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开展“三反”“五反”运动

一、榆林专区“三反”“五反”运动

榆林专区的“三反”运动。1951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做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把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作为贯彻精兵简政、增产节约这一中心任务的重大措施,要求普遍地检查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问题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册,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471页。。中共中央西北局于12月7日召开党员干部大会,指出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必须首先开展“三反”整风运动。1952年1月6日,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二书记习仲勋在西北局干部会议上做《大张旗鼓地发动群众,为深入开展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运动而斗争》的讲话。榆林专区地委遵照中央指示和习仲勋的讲话精神,及时地将整党和“三反”运动结合起来。

1952年1月9日,榆林专区地委召开专区各机关和榆林县直机关整风运动负责同志会议,成立专区和榆林县增产节约委员会,地委副书记李会友为主任委员,冯太春、杨沛琛等10人为委员。遵照省委、地委的指示和安排,各县委动员全体干部立即开展“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整风运动,专区、县两级(军分区在内)的“三反”运动全面部署。机关单位干部一边学习中央、省委、地委有关“三反”运动的文件、指示、领导讲话及材料,一边组织力量调查摸底、掌握情况并动员有问题的人坦白交代。专区以机关单位全体人员大会、县以三级干部大会形式进行,经过大会动员、学习文件、普遍检举暴露问题、转入“打虎”在“三反”“五反”运动中,追查贪污犯称为“打老虎”,贪污旧币1千万元以上者称为“老虎”,贪污旧币1亿元以上的大贪污犯称为“大老虎”。等几个阶段。到2月初,各县的“三反”运动也以三干会形式全面展开。2月5日,榆林地委决定,由李子川专员、组织部长梁士堂、统战部长徐子猷、统战部副部长韩丰、团地委书记陈智亮、党校副校长李奋之、专区工会主任王忠鸿等,组成6个工作组,赴各县帮助运动的开展。3月初专区机关结束“打虎”阶段,转入建设阶段并配合个别搜查。4月中旬各县三干会结束后,转入建设阶段,专人负责追赃,定案处理问题。

榆林专、县、区(乡)有干部2291人,查出大、小贪污分子1083人,占干部总数的47.3%。百万以下不以贪污论862人,占贪污总数的79.6%,百万以上千万以下贪污分子187人,占贪污总数17.3%。原定千万元以上“老虎”128人,最后定案为34人,占贪污总人数的3.1%,宣布处理了21人。查出贪污总额16.7亿元,千万以上贪污近9亿元,百万以上千万以下贪污6亿元,百万以下贪污1.7亿元。追赃定案中,退赃总额6.6亿元,占贪污总值的39.6%。

榆林军分区查出贪污分子485人,贪污金额在百万以下378人,百万以上千万以下94人,千万元以上的“老虎”13人。其中团级3人、营级19人、连级49人、排级114人、班级103人、战士197人。贪污分子占榆林军分区总人数的22.3%,共贪污金额5.1亿元,退赃0.7亿,退赃占贪污总值的14.5%。

浪费与官僚主义现象也较严重。据不完全统计,榆林专、县两级仅浪费一项就达1.9亿元。其中修建费、事业费、物资保管三项损失1.2亿元。此外军分区浪费总额1亿元,其中修建骑兵大队和卫生部营房浪费1900余万元,主要原因是管理不严,计划不周,粗估冒计,制度松弛。1952年2月11日,在榆林县全体干部大会上,县委书记杨在清检讨了由于他很少下基层了解情况,造成在修建归德堡大桥、镇川滚水坝工程中,发生了严重的贪污和偷工减料现象。神木县委在修建房子、购置办公用具时,由于管理人员没有很好地负责监督,浪费了3.4石小米。陕北防沙林场神木分场,在1951年2月造林中,用了1亿元植了60万株树,结果成活率不到5%,使国家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神木邮电局、公安局,在电、油、碳等方面,也有很大的浪费。

榆林专区的“五反”运动。1952年1月“三反”运动进行时,榆林专区根据中央指示,在私营工商业中开展了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财产、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

运动开始时,大部分工商业者表现出十分恐惧和害怕的心理,经过学习教育,工商业者认识到“五毒”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逐渐消除了误解,开始配合相关走访调查工作。“五反”运动的开展,打击和取缔了不法私商,情节严重的个别人受到了法律制裁。截至1952年2月4日,榆林县百货业、成衣业、地毯业等检举出贪污、行贿、偷税等案件57件。2月18日,榆林县直机关工商界举行130多人参加的工商联合会基层人员大会,当场逮捕了骗取国家资金,垄断粮食市场,谋取暴利,贩卖大烟、黄金、银元,拒不坦白交代,又破坏“五反”运动的2名粮行奸商。各县对工商业普遍进行了清查,如府谷县城关共有工商业者232户,暴露出偷漏国税的有55户,行贿案26件,走私违法150户,拉拢干部贪污、走私、盗窃国家资财的奸商8户。

二、绥德专区的“三反”“五反”运动

绥德专区的“三反”运动。1951年12月中旬,绥德专区遵循中央和陕西省委指示,首先在专区机关展开“三反”运动。1952年2月初,各县的“三反”运动以三干会的形式展开。经过学习文件、普遍暴露、“打虎”、组织处理等阶段。3月初专区机关结束“打虎”阶段,转入建设阶段并配合个别搜查。4月中旬以后,各县针对“三反”中少数地方出现的过火斗争现象,根据1952年4月中央人民政府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中定案、赃物计算的精神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3册,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155页。,严格遵守中央控制的量刑界限,全部做了复核定案处理。

“三反”运动中,发现粮食系统浪费、官僚主义问题严重,专区及各县粮食局程度不同存在贪污问题。专区粮食局直属仓库共11名干部中就有9人参与贪污盗窃国家财产,共计1.58亿元;延川县粮食局仓库从1942年起就盗卖公粮;绥德县粮食局90%以上的人贪污,贪污最少的在百万以上;米脂县粮食局仓库主任从1944年起到1952年贪污67次,盗窃公粮109石。绥德一区1951年浪费达800余万元,却无人过问;子长县因领导官僚主义作风,在修建县一完小时,盲目施工浪费7956万元;清涧县修建解家沟中心小学,因修建质量问题,窑修起即坍塌,浪费1200万元。诸如此类现象在全专区造成浪费总值约7.29亿元。这些贪污浪费行为,在“三反”运动中,均得到了清算和纠正《榆林专区“三反”运动基本总结》(1952年7月5日),榆林市档案馆藏,档案号4-1-416。

绥德专区共有干部4850人,参加“三反”运动的有4315人,其中专区级1130人,县级3185人。共查出大、小贪污分子2020人,其中专区级330人,县级1690人,占干部总数的41.7%。贪污金额百万元以下的一般贪污分子占87.8%,百万元以上千万以下占10.4%,千万以上者占1.8%。原定贪污金额千万以上的“老虎”116人,最后定案为47人,判刑事处分25人,免刑事处分22人;千万元以下百万元以上因其情节恶劣判刑事处分4人。除判处刑事处分29人外,免予处分1730人,占贪污总人数的85.6%;受行政处分163人,占贪污总人数的8.1%;受党纪处分166人,占贪污总人数的8.2%,其中党纪和行政双重处分76人。共查出贪污总金额15.3亿元。截至5月下旬,退回赃款6.6亿元,占贪污总额的43.3%。其中百万元以下者退赃3.5亿元,百万元以上者退赃3.1亿元。

绥德专区“五反”运动。绥德专区是以农业为主的老解放区,私营工业企业很少。运动开展后,专区主要在商行、店行、铺行以及少数的工业及其他行业进行“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财产、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绥德专区的“五反”运动从1952年1月中旬开始,经过坦白、检举,查出盗窃国家资产共46件,涉及金额2477.7万元。店行、铺行、摊贩、工业及其他行业行贿案件140件,涉及金额1049.6万元,偷税漏税675件,金额4888万元;油匠、裁缝、木匠等行业偷工减料32件,涉及金额168.2万元。

“三反”“五反”运动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为了巩固政权、反对腐败而发动的全国性的政治运动。榆林、绥德两专区经过“三反”“五反”运动,各级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干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政治思想素质普遍得到了提高,不仅使贪污分子本身得到挽救和教育,而且使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也得到一次广泛而深刻的政治思想教育。“三反”“五反”运动,教育和挽救了大批党政干部,解决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干部的腐败问题,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