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沿革

清末,陕西省自办油矿,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筹备成立延长石油厂。民国十二年(1923),赵国宾任总理后,制定《陕西延长石油官厂简章》14条,首次就企业宗旨、经营、组织构架、员工职责等形成规范章程,正式命名管理机构名称。民国二十三年(1934),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在延长设立陕北油矿探勘处。次年4月,刘志丹率领陕北工农红军解放延长,将陕北油矿探勘处与延长石油官厂合并为延长石油厂。至1949年,延长石油厂主要由中共中央军委后勤部军工局管辖,曾经改称“军工五厂”“兵工十三厂”等。

1950年更名为延长油矿,先后由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石油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工业部管理。1958年划归陕西省人民委员会,1966年移交延安专员公署管理。

延安地区在1986年撤销延长油矿,成立延长油矿管理局,与延安地区石油化学工业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机构。1989年9月1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到南泥湾油田视察,指示有关部门解决企业资金困难,先后有1000多万元资金到位,帮助南泥湾油田渡过难关。1986年,国务委员康世恩指出:“延长油矿也可以变成个石油公司,允许多层次承包……”1990年,他又要求:“扩大石油钻采公司,扩大炼油厂,上炼油化工。”此后,延长油矿管理局采炼并举,加快了开发速度。

1992年8月,经国务院经济贸易委员会等六部委审批,延长油矿管理局成为全国大型一档企业。11月,延安地委、行署改革延安石化工业管理机构,撤销延安地区石油化学工业局,成立延安地区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和延长油矿管理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机构。

1998年年底,陕西省委、省政府组建陕西省延长石油工业集团公司,延长油矿管理局由延安市划归陕西省延长石油工业集团公司,作为其全资子公司。

2005年9月,陕西省委、省政府决定,对陕西地方石油企业再次优化整合,将原陕西省延长石油工业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延长油矿管理局、延炼实业集团公司、榆林炼油厂等六家企业,与延安、榆林两市14个县区石油钻采公司通过紧密型整合重组,组建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长油矿管理局)。重组后的延长石油集团与延长油矿管理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机构,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油田公司)是其下属的二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