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客家文学的内涵及其历史演变
客家文学是中国文学中极富特色的重要分支。它又是客家文化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不少作家和文学研究者钟情于客家文学,许多从事文化研究、历史研究、民俗研究的人,也极为关注客家文学。近二三十年来,一直成为学术讨论中的热门话题,内地在议论,台湾也在议论。1992年,在广西召开的国际学术讨论会上,学者们专门讨论过这一问题,还提出了编写客家文学史的设想。1997年夏天,广东《梅州日报》上的一篇文章又提起这个“老话题”。最近,我们到福建的客家地区调查,还看到闽西连城出版的一份文学刊物,刊名就叫《客家文学》。由此可见人们对客家文学关心、重视的程度。然而,“客家文学”还有待系统深入研究。抛砖引玉,现就下面三个问题,谈谈粗浅的看法。
一、客家文学的内涵
关于客家文学的界定,有过种种不同的意见,可分为从宽说与从严说两大类。
台湾的罗肇锦先生、黄恒秋先生和广西的卢斯飞先生明确主张对客家文学的界定,宜宽不宜严。
黄恒秋先生说:“客家文学的界定,有必要再把眼光放远放宽。”
罗肇锦先生说:“一个客家人,自然表达的语文形式是‘国语’,且字里行间可以看出是以客家话来思考,所写的又都是与客家事物有关,那么这类作品也应当归入‘客家文学’。”
卢斯飞先生在《客家文学研究刍议》一文特别强调:“对客家文学的界定,宜宽不宜严,宜粗不宜细。这是因为:划分得太严太细……也就不可能到丰富的资料海洋中去翻滚梳爬,自然也就难以探索到客家文学的创作特色和客家文学自身发展的规律。”
显而易见,“从宽说”从总体上去认识客家文学,不自树樊篱,画地为牢,这是有利于客家文学的发展和研究的,因此,并没有多少人提出异议。
“从严说”以湖北的古远清先生为代表。他在《“客家文学”界说》一文中,虽然也同意“标准不妨放宽些”,但在实际操作时,他却是从严的:“客籍作家写出的作品是否一定是客家文学呢?这也不一定。”“更多的客籍作家不写客家生活,但有时用某些客家生活素材创作文学作品。如著名象征派诗人李金发,他的一首颇有名气的作品《弃妇》,据说就是以作者故乡梅县一位名叫刘义妹的女人为模特儿写成的。但《弃妇》没有一点客家风味,而有的是浓郁的法国风味。故客籍作家取材于某些客家生活的作品,也不一定是客家文学。”古远清还认为,蒲风的客家方言叙事长诗《林肯,被压迫民族的救星》所写的题材是外国的,蒲风的另一部客音体叙事诗《鲁西北的太阳》所写的是山东抗日民族英雄范筑先的事迹,“有客家语言但无客家生活风味,故这类作品严格说来,也不是客家文学。”
《梅州日报》上《啰嗦一个“老话题”》则走得更远。文章说:“何为‘客家文学’?说白了,就是客家方言小说。客家人写的作品,并不就叫客家文学,如《日本杂事诗》(黄遵宪)《女神》(郭沫若)《苔莉》(张资平)《风雨太平洋》(杜埃)《爱情至上》(韩素音)等。写客家人的作品,也不就叫‘客家文学’,如《洪秀全传奇》(陈仕元)。即使客家人写客家事的作品,也不一定就叫‘客家文学’,如《拜曾祖母李太夫人墓》《新嫁娘诗》(黄遵宪),以及近年发表的好些中长篇小说。‘客家文学’依我来看,不是就作者而言,不是就题材而言,而是就作品的形式、风格,主要是语言风格而言。”
众所周知,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来源于物质生产实践。它是客观世界的反映,同时又表现了作者的主观世界。它是在反映客观世界基础上的客观与主观的辩证统一。客家人,作为汉民族的一个民系,它所处的客观世界——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与别的民系有不同之处。这种客观存在,决定了客家人的特殊的思想意识,形成了有其特色的客家文化,孕育了人们公认的“客家精神”。客家文学便是这有特色的客家人社会生活的反映,是客家人主观世界的表现。界定客家文学,必须首先把握客家文学这一特质。简而言之,文学的实质是“人学”,客家文学即是有客家人特色的文学,它反映客家人的社会生活,描绘客家人所处的生活环境,表现客家人的思想感情。
如果我们以此为标尺来衡量文学作品,那么,我们就会同意客家文学的内涵应该包含下面三个方面:
1.凡是用客家人的生活语言——客方言为载体的文学作品,如客家谣谚、客家民间故事、客家山歌、客家山歌剧、采茶戏、文人创作中的方言小说、方言诗等等都是客家文学。
2.客籍作家不论采用何种方式方法,只要他在自己的作品中描绘了客家人的生活环境,反映了客家人的社会生活,表现了客家人的思想感情,这些作品也理所当然地属于客家文学。
3.非客籍作家若能深入客家地区,创作出反映客家人生活的文学作品,如自称“半个客家人”的谭元亨,祖籍广东顺德,他写的《客家魂》,也应归入客家文学的范畴。
由此可以看到,客家文学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又是有其特色的。正因为它有“客家”的特色,所以,在中国文学史上,在客家文化史上,都应有它的一席之地。
二、客家文学的历史
客家文学是有客家人特色的文学,它的历史和客家民系的形成有着密切的关系。它是伴随着客家民系的形成而形成,发展而发展的。
关于客家民系的形成,史学界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有秦汉说,有五次大迁徙说(以罗香林先生为代表),还有明清说。此外,还有所谓“土著说”“混合体说”等等。笔者认为,“客家人”的出现,是中原汉人南迁的结果。客家民系的形成是一个历史过程,它经过孕育、形成、生长、发展的阶段。“客家人”——客家民系是中原汉人多次南迁的集合体。客家先民虽然早就存在,但这一民系的正式形成,应不早于东晋末年,不晚于宋末。笔者赞同客家民系形成于唐宋的见解。
客家文学可以说是与客家民系的形成和发展同步。笔者认为客家文学孕育形成于唐宋,生长发育于明清,蓬勃发展于近代。现当代的客家文学则已经有了自觉意识,逐步走向成熟。
客家山歌,是客家文学中的瑰宝。它的表现手法,明显地继承了《诗经》的比兴传统。它和汉乐府、南北朝民歌也有着密切的关系,直接受到南朝民歌的影响。黄遵宪在辑录《山歌》时就说:“土俗好为歌,男女赠答,颇有子夜读曲遗意。”而它那七言四句的形式则类似唐宋近体诗中的绝句,只不过客家山歌来自民间,具有口语化、通俗化的特点,这是中原南迁的汉人地位的变化使然。目前虽然没有史料具体证明客家山歌形成的时间,但从屈大均的《广东新语》所记唐朝的“歌仙”刘三妹的故事,以及客家地区关于唐朝诗人罗隐与刘三妹对山歌的传说来看,认为客家山歌形成于唐宋不完全是无稽之谈。若以明清时期已经大量出现客家山歌来反证,也可说明唐宋时期应是客家山歌的孕育、形成阶段。
从文人创作来看,唐宋也还属于孕育形成时期。唐代的贤相张九龄,是杰出的客家先民。《唐诗三百首》的开篇,便是其五言古诗《感遇》两首。虽然他的大部分诗文还没有明显的客家文学的特色,但是在他的作品中,确实有一部分(例如这4首《感遇》诗)真实地表现了客家人在复杂的斗争中谦和而刚毅的心理,蕴含着客家人群体性格的特点。所以,我们不一定要称张九龄为客家文学的代表作家,但我们不能否认,他的有些作品确实可归入客家文学的范围。唐宋时期的客籍作家大都可作如是观。
明清是客家文学的发育成长期。从民间文学来说,客家民系的群体生活产生了许多童谣民谚,有许多民间故事,更有大量的客家山歌,还有独具特色的客语对联。这些作品无不是客家人生活的写照。例如著名的儿歌《月光光》就是流传极广的客家童谣,它是客家人教育孩子的启蒙教材,是熏陶儿童性情的文学创作,具有认识功能、教育功能和审美功能。
明清时期的文人创作,较有客家文学味道的,首推廖燕的《曲江竹枝词》。它生动地反映了客家地区的风土民情,如:“遇仙桥下水澄鲜,遇仙桥上路通天。谁信神仙容易遇,遇郎难似遇神仙”,就表现了客家山区的妇女对爱情的大胆追求。至于乾嘉时期的宋湘,他的许多诗作已充满了浓郁的“客家味”(详见拙作《宋湘诗歌中的客家情调》,载于《东方文化》1996年第4期)。其他客籍诗人李黼平(绣子)、颜检、李光昭、黄钊、温训、吴兰修等,在他们的作品中也都或多或少反映了客家人的生活,表现了客家人的思想感情,这些作品也可归入客家文学的范畴。
这一时期客家文学的成长发育,不仅作品数量激增,而且门类较为齐全。除上述的童谣民谚、山歌、民间故事、客语对联、竹枝词、文人诗歌外,还出现了小说,例如黄岩的《岭南逸史》。
到了近代,客家文学进入蓬勃发展时期。它的显著特点就是客家文学与社会生活,特别是与政治斗争密切结合。例如,在太平天国运动中,客家歌谣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稍后的“岭东诗派”,以著名的爱国诗人黄遵宪、丘逢甲以及胡曦、温仲和为代表,也因其诗作富有客家风味而在中国近代诗坛上显得更有特色(详见拙作《试论近代的“岭东诗派”》,载于《客家学研究》第2期)。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黄遵宪,他努力辑录、赞颂客家山歌诚属可贵,又有真实反映客家地区乡情民俗的名篇。如《拜曾祖母李太夫人墓》,它成功地塑造了一位勤劳能干的客家妇女形象,生动地展示了客家的人文景观。如:“牙牙初学语,教诵《月光光》”,写曾祖母对自己的启蒙教育。“三岁甫学步,送儿上学堂”,则反映出客家人重视教育的程度。写客家人扫墓:“上头爇红香,中间酌黄酒。青箬苞黍粽,紫丝络莲藕。大父在前跪,诸孙跪在后。森森排竹笋,依依伏杨柳。”客家人敬祖先、重亲情的传统在长诗中得到形象的体现。黄遵宪的《新嫁娘诗》更是详细描绘了客家新娘复杂的思想感情、微妙的心理活动。这些都是文人诗歌中的佳作。至于胡曦的乡土风情诗以及客家地区的竹枝词(如《梅州竹枝词》《宁江竹枝词》《镇平竹枝词》等等)全都有浓郁的客家风味。此外,客籍女诗人范荑香、叶璧华也有颇具特点的华章,展现了客家“才女”丰富的内心世界。
在辛亥革命斗争中,客家文学注入了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新内容。许多客籍诗人本身就是辛亥革命的参加者。特别应提到的是南社诗人古直。民国以后,他为弘扬客家文化做了许多工作,编纂《客人丛书》,撰写《客人对》,非常重视继承客家文学的传统,专门编选了李黼平、宋湘、黄遵宪的诗集,名之为《客人三先生诗选》付梓发行。
现代是客家文学走向成熟的时期,它有了明显的自觉意识。客家山歌最贴近社会生活,在客家山乡,山歌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文化活动形式,恋爱、社交、娱乐、劳动都有山歌。真正是时时可见,处处可闻。就是在激烈的阶级斗争中,山歌也发挥其“自古山歌从口出”的特点,成为对敌斗争的武器。如五华县烈士张剑珍在刑场上唱出了气壮山河的山歌:“人人话共产嫲,死都唔嫁张九华(反动头目——笔者注),红白总会分胜负,白花谢了开红花。”在文人创作方面,这种自觉意识表现为作家主动地、有目的地运用客家方言去进行创作,或着意地表现客家情调,反映客家人生活。著名的现代作家张资平,他的《梅岭之春》被认为是最有客家风味的小说。中国诗歌会的主将蒲风,致力于诗歌大众化运动,他的客方言诗《林肯,被压迫民族的救星》《鲁西北的太阳》是专门为客家人而创作的。而他的力作《茫茫夜》《六月流火》都取材于客家地区,是典型的“客家人”写“客家事”。在现代作家中,有不少人积极投身方言文学运动,楼栖是其中卓有成就的作家。他的小说有浓郁的客家氛围,如《枫林庄》《没落》,他的方言长诗《鸳鸯子》更是自觉地以客家山歌的形式,反映一位饱受苦难的客家妇女进行反抗斗争、翻身求解放的历程。
这一时期,有些客籍作家由于深受客家文化的熏陶,客家生活在他们的头脑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进行文学创作时,虽然不一定有意识去创作客家文学作品,但其作品的客观效果仍然有或多或少的“客家味”。这类作品也不应该排除在客家文学之外,例如上文所提到的象征派诗人李金发的名篇《弃妇》,“弃妇之隐忧堆积在动作上,夕阳之火不能把时间之烦闷化为灰烬,从烟突里飞去”“衰老的裙裾发出哀吟,徜徉在邱墓之侧”,当我们反复吟咏,体会这些富有象征派诗歌特点的诗句时,就仿佛感到一位饱受命运捉弄的客家农村的弃妇出现在自己的眼前,这正是李金发以他的故乡梅县的刘义妹为原型创作的结果。我们不能因它采用的是象征主义的手法而否认它属于客家文学。至于有些长期不在客家地区生活的客籍作家,他们的作品既不是“写客家人”,也不是“写客家事”,虽然他们创作有优秀的作品,如碧野,却也不必硬把他列为客家文学的作家。
在现代,台湾的客家文学出现了兴旺发达的局面,限于体例,笔者将另文评述。
三、客家文学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后,广东的客家文学在曲折的道路上进一步发展。
客家山歌的发展历程具有代表性。推倒三座大山,农民翻身做主人,山歌也从冈头溪尾走进了乡镇城市,面对大庭广众。形式亦由独唱、对唱发展到联唱、合唱、表演唱,乃至形成了新的剧种——山歌剧,出现了《闹公堂》《唱夫归》《挽水西流》《彩虹》等优秀作品。经过“文化大革命”的沉寂后,1978年客家人的中心——梅州市组织全市优秀山歌手巡回各县,举行了山歌擂台赛,1980年征集了10000多首山歌,从中整理出近2000首编辑出版,题为《粤东客家山歌》。在客家山歌的发展过程中,涌现了一大批民间歌手,也孕育了以创作客家山歌而著名的新人,如黄火兴、余耀南、汤明哲、张振坤等,他们有丰富的创作实践经验,有的还进行了理论上的探索,出版了专门的论著。人们对其他的民间文学作品,如客地谣谚、民间故事等,也进行了广泛的搜集整理工作。采茶戏、提线木偶戏、广东汉剧也都产生了不少优秀的剧作。影视文学是客家文学的新品种,客家民间文学中的精品搬上了银幕荧屏,还出现了《生死树》等富有客家风情的电影,也有反映客家人生活的电视连续剧。
至于小说创作,更不应妄自菲薄。客家人“写客家人”,已成为许多客籍作家的共识。有全国影响的客家文学代表作家程贤章,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他的长篇小说创作,反映了客家地区的“改革风云”与“地域文化”,被誉为“客家韵味境界新”,其代表作《神仙·老虎·狗》和《围龙》引起全国评论界的重视,这便是当代客家文学的实绩。我们如果仔细研读程贤章的作品,便不难发现:它并不是方言小说,却有浓郁的“客家味”。它用事实告诉人们:客家文学创作,并不一定要写客家方言小说。正因为我们的社会中已经实实在在地存在客家文学,我们也就无须强调创立客家文学,而应该大声疾呼:“发展客家文学!”
如何发展客家文学,促进客家文学的繁荣呢?笔者认为应从三方面着手:1.应深入研究客家文学的历史和现状,总结客家文学创作的经验,认真分析其长处及短处,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2.客家地区凝聚着内容丰富的客家文化,客家民系是富有特色的群体,应提倡作家深入客家地区(包括已经比较富裕的,如深圳、东莞等地区,也包括还较贫困的粤赣闽边界地区),到群众中去,创作出能深刻地反映客家人的思想感情、精神面貌,表现客家人喜怒哀乐的佳作。3.加强语言方面的锤炼。这里所说的语言,既是指我们经常使用的现代汉语,更是指客家人的生活语言——客家方言。语言是文学作品的载体。语言的工夫如何,直接决定着文学作品的质量。程贤章的成功之处在这里,不足之处也在这里。就拿其代表作《神仙·老虎·狗》和《围龙》来说,他能熟练地运用客方言的俗语、谣谚来描绘风土人情,刻画人物性格,但在好些地方,仍存在语言粗疏之处。我们强调语言,并不等于说语言就是一切。那种认为客家文学就是方言小说的看法显然是错误的。如果只局限于写“方言小说”,那就根本不可能有客家文学的繁荣。
1997年12月,我在“客家渊源与客家界定”的学术研讨会上,表达上述见解时,引起学术界朋友的关注,有赞同的,亦有持反对意见的。现再经推敲,作为本书绪论,以广东一地的客家文学史实,作进一步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