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织体的定义

一、《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辞典》的定义

在《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辞典》第二版中,“织体”这一辞条的篇幅仅半页,与“和声”“节奏”“曲式”等辞条洋洋几百页相比,不仅显得非常简单,也直观地反映出织体研究的现状。

虽然辞条的内容不多,但其对织体所下之定义,及其所提到的关于织体的一些问题却高屋建瓴,具有相当的概括性和权威性。

辞典认为,织体是包含涉及音乐结构各方面的术语。它既涉及一部作品或一个片段的纵向的音响,又涉及诸如音色、节奏等特性,与连断奏等演奏方面的问题。

简短的描述中,蕴含着丰富的内容,非常概括地将织体的内涵揭示出来:

它是一个涉及音乐结构诸多方面的术语。织体涉及音乐纵向的音响、声部间的关系,这是我们经常提到的,也是比较容易理解的。同时织体还直接影响到音色的变化、单个音之间的关系与变化;节奏的特性及与之密切相关的节奏分组(grouping)在某种意义上常常成为一个织体问题;在演奏方面至关重要的连断奏(articulation)问题在很多情况下也与织体问题有着直接的联系。

可以说,该辞典中简短的定义已经涉及了织体研究的大部分内容。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辞典》认为“texture”一词几乎无法被完全准确地翻译成其他文字。

二、瓦尼斯·贝利(Wallace Berry)的定义

贝利在其著作《音乐的结构功能》(Structural Functions in Music)中对织体有较为深入的讨论,这也是外国文献中有关织体研究的最重要的著作之一。贝利认为音乐的织体由构成音乐的各音响成分组成,它部分地取决于同时发声的材料的数量,部分取决于这些材料的“质”,而其又由构成织体的线条或其他发声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关系及相关联的设计而决定的。

相对于《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辞典》的定义,贝利对织体的界定更多的是从结构角度出发的。概括贝利对于织体的定义就是:织体是音乐中声音与声音的关系,织体的特性至少涉及两大方面的特征:

首先,涉及声音的数量。贝利认为,即使只有一个音,也能形成音乐的织体。因此,音乐的织体与构成它的声音的数量自然有着密切的关系。

其次,这些声音的关系根据其在音乐时间、音乐空间(音域)中的相互关联而构成音乐织体的特性。譬如,当在一个音发声而形成织体后,再有一个音被奏响,那必然与前一个音形成不同的关系,是同时发声、还是先后发声?音程距离是近还是远?两个音之间的协和度如何?力度对比如何?等等,都将产生与织体相关的一系列问题。

可以看出,贝利的定义不仅准确,而且外延颇大,从较高的角度来看待织体,避免了将织体简单地看成音响纵向关系的传统看法,这样的定义不仅可以涵盖共性写作时期的西方音乐,也同样可以用来表述更早期的单声音乐和更现代的先锋音乐。

三、约尔·莱斯特(Joel Lester)的定义

约尔·莱斯特(Joel Lester)在《二十世纪音乐的分析方法》(Analytic Approaches to Twentieth-Century Music)的第三章“织体与音色”中,对织体的定义是:“织体指的是同时发生的、分离的声乐或器乐声部间的交互作用[1] 。”

他认为,织体除了决定于声部的数量,还受到其他一些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对研究织体的结构特征至关重要。这些因素包括[2]

(一)织体的空间,即每个声部间距离的疏与密;

(二)音区,指织体中各个声部所在的位置,是高音区、低音区还是中音区;

(三)节奏,指声部间是否同步进行,或有着不同的时值律动;

(四)音色,各声部间的音色是融合还是对比。

莱斯特将织体看作声部间的“交互作用”基本抓住了织体的核心问题。同时还提出了四个在织体中起着重要作用的方面,这对研究织体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

四、尤·秋林的定义

尤·秋林著作的中文翻译并没有直接使用织体一词,而是将织体翻译为“写法”——《论音乐的写法》。他认为音乐的写法就是音乐材料陈述手法的总合。对写法的研究就是要观察音乐的音响是由什么构成的,是怎样做成的,是以什么样的音乐手段作为基础的。

秋林对写法的认识较之其他的理论家而言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他充分地重视写法(织体)体现着作品的艺术性。很多理论家仅仅从结构的角度理解织体,而秋林则认为写法永远是作品艺术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看出,秋林非常注重写法(织体)的表现力。当然,秋林对写法的讨论并没有使用独立的理论话语,并没有完全脱离其他音乐要素的影响,而是从和声、旋律、节奏等方面来谈论写法。事实上,写法(织体)固然与这些音乐要素是有内在联系的,但它也有自己独立的结构特征,仅仅从和声、旋律、节奏等方面来讨论织体,可能会造成对织体问题的模糊或者漠视。

“texture”在中国被翻译为“织体”,始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之后,texture还被翻译为“组合形式”“写法”等,后来统一翻译为“织体”。

从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起,国内的学者也开始关注织体问题。我们来看看国内一些重要著作中对织体概念的理解。

五、李汉杰的定义

在李汉杰先生的著作《音乐织体学概论》中,他梳理了织体的三种概念:

首先,是宽泛的织体概念。李汉杰先生认为这样的概念并没有把织体的特性交待清楚,对于著者努力创建的“音乐织体学”而言,这样宽泛的、概念式的研究,其对象不甚明确,“以这样的观念来研究织体必将导致盲目和方向不明[3] ”。

其次,是偏狭的概念。这样的看法认为织体就是音型法。而这样描述织体,势必将织体局限在和声学或和声处理法之内,至多不超过主调音乐的狭小范围,使得对复调音乐的研究都排斥在织体研究之外[4]

最后,著者提出自己所主张的“声部型”的织体研究。简言之,就是从声部的角度来研究织体。著者认为从“声部”来解释织体,“既符合织体本来的涵义,又揭示了织体的本质特性。同时,这样理解织体能使织体获得明确的概念,给音乐织体学一独立学科的意义。……实际上,世界上任何一件音乐作品都是由各种不同形态的声部组成的,不是人声声部就是器乐声部,不是单声部就是多声部[5] ”。所以,必须将声部作为织体的主体问题、核心问题来讨论。

显然,李汉杰先生认为前面两种对织体的理解或不够完善或没有切中要害,而他主张的是从声部的角度来研究织体。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科学的,但笔者认为,把织体研究的视角仅仅局限在声部的概念上,显得不够全面,其不足之处至少表现为两大方面:

首先,仅仅从声部来理解织体还是显得太狭窄。是不是所有的音乐作品都能让我们清晰地看到其中的声部?在巴赫、贝多芬的作品中,织体的声部固然比较清晰,从声部的角度来研究织体自然有它的合理性,但二十世纪现代风格的音乐中常常根本谈不上声部,譬如,韦伯恩的序列作品中,已经完全没有声部的形态特征了。另外,李先生似乎并没有对“声部”与“线条”这两个概念加以区分。在日常的研究、创作和教学中,这两个概念也常常被人们混为一谈,不加区分地互相替用。事实上,这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如果将其混淆在一起,同样会影响到研究的科学性。

李汉杰先生在著作中提到“只有单声部就只存在横向结构,就无所谓纵横经纬,也就无织体可言。虽然单声部也是一种织体结构形式,但缺乏典型织体的声部纵横交错的特点,因此它不是一种完全的织体结构形态。从这个角度出发,真正的织体形成是从多声部音乐开始的[6] ”。李先生认为单声部音乐无所谓织体,或者认为它是一种不完全的织体,不是“真正的”织体,这是一个比较片面的、不能令人信服的见解。如果单声部音乐没有织体,那么,无数的民歌音乐、共性写作时期以前的音乐、二十世纪的先锋音乐都没有织体,都是不完全的织体了?这样的见解显然缺少说服力。一个简单的比方,“织”让人想到服饰,织体就是音乐的衣服,西装革履、长衫旗袍固然是衣服,几块简单的布头甚至布线何尝不是服饰?

其次,仅仅从声部的角度来理解织体,对织体的结构作用重视不够。织体不仅从微观的角度而且还从宏观的角度对音乐的进行、张力的变化起着结构性的作用,如果仅仅从声部上来理解音乐,势必会忽略织体在这方面的特性。

总体而言,如果用李汉杰先生的理论来解释共性写作时期的作品,是比较恰当的。但如果把研究对象延伸到所有音乐,就显得捉襟见肘,不够周全了。

六、徐源的定义

徐源先生是国内较早关注织体问题的理论家之一,其著作《音乐织体学纲要》是国内最早出版的有关织体学方面的专著。徐源先生还是《中国大百科全书》织体相关辞条的撰稿人。他对织体的定义是:音乐作品中声部的组合方式。可以看到,他的观点与李汉杰先生的比较相似,都主张从声部的角度去研究织体,认为声部及其组合方式构成了音乐织体的形态特征。正如前文所评论的那样,用这样的观点来观察传统音乐是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但如果将研究的对象进一步拓展,譬如关注一些二十世纪的作品,那这样的观点就显得不太适宜了。

在徐源先生对织体定义的界定中我们也会看到这样的局限性。譬如,徐源先生认为:“旋律是各种织体成分中最重要的因素,是表达内容的主要手段。”可以说,在有旋律的各种织体中,情况确实如此,但在实际音乐中,并非所有的作品都有真正意义上的旋律。暂且不说二十世纪勋伯格[7] 、韦伯恩、乔治·克拉姆[8] 等现代作曲家的作品中没有传统意义上的旋律,就是共性写作时期的作品也有不少是基本没有旋律的。譬如,巴赫的《半音阶幻想曲与赋格》中的“幻想曲”,我们很难将作品中参差不齐的、自由的节奏和大跨度的、快速的音流称之为旋律;如果说,照徐源先生的界定,其理论主要针对主调性的音乐,巴赫的复调作品并不具有典型性的话,那肖邦《第二奏鸣曲》末乐章诡异的音流也同样很难被看作是严格意义上的旋律。此外,很多奏鸣曲的富有动力性的、用动机分裂的手法来完成的展开部同样难觅旋律的踪影。如果照徐源先生的观点——“旋律是织体成分中最重要的因素”,那这些作品的织体岂不是失去了最重要的因素呢?失去了最重要成分的织体还有研究价值吗?既然这样,展开部的织体就没有了织体上的意义,那研究一部作品的织体是否只要关注那些有重要因素,即有旋律的部分就可以了?显然,这样的见解是站不住脚的,也是和实际音乐体验相左的。事实上,织体中即便没有旋律,但通过织体的质与量、空间、密度等方面的变化,同样会对音乐产生重要的影响,旋律仅仅是构成织体的某一种因素罢了。

七、本文的定义

综观以上国内外诸学者的见解,可谓各有各的侧重点,体现着各自不同的学术取向。

本文对织体定义的界定,试图综合各家的见解,并从语义学的角度来阐释这个词汇的丰富涵义,尽可能使对织体的定义具有客观性、学术性、普适性、本土性。

在国内,从“texture”到“织体”的翻译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学者的智慧,即使从“织体”两个汉字自身的内涵中也可以清晰地概括“texture”的涵义。因此,在《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辞典》中,编纂者坦言很难找到“texture”在其他语言中完全对应的词,就本书著者个人的意见而言,这个由中国学者创造出来的“织体”或许是一个例外。下面,我尝试着完全从中文的语义角度来理解织体这个概念。

“体”字在《辞海》中共有三种涵义。其中,第三种涵义是“物质存在的状态”,与“用”相对应。“体”指“形体、形质、实体”,音乐的织体是音乐的“体”,就是音乐的“存在的状态”。而这个“体”是由“织”来界定的。“织”在中文中的直接涵义是“制作纺织品的总称”。其引申义为:构成,牵连。构成音乐的各音响事件在质、量、空间、力度等诸多方面的相互关系,可谓“织”。因此,音乐的织体,就是由构成音乐的各音响事件及其相互关系所决定的“音乐的存在状态”。

比较用中文语义来理解的texture和《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辞典》和贝利等人的定义,我们会发现西方学者的定义与中文“织体”有着准确的对应性。因此,可以说将“texture”译为“织体”是一个成功的创造,“织体”既涵盖了英文中“texture”几乎所有的涵义,又可以从中文的角度来独立理解。

注 释

[1].参见Joel Lester,Analytic Approaches to Twentieth-Century Music,第33 页。

[2].参见Joel Lester,Analytic Approaches to Twentieth-Century Music,第三章Texture andTimbre.

[3].参见李汉杰:《音乐织体学概论》,第6页。

[4].参见李汉杰:《音乐织体学概论》,第6页。

[5].同上,第7页。

[6].参见李汉杰:《音乐织体学概论》,第11页。

[7].当然,众所周知,勋伯格对序列的运用不同于其弟子威伯恩,与后者整体序列的倾向不同的是,勋伯格在一定程度上将十二音序列作为“旋律”或者主题来处理。

[8].乔治·克拉姆是二十世纪比较重视织体独立表现力的作曲家,在他的某些作品中,织体超越了其他结构要素而上升为主导性的结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