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苦干了整整一周。雷蒙顺便来我家,说那封信已经寄出去了。我跟艾玛尼埃尔看过两次电影,银幕上演的是什么,他不知道。我得给他解释。昨天是星期六,玛丽如约来找我。她穿着一条漂亮的红白条纹长裙,脚上是一双皮凉鞋。她的乳房坚挺,轮廓显露无遗,皮肤被晒成棕色,脸像花一样美。我们搭乘公共汽车来到离阿尔及尔几公里远的一个海滩,海滩两头都是岩石,靠岸这边有水草。下午四点的太阳不太热,但海水很温暖,微波荡漾。玛丽教我玩一种游戏。游泳的时候,迎着浪尖喝一口水含在嘴里,然后转过身去朝天喷水。水要么变成泡沫消散在空中,要么热热地洒在我的脸上。玩了一会儿,我的嘴被苦涩的海水烧得很烫。然后,玛丽游到我身旁,在水里紧紧抱着我。她和我亲嘴。她的舌头抚弄着我那发烫的嘴唇,带去些许凉意,我们在水里折腾了一会儿。
穿好衣服,再次来到海滩上,玛丽眼里闪着亮光看着我。我吻了她。从那时起,我俩就不说话了。我搂着她,我俩匆匆上了公共汽车,回到我家,猛地扑到床上。我把窗户打开,夏夜的凉风轻抚着我们棕色的肉体,感觉好爽。
那天早晨玛丽没走,我跟她说一起吃午饭。我下楼买了点肉。上楼的时候,我听见雷蒙的房子里有女人在说话。过了一会儿,老沙拉玛诺开始骂狗,我们听见木楼梯上有脚步声和爪子声,还有“肮脏的臭杂种”的骂声,他们下楼去街上了。我跟玛丽讲了老头儿的事,她听了直笑。她穿着我的睡衣,袖子挽着。她笑的时候,我心里又发痒了。过了一会儿,她问我爱不爱她。我跟她说这种话毫无意义,但我觉得自己并不爱她。她看上去有些伤心。但做午饭的时候,她又无缘无故地笑了,搞得我又猛亲了她一通。就在这时,雷蒙的房间里传来一阵吵架声。
我们先听见有女人在尖叫,接着就听雷蒙说:“你耍我,你耍我。我要好好教训你一顿!”砰砰响了几声,女人在尖叫,叫得很惨,楼梯口马上站满了人。我和玛丽也出去看了。那女人还在惨叫,雷蒙还在揍她。玛丽说太可怕了,我没吭声。她让我去找警察,我说我不喜欢警察。但三楼的一个管子工找来了一个警察。警察敲了敲门,里面就没声音了。他大力敲门,过了一会儿,女人开始哭,雷蒙把门打开了。他嘴上叼着一支烟,脸上露着率真的笑容。那女人冲到门口,跟警察说雷蒙打她。警察问她:“你叫什么名字。”雷蒙替她回答了。警察说:“你跟我说话的时候,把烟拿掉。”雷蒙犹豫了一下,看了看我,又抽了一口。就在这时,警察抽了他一巴掌——在脸上狠狠抽了一下子。他嘴上那支烟被扇出去几米远。雷蒙的脸色变了,但什么也没说,而是用一种逆来顺受的口气问警察,可不可以让他把烟捡起来。警察说你捡吧,但又补了一句:“下次别忘了,警察可不是跟你闹着玩的。”那女人一直在哭,不停在说:“他打我,他是个拉皮条的。”雷蒙问:“警官,说一个男人是拉皮条的,这样合法吗?”但警察让他闭嘴。然后,雷蒙转身向那个女人说:“等着瞧,小娘们儿——这事还不算完。”警察让他不要再吭声,说那女人可以走了,让他待在家里等着警局的传讯。他还说,雷蒙醉成这样,不停打哆嗦,应该感到羞耻。然后,就听雷蒙解释:“警官,我没醉。我只是在你跟前才打哆嗦,控制不了。”他关上房门,看热闹的人都散了。我和玛丽做好了午饭。但她不饿,饭几乎都让我一个人吃了。她一点走的,我睡了一会儿。
大概三点的时候,有人敲我的房门,雷蒙进来了。我躺在床上没起来。他在我床边坐下。他一时一句话也不说,我问他事情怎么闹到这个地步。他说如何按计行事,但她抽了他一巴掌,他就狠狠地揍了她一顿。接下来的情况我都看到了。我说我觉得那女人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你应该高兴才对。雷蒙也这么想,还说不管警察干什么也改变不了那女人挨揍这个事实。他又说他很了解那些警察,知道怎么对付他们。然后,他问我当时是不是等着他回敬那个警察一记耳光。我说我当时什么也没等,还说我从来不喜欢警察。雷蒙听了好像很满意。他问我是否愿意跟他一起出去走走。我从床上起来,开始梳头。他说我得给他做证。我说没问题,但不知道该说什么。照雷蒙的意思,只说那女人骗了他就行了。我答应给他做证。
我们出了门,雷蒙给我买了一杯白兰地。然后,他想玩台球,我差点儿就输给他。后来,他又说去逛妓院,我不喜欢逛妓院,就没同意。于是,我们慢慢走回去,他跟我说他把那女人狠狠教训了一顿,心里真痛快。他对我很好,我觉得那是一段愉快的时光。
远远地,我看到老沙拉玛诺正站在门口。他看上去紧张不安。我们走近时,我发现那条狗没跟他在一起。他正在东张西望,转来转去,朝黑咕隆咚的楼道里费力地看,还不时嘟嘟囔囔的,睁着他那双小红眼睛,仔细朝街上搜寻。雷蒙问他出什么事了,他没有马上回答。我模模糊糊地听他咕哝了一句“肮脏的臭杂种”,神情还是很紧张。我问他狗去哪儿了。他没好气地说狗跑了。突然,他滔滔不绝地说起来:“我像平常一样,牵着它去练兵场。集市上摊子周围都是人。我停下来看《消遣之王》。我刚想走,狗就不见了。的确,我早就想给它换一个小一点儿的颈圈了。但我万万没想到这个杂种就这么跑了。”
然后雷蒙指出,狗可能是迷了路,肯定会回来的。他举了几个例子,说狗跑出去几十公里又回到了主人身边。但老头儿显得更加紧张不安了。“但他们会把它弄走的,你知道吗?如果有人收养它就好了。但这是不可能的——它浑身都是痂,谁见了都恶心。警察肯定会逮走它的。”于是,我跟他说应该去招领处看看,给点钱就能把狗要回来。他问我是不是得给很多钱。我说不知道。然后,他就疯了似的骂道:“给这个杂种花钱——啊!它还是去死吧!”他开始骂那条狗。雷蒙笑着进了楼道。我也跟着他上了楼,我们在楼梯口分了手。过了一会儿,我听到了老沙拉玛诺的脚步声,他在敲我的房门。我打开门,他在门口站了一会儿,说:“对不起,对不起。”我请他进来,但他不肯。他看着自己的鞋尖,长满疮痂的手颤抖着。他没有看我,问:“默尔索先生,他们不会把它逮走吧?他们会把它还给我的。不然的话,我该怎么活?”我跟他说,招领处会把狗保留三天,等主人去领,在这以后才会随意处置。他默默地看着我。然后,他说了声“晚安”。他把自己的房门关上,我听到他在房里走来走去。他的床嘎吱嘎吱直响。我从墙壁那头传过来的一阵奇怪的细小声音判断,他在哭泣。不知是怎么回事,我想起了妈妈。但明天我得早起。我不饿,饭也没吃就上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