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早期满蒙关系中的名号与官号

名号一词,蒙古语为čula,满语为gebu。在内亚历史上,取名号、官号的习惯由来已久。通常是某些人因某种功绩而获得新的一个名号、官号,从此他就有了新的身份标志。其最大的特色是惟一性。[1]罗新分析匈奴、鲜卑等北族的名号结构时,指出政治名号由官号和官称构成。但这种分类法并不完全适用于蒙元、清朝时期的情形,因为满蒙地区的名号有时只是一个美称,不一定是一个官号或官称。

追溯早期满蒙关系的源流,可以上溯到海西女真各部与蒙古的关系。叶赫首领的“始祖蒙古人,姓土默特”,由北南迁时改称纳喇氏。乌拉部首领满泰、布占泰的族属也来自蒙古,是“蒙古苗裔”。哈达部王忠、王台的族属和乌拉部同系。即便是建州女真即满洲部首领也有蒙古血统,如其首领李满住的三位夫人之一就是蒙古女子。女真各部在与蒙古部长期的接触交往中,经历着蒙古化的过程,尽管濡染程度不一,但其政治、经济、文化中蕴涵着诸多蒙古因素,这是毋庸置疑的。努尔哈赤及皇太极时代满洲政权构建中的名号和官号,就有鲜明的蒙古因素。

[1] 罗新:《中古北族名号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