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消费税

学习目标

1.熟悉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征税环节、纳税人及税率

2.掌握消费税一般计算方法

3.掌握消费税扣税原理及扣税方法

4.掌握委托加工业务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计算方法

5.熟悉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6.熟悉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本章重难点

1.消费税与增值税对包装物押金计税方法的异同点

2.外购及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的扣除范围及方法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进口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的应用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是世界各国广泛实行的税种。根据荷兰克劳森教授搜集的129个国家的资料,没有开征消费税的不到10个。消费税在开征国和地区税收收入总额中占有相当比重,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大多以商品税为主体,而消费税又是其中一个重要税种,地位尤其重要。19世纪以来,由于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直接税制的发展,消费税占各国税收收入的比重有所下降,但因其具有独特的调节作用,仍然受到各国的普遍重视。

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日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该条例于2008年11月5日修订,并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一、消费税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即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二、消费税的特点

与其他税种相比,消费税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课税范围具有选择性

各国目前征收的消费税实际上都属于对特定的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征收的税种。我国消费税主要包括特殊的消费品、奢侈品、高能耗消费品、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费品和税基宽广、消费普遍、不影响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但又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普通消费品。目前我国消费税税目有15个。

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消费税只是选择在生产或者零售等某一环节征收,即通常所说的一次课征制。

3.征收方法具有多样性

为了适应不同应税消费品的情况,消费税在征收方法上不力求一致。有些产品采用从价定率的方式征收,有些产品采取从量定额的方式征收,还有些产品实行从价加从量的复合征收方式。

4.税款征收具有重叠性

消费税的税目往往也是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的税目,消费税是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再加征的一道税,具有重叠课征的特点。

5.税负具有转嫁性

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无论在哪个环节征收,消费品中所含的消费税税款最终都要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由消费者负担,税负具有转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