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

在初步完成接管城市,建立人民政权工作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在莲湖地区所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政治上,新生的人民政权亟待巩固,尚未肃清的国民党残余匪特势力与地主阶级中的反动分子、土匪相互勾结,在各地组织破坏活动,严重地威胁着人民政权的巩固和发展。经济上,解放之初的莲湖地区百业凋零,百废待兴,通货膨胀。不法投机商贩也乘共产党、解放军忙于接管城市、建立人民政权之机,大搞不法投机资本,破坏金融秩序,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致使人民生活极为困难,整个国民经济亟待恢复。在这种严峻形势下,中共莲湖地区的各区委、区人民政府坚决贯彻中央、西北局、省市委的指示,开展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和郊区土地改革运动,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严厉打击不法投机资本,稳定经济和社会秩序。

一、稳定社会秩序

新中国成立初,国民党潜伏特务勾结逃往终南山的国民党残余部队及土匪、流氓等,乘社会秩序尚不稳定、治安工作尚不到位之机,破坏公共财物,暗杀政府工作人员,在郊区纵火焚烧快要成熟的麦田和抢劫粮食,严重威胁着党的城市政策的贯彻和新生人民政权的巩固。

为了进一步巩固新生人民政权、建立革命新秩序,面对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市军管会、中共莲湖地区的第三、六、十一、十二区委、区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加强社会治安、稳定社会秩序的系列文件,采取了镇压反革命、取缔反动会道门等有力措施,为恢复发展生产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了有利的社会环境。


镇压反革命运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为了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建立革命新秩序的重大举措之一。国民党反动派统治集团败逃台湾时,在大陆留下许多特务。这些特务和土匪、恶霸地主、反动党团骨干分子以及反动会道门头子纠合起来,内外策应,进行抢劫财物,纵火爆炸,破坏工厂设备、盗窃暗杀,窃取国家机密等各种破坏活动,千方百计颠覆新生的人民政权。为了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胜利成果。1950年3月8日和10月10日,中共中央分别发布了《关于严厉镇压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和《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从1950年12月开始,镇压反革命运动在全国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开展起来。运动打击的重点对象是土匪、特务、恶霸、反动会道门头子和反动党团骨干分子这五个方面的反革命分子。

莲湖地区的镇压反革命运动经历了全面发动阶段,形成高潮阶段,总结经验、清理积案、继续深挖和打击反革命分子阶段,扫尾阶段等四个阶段。

1950年3月,莲湖地区的第三、六、十一、十二区在西安市成立镇反委员会的同时,也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和宣传部、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负责人及各界群众代表组成的清理反革命案件委员会。

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10月,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作战。莲湖地区国民党残余势力和域外反动分子乘机遥相呼应,散布谣言,蠢蠢欲动。应广大群众要求,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1951年8月,各区成立由区委书记、区长和公安分局局长等组成的“清理反革命委员会”,大张旗鼓地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

第三、六区先后召开各种会议326次,参加群众5万余人次,经三批公审670人,判处死刑78人,死缓26人及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社会管制、劳动改造等。

在镇压反革命分子的同时,还有力地打击了一批帝国主义特务、间谍分子。1951年6月,公安机关破获了意大利籍侨民边寄宁、葛露膏间谍案件。边寄宁、葛露膏利用天主教西安南堂(土地庙什字)包庇特务,私藏电台、弹药、反动文件和宣传品,焚烧犯罪证据,密藏美帝特务间谍分子的秘密电报,残害中国儿童,破坏宗教“三自”革新运动,进行间谍活动等。1951年11月,市人民政府命令将披着天主教宗教外衣的帝国主义间谍分子葛露膏、边寄宁驱逐出境。1954年10月,市人民政府命令取缔天主教“圣母军”,第三、六区登记“圣母军”分子12人。1956年开展第二次镇反工作,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171人,其中反革命分子52人,分别予以免予刑事处罚、社会管制和迁居处理。人民群众拍手称快,社会秩序日趋稳定。

镇压反革命运动是人民群众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斗争的继续,是新生人民政权为安定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采取的一项有力措施,虽然出现过“左”的错误偏向和草率从事现象,但是基本肃清了土匪、特务、恶霸、反动会道门组织,消除了威胁新生人民政权的隐患,使社会秩序获得前所未有的安定,极大地提高了广大人民的政治觉悟和生产积极性,为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1950年3月18日,中共中央在《关于严厉镇压反革命的指示》中,把反动会道门头子定为五个方面的反革命分子之一。其中,被市政府明令取缔的反动会道门有“一贯道”等18个。“一贯道”主要分子多为封建军阀、政客、汉奸、特务、土匪、恶霸和国民党官吏。一贯道坚持与人民为敌,制造谣言,蛊惑人心,煽动蒙蔽群众纠集残匪大搞破坏活动,严重地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威胁着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国民经济恢复工作的顺利进行。1950年9月25日,西北局发出《关于开展反对一贯道活动工作的指示》。根据西北局的指示,1951年3月8日,西安市人民政府颁布《西安市取缔反动会道门的布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取缔反动会道门的斗争。根据西北局的指示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1951年3月,第三、六区开展取缔“一贯道”运动,重点打击会道门道首。经过两个月时间思想动员、解读政策、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共逮捕道首36人,受到批判教育的道首219人,退道道徒5544人。经过集中打击和取缔,莲湖地区反动会道门遭到毁灭性打击。但极少数被打击处理的反动会道门人员不甘心灭亡,释放后仍坚持反动立场,暗中搞复辟活动。加之海外反动会道门势力渗透,少数群众受反动会道门影响较深等原因,此后反动会道门的活动时有发生。

二、开展抗美援朝运动

1950年6月,正当全国人民积极贯彻党的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争取财政经济状况好转而奋斗的时候,25日,朝鲜爆发内战,美国派兵进行武装干涉,发动对朝鲜的全面战争。同时,公然干涉中国内政,派遣第七舰队入侵我国台湾海峡,派飞机不断侵入我国领空进行侦察,并对我国境内目标进行轰炸和扫射,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对我国的国防安全造成严重的外来威胁。刚刚执政的共产党面临一场极其严峻的考验。应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的请求,中共中央做出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决定,毅然派遣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在彭德怀司令员的率领下,中国人民志愿军于1950年10月19日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同朝鲜人民军并肩作战。经过两年零九个月的军事、政治较量,中国人民取得了抗美援朝战争的伟大胜利。在支援抗美援朝运动中,具有高度爱国主义精神和光荣革命传统的莲湖地区人民做出了很大贡献。


在志愿军入朝作战的同时,党和政府在国内发动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全民抗美援朝运动。10月2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全国进行时事宣传的指示》。同日,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简称抗美援朝总会)在北京成立。11月4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等各民主党派发出联合宣言指出:历史的事实早已告诉我们,朝鲜的存亡与中国的安危是密切关联的,唇亡则齿寒,户破则堂危。中国人民支持朝鲜人民的抗美战争不只是道义上的责任,也是由自卫的必要性所决定的,救邻即自救,保卫祖国必须支援朝鲜人民。由此,抗美援朝宣传运动在全国范围内轰轰烈烈地展开,中国人民的爱国热情被极大地激发起来。

1950年7月22日,中共西安市委成立了各界反对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台湾、朝鲜运动委员会。10月,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作战。1951年5月2日,莲湖地区成立了抗美援朝委员会,选出主任1人,副主任2人。各派出所成立抗美援朝分会或小组,在各区委领导和各级抗美援朝分会的指导下,召开了街巷大小群众会、座谈会、院落会,向群众进行了抗美援朝的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教育。在农村、部队、工厂、机关、学校组织秧歌队、腰鼓队、宣传队、歌咏队、讲演队等,到街头、社区、村庄开展抗美援朝宣传,并举行反侵略示威游行,队伍中有6000多名回族、蒙古族同胞,表现了各族同胞高涨的爱国热情,全区90%少年以上人口签名反对美帝侵朝战争。同时,志愿军归国代表团的报告,对群众的启发也很大。


1951年6月1日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向全国人民发出捐献飞机大炮的号召。6月下旬,陕西省抗美援朝分会具体安排布置了捐献武器的工作,提出了认购计划。西安市人民政府和各人民团体,分别向全市人民发出通知,落实捐献任务。

刚刚步入新生活的莲湖地区人民,为了支援奋战在抗美援朝前线的志愿军将士,争取早日取得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以实际行动投入到捐献武器的热潮之中。

1951年3月,全区群众捐献15亿元(旧币)1954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第一套人民币,1955年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第二套人民币。第二套人民币和第一套人民币折合比率为:1元等于1万元。。其中家住莲湖地区的赵寿山将军捐献1.1亿元(旧币)、第六区居民姚才波捐款2亿元(旧币)、谢作楷捐献住房两院、民盟西北总支主任委员杨明轩捐款5000万元(旧币)、莲花池街安祺化学原料厂筹备处经理韩安祺捐献银圆1000元。第六区各界人民捐赠了“第六区居民号”战斗机一架根据《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关于捐献武器支援中国人民志愿军的具体办法的通知》所定,一架战斗机15亿元。。2000多名妇女先后到被服厂和加工点为志愿军缝制军衣、军被、军帽、到医院为伤病员缝洗衣服被褥,看护伤员。

捐献武器运动,是莲湖地区人民一次自觉自愿的行动,是人民当家做主后爱国热情充分高涨的体现,莲湖人民的无私奉献为抗美援朝的胜利做出了贡献。


1950年12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和政务院做出招收青年学生、青年工人参加各种军事干部学校学习,以加强国防建设的决定。广大青年学生热烈响应,迅速在全市掀起了参加志愿军打击美国侵略者的参军、参加军干校的热潮。在市立一中全校动员大会上,有24位上台讲演的同学在还未把话讲完的情况下,就争相将志愿书交给会议主持人。

在“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号召下,莲湖地区广大爱国青年和学生表现出极大地爱国热情,踊跃参军。从民政部门查实,1950—1952年,莲湖地区有上千名优秀男女青年加入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参加抗美援朝作战。在保家卫国的战场上,他们没有辜负家乡父老乡亲的殷切期望,发扬不怕牺牲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英勇作战。


关怀慰问人民子弟兵,是中国人民在长期革命战争中形成的优良传统。这一优良传统在抗美援朝运动中得到了进一步发扬。1951年1月14日和22日,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先后发出关于募集救济品和慰劳品,组织赴朝慰问团的通知。为了表达对志愿军的尊敬和爱戴之情,鼓励他们英勇作战,莲湖地区各族人民立即响应号召,掀起了慰问志愿军的热潮。大家积极募集慰问品、慰问金、写慰问信慰问志愿军。1951年4月7日,第三区赴朝慰问团第一分团带着三区人民的115封慰问信及价值600亿元(旧币)的慰问品和嘱托,深入到朝鲜前、后方,慰问志愿军、朝鲜人民军和朝鲜人民,慰问历时2个多月并受到金日成将军的接见,这极大地鼓舞了前线战士的战斗意志和全区人民反对美国侵略、保卫世界和平的坚定信念。

1951年6月,第三、六区政府响应抗美援朝总会发出的开展优抚活动的号召,根据中央优抚条例,组织开展优抚军烈属工作,给军烈属挂光荣牌;在八一建军节,召开军烈属大会;中秋节组织慰劳小组慰问军烈属,招待家属看戏、看电影、发放慰问品;组织群众去休养院慰问志愿军伤病员,给生活困难的军烈属以长期补助和临时补助,发放面粉,安排工作。这些活动的开展不仅使军烈属的生活得到改善,而且使他们增加了荣誉感,更加激发了他们的爱国热情。

订立爱国公约,是人民群众在抗美援朝运动中的创造。它把人民群众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爱国热情与实际行动结合起来,用公约的形式加以强化和巩固。这个群众性的运动从1950年11月开始。中共中央在次年2月2日发出指示,要求在全国各地各界人民中普遍推广这种做法。全国爱国公约的内容,主要是开展生产竞赛、优待烈军属、反对美日单独媾和等。为了搞好这一工作,第六区人民政府在8月28日至9月1日开办了一次爱国公约训练班。参加学习的是各街巷的抗美援朝委员、党团员、宣传员和一部分积极分子,共1160人。学习结束后,动员了全区干部1121人,具体领导开展工作。通过宣传教育,全区掀起了订立爱国公约的热潮。共订立爱国公约9483份,参加订立的人数达40973人,占全区人口81.88%。

三、开展郊区土地改革运动

土地改革是指“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村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刘少奇:1950年6月14日,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刘少奇选集》下卷。。1950年召开的中共七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完成土地改革是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基本好转,开始有计划的经济建设的三项重要条件之一,是全党全国人民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必须做好的各项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项工作。


减租减息又称减租退押,是土地改革前人民政府实行的一项减轻农民负担的土地政策。农民在租种土地时要交纳一定数目的保证金,通称押租金,这是地主对农民进行双重榨取的手段。减租,是按一定比例减少农民所缴纳的地租额,并取消地租以外的其他剥削。退押,是地主将收取的押租金(保证金)全部退给农民。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根据农民的要求,实行减租退押。

1949年9月,全国政协第一届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的规定,把减租减息作为新解放区实行土地改革的步骤之一,规定“凡尚未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发动农民群众,建立农民团体,经过清除土匪恶霸,减租减息和分配土地等项步骤,实行耕者有其田”。中共第十一、十二区区委、区人民政府根据《共同纲领》的规定,领导郊区农民,废除保甲制度,建立农村乡政权及各级农民协会,于1949年10月在郊区进行了初步的阶级成分划分。1950年5月,根据市委发出的《关于西安市郊区农田减租规定》。第十一、十二区在郊区农村实行减租退押,减轻农民负担,为土地改革创造条件。5月31日市政府公布《西安市郊区农田减租办法》规定:凡地主、旧式富农及一切机关、学校、祠堂、庙宇、寺院、教会、慈善团体、同乡会所出租的土地,不论任何租佃形式,一律在原租额基础上减少25%(即“二五”减租),减租后出租人所得不得超过土地全年生产物的37.5%,超过者应再减至37.5%,如不足37.5%时不得增加。新中国成立前农民所欠地租一律免缴;新中国成立后地主、富农仍按原定租额收租者,照上述规定退租。在确定新的租额标准后,由租佃双方另立新约,旧约同时废止。对盘剥农民更为残酷的高利贷实行“一五”减息(即按1.5%计息),如已付利息超过原本一倍者(即借本百元付息超过百元者)停息还本,超过原本二倍者本息停付。旧债偿清后其抵押之土地财产应交还农民,其已成立买卖关系者不动。

为保证减租退押工作顺利进行,第十一、十二区抽调干部组成工作组,分赴郊区农村宣传解释减租退押政策,发动农民开展减租减息运动。通过减租退押,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农民的生活初步得到了改善。同时,通过减租退押斗争,农民的阶级觉悟和政治觉悟都得到了提高,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得到了较快的恢复和发展。通过减租退押斗争,打击了封建势力在农村的嚣张气焰,巩固了乡村人民政权,壮大了农民协会等组织,为农村土地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


1950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正式颁布。随后,政务院相继制定和公布了与《土地改革法》相配套的《农民协会组织通则》《人民法院组织通则》《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等法规、政策。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土地改革的方针、政策、法令、指示,第十一、十二区两个农村郊区分别成立了土改委员会,负责指导和处理本区本地改革的各项事宜。11月10日,在减租减息工作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决定土改试点工作(即第一期)在西郊第十二区(大部分属今莲湖区)进行。试点之初,由于对划分和界定小土地出租者与地主、房主、园艺主、工商业者兼地主的成分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工作一度受阻。12月13日市委及时颁布了《西安市郊区土改条例实施办法增补》,明确规定每户占地最高标准55亩的为小土地出租者,并对房主、园艺主、工商业者兼地主的成分及土地没收征收等问题,制定了具体政策,工作进展顺利。

第十二区土改试点工作队由包括民盟、民建、农会干部及青年知识分子等145人组成,队长由区委书记刘志担任。1950年11月10日至1951年1月23日,历时73天。土改前,第十二区五个乡,共有4149户,19111人,耕地48836.5亩,人均2.55亩,纯农户地主人均占有土地6.8亩。土改后,划分为:地主171户、小土地出租者386户、富农56户、中农1016户、贫农2077户、雇农198户。其他如:寺院、教会、学校、公地等不属划分阶级成分范围。共没收征收土地7164.2亩,大小农具4036件,耕畜46头,粮食418000斤,房屋216间。没收、征收的土地除少部分留给地主自耕或作公用外,占88.33%的6324.23亩土地分给无地、少地农民,得地农民1894户,7525人。其他农具、耕畜等也分给了贫、雇农民和少数中农。

1951年2月,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土地改革委员会发出的《关于本市郊区第二期土地改革工作的指示》,第二期土地改革在十一区全面展开,分宣传动员、划分阶级成分、征收没收土地、分配胜利果实四个阶段进行,所有农户相继进行了土改,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1951年9月,郊区土改工作进行复查,重点检查在划分阶级成分上有无漏划和错划,在土地、耕畜、农具、房屋的分配上是否公平,并深入农民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及时纠正错误,解决遗留问题,向农民颁发土地证,从法律上保障对已分得土地的所有权。

土地制度改革的胜利完成,使广大农民群众极大地满足了对土地的要求。从千余年来的封建土地剥削制度中解放出来,第一次体验到翻身当家做主人的深刻感受,他们焚毁与封建地主签订的耕种土地的租赁契约,敲锣打鼓,雀跃欢呼,庆祝胜利。第十二区三乡农会主任胡承耀说:“现在我们不但在政治上翻了身,而且在经济上、文化上都翻了身,这些都是共产党、毛主席给我们的。”第十二区二乡农民柴子德兴奋地说:“我们把地主阶级打垮了,这才长长出了一口气,我今后要努力生产,今年每亩地争取多打一斗粮食,就等于多消灭一个敌人。”70多岁的李老汉高兴地说:“这一下就把穷根铲除了。”为了表示搞好生产的决心,十二区十三乡农民在庆祝土改胜利的大会上宣读了他们写给毛泽东主席的信,报告他们的生产计划,信上说:“敬爱的毛主席,感谢你及共产党的英明领导,使我们分到许多土地和房子,这是我们过去做梦也想不到的,今后我们一定要努力生产,每亩地要上三大车粪,多浇几次水,要精耕细作,保证村中无闲人,地里无荒草,争取多打粮食,拿这个来报答你领导我们翻身的恩惠……”

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从根本上铲除了中国几千年来封建剥削制度的根基,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郊区农村经济迅速走向恢复和发展。土地改革使农民在政治上翻了身,成为农村真正的主人,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威信空前高涨,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土地改革提高了广大农民的思想政治觉悟,冲击了农村没落的封建文化和思想意识。使广大农民逐渐成长为当代莲湖郊区农村政治运动和经济建设的中坚力量,成为农村社会的主人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