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民主改革

一、司法改革

1952年8月4日,中央发出《中共中央转发华东局关于当前司法改革工作应注意事项的指示的批示》,指出“司法改革决不仅是司法机关内部的人事调整,而是肃清国民党反对的旧法思想和旧司法作风的政治斗争与思想斗争”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9册,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39页。。8月16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领导进行司法改革运动的指示》,提出经中央政法视察组检查,根据关中各县法院副院长联席会议和陕北、陕南各分院副院长的汇报,全省789名司法干部中有旧职员132名,此外还有参加过特务组织,敌、伪党、团的骨干分子等,混入了人民司法机关,以致出现刑讯逼供,错杀好人,冤枉好人,贪污受贿,以国民党的六法六法:指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六个门类的法律法规汇编。民国初立法采用“民商分立”原则,六法有宪法、民法、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1929年之后,采用“民商合一”原则,六法有宪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观念与旧衙门作风对待人民司法工作的现象。为了纯洁各地法院组织,加强人民司法工作建设,发展与提高司法业务,使之很好地为政治服务,要求各地开展司法改革运动。

榆林专区司法改革。1952年11月,为彻底清除旧法律观念,榆林县人民法院组成司法改革小组,领导司法改革工作。根据检查,司法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旧的司法思想支配下,存在办错案、冤枉好人的现象;二是在处理婚姻案件当中,存在严重的重男轻女的旧法律观点,对于妇女的权益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没有介绍信,就不给妇女处理婚姻问题。有时,干部还命令法警把要求离婚的妇女硬拉出去。在“三反”运动中还暴露出一些司法人员贪污、受贿、敲诈、勒索等问题。

榆林专区着重改变政策法律的宣传工作,把法制宣传工作作为预防犯罪、减少纠纷的有效措施。重点抓住公开审判和公开宣判的宣传教育,特别是1954年颁布法院组织法以后,已作为一项基本的审判制度被规定下来。要求人人作讲演,个个当宣传员。采取法院与公安局、检察院密切协作,共同制订宣传计划,报请党委批转到各区乡和各个搞中心工作的干部,动员全体力量进行宣传。宣传形式也多样化,如公开审判、法律讲演、印发宣传品、大字报、黑板报、画展等,全面向广大干部和群众宣传新法律观念和办案形式。

榆林专区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大走群众路线,发动群众协助审判。各县法院和人民法庭改变工作方式,组织了人民法庭和巡回法庭,干部走出法庭,走村串乡,就地查处,就地调解,登门办案。榆林县中院领导亲自下乡检查工作,着手办案,对重要的文件自己动手起草。有的法院在反对办案神秘主义的同时配合运动,根据实际需要,把可以公开的案件向群众进行公布,发动群众参与办案,既弄清了事实,又得到公平、公正的解决。1955年神木县派出一个巡回法庭,在7个月内处理了99件案件,查清20件案件,受到了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群众反映说:“法庭能给咱解决问题哩。”

各级法院积极开展组织制度的建设,批判资产阶级法律观念。在组织制度建设中,各县普遍选出了人民陪审员,实行了陪审制度。加强培养干部,约有80%左右的院长、审判员和一般司法干部分别到中央政法干校、省司法训练班学习深造。司法改革运动前,由于榆林地区解放时间不长,没有来得及整顿清理,加之司法制度的不健全,又有留用的一批旧人员,因此在资产阶级旧法观点的残余影响下,在对敌斗争的个别问题上和某些个别案件的处理上曾经发生过一些偏差。在司法改革运动中展开了司法战线上两条道路的斗争,深刻批判了国民党“六法”观点和旧衙门作风,对接收下来的旧司法人员逐步做了改造。

绥德专区司法改革。1952年8月1日,专区召开了各县副院长座谈会,会议共进行了四天,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并讨论了西北司法座谈会精神;汇报了各县司法机构的组织状况和干部思想作风问题,分析三年来的典型案例,尤其是执行婚姻法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会议提出专区贯彻司法改革的总方针:提高思想觉悟,改造旧的思想作风,调整个别不称职的人员。制定了司法改革的具体措施,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学习,联系有关部门,充分发动群众,认真检查以往案件,批判旧法观点、旧衙门作风。

9月4日,专区召开了区级有关机关、团体参加的司法改革问题座谈会,专区副专员、地委副秘书长等参加了会议。成立了以副专员曹扶为总领导,检察长为组长的7人司法改革组。9月5日,绥德地委发出《关于领导开展司法改革运动的指示》,指出司法人员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旧法观点和旧衙门作风,甚至司法机关中还混进了个别不法分子,对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维护革命秩序,保护人民利益存在严重的危害。9月7日,召开1000多人参加的专区与绥德县级机关干部大会,副专员曹扶在讲话中指出,各机关党委要组织干部学习新旧法律与工作作风的本质差别,认识旧法观点与旧衙门作风的具体表现,理解司法改革运动的重大意义,要向群众广泛宣传,并及时向司法改革组汇报。

绥德专区各级法院开展了案件的检查,纠正了司法干部中的旧法观念和衙门作风,检讨并改正一些干部工作和思想作风上的问题,如对当事人耍态度、重男轻女、片面的穷人观点、没诉状不接案等。克服了不深入调查研究、坐堂问案的工作作风,逐渐树立了走出法庭,“上山下乡,就地办案,就地宣传”,深入厂矿、田间、场边,一面参加劳动生产,一面调查研究,及时处理的审判作风。

开展司法改革运动是一场艰巨的政治思想斗争。榆林、绥德两专区的司法改革运动,使司法干部进一步认识到旧法观点与旧衙门作风对人民利益和政府威信的严重损害,树立无产阶级思想法律观点,保持并提高司法工作在政治上、组织上、思想作风上的纯洁性。

二、文化教育改革

历史上,榆林是多民族杂居之地。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各民族融合,共同创造出富有农耕文化与游牧文化交融特色的文化。新中国的成立,使群众文化事业发展有了根本保障,榆林地区采取措施加强文化行政事业单位建设,使文化工作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充分发挥了宣传人民、教育群众、鼓舞群众的作用,丰富了人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有力地促进了工农业生产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随着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榆林地区群众对业余文化生活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全地区对文化馆、站进行整顿,按照《中央文化部关于文化馆、站的指示》《陕西省关于整顿文化馆站的方案》,各县相继成立县、镇文化馆。馆内业务逐渐开展起来,普遍设立了图书室、阅览室、群众游艺室,采用各种形式扩大读者借阅范围,如成立流动图书小组,试办文化货郎担,打成“文化包”深入农村进行宣传,克服了以往图书“坐禁闭”的现象,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更便捷、快速地借阅图书,为在群众中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社会教育方面,各县文化馆组织夜校、妇女识字组和读报组近140个,共招收学员近1200人,开展了大规模的工农识字运动。围绕宣传和贯彻新婚姻法、生产节约、“三反五反”、抗美援朝、拥军优属等中心工作和较大的节日,利用收音机、广播、座谈会、舞台演出、街头秧歌、演唱、巡回图片展、流动图书、幻灯下乡、艺人说书和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宣传与教育,提高人民的社会主义思想,鼓舞群众劳动热情,充分发挥文化宣传工作为生产建设服务的作用。这一时期涌现出了不少的陕北民歌创作和演唱的民间艺人。1953年4月,府谷民间艺人丁喜才在北京举办的全国首届民间音乐舞蹈汇演的舞台上,自弹自唱《五哥放羊》,以独特的表演形式、宽厚丰润的嗓音和浓郁的乡土气息征服了全场观众,赢得了经久不息的掌声。从此,“榆林小曲”和陕北民歌传唱全国,为人们所喜爱。

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在幼儿教育方面,教育起步较晚,发展缓慢,在尚未建立独立幼儿园的情况下,1949年到1953年,幼儿教育在小学附设幼儿班。1949年秋,绥德联小及四十里铺、五里湾小学各设1个幼儿班,入学幼儿103名。1952年,横山县殿市、石湾完小附设幼儿班4个,收幼儿153名。1953年,绥德专区各县共有幼儿班12个,入学幼儿477名,教工7人;榆林城乡6所小学共附设8个幼儿班,入学幼儿493名,教工10人。在小学教育方面,1949年全区共有各类小学557所,在校学生22091人,平均每万人口中有小学生188人,为陕西省平均数的1/3。1949年到1952年的三年恢复时期,全区各县贯彻中央提出的“为工农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的教育方针,全区小学教育迅速恢复并得以发展。1952年全区有小学1595所,为1949年的3倍。从1951年起,全区各小学均实行新的教育制度,学制为6年,初小4年,高小2年。开设的课程有语文、算术、珠算、历史、地理、自然、农业常识、体育、唱歌、图画、手工等,每周还安排一次周会,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行教育。在中等教育方面,新中国成立初,榆林建有陕甘宁边区米脂中学(初级)、定边中学(初级)和从国民党政府接收过来的陕西省立榆林中学(完全)等3所普通中学,在校学生431名。1952年开始,榆林各县开始兴办初级中学。在中等专业教育方面,榆林师范学校和绥德师范学校的师范教育逐步健全发展。1950年,原榆林职业学校由陕西省工业厅领导、更名为“陕北工业技术学校”,1951年起增设林学专业,1953年3月,学校改为农业性质,归省农业厅领导,定名为“陕西省榆林农校”。在成人教育方面,1950年9月,全国第一次工农教育会议确定工农教育的基本方针是“开展识字运动,逐步减少文盲”。榆林的工农业余教育由地、县、乡各级政府领导,以“扫盲教育”为中心,辅以时事政治、政策学习。主要办学方式为冬学,采取半日班、轮训班、夜校识字组、读报组等形式。干部职工教育以文化补习班和扫盲班、文化补习学校、职工业余学校,以及工农速成中学等方式开展。

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了教师队伍的扩大,教育经费也逐步得到保障,教师的工作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教师的社会地位逐步确立,在政治上、经济上享有国家干部待遇。公办学校的教育经费以国家拨款为主。1949年至1952年,榆林、绥德两专区各县基本上实行薪米制,国家投资以小米折算。从1953年起,国家投资的经费以人民币计算,当年榆林地区12县社会教育经费为327.5万元。

榆林电影事业也得到迅速的发展。省文化局电影处直属省电影大队第8队在榆林各县巡回映出,与陆续到来的第9队、第24队、第32队等电影队深入城乡,放映《光荣人家》《胜利重逢》等国产影片和苏联影片,配合了宣传婚姻法、“三反五反”、抗美援朝等政治运动,传播了党的方针、政策。

榆林的戏剧活动蓬勃发展,出现了新的局面。原国民党二十二军剧团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独立第二师宣传队,1952年集体转业,与地方文工团合并成立榆林专区文工团。定边、靖边、榆林、府谷、神木、子洲、横山、绥德等县成立各自的剧团、文工团、演出队等。在加强戏剧团体建设的同时,还对剧团中的人员构成做了调整,对旧艺人教育改造。一方面在生活上适当地照顾,解决他们的家庭生活问题,减轻生活负担;另一方面加强文化和政治理论学习,在排演的过程中,废除旧排演方法,采取新排演方法,进行思想教育,逐渐地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经过一系列的改造,使他们了解和接受新社会制度、新方针政策,融入新社会,成为社会主义文化服务的力量。

经过对文化教育事业的接管和改造,榆林地区取缔了旧的文化教育组织和机构,宣传贯彻了新中国的文化教育观念和方针政策,逐步消除了旧的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开始建立起面向新榆林建设服务和为人民服务的文化教育思想,使文化教育活动面向全社会,普遍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教育文化素质,为榆林文化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医疗卫生改革

1950年8月7日至19日召开的第一届全国卫生会议,确定“预防为主”“面向工农兵”“团结中西医”为新中国卫生工作建设的基本方针。榆林和绥德专区着手在各级、各地建立基层卫生和各种卫生防疫组织,纠正过去对中医的歧视,消除中西医之间的不理解和隔阂,团结中医人员,使中西医卫生人员精诚合作、团结一致,共同为人民服务。同时,响应中央号召,开展了轰轰烈烈的爱国卫生运动,提高了人民的健康水平。

榆林专区爱国卫生运动。1952年9月2日,榆林专区召开爱国卫生动员大会,要求把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和普及到每个农村的角落里,做到和生产工作密切结合,击破美帝国主义细菌战的阴谋。动员会议召开以后,专区各机关,榆林县各机关、群众的爱国卫生运动大规模地开展起来。9月6日和8日晚上,各机关干部和街道部分群众,有组织地收听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二书记习仲勋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广播讲话。9月7日,榆林县卫生工作者协会召开会员大会,号召每个会员要宣传和组织群众搞好卫生工作。从9月1日到10日,各机关都普遍进行了一次大扫除,清除垃圾、污水、杂草,扑灭“五毒”五毒:指苍蝇、老鼠、蚊子、臭虫、蟑螂。和打扫尘土。榆林专署专员李子川、陕西省卫生厅秘书陈宗仁和榆林县县长李志洁等来到第七、八、十一、十二等街道检查爱国卫生运动。10天时间,就扑灭近200万只苍蝇、9600只老鼠,清除垃圾、粪便、杂草近60万斤,新建和整修厕所314处。各街道群众打扫12560多间房顶,并将9条土巷铺垫成砖巷。为了把爱国卫生运动经常化,榆林县委、县政府等机关,将每星期六定为爱国卫生日,进行卫生清洁工作;榆林各街道都成立卫生组织,制定检查制度,在每星期日进行一次居民卫生大检查。

在城市和街区爱国卫生运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爱国卫生运动逐渐推向广大农村。各县广大群众纷纷行动起来,清除垃圾,打扫粪便,捕捉老鼠,消灭苍蝇蚊虫,拆洗被褥等。有些地方的群众互相展开爱国卫生挑战竞赛,实行不定时的抽查卫生制度。有些乡如定边五区7个乡,都建立了卫生委员会,并有29个行政村成立起卫生小组,推动爱国卫生运动的持续发展。广大农村地区的卫生状况有了根本改变。

绥德专区爱国卫生运动。遵照中共中央西北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指示,1952年4月至10月为运动月,绥德专区在8月中旬以前开展了第一阶段的爱国卫生运动,在各城市与个别乡村做了传达和布置,取得了一定成绩,在此基础上,又于8月下旬至9月底开展了第二阶段的爱国卫生运动。

专区机关和各县、区全面印发推行爱国卫生运动的计划与指示,强调应注意卫生运动与生产建设中心任务相结合,普遍宣传定期检查与批评表扬、发现典型、总结推动相结合。在9月底突击月阶段,为防止“运动一过万事大吉”的偏向,要求坚持“广泛开展、普遍深入、长期巩固”的原则。各县在专署下乡工作组的督促下,召开大小不同的会议做了动员和安排,抽派干部下到区、乡协助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对广大群众进行空前的卫生宣传教育,不仅在人民代表会议和干部会议、群众会议、妇女会议上结合反击美国散布细菌战,讲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意义,还利用业余剧团、妇联等组织秧歌队,排演卫生话剧及幻灯、张贴卫生画报、举行卫生展览、印制爱国卫生运动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从8月中旬到10月初旬不足2个月的卫生运动中有2万以上的人受到了卫生宣传教育,普及了卫生常识,为开展卫生事业奠定了基础,养成了人民讲究卫生的好习惯。

加强各县区卫生委员会建设,健全乡卫生委员会及居民卫生小组。群众性的卫生基层组织的普遍建立,为以后的卫生工作奠定了基础,是联系卫生工作人员与广大群众的纽带,也成为经常检查卫生的主力军。为了经常保持清洁,养成人人讲卫生的良好习惯,在运动中进行了各种不同形式的定期检查与随时检查。

绥德专区由于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发动群众,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到每个农村,形成轰轰烈烈的群众性运动,尤其在9月中旬运动最紧张最普遍阶段,多数城乡男女老幼动员起来了。“村无闲户,户无闲人,人人动手,家家清洁。”成千上万的群众都参加了这一划时代而具有伟大政治意义的爱国卫生运动。据不完全统计,在40天当中,清除垃圾392万吨,杂草1260万吨,消灭苍蝇13.6吨,捕鼠30万只。在运动中也创造出很多群众性的捕鼠、灭蝇等办法,如木箱诱鼠法,花椒追鼠法,石板压鼠法,铁夹、盆子、筛子、升子扣鼠法等,灭蝇用纸筒饿法、雄黄毒法、地信毒法、晚间烧法、沙箩子沾湿扣法等。

爱国卫生运动的开展,使传染病的发病率大为降低,以痢疾、疟疾两种传染病来说,据8个卫生院的统计,痢疾患者8月门诊共413人,9月即减少至196人;疟疾患者8月份门诊共409人,9月份即减少至214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是消灭和防止传染病发生与流行的根本办法,也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