换了好几个男朋友,我懒得跟他们争辩。
我一大老爷们儿,换男朋友这么频繁干什么。
我性取向正常得不得了,那天在卫生间看到一只母蟑螂,我都没舍得踩死。
而且,我绝不风流。
就目前来讲,我依然坚信着“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当然,这一瓢得是个女人。
不过目前,我的状态是,弱水三千,取不到一瓢饮。
对的,我是单身,俗称单身狗,狗龄五年。
我是一名普通公司的普通员工,身材普通,长相普通,性格普通,学历普通,收入普通,家境普通,长度普通,你懂的。
唯一不普通的,大概就是我的屁股,有点翘。
不过这对于一个性取向正常的男性来说,貌似并不算什么优势。
哦对了,还有我的腿毛蛮长,当然,身为一个男人,我更希望这多出来的几公分能加在另一个部位你也懂的。
其实我理解他们对我性取向的质疑。
我性格比较收敛感性,说白了就是穷酸文艺少年,不,中青年,毕竟快三十岁了,还是自觉要点脸。
本身五官棱角就不是特别man,性格又不算豪放,全年365天加班闰年可以休息一天,过得像个高三学生,五年不找女朋友,总和男同事厮混,说实话,我要是认识这么个人,我也觉得他性取向可能不太对劲。
没办法,我有轻微的感情洁癖。
鲁迅说过:宁愿高傲地单身,也不违心地恋爱。
鲁迅又说:我特么压根没说过这句话罢。
好吧好吧,是我说的。
在这样一个快节奏的环境中,对于一个有轻微感情洁癖的人来说,找女朋友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且,我还挺穷的。
于是不得不承认,装了那么久的大蒜,最后一句才是重点,穷啊,怎么结婚!
这真是一个令人悲伤的故事啊,好了,本故事至此终结,男主角最终孤独一生,谢谢大家观看。
......
不好意思我又回来了,因为,故事还真没有这么简单。
你们搬好小板凳带好瓜子,灯光师请准备,摄影师请就位,话筒递给我,我要开始讲重点了,记得拿小本子记下来。
首先我要说,我所讲的故事是真实的,虽然过程中有非常多的巧合,但正因为这样,我才有把它写出来的冲动。如果没发生那么多巧合,恐怕就不会有这一系列的故事,我也就不会有记录下来的冲动。
其实说穷,可能是有点夸张了,对于我们家三线小城市来说,我也穷不到哪里去,但是对于sh这样一个国际都市来说,我真的算穷人了吧。
sh的房子,目前是买不起,但我不想回自己家的小城市安稳一生。
我想再等等看看状况会不会有什么改变,多攒攒钱,贷贷款,努努力咬咬牙,看看离市区远一点的,没准过几年还是有希望的。
sh是一个非常年轻的城市,年轻人很多,全国各地年轻人中的精英带着梦想来到了这里,当然,我不是精英,我是苍蝇。在激烈的竞争中,我每天都要奋力地挥动翅膀,坚持了这么久,全凭一口仙气在死撑。
总之,我现在的状况就是,紧紧抱住sh的大腿,生怕它打个哈欠一抖腿就把我甩下来。
说到攒钱,也是一件很让人菊碎的事情,小伙伴们,请在“菊碎”下面划重点线,这词用得多么时尚fashion又精准。
目前份子钱已经随了几万,身边一个个同学的小宝宝也逐渐都跑出来玩王者荣耀做我的坑队友,我真是急得每天菊花紧三紧,但这不代表我愿意将就地开始一段恋爱。
但是我确实有点着急了,我觉得,快三十岁了,我该结婚了,至少得先谈个恋爱。
其实我的择偶要求并不高,特别是对女生的颜值并没有什么苛刻要求。
“心灵美才是真的美”这句看起来很俗的话,对我来说一直是衡量一个女生的重要标准。
我甚至会觉得,心灵美的人,长相一定不美。
所以,当她第一次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觉得她的心灵一定不美,而且肯定是丑爆了。
......
晚上十点半的地铁,人已经不多,如往常一样,我加完班,乘上地铁,从浦东最繁华的地方往俺们村赶路,是啊,我住郊区,繁华地段租不起。
我坐在地铁上,疲惫地欣赏着坐在对面几个“心灵丑”的女生。
嗯,盯了一天电脑,缓解一下视觉疲劳。
手机来电打断了我审判丑恶心灵的过程,是哥们儿的来电。
在这个城市,我是孤独的。同事之外的朋友寥寥无几,因此,哥们儿这个词对我来说,有着很大的意义。
我虽然是个男人,但孤零零在一个城市,也真的难免会有孤独无助的时候。
在这种孤单一人身处他乡的时候,哥们儿不只是陪自己聊天喝酒吃饭的人,有时候也是亲人,是依靠,甚至某些时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起到女朋友的作用。
咦?我怎么感觉这个表述方式不太合适。
当我没说。
总之,五年来,有欢喜有心酸,男儿有泪不轻弹,而这五年来,当我留下眼泪的时候,他一定是唯一的见证者。
真兄弟啊!
对了,他叫什么来着?一时间想不起来名字了,以后再说吧。
当然,虽然介绍了他这么多,但实际我是很快接通电话的:“喂,大半夜打什么骚扰电话。”
他说:“这么晚还接电话,一看你就没有性生活。”
“说正事。”
“没什么正事,就是检查一下你有没有性生活。”
“有啊,昨天刚刚认识了范兵兵,很贵的,纯硅胶。”我说完后,对面有一个女生抬头鄙视地看了我一眼。
这应该是这几个女生里,心灵最丑的一个了。
我微笑着对她眨了一下左眼,吓得她赶紧抱住旁边女生的胳膊。
“那我就放心了,再见。”说完,他挂掉电话。
莫名其妙。
五秒钟后,电话又打过来。
“你真忘了?”他说。
“忘什么了?安全措施?硅胶还要套啊?”我问。
说完,我又看了一眼那位“心灵丑”,她的眉头已经皱得连成一条线,故意以侧脸对着我。我心里“切”了一声,心想,没幽默细胞。
“明天周六啊!”电话里说道。
“周六怎么了,你能不能把屁一次性放完。”
“你加班加傻了吧,校友会!”
哦对,校友会,我突然想起来了,明天周六,有我们大学的校友会。由于工作忙,前几年的聚会我都没有参加过。
哦又对了,我终于想起了电话那边的人叫什么名字,他叫许松,是我大学最好的哥们儿。
惭愧惭愧,真是惭愧,最好的兄弟,刚想起他名字的好兄弟。
许松说:“你小子,明天可别再加班了,打扮精神点去凑凑热闹,顺便看看有没有合适的机会,可别再错过了。别怪我没提醒你,去年聚会里还单身的几个姑娘今年可已经有人结婚了。”
我想了想,问:“你叫什么来着?”
我想确定一下我记起来的名字对不对。
“贾斯汀比伯。”他说完挂了电话。
......
妈的,这么凶干什么。我只不过开个玩笑。
周六,起一大早去公司加班。
下午四点的时候,忽然想起来晚上七点有同学会。
我走到卫生间镜子前,看了看自己,嗯,没刮胡子,头发蓬乱,衣服皱巴巴。
同学会,要不要去参加呢。
参加,我肯定是角落里的那个人。不参加,我还真有点为自己的终身大事着急。毕竟一把年纪了,就怕再过两年就会被形容成“风韵犹存”或者“老当益壮”了,再生个宝宝就得叫老来得子了。
我对着镜子,看了看自己的造型,邋遢鬼。
whatever,说实话,我长相并不差,较真讲起来还算清秀,以前收拾得整洁干净不照样没找到合适的另一半。
步入社会,你会越来越发现,如果长相是x,其他乱起八遭是y,你的个人综合分数=0.001x+1000y,长相对一个男人来说,确实不那么重要。
所以,我差点就踩着拖鞋去参加同学会了,还好我今天没穿拖鞋。
当然,不管长相怎样,把自己收拾整洁一点还是很有必要的,但我并不认为我今天可以遇到我心里那个对的人,而且,我觉得,凭借我英俊的五官,迷人的身材,吹弹可破好像美颜过一样婴儿般的水嫩皮肤,一定能弥补我邋遢的着装,迷倒那个在爱情起跑线上等我的男人,不,女人。
聚会定在yp区国定路的一家餐厅,我风风火火赶到,刚好七点。
虽然并不很想参加,迟到也总是不好的。
在电梯门口,许松打电话来问我到哪里了,他说人基本都到齐了。
我说,在楼下等电梯。
我低着头打着电话等着电梯,耳边忽然传来快速而急促的“哒哒哒”高跟鞋声,紧接着一个女声“啊!”
然后我的手机被撞掉在了地上。
我被人撞了。
我先是一懵,紧接着便是气愤。
走路也能撞人,这人别是个傻子吧?
手机屏幕不会碎了吧?这可是我刚换的手机,为了买它,差点卖了颗肾。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实在不好意思,我刚才赶时间。”撞我的“傻子”开了口。
我捡起手机看了一眼,还好没碎。
我内心生气表面淡定而友好地说了句“没事”,然后瞟了她一眼,身材匀称高挑,五官清秀,皮肤白皙姣好,妆容清淡,是个绝对的美女,甚至可以用惊艳来形容。
有啥用?人傻啊!
电梯门开了,我俩跟着人流走进电梯。
电梯里往往是大家集体犯尴尬症的时刻,还好我在三楼就下了电梯,然后寻找聚会包间。
我注意到,她也是在三楼下了电梯,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房间名叫“七彩祥云”。
吃个饭还搞得这么风情万种,佩服佩服。
凭借我极烂的方向感判断,我一定是转了大半圈,然后停在了“七彩祥云”门口。
我抬头再次确认了一下,突然听到“哒哒哒”的高跟鞋声也停在了我旁边。
我转过头,“傻子”也正抬头看着“七彩祥云”。
这时候,包间门突然开了。
“哎刚刚好,你们来了,来来来,进来。”
这时,“傻子”也发现了我,满是惊讶和不好意思地对我微微笑了笑点了点头然后进了包间。
圆桌。剩下两个座位,我和“傻子”一人一个座位,正好彼此正对面。
聚餐开始,大家聊了一会儿开始轮圈自我介绍。
我注意到对面的“傻子”一直面带微笑略显紧张,看起来有点青涩。
一个不小心,我和她对视了一眼,有点尴尬,我微微笑了笑,准备移开眼睛,没想到,我一笑,她忽然满是惊讶地瞪大了眼睛,然后皱起眉头满是不可思议的样子,最后表情很复杂地瞪了我一眼。
我心里一万个我勒个去,这是什么情况,你撞了我,刚才还满是羞涩和不好意思,现在对我瞪眼?
这人不会真是个傻子吧,我一脸蒙圈,刚想以微笑眨左眼回击,突然也愣住了。
这,这......这是昨天晚上加完班......我在地铁上给许松讲关于“硅胶和范兵兵”的爱情故事时,正坐在我对面那个“心灵最丑”的女生......吧......
内心一瞬间爆发出一句“ohmygod”,完了完了,尴尬症范了,尴尬癌晚期,在校友圈即将名声难保,干脆单手捂住脸做沉思状,顺便真的沉思。
脸大,一只手捂不过来,干脆两只手。
嗯,我真是闲的了,今天来参加什么聚会,好好加班不好么。
“哎陈恒,到你了。”许松悄声用手推了推我。
“我......”我放下手微笑地看着大家,大脑空白,内心处于蒙圈状态,接近崩溃边缘。
“我......”我又面带微笑地开了个头,却又连个屁都没放出来,我保持着僵硬的微笑看着面无表情lookingatme的所有人,包括身边一脸蒙圈的许松,心里一万头草泥马。
最怕空气突然安静,整个房间一片寂静,我依旧保持着微笑。
“我是来蹭饭的。”憋了半天,鬼知道我为什么飞出这么一句神经质的话来,大概是我的潜意识里想撇清和这个圈子的联系,以不让自己感觉尴尬。
这句话出口后,我看到了围着圆桌的一圈黑人问号脸。
幸好在更丢人之前,我终于回过了神。
“开玩笑开玩笑,啊哈哈。”我尴尬地给自己打了个圆场,然后开始了正经的自我介绍,甚至慷慨激昂差点翻出了家谱。
一圈介绍完后,我终于知道了对面那个姑娘叫于暖暖,刚毕业一年,其他信息我就没听进去。
可能由于她长得漂亮,一些成熟校友开始张罗着给于暖暖介绍男朋友,甚至有的搬出了自己家还在上大学的孩子。
许松见状推了我一把,意思大概是你特么倒是上啊,别被抢了啊。
我踢了他一脚,想告诉他今天就算母猪有戏这姑娘都没戏。
很明显,他并没有get到我的意思,反踢了我一脚不说话了。
可能年轻漂亮小姑娘很容易成为焦点,所以,又有人问:“哎暖暖,你看我刚才说的怎么样啊,我认识个小男孩真挺不错的,要不要给你介绍介绍,你看看你有什么要求。”
于暖暖很明显没太经历过这种场面,显得有些尴尬和局促,她静了一会儿,似乎是镇定了一下,然后回以微笑,接着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对那人说:“是个正经人就好,其他要看缘分的。”
我呸,我怎么就不正经了,我聊天时候开个荤段子玩笑就不正经了?哥们儿我可正经着呢,比不知道多少看似道貌岸然的人要正经一万倍,老子五年压根没碰过女人,硅胶的除外。
我也附和着低声应和着:“哈哈,是啊,人正经最重要,正经最重要。”
这一顿饭吃得那叫一个尴尬,事业成就的牛吹不出来,家庭幸福的牛吹不出来,对面还有一个仙人掌时不时瞟眼过来刺我一下。
人艰不拆,连许松这小子都计划着生娃了,你说我今天到底来这凑什么热闹。
我忽然想起一个问题,既然昨天在下班后的地铁上遇到了于暖暖,那么,我用脚大拇指推理了一下,她今天回去肯定也是跟我顺路的,这不免就有点尴尬了吧。
我想,要不要找个什么借口先溜掉,免得一会儿一起走尴尬,然后,突然间,聚会结束了。
......
鼓掌,散会真及时。
我扫了一眼周围,却意外发现于暖暖已经不在了,我松了一口气,但是以防万一,我决定还是坐公交车回去吧。
接近公交车站的时候,我发现那一路车刚刚到,几个人还在三三两两排队上车。
来得及!我赶紧一路狂奔,拿出大学期间体育测试的劲头,以百米两分钟的速度赶上了公交车。
一上车,眼睛开启雷达模式,一秒钟锁定空座位,两秒钟坐了上去,得意地长舒一口气,瞥了一眼身旁的座位,拿出手机,以度过漫长车程。
不对,麻烦镜头回放一下。
是不是有点眼熟......
我拿着手机愣了两秒钟,缓缓转过头,发现于暖暖正一脸绝望地看着我。
我面无表情,内心的湖面也波澜不惊,除了湖边那片草原正在奔腾着一万只名叫“草泥马”的可爱马儿。
公交车像兰博基尼般弹射起步,有强烈的推背感。而时间却仿佛定格在这一刻,周围好似一片寂静。
我咽了下口水,强行挤出一丝微笑:“这么巧。”
于暖暖也眯着眼礼貌性地微微笑了笑,然后转回头不再看我。
漫长车程在这种时刻显得更加漫长,我甚至有点坐立难安,我一直在想,是不是要解释一下昨天的误会,但我又怕越描越黑,而且,她也一直没说什么,只是戴着耳机看着窗外。
算了,有什么好解释的,不就是开了个荤段子被听到,今天过后便是陌路,生活节奏快,大家都这么忙,谁有闲功夫管谁啊。
我靠在椅背上眯了一会儿,再次睁开眼的时候,我斜眼瞄了一眼,发现她还在看窗外。
车窗上映出戴着耳机的清丽女子,车窗外是色彩斑斓的sh,那么美丽迷人,连突然飘在车窗上的那一片落叶都不舍得再飘走,只是挂在车窗上,随风轻轻跳动。
我突然有种错觉,我在和我的女朋友一起坐车回家。
我自嘲地笑了笑,心想,半点形象都没有了,还什么女朋友,再说了,这种女生,我hold不住的,一看就不是省油的灯,想想就心累,完全提不起兴趣。
不出意外地,她和我一样,在世纪大道站下了车,准备换乘。
彼此好像蛮自觉地并肩走着,但就是谁也不跟谁说话。
她不说话,我也懒得理她,她的高跟鞋啪哒啪哒踩在路上,形成有规律的节奏,我无聊地听着这个节拍,规律的节拍忽然伴随着一声“啊!”截然而止,她的鞋跟插进排水口里了,哈哈哈哈哈,perfect,大快人心,让你自命清高。
要不说生活就是一部电视剧,这电视剧里的情节今天不正不歪砸到了我的头上,但后续发展应该是不一样的,因为我没心思和她玩浪漫。
我瞅了瞅她,她蹲坐在地上低着头,不知道是不是扭了脚,她抬起头看了看我,仿佛在求助,表情好像蛮痛。
我心里顿时畅快,假装没看到,甩手继续往前走,还差点蹦跳着走。
可是才走了两步,在良心的谴责下,我忍不住回了回头,我看着她可怜娇弱的身躯,想起公交车窗上映出的清丽面庞。
是我自己感觉尴尬羞愧而已啊,她有什么错呢。
我毅然转身回到她的身边,帮她拔出高跟鞋。
“脚扭了?”我问。
“扭了,不严重。”她的语气像是在强忍疼痛。
“需要人工呼吸吗?”我问。
“你!要死啊你!扭脚为什么要人工呼吸!”
“这么激动干什么,一点幽默细胞都没有。”
我半蹲下,说:“上来。”
“不了,谢谢。”
“客气什么,我背你。”
“真不用了,谢谢,我自己可以的。”
“你扭捏什么啊,我不背你你怎么走啊,别逞强。”我说完,准备拉她。
“哎哎哎,流氓!”她忽然急了。
wtf!什么鬼。我好心背你,你说我流氓?
哈?亏我刚才还自觉愧疚,亏我还心生怜悯,简直是良心喂狗啊!
自己在这蹲一晚上吧,看有没有好心人救你,没有的话算你倒霉。
我愤愤不平准备走,可是又于心不忍,干脆强行扶她起来,然后背过身把她背了起来。
好在她也没真的再猛烈挣扎,不然要多消耗我至少一倍的体力。
sh的夜晚很美,尤其是陆家嘴。
九月底的风已经有些微凉,十点多的陆家嘴依然车流人流交错,道路两边高楼林立,流光溢彩,路边树木郁郁葱葱,我背着她,走在车灯路灯交错的世纪大道,身后是变幻着迷人色彩的东方明珠。
这里的道路禁止鸣笛,因此虽然车流不息,却依然透着夜的宁静,这是陆家嘴的夜晚特有的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