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有关国际贸易的分类

一、进口贸易、出口贸易与过境贸易

按照国际贸易商品或服务的流向不同,国际贸易可以划分为进口贸易、出口贸易与过境贸易三种贸易类型。

进口贸易又被称为输入贸易(Import Trade),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从他国或地区买进商品或服务,并将其应用于国内市场的贸易业务。一般而言,进口贸易既可以表现为直接地将外国商品输入本国市场销售,也可以表现为间接地将国内半成品或原材料先输往国外加工生产之后的再进口。需要区别的是,如果商品在输往国外后,由于质量、价格等问题未能完成销售,可以在未经加工的前提下以免征关税的形式运回国内,这类特殊的进口被称为复进口(Re-Import Trade)。

出口贸易又称为输出贸易(Export Trade),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向他国或地区卖出商品或服务,并将其应用于国外市场的贸易业务。一般而言,出口贸易既可以表现为直接地将本国生产或加工的商品输往国外市场销售,也可以表现为间接地将国外半成品或原材料先输入国内加工生产之后的再出口。同样需要区别的是,如果从外国输入本国的商品在未经加工的前提下再次向国外输出,这类特殊的出口就被称为复出口(Re-Export Trade)。对于转口贸易而言,复出口不仅是一种常见的贸易形式,更是一种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贸易手段。

过境贸易(Transit Trade)是指在国际贸易过程当中,商品经过了除进口国和出口国之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对其途经的国家或地区而言,这种贸易就被称为过境贸易。通常过境贸易还可被进一步划分为直接过境贸易和间接过境贸易两种类型。前者是指外贸商品并未经过海关管理的全套程序而直接运往国外,多见于不存放海关保税仓库或不经过运输工具装卸的直接运输出境方式;后者则是指外贸商品在入境之后,先要存放在海关的保税仓库,在未经加工的情况下再择机运往国外的贸易方式。

二、有形贸易与无形贸易

按照国际贸易商品的具体形态不同,国际贸易可以划分为有形贸易与无形贸易两种贸易类型。

有形贸易(Visible Trade)是指以实物形态的商品作为贸易标的物的贸易类型,习惯上也被称为货物贸易(Goods Trade)。众所周知,国际货物贸易拥有悠久的历史和广泛的影响,历来都是各国政府与海关的重点管理对象。由于国际贸易有形商品的种类繁多,联合国秘书处于20世纪50年代出版了《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tandard 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on, SITC),以便于对国际贸易货物的统计、管理和征税。20世纪80年代,海关合作理事会(现名世界海关组织)又主持制定了《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The 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 HS)。这也是一套方便海关统计及管理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分类编码体系。总之,有形贸易是国际贸易的传统类型和主要形式,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

无形贸易(InvisibleTrade)与有形贸易相对应,是指以非实物形态的商品作为贸易标的物的贸易类型。服务贸易(Service Trade)就是典型的无形贸易。非实物商品主要包括服务和劳务,如运输、保险、金融、旅游、教育、咨询及技术等服务,劳务的输出与输入等。除此之外,无形贸易还包含了因资本的国际流动而产生的收益项目,如利润、利息、股息、租金等,几乎包含了除货物贸易之外的其他一切收支。

实际上,随着现代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有形贸易与无形贸易已渐渐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例如,出口成套设备就必然伴随相关的金融与技术服务;进口大宗产品也必然伴随国际运输与货运保险等服务。因此,可见的商品与不可见的服务往往是一同被买卖的,二者相互区别又紧密联系,都被列入一国国际贸易的管理与统计范畴。

三、直接贸易与间接贸易

按照国际贸易关系的不同,国际贸易可以划分为直接贸易与间接贸易两种贸易类型。

直接贸易(Direct Trade)是指进出口贸易的双方直接开展国际贸易,进口方就是商品的消费国,出口方就是商品的生产国。这种贸易形式的最大特点表现为商品的国际交换过程不通过第三国,即商品将直接由生产国运输到消费国进行消费。在通常情况下,直接贸易关系简单、程序明确,商品的跨国流动是一次性的、单向的。

间接贸易(Indirect Trade)与直接贸易相对,是指进出口贸易的双方需要通过第三国或更多的中间国来完成国际贸易。在这一贸易类型中,商品的生产国和消费国之间往往有其他国家一起来参与贸易活动。间接贸易的最主要形式就是转口贸易(Entrepot Trade)。转口贸易既可以表现为国际贸易的商品先从生产国运往第三国,在第三国只停留、不加工,再由第三国运往消费国;也可以表现为国际贸易的商品不通过第三国而直接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但必须由第三国作为中间商分别与生产国和消费国产生贸易关系。

在现实中,贸易壁垒一般会阻碍进出口国家间的直接贸易,而以转口贸易为代表的间接贸易则常常成为相关企业规避风险、减少障碍的有效方法。

四、双边贸易与多边贸易

按照国际贸易参与国家或地区的数量不同,国际贸易可以划分为双边贸易与多边贸易两种贸易类型。

双边贸易(Bilateral Trade)是指在两个国家或地区之间的贸易往来。双边贸易也指两个国家或地区之间相互保持收支平衡的贸易,即一国的出口和进口分别对应着另一国的进口和出口,贸易收支与商品交易紧密联系。通常情况下,开展双边贸易的国家或地区需要签订政府间的贸易协议,明确双边贸易以双边收支平衡为基础,从而为本国解决对外支付困难、平衡外汇收支及促进经贸发展提供帮助。

多边贸易(Multilateral Trade)是指在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之间开展的贸易往来。与双边贸易类似,多边贸易也指多个国家或地区之间相互保持收支平衡的贸易,即如果将多个国家或地区视为一个整体,在这一整体内部,贸易与收支能够实现平衡。各国可以用针对某些国家的顺差来支付针对另一些国家的逆差,在多边支付的条件下实现整体的贸易平衡。通常情况下,开展多边贸易的国家同样需要签订政府间的贸易条约或协定。例如,在世界贸易组织中,各个成员经济体间的国际贸易就属于典型的多边贸易。

五、水平贸易与垂直贸易

按照国际贸易参与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国际贸易可以划分为水平贸易与垂直贸易两种贸易类型。

所谓经济发展水平,通常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规模、速度和所达到的水准。其一般可以用国民生产总值、国民收入、人均国民收入、经济发展速度、经济增长速度等指标来加以度量。习惯上,我们按照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可以将世界上的国家划分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两个大类。

水平贸易(Horizontal Trade)是指在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家或地区之间开展的国际贸易。例如,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或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就是水平贸易。处于相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往往拥有相似的经济模式和贸易政策,贸易活动一般具有较强的同步性和协调性,因而更容易在贸易合作中实现互利互赢。

垂直贸易(Vertical Trade)与水平贸易相对,是指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差较大的国家或地区之间开展的国际贸易。例如,发达国家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由于国际贸易参与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明显,经济实力与贸易政策又各不相同,因而更容易产生贸易不平衡的问题。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国际产业链分工的深入,垂直贸易的优势凸显,各国纷纷开始重视对这一贸易类型的发展与创新。

六、有证贸易与无证贸易

按照国际贸易过程中是否使用单证,国际贸易可以划分为有证贸易与无证贸易两种贸易类型。

有证贸易(Documentary Trade)是指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必须通过一系列单证的交换才能完成货款收付的贸易类型。所谓单证,是指票据、单据与证件等商业文件。常见的票据有汇票、本票及支票等,常见的单据有发票、提单、运单及保险单等,常见的证件有信用证、商检证书及完税证明等。国际贸易往往路途遥远、过程复杂,使得“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变得困难重重,因而以单据买卖为代表的象征性交货就成了国际贸易的重要方式,进而形成了有证贸易。

无证贸易(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与有证贸易截然相反,是一种基于计算机网络技术和国际贸易统一惯例的新型贸易类型。无证贸易强调了对电子数据信息的交换与储存,将整个贸易过程中的合同、运输、保险、商检及海关等信息汇总处理,从而实现了无纸化、全程化和信息化。目前,无证贸易正在对传统贸易产生深刻影响,其高速、精确、远程和巨量的技术性能正在改变着现有的商业模式和贸易习惯。可以预测,无证贸易代表了贸易发展的一种方向,完全有可能成为未来的主要贸易类型。

七、易货贸易与现汇贸易

按照国际贸易过程中所使用的清偿工具不同,国际贸易可以划分为易货贸易与现汇贸易两种贸易类型。

顾名思义,易货贸易(Barter Trade)就是指以货物交换的形式来进行的国际贸易。采用这类贸易方式时,进出口双方按事先约定货物的计价标准,采用以货换货的结算方式来完成贸易活动。易货贸易很好地弥补了一些国家或企业缺乏外汇的问题,不仅可以使国际贸易能够在外汇不足的情况下正常进行,还能够通过货物的交换加深进出口国家或地区间的经贸关系,因而是一种受到发展中国家青睐的贸易类型。另外,易货贸易还常见于边境贸易当中。

现汇贸易(Spot Exchange Trade)又被称为自由结汇贸易(Free-Liquidation Trade),是指在国际贸易的结算中使用外汇作为清偿工具的贸易活动。可用于国际支付的外汇必须是国际通用的货币,例如美元、欧元、英镑、日元及港元等(表1-4)。在传统国际贸易中,现汇贸易是最受欢迎的贸易类型之一。

表1-4 世界主要外汇及部分国家货币举例

资料来源: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资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