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梦境

一、圣职授予问题

在经过了一千多年以后,我们的场景又回到了巴勒斯坦。圣地的犹太社团在加昂时代一直在萎缩,所以欧洲十字军来到后能轻而易举地屠杀那些已为数不多的人。但是当萨拉森人征服了这里后,犹太人又开始返回来了;在土耳其人统治时期,他们的人数又变得多了起来。著名的唐·约瑟夫·纳西曾试图在他的太巴列省系统地推行殖民定居化——这可以说是后来犹太复国主义运动所进行的努力的一种先声,但这一计划却没有成功。

16世纪,加利利山区的萨费德城成了一个杰出的学术和宗教中心。在这里,人们以同样的热情学习塔木德和喀巴拉。或许正是由于这两者结合在一起,约瑟夫·卡罗才被吸引到萨费德来了,而没有去耶路撒冷,因为这位杰出的律法学家天性中有一种神秘的梦幻特征。他常常接受到一种来自内心深处的声音,这个声音宣称自己是密西拿之精灵。(令人惊奇的是,这个精灵只对卡罗的个人生活行为加以指导,而把有关律法问题完全留给他自己的意识来解决。)卡罗的《舒尔汉阿鲁赫》完成于他定居巴勒斯坦之后。

卡罗在萨费德的老同事之一是雅各·贝拉伯拉比,他是一位锋芒毕露而又有独立性格的人。由于巴勒斯坦犹太社团人数的增加和学术声望的提高,使贝拉伯大受鼓舞,他便提出了一项惊人的提议——恢复圣职授予制度。为了理解这一提议的意义,我们有必要回顾一下它的背景。

在塔木德时代一直都实行拉比职位授予制,这一制度被认为是直接继承了自摩西任命七十位长老而开始的神授权力制(见《圣经·民数记》11:16)。正如《圣经》故事所讲述那样,圣职的授予是通过“把手按在”被授予者的头上完成的;这一仪式只能由族长或者由他正式委任的代表来履行。通过这一仪式获得圣职者就在犹太教的最高宗教权力机构——犹太教公会中有了一席之地。

巴勒斯坦的领袖们不愿把圣职授予散居巴勒斯坦之外的人。他们只愿把礼仪和其他律法问题方面的决定权授予巴勒斯坦以外的学者,而保留某些权力(包括处以罚金的权力),这些权力要通过正式的圣职授予才能获得。为了体现这一区别,巴比伦的教师被称为“拉布”,而不是“拉比”。当族长制被废除后,旧的圣职授予制也就结束了。

在中世纪时,学者们又恢复使用“拉比”这一称号——据说这是一种反喀巴拉派的姿态。后来,这便成了一种惯例:青年学生们要接受一位已拥有拉比称号的学者对他们的塔木德律法知识进行考试;如果考试合格,他们便能获得一份证明这一事实的证书。这一学位的授予仍被称为“按立”(s'micho),但是其获得者只拥有有限的权力。他们仅仅只是记录下来的哈拉卡的转述者和教师,而不是像“坦拿”和早期的“阿摩拉”那样的哈拉卡的定型者。起初,他们在律法方面的权力是来自流亡首领对他们的任命;到了后来,尤其是在欧洲,学者们作为执法官和立法者的权威基础,是犹太社团明确或者不明确地一致同意接受他们所作的决定。但是,迈蒙尼德在其法典中宣称,早期的那种完全的圣职授予制可以通过所有生活在巴勒斯坦的学者的一致同意而得到恢复。

1538年,雅各·贝拉伯便试图获得这种一致同意。他称,只要恢复了圣职授予制,就可能重新建立一个有资格为全世界犹太人立法的犹太教公会。这一机构将为散居各地的犹太人民提供一个中心权威和集合点,也将能够比作为个人的拉比大胆得多地处理许多棘手的律法问题。

如果贝拉伯的计划实现了将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全世界的犹太人就会团结起来吗?它能使哈拉卡重获活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吗?这些问题尽管非常有意思,却只能作为学术问题来讨论了。由于耶路撒冷的大拉比不赞成这一提议,而犹太学者们此时已变得谨小慎微,不能采取独到的、有创造性的行动,因此以色列人依然没有一个宗教权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