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动词的名词化与动词短语的名物化
2.0 背景
动词和动词短语在一定条件下发挥相当于名词及其短语的作用,是许多语言中都可以找到的现象,汉语在这方面也不例外。不过,在以形态变化来标记句法地位的语言中,包括形态系统发达的俄语和形态不甚发达的英语,动词的不同句法地位可以由相应的形态变化显示,而汉语的显性形态标记极少,动词短语在充当主语、宾语以及介词宾语时并不一定有可见的形态变化,其句法地位就成了极具争议性的问题。
这种现象曾经被归纳为动词的名词化或名物化(黎锦熙1924,中学汉语编辑室 1956,高名凯 1960,史振晔1960),即动词在充当主语或宾语时,其句法地位或者说词性发生了转化。但60年代以来的主流看法却与此相反,认为动词不改变词性就可以自由充当主语或宾语,或者说动词的功能之一就是充当主宾语(朱德熙、卢甲文、马真1961,朱德熙1984a,齐沪扬2000,郭锐2002)。在此基础上还将实词划分为两大类,不能充当谓语的是体词,可以充当谓语的是谓词(朱德熙1982b,1984a)。体词包括名词、方位词、时间词、区别词、数词、量词以及一部分代词;谓词包括动词、普通形容词和一部分数量词。
大部分的分析都有一个共同的出发点,都将充当主语或宾语当成一种内部统一的句法功能,或者将做主宾语的所有动词都视为名词,都经过了名词化或名物化;或者把它们一概归入动词范畴,完全否认动词的句法地位会因此发生变化。
本章借鉴现代句法理论的研究方法及思维方式,从另一个角度来观察这一现象。不但考察动词和动词短语的结构位置,而且考察它们的句法特性,以句法表现作为判断的主要根据,也就是将动词的词类地位和句法地位分开讨论,并且从词和短语两个层次进行分析,以寻求描述动词及相关短语句法特性的最佳方法,并且据此对有关的现象做出合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