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理论

2007

如今,欧盟比两千年前的罗马帝国的面积更大,比拜占庭[1]更加不透明,而欧盟也同样让那些观察者和参与者始终感到困惑。各种构想甚至令最出色的执行者和分析家也感到灰心丧气。对戴高乐来说,他简单且有点傲慢地认为欧盟就是“那个东西”。对雅克·德洛尔来说,他的态度则完全相反,亦即对欧盟认同、支持的态度,不过他认为它仍然像是一只飞碟——被他称作“一个不甚明了的政治物体”。而对研究欧盟的宪法权威们来说,欧盟就是“泥人哥连”[2]。如此令人困惑的费解现象不仅是术语构成的遁辞,而且体现了痛苦的现实状况,亦即:欧洲现行各种机构及体制与其普通的公民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结构上的鸿沟,每一次民意调查、逐步下降的欧盟选举参与率,更不用说大众对欧盟决策程序的理解,都证明了这道鸿沟的存在。这种差距反过来在有关欧盟的著述里再度展现。在此,相关著述分为两种完全不同的类型,两者之间偶然有交叉:一种是针对一般读者的大众书籍,它们主要由政论家进行撰写——有时由政治家们所作,这类作品进入媒体界,进而成为知识领域的内容。大众读物里风格的变化本身需要留意。

另外一种则规模要大得多,它们是关于欧盟的专著,现已成为名副其实的产业,拥有一条不断扩大的装配线:期刊、专著、论文、会议、研究项目、专题论文集、评论,等等。欧盟各大学和研究机构里有不少于300个欧洲研究的让·莫内教授职位。这一领域的大量成果并没有多少内容渗入更为广泛的大众意识,而大多数像布鲁塞尔自身的那些法规和指令一样专业性极强,甚至有时候比法规和指令更加专业化。然而,若言这种状况部分归因于它的论题,那么,这也是由主导关于欧盟的学术讨论的学科亦即政治学所致。阿尔弗雷德·科本[3]对这门学科的释义——一种“避免危险的服从的政治学而未达到科学”的造物——在50年后依然使人感到刺痛。

政治学这门学科几乎由法国和美国同时创立——今天的巴黎政治大学创建于1872年,那是在普法战争中法国的战败之后;美国的南北战争是类似的分水岭——它在20世纪具体化为颇具美国特色的学科。这也许和今天关于欧盟的学术论著之唯一最显著的特点有关。有关欧盟的主要著作很少由欧洲人撰写。事实上,近年来所有关于欧盟的最具开创性的著作,全都以不同的方式来自美国。的确,在某种意义上,该领域在很大程度上由美国人所开创。从历史上讲,率先将欧洲一体化理论进行严格论述的专著就出自美国学者厄恩斯特·哈斯(Haas),对此少有人会提出异议;他的研究煤钢共同体的专著《欧洲的统一》(The Uniting of Europe)出版于1958年,亦即在《罗马条约》批准一年后,该著提供了分析欧洲共同市场的范式,这一分析范例风靡了随后的1/4个世纪。众所周知,哈斯的观点是新功能主义式的,亦即关注形成于最初的6个国家中的利益集团——行业、政党、工会——的聚合的煤钢共同体开启一体化的动态进程的方式。他指出,在那一进程中,各经济部门的相互依赖状况将在一串缓慢发生的超出预期的结果后导致超国家机构中稳步发展且更加宽泛的主权集中。

尽管哈斯的理论架构完全来自这一时期的美国政治学,但其动机却与个人身世有关。哈斯来自一个德国犹太家庭,在30年代后期,当他十多岁的时候,全家从法兰克福移民到芝加哥,那时他就——后来他自己解释说——受少年时代被民族主义损害的经历的影响,开始进行欧洲统一问题研究。随着戴高乐重新成为欧洲政治舞台上决定性的角色,以及紧接着70年代早期的经济动荡,哈斯得出结论:自己在低估民族感情持续的力量的同时也高估了欧洲一体化在技术层面的自动性。[1]他去世前撰写了厚厚两卷关于全球民族主义比较研究的专著。他的新功能主义的范式尽管有其批评者——斯坦利·霍夫曼[4]就是早期之例——却仍然创立了一种撰写著作的传统,诸如利昂·林德伯格[5]及其他人即按照这种传统撰写其著述,从那时起直到现在,这种传统在该领域仍然是一个重要的参照。[2]

80年代,哈斯留下的观点受到阿兰·米尔沃德的严厉抨击,而同样著名的是,米尔沃德的《欧洲对民族国家的拯救》(European Rescue of the Nation-State)认为,欧洲共同体远非一项削弱传统主权的超国家工程,而是欧洲大陆想要加强这种主权的驱动下的产物,受到战后寻求安全——社会与民族方面的安全,即福利和防御——的行动激发,而这种安全寻求与相互依存的各个行业体之间发生的功能性的超出预期的结果无关。[3]这完全是知识领域里的一座里程碑:从此一切都发生了改变。然而,这些年来,对《罗马条约》的创始国的研究均无法与这项英国人所作的贡献相比,而英国自身甚至不是被研究的欧洲共同体的成员国。当米尔沃德后来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他自己的国家之时,也没有欧陆的著述在这一研究方面有所弥补。在法国,没有一个本土学者能够获得巴黎政治大学欧洲研究的首席职位:它不得不从国外引进了一个比利时人——雷诺·德乌斯[6]。德国有法权论 (Rechtslebre)的悠久传统,杰出的宪法理论家如迪特尔·格林[7]进行了重要且及时的介入,有些人还和循规蹈矩的哲学家如哈贝马斯进行辩论。但是,凯尔森[8]或施密特[9]的秩序的综合并没有出现。在意大利,尽管佛罗伦萨的欧洲大学研究院交替出现了许多名人,但比起本土的生产中心,它的风格更像是域外飞地。在过去的十年里,罗盘磁针比以往任何时候都义无反顾地转回到了美国。

当然,欧洲人并没有缺席欧洲学术研究领域,但他们都未曾高居学术高地之巅。那一领域已经变成“大美国”(Greater America)——亦即由在美国出生、扎根或发展的思想家组成——的一个辖区。当前,在6个左右当今最重要的欧洲一体化理论家当中,几乎没有一人在大西洋此岸出生或工作。此并非仅仅是美国在政治学领域占据优势之结果。在历史学、经济学、社会学、哲学、法学领域均是如此:我们目光所及之处,其状况皆是一样的。

任何试图了解今日的欧盟或其可能性发展方向的行动都无法避开这个著述群。该著述群关于欧盟的通俗的叙述预示着政治的风向。在欧盟历练过的最合格的人士如今对欧盟的评价更有思想意义。广义上而言,他们的审慎思考可以分成两大类,而每一类论证都提出了欧盟的性质问题。第一类认为这是一个历史问题,第二类认为是一项政策议题。大致说来:欧盟是一种什么样的历史现象?它可能有——或者说它应当有——什么样的政治前途?很明显,这两类议题相互重叠,因为关于欧盟从过去至今是什么的判断很可能支配着关于欧盟可能或适合变成什么的讨论,几乎没有几位著者把他们自己局限于上述两种议题中的任何一个方面。但区别是显而易见的,人们可以从其演变的历史开始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