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 疑难解答——在什么情况下才能使用“点选”方式选择对象?

素材文件 素材文件\地板拼花.dwg

视频文件 疑难解答\第1章\在什么情况下才能使用“点选”方式选择对象?.swf

疑难:在编辑图形对象时,在什么情况下才能使用“点选”方式选择对象?

解答:在编辑图形对象时,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点选”方式选择对象,例如,要复制素材文件中的外侧圆,在激活【复制】命令后,在命令行“选择对象:”的提示下,系统自动进入点选模式,光标切换为矩形选择框,此时将选择框放在对象的边沿上并单击,即可选择该图形,被选择的图形对象以虚线显示。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Step 01 单击“复制”按钮

Step 02 光标显示为矩形选择框,将矩形选择框移到外侧圆上。

Step 03 单击圆将其选中,圆将以虚线显示。

Step 04 按Enter键,结束选择,然后捕捉圆心。

Step 05 移动光标到合适位置后单击,复制圆。

Step 06 按Enter键,结束操作。

复制过程及复制结果如图1-58所示。

图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