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丢失身份证, 被冒用登记为公司法人时怎么办?

解答

公民享有姓名权, 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 并且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因此, 如果身份证丢失后, 被冒用登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可以去公司住所地档案管理部门调取公司设立时期的登记信息, 查看上面签名的笔迹, 如与被盗用者不一致, 可向法院起诉, 要求公司停止侵犯自己的姓名权, 并以判决书为依据, 要求公司登记管理机关更名。

相关法规

民法通则

99条第1 公民享有姓名权, 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 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120条第1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 有权要求停止侵害, 恢复名誉, 消除影响, 赔礼道歉, 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