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游戏的本质
我们在了解了游戏的定义后,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游戏的本质是什么?游戏究竟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活动?这是认识游戏时必须解决的基本性问题,事实上这一问题早已引起了众多哲学家、心理学家和教育家的极大兴趣与思考,不同的游戏理论也都试图做出自己的经典阐释。尽管如此,想要揭开伴随人类几百万年的行为活动的本质也并非一件容易的事,但我们却可以用一些相互联系的意向因素来说明游戏的特性,然后进一步概括、提升,从而揭示游戏的自身特性,以此来进一步了解游戏的本质,我们可以将这些特性大致概括为以下几点。
1.体验性
从形式上看,游戏是虚构的假象,但从实质上看,游戏者在游戏中获得的体验却是真实的。在游戏中,游戏者把自身完全交付给游戏,无所谓主体,也无所谓客体。游戏者与游戏世界直接“遭遇”,其身心与游戏世界不可分割地融合在一起,此时,游戏者心醉神迷、怡情忘怀,这是游戏者与人类经验进行内在的交流,直接引起心灵的震撼,激发对意义的追求与感悟,因此,这种体验也必然是本真的、存在的。幼儿游戏尤为突出地表现出了体验的特征,游戏的世界就是一个体验的世界,在这里他们尽情、忘我、不知疲倦,在游戏中充分地享乐。虽然游戏可以导致认知学习、规则的掌握,但就其目的而言,仅仅是为了这一刻的体验。因此,它本质上是享乐性的,这是学习发生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这种认知上的发展是体验和享乐所派生的附属产物。游戏的价值就在于体验带来的一种状态,这是一种完成的状态、一种生命的状态、一种最富动力性的状态,是人可以达到的最美好的状态,这种状态既是教育开始的最佳点,又是教育所要达到的目标。
2.规则性
游戏被赋予了一系列的规则,它设定了游戏者参与游戏活动的基本结构,在游戏活动中是强制执行的。规则设定了什么是对的和不对的、什么是公平的和不公平的,它强迫学习者采用特定的路径达到学习的目标,游戏规则都是事先规定好的。
爱因斯坦认为,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中的所有关系都可用数学公式来表达,游戏中各种要素之间的关系和行为都是相互关联的,可以用数学公式来表达它们之间的属性和行为的相互变化,要素所有存在状态是用一定的数值呈现出来的,规则就是利用游戏中的数学模型,限定各要素属性和行为变化的状态,控制游戏的发展和变化。
3.自主性
从儿童游戏的过程分析,儿童在游戏中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确定游戏内容、布置游戏场景、选择游戏伙伴与游戏材料、决定对待和使用活动材料的方式,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想法或通过与伙伴的协商,改变原有游戏的操作程序,制定新的游戏规则,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愿望控制游戏进程。也就是说,怎么玩?和谁玩?玩什么?都是由儿童自行决定的,儿童是游戏的真正主人。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游戏实质上是游戏者能动地创造、驾驭活动对象,并在此过程中获得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体验的活动。进一步讲,游戏就是一种主体性活动。主体性活动是活动主体能动地驾驭活动对象的活动,是人的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得以充分表现的活动。
4.虚幻性
从儿童游戏的内容分析,儿童的游戏是虚构性的,是充满想象的。在游戏中,一切都是“好像是”“假装是”,儿童可以超越时空的限制,以诗一般的逻辑勾画自己的活动空间。在他们的世界里,一切都是可能的,一切都是允许的,似乎没有为什么这样的问题。从游戏情景的虚设、游戏角色的确定到游戏玩具的假想,再到日常活动和生活中对自己和周围事物的认定,儿童的幻想随时都可以发生。这就是游戏活动的虚幻性,虽然实际体验是真实的,但整体情景却又是虚幻的,虚幻性是游戏活动的另一大特性,而虚幻性与体验性也是游戏本质中一对辩证对立存在的本质特性。
由以上游戏的自身特性,我们进一步分析游戏的本质,得出以下几点。
(1)游戏是人类的本能行为活动。
(2)游戏是人类学习意识产生的雏形阶段。
(3)游戏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体现。
(4)游戏是人类思维想象的扩展和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