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前言

我总是把“subpoena(传票)”拼写成“suhpeena”,这似乎意味着我不够资格讲这个故事。但是所有的法庭记录都供全世界使用,所有的新闻报道都在网上。我写下的不是终极的真相,却是我尽一己之全力所做的述说。如果你想要通过我的眼睛和耳朵来了解我胸膛里是什么感觉,想要知道在庭审期间躲在卫生间是什么感受,这就是我所能提供的。我尽我所能讲述出来,你可以自取所需。

2015年1月,我22岁,在我的家乡加利福尼亚州帕罗阿尔托工作和生活。我参加了斯坦福大学的一个派对,然后在户外的空地上被性侵了。两个路过的人看到,阻止了他,并救了我。过去的生活离开了我,而新的生活开始了。为了保护隐私,我有了一个新的名字:我变成了埃米莉·多伊。

在这个故事里,我将称呼辩护律师为“辩方”,称呼主审法官为“法官”。他们将在这里展示自己所扮演的角色。这不是针对个人的控诉,不是一场反击战,不是列举一份黑名单,也不是一次对事件的重写。我相信我们都是多维度的存在,而在法庭上,被扁平化、被特征化、被贴错标签、被诽谤,都会使人感到受伤,所以我不会对他们做同样的事。我会使用布罗克的真名,但事实是:他也可以是布拉德、布罗迪或本森,名字无关紧要。关键不在于他们的个体意义,而在于他们的共性,在于所有人造就了一个漏洞百出的体系。我尝试消化体内的痛苦,面对这段过往,找到一种方式与这些记忆共同生活并与之成为一体。我想将他们抛于身后,继续前行。最终,我不给他们命名,我说出我自己的名字。

我的名字是香奈儿。

我是一名受害者。对这个词,我没有疑虑不安,只知道这就是我的全部。然而,我并不是“布罗克·特纳的受害者”。我不是他的任何东西。我不属于他。我还是半个华裔。我的中文名是张小夏,翻译成英语的意思是“小小的夏天”。我以夏天命名,是因为:

我生于6月。

“夏”也是中国的第一个朝代。

我是父母的第一个孩子。

“夏”听起来像“香”。

香奈儿。

美国联邦调查局将任何形式的插入行为都认定为强奸。但是在加利福尼亚,只有性器官插入行为才被认定为强奸。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避免称他为强奸犯,害怕被人纠正。法律上的界定是重要的。我的界定同样重要。他把手塞进了我身体的一个腔孔。我相信,他不能仅仅因为没时间完成就逃脱这一称号。

除了罪行本身,类似案件最令人悲伤之处在于受害者开始相信她自身的存在是一种耻辱。我希望能消除这些观念。我虽然使用了“她”这个字,但不管你是男性、跨性别者或非常规性别者,无论你选择如何在这个世界上确定身份并存在,如果你在生活中遭遇过性暴力,我力求能保护你。而对那些曾把我渐渐从黑暗中托举出来的人,我想道一声感谢。

你若是知道了自己的名字,你就必须记牢它,

因为如果你不把它用笔写下来并记住,

你死后,它也会跟着消亡。

——托妮·莫里森[1]

一开始,我太年轻,对自己太陌生,

自我几乎不存在。我不得不走进世界,

看见它,倾听它,回应它,之后我才完全了解

我是谁,我是什么,我想成为什么。

——玛丽·奥利弗[2]《上游》

……这是我们的责任,关乎紧要。

——亚历山大·契[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