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法速查速用大全集(畅销5版)
- 刘纪伟
- 693字
- 2021-04-05 10:25:50
服务期未满,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现实困惑
王某通过层层考试被选拔进入了一家工资待遇优厚的文化传媒公司, 在与公司签订的合同里约定了王某在该公司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在公司工作两年后, 王某发现单位从来都没有为自己缴纳过任何社会保险, 于是找公司询问究竟。公司答复说, 公司不负责给任何非领导层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都是由员工自行缴纳的。注重生活保障的王某因而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 只是疑问: 对于没结束的服务期, 自己会被要求支付违约金吗?
律师答疑
因单位不给上保险而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没结束的服务期, 自己是否要支付违约金这个问题, 王某完全不用担心。肯定地说, 这种情况下他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 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 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王某的情况即因单位不给上保险而解除劳动合同, 恰恰就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况, 所以王某依法并没有违反服务期约定, 不用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 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 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法理荟萃
约定不得排除法定。用人单位违法而不承担法定义务致使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解除合同的行为不是违约行为, 不必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