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八思巴与帝师制度的建立

八思巴一生的贡献是多方面的,最突出的有三点:其一,把藏传佛教引入蒙古皇室并确定了它不可动摇的地位,其影响极为巨大而深远;其二,协助元世祖在吐蕃地方建政立制工作,为加强元代中央与吐蕃地方的关系起到促进作用;其三,创制蒙古新字。关于后者,《元史·释老传》谓,其受命“制蒙古新字,字成上之。其字仅千余,其母凡四十有一。其相关纽而成字者,则有韵关之法;其以二合三合四合而成字者,则有语韵之法;而大要则以谐声为宗也”。其功能在于“译写一切文字”。世祖得字,遂颁诏全国,命馆蒙古字学,令官民习知之。《温州新建帝师殿碑铭并序》谓,新字制成“有诏颁行天下,且命官府符章、制诰文檄,悉以新字从事,内而京邑外而郡国,盛立字学,使承学小生肆业其中……” 147八思巴创立新字,弥补了元世祖心中“文治浸兴,而字书有阙”的缺憾,龙颜大悦,遂升号大宝法王,任为帝师。及其去世,“上闻不胜震悼,追怀旧德,连建大窣堵波于京师,宝藏真身舍利轮奂金碧无俦” 148。元英宗至治元年(1321)敕命列郡大建新庙以示纪念。149

八思巴的杰出贡献和他享有的特殊地位,是以后历任帝师所不能比拟的。同时,由于他的杰出成就,又建立起为有元一代所实行的帝师制度。帝师制度的内容,概言之,有这样几点:第一,帝师为萨斯迦款氏(vkhon)及其派系弟子所掌握,其他教派少与闻问。第二,帝师为皇帝所任命,并为皇帝本人、皇后、皇子及国家祈祷福寿、讲法传经而服务的,作为“师”的一面,主要在说法方面,原则上不能干预政治。第三,帝师是管理全国僧政的最高官员,对于制定宗教政策、任免僧官有一定的权力。第四,帝师是皇帝的吐蕃事务顾问,在朝廷对蕃施政中有一定权力,所谓“帝师之命与诏敕并行于西土”即是此谓。帝师制度在元代的政治、经济与文化生活中产生过巨大的影响,已另文探讨,此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