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变电站建设与标准化运维管理手册
- 党根元编著
- 4722字
- 2020-11-28 21:06:52
2.8 监理、安装施工单位确定
2.8.1 监理
大型客户变电站建设工程土建部分施工、监理及设备订货,当地电力公司一般都放开了,可由客户自己根据相关规定要求进行。设计、设备安装一般电力公司管得比较紧,很多地方都是由其内部设计院和电建公司承接的,尽管不符合“三不指定”。设备安装监理管得相对较松,可由电力公司的监理单位监理,也可由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监理。工作经验:在变电站设计、安装方面,尽管有时厂内工艺生产线的设计、安装单位都是国内该行业数一数二的,且大部分是央企,但就电气方面与当地电力公司下属的电力设计院、电建公司的工作质量、严谨程度相比,差距相当明显。因此,建议一般情况下设计、安装还是交给当地电力公司负责。
对于大型电力客户变电站建设是否必须聘请监理公司,很多省份业扩实施细则中没有提及,个别省份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条例列出了一些要求,但都不是特殊要求。《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10]166号)适用于其内部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项目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00年1月30日)第十二条要求,下列五类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如水利建设、城市基础建设、学校和影剧院等。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监理费双方可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商谈。监理范围为设备安装的全过程,包括土建基础交安直至送电投运、资料归档,监理合同一般都有标准文本。当监理单位和安装单位同属一个上级主管单位时,可依据国标GB/T 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2014年3月1日起实施)在合同中强调监理的责任,特别要注意施工过程监理及对甲方所供设备、材料的监管,是否符合当地电力部门的要求,做到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得进场验收,更不得安装使用,以防止竣工验收时再返工。还要坚决杜绝两者因属同一个上级主管单位,相互比较了解,监理公司不派专业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几天来一次,只收费不监理,实际成为一个“盖章监理公司”情况的发生。
2.8.2 安装
2.8.2.1 安装单位资质要求
电监会第28号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相关条文: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许可证。除电监会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
本办法所称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是指对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第六条 许可证分为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
取得承装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
取得承修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
取得承试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
第七条 许可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取得一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二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kV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三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kV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四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kV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五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kV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因此业扩管理规定:承揽受电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具备资质擅自施工的,不予验收和接电。
2.8.2.2 安装合同的签订
(1)工程造价及安装范围的界定。
电力部门对安装的设备、材料有一套较为严格的检查和验收手续,为加快进度,方便安装,一般情况下客户工程除主要设备外,材料、辅助设备都有安装单位负责采购、制作。
合同文本各地格式不同,有的采用当地电力部门的统一文本,有的采用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用于安装的统一文本,也有采用客户提供的合同文本格式的。不管采用哪一种文本,合同中工程范围、材料供应的界定都是最关键的部分。下面提供一个案例作为参考,此合同文本由当地供电公司提供,部分内容双方反复协商而成。
项目介绍:福瑞变电站增容
福瑞变电站分两期建设,一期已建成:安装66kV、40MVA变压器1台,GIS 1套,KYN28-12(10kV)室内开关柜15台,户外箱式10kV电容补偿装置1套,32m高避雷针3台,综保系统1套(含直流屏、交流屏、计量屏)等。现建设二期工程:新建架空线路1条,安装66kV、31.5MVA变压器1台等。一二期安装单位均为当地供电公司下属的电建公司。
相关条款
第二条 工程造价及范围
2.1 工程造价
2.1.1 本工程总承包价为×××万元(¥×××0000.00元)整,此价格为最终价格,已包含其他各种相关费用(如各种试验费、系统调试接口费、保护参数整定费、调度接口费、软件费、计量装置校验及计量电表费、负控装置费等)且不受市场原材料价格因素影响,不做调整。
2.1.2 本工程造价不包含以下费用:①多回路可靠性费用,②送电前新装电表预交电费。
2.1.3 本工程造价不包含建设土地征用及线路走廊施工占地补偿费用,施工中如遇麻烦由甲方(业主)负责协调解决。
2.1.4 本工程造价包含除2.1.2和2.1.3条款之外的所有费用。
2.2 工程范围: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2.2.1 本工程范围包含以下三部分:①福瑞66kV总降压变电站增容扩建工程安装(设备采购、土建施工甲方负责),②供电公司长山220kV变电站增加66kV长福左线间隔改造部分(设备、土建、安装),③66kV长福左线挂线及改造部分(设备、土建、安装)。
2.2.2 本条款中的安装内容包括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试验、调试、接口以及除甲方所供设备以外的所有附属设备及材料采供(福瑞66kV总降压变电站不含站内照明及10kV开关柜到甲方厂区内各配电站的出线电缆)。
2.2.3 开工、竣工、验收、送电等相关手续办理。
2.2.4 本期工程与一期工程(正在运行)的接口工作。
第八条 设备交付
8.1 甲方供应的设备到厂后由乙方负责卸车,乙方须书面指定专人办理出库手续。随机出库的包装物及支撑物,乙方应列具清单交甲方仓库备案,并负责退还到甲方仓库。乙方不退还或严重损坏的应予以赔偿,甲方按出库时规定的价款在乙方工程价款结算时扣除。
8.2 安装专用工器具原则上由乙方自行解决。随机带来的专用工具乙方办理借用手续,经甲方批准后借用。乙方借用的专用工具,丢失、损坏或逾期不归还的,甲方按规定价款的两倍在乙方工程价款结算时扣除。
第九条 材料供应
9.1 福瑞66kV总降压变电站增容扩建安装
9.1.1 甲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见下表(见表2-7)
表2-7 甲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
9.1.2 以下材料由乙方按设计型号自制或采购(表2-8)
表2-8 乙方按设计型号自制或采购的材料
注:除9.1.1表(表2-7)所列甲供设备和材料外,其他设备和材料均有乙方承担采购、制作,费用已含在总价中,本表仅列出了部分设备和材料,具体种类型号和数量以不低于国家有关规范、省市电力部门和设计院设计图纸要求的实际安装需要为准。
9.1.3 无论甲方和乙方采购的材料均应保证质量,因材料质量发生的问题,由采购方负责。甲方供应材料乙方在使用前应进行质量复验,如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安装使用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9.1.4 材料代用需经甲方和设计院共同会签认可。
9.2 其他两项工程
本合同条款2.2.1中②、③两项工程由乙方负责设备及材料采购、土建施工、安装等的所有费用。
(2)注意事项。
1)目前,客户工程的设计、监理、安装等一般都交由当地供电公司下属单位负责。由于涉及的各种政策文件、技术规范(标准)很多,客户往往没有上述单位了解得全面透彻,可能出现不可预知的涨价因素,因此,在设计、监理、安装合同中,都应有一些“兜底”的条款。
2)尽管国家相关部门、两大电网公司等出台了很多文件并且定期组织检查,但在个别地方业扩报装中乱收费现象仍有可能发生;另外,某些按政策规定的收费项目本身就有一个浮动范围,如果是供电部门电建公司安装因同属一个系统可能就有较大幅度的优惠或减免。因此要在合同中把价格“说死”,范围界定清楚。
3)继保参数整定费:一般一次高压部分继保参数由供电公司继保所给出,但10kV柜子由客户负责,而设计院也不负责,所以有的地方继保所要收这一部分的计算费用。当然,如果客户自己能计算且供电公司也认可的话,就自己计算而不用支付此项费用。
4)计量装置校验及计量电表费:电能计量装置原则上安装在供电设施与受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根据DL/T 448—2015《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7.3.c)条款规定:电力建设工程订购的电能计量器具,宜由工程所在地依法取得授权的电力企业电能计量技术机构进行测定或检定。即并未要求电能计量装置必须从当地电力企业购买,也不必须由当地电力企业进行检定。但实际上计费电能表目前一般都从供电部门购买,价格也就3000元左右。既可在合同中约定由安装单位代购,也可由客户自办手续从供电部门购买;如果计量装置配套所用互感器(PT、CT)是客户采购的,有的地方供电公司计量所是要收取互感器校验费的。有时客户采购的互感器尽管是国内一线品牌厂家的合格产品,但电力公司计量所校验时也会出现“不合格”的情况,这时最好先由安装公司出面了解更详细的情况,以便于客户、供应商、电力公司计量所之间进行更有效的沟通。
5)负控装置:即电力负荷控制装置,又称为电力系统负荷控制终端,它是指能够监视、控制地区和客户电力、电能的各类仪器和装置,包括音频、载波、无线电、复用电话等集中型电力负荷控制装置和电力定量器、电流定量器、电力时控开关、电力监控仪、多费率电能表等分散型电力负荷控制装置。当客户没用安装专用光纤通信系统时,一般采用双向终端型无线电电力负荷控制装置,它具有负荷远控、配变监测、远程抄表、无线通信、预付电费等功能。DL/T 533—2007《电力负荷管理终端》对负荷终端的功能有具体详细的规定。
要求安装负控装置的政策依据有两个:一是原能源部、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国务院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办公室颁发的文件:(能源电[1992]931号)《电力负荷控制装置装用管理办法》第八条 凡是由电网供电的电力客户,都要按电力部门的统一规划装用电力负荷控制装置,客户不得拒装。装用电力负荷控制装置的客户名单由当地供电(电业)局的用电管理部门确定并通知客户。客户应在安装前协助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二是2010年11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发改运行[2010]2643号),其中:
第十八条 电网企业应通过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开展负荷监测和控制,负荷监测能力达到本地区最大用电负荷的70%以上,负荷控制能力达到本地区最大用电负荷的10%以上,100kVA及以上客户全部纳入负荷管理范围。
根据以上两个文件,现在大部分地方要求的安装范围是除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以外的50kVA及以上的电力客户。无线电型负控装置的费用因各地所用型号不同价格也不同,一般在2万元左右。
关于负控装置更详细的情况可参考本书第14章14.4.2节部分。
(3)安装费用商谈:安装费用一般是双方根据初设及概算进行商谈,有时安装单位自己另做预算。作为客户审查时要熟悉概算及对方所依据的定额版本,重点审核“高套、重套、乱套、错套”的项目。实际上,当变电站建设规模确定之后,其安装费用就基本确定了。由于材料成本所占比例不高,即便没有初设图样和概算,双方也可以谈价格,因为自2005年起,电网系统就开始推广输变电工程典型设计了,加上电建公司同规模项目干得多了,所以心中已有基本价格了,剩下的就看双方谈判技巧及对安装、预算等相关专业知识的熟悉程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