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胜者恒强(1)

他挡了我的光。我没抬眼。“你想要什么?”我问。

“不好意思,你是铸剑师吗?”

你总会有些时候必须全神贯注,比如现在。“是的,闪开,过会儿再来”。

“我还没告诉你我想——”

“滚,等会儿再来”。

他走开了。我完成了手上的事。稍后他又来了。在这间隙里,我完成了第三折叠。

锻接[1]是一个非常可怕的步骤,我讨厌做那个。事实上,关于打造成品的所有步骤我全都讨厌。一些难得让人崩溃,一些累得叫人绝望,还有一些烦得令人发指,大多数步骤以上三点全占了,它就是人类拼死拼活的完美缩影。我所热爱的,是你坚持完成了它们进而取得完美无缺的成果时的那种感觉。全世界没什么快感可以与之相比。

第三折叠是——唔,它是制作剑身时的步骤之一,第三次将金属折叠锻打。第一折叠就是用一大堆金属棒,有些是铁,有些是钢,把它们拧在一起,加热到白炽状态,然后锻打成一条粗片。然后又拧,又锤,又来一遍。接着再拧,再锤,再来一遍。第三次通常是最简单的,金属里的杂碎大都被锤出去了。此时的熔融体通常很稳定,在锤击下似乎更容易流动一点。但它仍然是个可怕的工作。就好像永远都没完没了,如果你把它加热过头或让它冷却过头,或是锤进了一点点碎屑乃至炉渣,只要有一瞬间的粗心大意,你就能毁掉至此为止你所做的一切。你不仅得看,还得听——因为那种独特的啸响会提醒你,坯料刚要开始质变却还未完全质变的瞬间,这是一根钢条能融入另一根、并与之形成一个整体的唯一时刻——所以你在做这事时绝不能闲聊。由于我每天大多数工作时间都在锻接,故而就有了不爱交际的名声。我并不介意。我就算去当农夫,也还是不爱交际。

他在我铲木炭时回来了。我可以边铲边说,这当然没问题。

他很年轻,我觉得他大概二十三四岁,是个高个子混账(所有高个子都是混账,我才五英尺二),有湿羊毛一样的金色卷发,一张平整的脸,浅蓝色的眼睛,还有一张女里女气的嘴。第一眼我就不喜欢他,因为我不喜欢漂亮的高个子男人。我非常相信第一印象,不过我的第一印象差不多总是错的。“你想要什么?”我问。

“麻烦你,我想买一把剑”。

我也不太喜欢他的嗓音。在决定性的最初五秒,声音对我来说甚至比模样更重要。如果你问我,我得说这合情合理。有些王子看起来像捕鼠的,有些捕鼠人看起来像王子,只不过言谈通常会暴露他们。但凡只要说出两三个词,你就能准确地猜出这个人来自哪里,还有他的父母有多富裕。核心数据,诚不我欺。这男孩有点贵气,是个小贵族,从野心勃勃的农场主到公爵的远房兄弟诸如此类都有可能。你可以立刻从元音发音听出来。它们让我牙根发紧,就好像嚼面包时咬到了沙子。我不怎么喜欢贵族。但我的大多数客人都是贵族,而我遇见的大多数人都是客人。

“你当然想了,”我一边说着,一边直起腰来,把铁铲放在熔炉边上,“你打算拿它干什么?”

他看着我的样子就像是我刚刚朝他的姐妹抛了个媚眼,“哦,用来战斗”。

我点点头,“要去打仗?”

“嗯,在准备阶段,可能吧”。

“换我,就不会去”。我一边说着,一边仔细又刻意地上下打量着他,“那种生活很可怕,而且很危险。如果我是你,就待在家里,做个有用的人”。

我喜欢看他们的反应。你可以将其称为工匠的本能。给你举个例子:要测试一把真正的好剑,你可以选择把它盘成环状——用一把钳子夹住剑茎,然后把它彻底弯成一个圈,将剑尖触及剑肩;放开它,它会完全弹回笔直的状态。大多数看似完美无瑕的剑受不了这种虐待,这种考验只能留给最好的剑。对于一件可爱的手工制品来说,这种考验可怕又残忍,但也是能确切证明剑的气度的唯一方式。

说到气度,他瞪着我,然后耸了耸肩,说道:“抱歉,您忙,我还是去别的地方试试吧”。

我大笑起来,“让我先照看一下炉火,这就来招呼你”。

我的人生被火主宰,就像一位母亲必须养育她的孩子。必须给它添料,否则它就会熄灭;必须给它浇水——用长柄勺在炉底边缘泼水——否则它会烧坏炉底;必须在每次加热后给它打气,所以我还得替它完成所有的呼吸。而且你不能超过两分钟不理睬它。从我早晨点火那一刻开始——那是日出一小时前——直到我扔下它,让它在夜里慢慢把自己饿死,在这期间它始终在我的脑海里,在眼角的余光里,就好像踩在良心的边沿。你并不是一直盯着它,但你时刻注意着它。一有机会它就要背叛你。有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是和这该死的东西结婚了。

事实上,我根本没时间应对一个妻子。也有人来求婚,不是女人,而是她们的父亲和兄弟——他们总归有几个钱,他们自言自语道,而我们的多利亚也不年轻了。但是一个生着火的男人没法在自己的日常生活里再安插一个妻子。我在炉火的余烬里烤面包,把奶酪放在上面烘,每天烧两壶水灌到肚子里,在炉火边烘干我的衬衫。有些夜里我筋疲力尽,没法挪过那十码爬到床上去,我就坐在地上,背靠着炉子睡着了,第二天早上醒来时脖颈僵硬外加头疼。我和炉火始终没吵过架,那是因为它不会说话,它也不需要说话。

自我从战场上回来后,火与我和和气气地一起生活了二十年。二十年——在某些刑罚里,谋杀都判不了这么多年。

“剑这个词,”我说着,用袖子擦着桌上的尘埃和灰烬,“可以有很多不同的选择,我需要你说得更清楚些。坐吧”。

他小心翼翼地坐在了长凳上。我往两个木碗里倒入苹果酒,在他面前放了一碗。酒面上一如既往地浮着一层灰。我生活里的每一件事物都蒙着一层暗灰色的砂粒,这是火的恩赐。老天保佑他,他尽了最大努力假装那灰尘不存在,像女孩一样小小地抿了一口。

“这是短骑兵剑,”我说,“还有30英寸武装剑;盾剑,它要么有个扁平菱形区,军队称之为15型,要么有一段长约剑身一半的血槽,称为14型。还有破甲剑、弯刃大砍刀、弯刀、单刃剑或短剑。这里是长剑、大剑、手半剑,18型,真家伙,双手用战斗剑,不过这也是一种高度专业化的工具,所以你不会想要它们的。这都还只是大类名称。所以我才问你,你想拿它干什么?”

他看着我,然后刻意灌了一口我那落满灰尘的可怕苹果酒。“用来打斗,”他说,“抱歉,我不太了解它”。

“你有钱吗?”

他点点头,把手伸进衬衫里,扯出一个亚麻布小袋。它被汗水弄脏了。他打开它,五枚金币掉到了我的桌上。

钱币的种类差不多和剑的种类一样多。而这些是贝赞,百分之九十二的含金量,这一点由皇帝担保。我拣起一枚,贝赞的艺术设计可怕、粗糙又丑陋。这是因为它的设计已经600年没变过了,保持原样是因为人们信任这图案。不识字的愚昧且不知变通的制模工一遍又一遍地复制它们,他们照抄字母,却看不懂字母,于是只好照搬形状。事实上,这是一条不错的通用规则,钱币做得越漂亮,含金量就越小;做得越丑,则相反,含金量越高。我曾认识一个仿造者。他们抓住他,把他吊死了,就因为他做的钱币太精美了。

我用杯子压住一枚钱币,把剩下四枚推回给他,“可以吧?”

他耸耸肩,“我想要最好的”。

“那对你是浪费”。

“即使如此”。

“好吧。你会得到最好的。毕竟,一旦你死了,它就会转手,它迟早会属于某个能用它的人,”我朝他咧嘴一笑,“最可能是你的敌人”。

他笑了,“你的意思是他杀了我,还会得到我的酬谢”。

“劳动者应该得到他的工钱,”我回答道,“得咧,既然你弄不清你要什么,我就不得不为你做决定了。为了你的金贝赞,你将得到一柄长剑。你知不知道它是——”

“抱歉,不知道”。

我挠了挠耳朵。“剑身三英尺长,”我说,“剑肩处宽2.5英寸,逐渐收窄到剑尖。剑柄和你的前臂一样长,也就是从你的肘部内侧到你中指尖的距离。重量绝不超过三磅,而你也觉察不出这重量,因为我将使它有完美的平衡。它更适合戳刺而不是劈砍,因为能在战斗中赢得胜利的是剑尖而不是剑刃。我强烈建议弄一道血槽——你不知道血槽是什么,对吧?”

“不知道”。

“好吧,反正你会有的。你看这样行吗?”

他盯着我,简直像盯着月亮一样。“我想要有史以来最好的剑,”他说,“如果有必要的话,我可以付更多的钱”。

有史以来最好的剑。愚蠢的是,我能把它做出来。如果我愿意费劲的话。或者我可以给他做一把普通的,然后告诉他这就是有史以来最好的剑,他又怎么可能会知道呢?世界上大概有10个人有资格评判,我绝对是其中之一。

而另一方面,我爱我的作品。这里有个年轻的傻瓜在说:放纵你自己吧,花我的钱。当然了,这件作品,这把剑本身将活跃一千年,名垂青史,备受景仰,而剑柄上会刻着我的名字。有史以来最好的,如果我不创造它,总有别人会,那把剑上可不会有我的名字。

我想了一会儿,然后倾身向前,用指尖又压住两枚金币,把它们拽到我这边来,就像犁头犁过黏土,“行吗?”

他耸耸肩,“你比较在行”。

我点点头。“事实上”。我说着,又拿了第四枚金币,他没动弹,就好像完全不感兴趣。“这只是为了铸一把简单的剑,”我说,“我不抛光,不雕,不镂,不凿,也不镶嵌。我不会在剑柄上镶宝石,因为它们会磨破你的手,还可能脱落。我甚至不会做剑鞘。你如果想要,可以稍后自己打扮它,不过那是你的事”。

“简单的剑就很适合我”。他说。

有件事让我很困惑。

关于贵族,我经验丰富。而这一个——他的音调非常完美,所以我可以担保他是贵族——就好像我认识了他一辈子一样。他的服饰简洁,质地精良,尽管保养得很好,但都很旧了;靴子不错,不过我得说,它们大了一号,所以可能是继承来的。五枚贝赞是一笔令人震惊的巨大财富,而我觉得这是他的全部财产。

“让我猜猜,”我说,“你父亲死了,你的长兄得到了房子和土地,而你只分到这五枚小金子。你接受了这必然的结果,但你满心怨恨。你寻思着,要把赌注都压在这有史以来最好的剑上,往前走,给自己开辟出一片天地,就像狐狸罗伯特或伯尔曼一样。差不多是这样吗?”

微不可见的点头,“差不多是这样”。

“行,”我说,“某一类人,他们的钱很容易就没了。如果你活得足够久,从而积累一些理智,你就能用剑换到不止四枚金子,然后你可以买一座不错的农场”。

他笑了,“那也不错”。

我喜欢完全不在意我的无礼的人。

“我能旁观吗?”他问。

这个问题有可能让你陷入大麻烦,这要取决于上下文。就比如你刚刚想到的男人和女人,而我答案通常是不能。“如果你想看,”我说,“能啊,为什么不能?你可以做个见证”。

他皱了皱眉,“这个词用得很奇怪”。

“就像圣典里的先知,”我说,“当他把水变成酒,唤醒死者,或是从一棵燃烧的树上吟诵出律法时,一定要有人在旁观看,否则这么做还有什么好处?”

(后来我想起了自己说的这句话。)

现在他点头了,“一个奇迹”。

“就是这个意思。不过奇迹是某种你预料不到的事”。

说说战场。我们说到“战场”时,就好像它是一个地点一样。从北路离开佩里美狄亚,直至一个十字路口,向左转,在下一个路口右转,越过废弃的旧磨坊,你不会错过它的。讲句公道话,一个国家有它自己的语言、风俗、特色民族服装和特色美食。但就理论上说,每一场战争都是不同的,就像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一场战争都有催生它的源头,但它将按着自己的天性逐渐成长,并繁衍出自己的后代。我们将人类划归为族群——艾利安人、梅赞提亚人、罗金霍里特人——仿佛一百万个截然不同的个体被团结成一个,就像我把一捆铁棒绞在一起锤成一根一样。当你置身事外观赏战争时,它们看起来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而当你置身其中时,他们又全都不一样。退后300码,你目之所及就是一个整体,即一支向你行进的军队。我们把这整体统称为“敌人”,我们必须杀死这巨龙以获得胜利并成为英雄。但等它来到我们身边时,它就剥落成了个体,变成一个个独立的人,挥舞着长矛向我们冲来,试图伤害我们,极其恐怖,就和我们自己一样。

我们谈论着“这些战争”,但这里有个秘密。其实只有一场战争。它永不结束。它流动着,就像锤子下方白热的金属,它连接起上一场战争和下一场战争,形成一条连续的长带。我的父亲参加了战争,我参加过战争,我的儿子也将参加战争,他的儿子又将跟随他的脚步,我们去的都是同一个地方。就像去波克波赫克一样。我父亲去那里时,他们还没有推倒白庙,前门还是片空地。我去那里时,前门已是一个市场。等我儿子去时,他们可能已经在前门建起了大厦,但那地方依然是波克波赫克,而战争依然是战争。同样的地方,同样的语言和同样的风土人情,只因当下关于英勇和痛苦的流行风尚而略有不同,而流行总是循环往复。我打仗那会儿,剑柄是弯曲的,剑首呈圆形或水滴形。而现在,我做的大都是垂直十字剑柄和香水瓶形剑首,它们在一百年前曾风行一时。流行无处不在。潮水来来去去,但海洋始终是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