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在农村,不在小区,也不知道什么情况,完结。
番外:
手机摔了一下,手机屏碎了,但疑惑的是,手机的钢化膜没有一点事情。手机的外壳也没有什么事情,单单就碎了一个屏幕。
有点奇怪,说不定是老天爷让我换手机来着。
我们在平常生活中,总会遇到一些让人难以琢磨的事情。有一些人把这些发生在眼前的事情分成两类,即一类是可以避免的,一类是不可以避免的。
如果属于可以避免的哪一类事情突然发生了,他们不会去想为什么会发生过,而是认为这是当事人出现问题的缘故,所以才让这件事发生了。而证据就是这件事已经发生了。
他们并不会认为这其中有什么蹊跷,只会把这件事的责任归咎于某一个当事人然后大肆哗众取宠。然后他们从当事人承担事情这个结果来这个社会认同他们的观点的证据,继续展示自己的优越感。至于当事人到底是什么情况,跟这些人完全没关系,当事人会怎么样,跟这些人也没有关系。他们获得关注就满足了。
事实上,当事人在发生一件事情时,有存在两种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一种是当事人已经将能阻止这件不好的事情发生的行为已经都做了,但还是发生了这种行为;或者是当事人的所作出的行为很有可能导致这件事发生才发生的。当然,对应的情况包括当事人已经将能促成这件事发生的事情都作了但是这件事情还是没有发生;当事人作出的行为希望这个事情发生然后这个事情也发生了。
说实话,要区分这些要素是相当困难的,因为他们的表现形式太像了。起因和结果可能完全一样,唯一不同的只有当时人的做法和当时人的行为,但这些他人都是无法观察到的,尤其是想法,当时的主管意见,根本无法观测。
只要那些好事者说出的话具有一定的道理,不论事实到底如何,那么这件事接下来的走向就全看他们。
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我是这样认为的。
一件事是否会发生取决于他的可能性。和薛定谔的猫一样,在具体结果未发生前,他同时具备两种可能性。我们的所做作为只能事情的走向引导向其中一个可能。
基于这一点,我们为某件事情买单的时候,参考我们在这件事情的参与度就好了。如果我们的所作所为确实在很大的程度上将事情的走向引向了这个事情的结果,那么不论究竟如何,不论好坏如何,买单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