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交通与地理文献研究
- 辛德勇
- 1939字
- 2021-03-27 02:20:56
三 霸上的交通地位及位置变化
刘邦进军霸上,子婴出降,说明霸上对咸阳安危举足轻重。汉兴建长安,移都渭南,霸上的地位益加重要。如汉高祖十一年刘邦东征黥布,为屏卫长安,即征集北地、上郡、陇西各郡兵,由太子统领,驻于霸上 138。此后迄于唐末,历代攻守长安,相争霸上,不胜枚举。此乃其交通地位所致。
长安与关东之间,自来有三条要道。即沿渭河南岸、经函谷关的函谷道,沿灞河、丹江经武关的武关道和经东渭桥、蒲津关的蒲关道。三条道路在灞河至长安城之间并为一路,中间介以霸桥(秦咸阳在渭北,虽蒲关道不经霸桥,但函谷、武关两道仍须经霸桥)。霸桥为横绝灞水的唯一桥梁,绾毂东方三路。地位十分重要,唐代特置勋官、散官各一人专门掌治 139。霸上的重要性就在于它位于霸桥东端,为东方各地出入长安之门户。霸桥在隋初曾迁徙重建,霸上的位置也随之有所变化。
汉霸桥在灞浐之交以下,魏晋霸城之西,西对汉长安城 140。今西安市东北灞河东岸有地名上、下桥子口,其地距魏晋霸城不远 141,或即因霸桥得名。《水经注》谓霸城为“高祖旧停军处”,似乎隋以前的霸上仅指霸城(秦芷阳、汉霸陵),其实不然。称某水畔为“某上”,本是泛称,如《诗》云“二矛重英,河上乎翱翔”,河上即泛指河畔 142。霸上本意亦当仅为“霸水之上” 143,后虽用以特指一地,其范围依然不够明确。汉代要在霸上举行祓禊 144,霸上应含有灞涘。刘邦入关时先经芷阳,再到霸上 145;由鸿门逃归霸上时也曾经过芷阳 146,都说明霸上并不等于芷阳城,而应当包括芷阳以西的灞水沿岸地区。隋以前的霸上当指今谢王庄、王家围墙、上桥子口一带。
由于刘邦灭秦影响深广,后世研究者往往只注意武关道与霸上的关系。其实函谷道经由霸上,更是史不绝书。如汉初刘邦东征黥布即与群臣别于霸上 147。景帝时周亚夫东击吴楚,初拟兵出函谷,但当其行至霸上时有人献策说:“吴王素富,怀辑死士久矣,此知将军且行,必置间人于殽黾阸陿之间。且兵事上神密,将军何不从此右去,走蓝田,出武关,抵洛阳,间不过差一二日。”周亚夫信从其计,在霸上转赴武关,大获全胜 148。说明武关、函谷两道交会于霸上。桓温北伐由武关道至霸上,与秦军相持不下后转向潼关撤军,同样说明这一点 149。《史记·高祖本纪》谓刘邦“先诸侯至霸上”,正是相对于诸侯由函谷道入咸阳也必经霸上而言。
汉文帝后六年,匈奴入云中、上郡,文帝一面遣兵拒战,一面在长安周围设置防线,其中刘礼一军即驻于霸上。匈奴既来自北方,说明霸上也控制着蒲关道 150。其实蒲关、函谷两道相交于霸上,南宋程大昌早已指出:“若夫霸上者,东距潼关、北望蒲关,又皆代郡、太原虏可犯雍之路也。” 151东晋时有人从河东蒲坂送佛骨入长安,长安僧尼也到霸上迎观 152,《晋书》还记载苻融由长安赴冀州,“融将发,坚祖于霸东,奏乐赋诗。坚母苟氏以融少子,甚爱之,比发,三至霸上” 153。
隋在汉长安城南营建大兴城(唐复名长安),旧日的霸桥及通往汉长安城的道路均已无法适应新的需要。开皇三年,大兴城建成,城东道路随城址南移,霸桥徙至今霸桥稍北重建 154,霸上之名也随之南迁。
唐肃宗乾元元年,上皇李隆基自华清宫返回长安,肃宗曾迎于霸上 155。黄巢由潼关入长安,唐金吾大将军张直方等也至霸上迎接 156。此时函谷道已改经新建霸桥,自汉新丰城西转趋西南,原霸上、霸桥均西邻禁苑,无路可通,霸上显然已随霸桥南移。南移后的霸上仍在霸桥东端 157,武关、函谷、蒲关三路依旧在此相交,霸上的交通地位一如既往。如黄巢入长安后遣朱温攻南阳,朱温回师时黄巢曾至霸上相迎 158。朱温归来时途经蓝桥,乃取道武关 159。说明函谷、武关两道仍交会于霸上。隋仁寿四年,文帝死后,汉王杨谅起兵并州,有人献策直取长安,声称要“直入蒲津”,“顿于霸上” 160。李渊起兵太原,进军长安,亦取蒲关道经霸上而入 161。可见蒲关道依然须经霸上进入长安。隋开皇十六年在霸上置滋水驿(又名霸桥驿) 162,唐人诗文中常常沿用汉代故事而称其为霸亭。唐代武关、函谷、蒲关三条驿路即在霸上的滋水驿并为一路,西入长安。
霸上的交通地位同样表明其不在白鹿原。白鹿原在灞水西岸,汉、唐霸桥均在白鹿原下游,与白鹿原南北一线并列。汉霸桥更远在灞浐之交以下,过霸桥东趋长安的武关、函谷、蒲关三路,无论在过桥前后,都无由南绕到白鹿原上,三路更不可能同趋于白鹿原相交。况且汉长安东出大道就在霸陵城南,唐灞浐之间的道路也与白鹿原无涉,都是史有明文的。汉时每于霸桥折柳话别,唐亦因之,称霸桥为销魂桥,正与霸上送往迎来事相应。尽管唐代诗文中亦有称灞浐之间为霸上者 163,但那只不过是诗人附会旧说,不足为信。五代以后,国都东移,长安失去了政治中心地位,交通地位随之下降。于是,霸上变为一个普通的交叉路口,在史籍中淹没无闻了。
写成于一九八三年四月,改定于一九八四年四月
(原载《陕西师大学报》198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