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李嘉图的价值理论

大卫·李嘉图( 1772—1823年)是英国经济学家,古典经济学理论的完成者,古典学派的最后一名代表,最有影响力的古典经济学家。

李嘉图以边沁的功利主义为出发点,建立起了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以分配论为中心的理论体系。他继承了斯密理论中的科学因素,坚持商品价值由生产中所耗费的劳动决定的原理,并批评了斯密价值论中的错误。

李嘉图提出决定价值的劳动是社会必要劳动,决定商品价值的不仅有人力劳动,还有投在生产资料中的劳动。

他认为全部价值由劳动产生,并在三个阶级间分配——工资由工人的必要生活资料的价值决定,利润是工资以上的余额,地租是工资和利润以上的余额。

大卫·李嘉图继承和发展了亚当·斯密创立的劳动价值理论,并以此作为建立比较优势理论的理论基础。

在分析论述比较优势理论中,李嘉图赋予劳动以重要的地位,他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中开宗明义地指出,“一件商品的价值,或曰用以与之交换的任何其他商品的数量,取决于生产此件商品所必需的相对劳动量。”

他也像斯密一样,将价值区分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指出“有用性不是衡量交换价值的标准”,认为“商品的交换价值以及决定商品交换价值的法则,即决定为了交换他种商品必须付出多少此种商品的规律,全然取决于在这些商品上所付出的相对劳动量”。

在李嘉图看来,在商品的交换价值由生产中所耗费的劳动量决定的条件下,每个人都会致力于生产对自己说来劳动成本相对较低的商品。

他举例说,“如果两个人都生产鞋和帽子,其中一人在两种商品的生产上都比另一个人具有优势,不过在帽子生产上只领先于其竞争对手1/5或20%,而在鞋的生产上却要领先于其竞争对手1/3或33%;那么这个具有优势的人专门生产鞋,而那个处于劣势的人专门生产帽子,难道不是对于他们双方都有利吗?”

既然国际间生产要素的不流动性打断了各国间利润均等化的进程,基于各种原因,每一个国家都可能有“某种具有优势的产品”,而且“这种优势还相当可观”,那么“各国都更为合理地分配它的劳动资源,生产这种具有优势的产品”,并“将其用于相互交换,各国就都能得到更多的利益”。

同斯密相反,李嘉图强调的是在相互比较的基础上两国在两种商品生产上所处优势或劣势程度的差异,以及由此产生的贸易机会和贸易利益。

例如,葡萄牙在葡萄酒的生产上优势更大(葡萄牙葡萄酒的生产成本为英国的2/3,毛呢的生产成本为英国的4/5),而英国在毛呢生产上劣势较小(英国毛呢的生产成本为葡萄牙的1.25倍,葡萄酒的生产成本为葡萄牙的1.5倍)。

由此可见,“两优择其甚,两劣权其轻”,是比较优势理论的基本原则。“正是这样一条原则,就像生产鞋子和帽子的两个工匠一样,或者葡萄牙致力于生产葡萄酒,英国致力于生产毛呢,然后进行相互交换,两国就都能获得贸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