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民俗影视记录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是为了那些对民俗传统有兴趣,并愿意或需要进行影视记录的学生、学者或爱好者们而编写的。其目的是有效地提示:如何在从设计到现场拍摄、从后期编辑到成片的使用保管、从实践经验到伦理道德,乃至实用“清单”等多方面做好准备,最终制作出有价值的民俗纪录片。在每个阶段,不仅有技术常识和经验之谈,而且包括不同理论视角的探讨,将应用与学科理论有机结合起来。

目前,虽然民俗学和人类学等从事实地调查和记录的学科都开设有田野作业的课程,但似乎还没有一部影视记录指导手册。常常是,每个人都使用摄像机或摄影机做过不少民俗记录,但是回头再看时,除了知道有过那样的经历外,这些记录似乎都没有什么档案资料或纪录片价值:画面质量太差、镜头不完整、声音不完整或不清晰、事件的关键部分没有记录、缺少背景画面,等等。甚至,所拍摄的内容没有得到当事人的许可,如果使用,会造成法律或伦理问题。换句话说,在“人人使用录音录像设备”进行田野作业的今天,利用影视技术对民俗文化记录已经成为民俗学者和其他文化研究学者的常态工作方法;将影视记录与文字记录有机地结合起来是民俗学者必备的技能。将影视记录作为民俗研究的新常态,将民俗影视从概念转化为日常实践,现在是时候了。因此,一本系统和完整的实用手册是必要的。

本《手册》的编辑遵循了这样几个原则:

(1)民俗记录包括两个相得益彰、缺一不可的方面:影视记录与文字记录。

(2)影视记录民俗的过程本身也记录着拍摄者和被拍摄者之间的互动,以及由此而对所记录的传统带来的影响。一部民俗纪录片可能会给该民俗及其实践者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同时,也反映出记录者与被记录者在意识形态、价值观、伦理观,以及艺术创造力等多方面的异同。

(3)民俗记录是为了更好地理解和研究人类文化的创造、发展、传播和演变的进程和机制;对某项民俗传统的记录绝不是将其“固化”,为其贴上“权威”或“标准”等标签,也不是将其“遗产化”。

(4)民俗事件是活态的,不是静态的;是多样和可变的,不是单一和不变的。因此,民俗影视记录突出的是“一人、一事、一时、一地”。一部民俗纪录片就是利用画面讲述一个民俗传统在特定时空的传承进程中的一个故事。

(5)记录一个民俗事项,特别是那些正在消失的民俗传统,是为了有助于它在多元文化中发展延续,或是未来的复兴,因此,一部民俗纪录片必须有完整的事件或故事,有完整的语境资料。

(6)民俗(或民俗传统)是“民”与“俗”的共同体。一部民俗纪录片必须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可以有所侧重,但不能将两者隔离对待。

为此,《手册》在每个阶段提醒如何使用镜头与视角、景深与景别等影视技巧来处理好“主题”与“背景”、“文本”与“语境”、“阐释”与“描述”等关系。例如,利用景深和景别的变化所体现出的不只是画面的视觉效果,更重要的是拍摄者的观点与价值观。再如,对某一民俗传统的记录,如果没有了解其核心符号,就无法拍摄到最有价值的镜头。即使有的影视记录将一次民俗活动从头到尾地拍摄下来,但如果不了解该民俗的核心符号(可能是特定时空下的一个动作、一个眼神、一个词语、一个物件等),在需要记录这些核心符号时却将镜头聚焦于其他不重要的场面,那么,这就不是“完整”的有价值的记录。

本《手册》的一个突出点是在每个阶段对伦理问题的特别强调,并通过附录介绍美国和日本民俗学会和人类学会的伦理规则。伦理问题也是目前进行“田野”工作的各个学科都面临的问题:如何处理好记录者与被记录者的感情关系,如何处理好保存的资料与公开展演的作品的经济和法律问题,如何处理好实践者的实践权力与法定传承人的权益关系,如何处理好相关法律与地方习俗的关系,等等。本《手册》通过强调和讨论这些问题来帮助实践者在各方面做好准备,从而完成通过影视记录民俗传统的目的。

此外,《手册》在强调记录下有价值的内容的同时,也反复说明影视记录的使用目的等问题。例如,作为影视记录者,在项目的设计、拍摄和剪辑阶段都必须清楚地知道所拍摄的影视资料一般有三个目的:积累档案资料,用于教学或科研,以及为了多元文化理解而通过公众媒体进行展示传播。

本《手册》的编写初衷是为了举办首届“民俗影视记录工作坊”准备一部完整的教学手册。2014年5月28日至6月6日,第一届工作坊在华中师范大学黄永林副校长和陈建宪教授的支持与指导下,由孙正国教授具体安排执行。正式参加第一届工作坊的学员有来自7所院校的9位博士或博士研究生,还有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一些民俗学硕士研究生。工作坊期间,除了从早到晚的讲座、观摩和讨论外,讲员和学员也分组记录了四地的端午节庆祝(湖北宜昌和黄石、湖南汨罗、江苏苏州),作为影视记录实践作业。受到第一期的成功的鼓舞,2015年12月14日至2016年1月2日,第二届工作坊又在华中师范大学举办,以圣诞节为练习主题。前期的一周大家在理论和实践上有了初步的系统了解,后期,一部分学员到美国俄勒冈州塞勒姆市(Salem, Oregon)继续进行两周的理论讨论与实践,另一部分留在武汉继续实习。期间,人类学家秦红增就民族志的写作做了专题报告,独立制片人谭勇分享了自己拍摄纪录片的体会,正在美国访学的人类学家和民俗学家周星教授讲述了影视记录与公共民俗和传统的表现关系,在美国工作的人类学家张霞也与学员座谈了人类学与民俗学有关问题。两届工作坊的一些经验教训和事例分析也被融入了本《手册》中。

尽管编写本《手册》的想法在举办工作坊之前便有了,也在邀请讲员时考虑到如何利用集体智慧来完成这样一个实用手册,而实际结果比预期的要好得多。这两次工作坊有幸达到最佳讲员组合:代表美国民俗学界对影视有多年研究与实践的俄勒冈大学的莎伦·谢尔曼(Sharon Sherman)教授,通过实例讨论民俗学与各种影视作品的关系问题;代表中国民俗学界有理论有实践的华中师范大学的陈建宪教授,以经验和理论讲解如何通过脚本与剪辑来完成影视的民俗叙事;代表视觉人类学理论与实践的中山大学的邓启耀教授和熊迅教授,从理论与实践方法上对民俗影视记录做出概括与导向,强调如何侧重拍摄者的学科视角问题;代表电视台纪录片制作的武汉电视台的制片人和导演王光艳先生,结合丰富的拍片经验和理论知识帮助学员顺利解决各个阶段的“技术”问题。作为工作坊的协调者,孙正国不断提醒学员注意民俗学与其他学科交叉和定位问题,张举文则突出强调在记录民俗的各个阶段中要注意的伦理问题以及学科视角等问题。这个组合极好地融合了不同视角对民俗记录的理论与方法差异,丰富了《手册》的广度与深度。本《手册》便是这两届工作坊的经验概括。

《民俗影视记录手册》的完成也是我个人十多年来一个心愿的了结。2005年我在发表《影视民俗与中国文化认同》(中文译文载《温州大学学报》2011年第2期)一文后,开始关注国内民俗与影视研究的问题。在辨析了“民俗影视”与“影视民俗”和译介莎伦·谢尔曼的《聚焦:电影与21世纪民俗研究的生存》(《民间文化论坛》2005年第6期)之后,我邀请谢尔曼参加了2006年在武汉由华中师范大学举办的“民间文化论坛”会议。随后,又有了介绍谢尔曼的《记录我们自己》和举办以影视记录民俗的工作坊的想法,并写了《迈向民俗学的影视与民俗研究》(《民俗研究》2007年第1期)一文。2011年,谢尔曼的专著中文译本在黄永林的关照下由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作为代译序,我将上文标题改为《记录民俗是民俗学研究的前提》,以示强调。随后,美国民俗学会与中国民俗学会的一个合作项目得到了路思基金会的资助。 作为该项目的一个子项目,由我负责分别在中国和美国举办两届以学科建设和培养人才为目标的民俗影视记录工作坊。如上所述,两届工作坊(2014, 2015)如期完成了,并收获了这本《手册》。

经过两届工作坊的实践,《手册》内容得到检验和充实,超越了学科与学派之阈限,凝聚了多学科多视角的观点与方法,实属跨学科的集体成果。尽管如此,本《手册》一定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希望得到使用者的批评指正,以期再版改善。

张举文

201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