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什么是累积投票制?

解答

我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表决权以“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为原则, 但同时还规定了累积投票制度。累积投票制度, 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目的是为了防止大股东把持董事或监事的选举。如某股份有限公司有1万股, 大股东占70%, 小股东合计占30%, 选举3名董事。若采一股一票, 大股东支持的人选全额当选。若采累积投票制, 大股东累积表决权数21000 票, 其余的9000票, 若小股东集中全部票数投给一个支持人选, 则该人选必然当选。但需要注意的是: (1) 累积投票制集中行使才有意义;(2) 我国没有强制在选举董事、监事时必须适用, 而是交由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定。

相关法规

公司法

105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 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 实行累积投票制

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 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