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8章 大汉内外之势

于穆世庙,肃雍显清。

俊乂翼翼,秉文之成

越序上帝,骏奔来宁。

建立三雍,封禅泰山。

章明图谶,放唐之文。

休矣唯德,罔射协同。

本支百世,永保厥功。

——刘苍《武德舞歌诗》《武德舞歌诗》为刘苍所做,是现存汉代唯一一首宗庙祭祀乐歌,它是合登歌、舞歌于一体的祭仪乐章。客观地说,这首宗庙祭仪乐歌的艺术创新是极有限的。众所周知,历代统治者视祭奠仪式为一项庄严的事情,朝廷所举行的祭祀仪式负载着统治阶级深厚、殷切的精神期盼,这也是历代祭颂文学的主旋律。郊庙祭祀乐章的制作者常常是享有特权名位显赫之人,由此,刘苍于东汉的影响力可见一斑。

刘苍之所以能够得到如此重用和信任,一方面自然和刘苍的皇子身份有莫大关联,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确实有真才实学。到了刘庄死后、刘炟继位,刘苍几乎可以被称为汉朝一柱石,许多大事,刘炟在悬而不决之时,都会找刘苍进行讨论。

刘苍是刘秀与阴丽华所生的第二个儿子,是刘庄的同母弟弟,其地位之显赫,自然不用多说。刘苍于建武十五年(公元39年)受封为东平公,建武十七年(公元41年)被封为东平王,定都无盐(今山东东平县东),明帝永平五年(公元62年)正式就国,遂从洛阳徙居无盐,开东平藩王一族(此一族可以说是东汉王朝众多宗室藩族之中最为优秀的一族)。

刘苍自我修养很高,无论学识见识,还是品德,都得到了广泛的好评。早在刘庄为太子之时,刘苍就得到了刘庄的器重,到了刘庄做皇帝,刘苍便得到更大的恩宠。例如每次刘庄外出巡游之时,刘苍便为其驻守洛阳,处理京城一应事宜。

刘苍曾与大臣共同拟定了南北郊冠祀和冠冕车服等一整套礼乐制度,还曾多次谏劝汉明帝不要在春耕农忙时狩猎游玩,以误农事,虽然“忠言逆耳”,但刘苍的建议都为明帝听取。与当时王子们骄奢淫逸的作风决然不同,刘苍虽位居一人之下、万民之上的尊贵地位,但却毫无骄纵之意。相反,刘苍因辅政期间“多所隆益、声望日重”,非常不安,便多次上奏请求辞去辅政之职,出所封东平王国,以维护皇帝的权威。这样,刘苍才在永平五年(公元62年)离开京师来到东平,但仍佩骠骑将军印。

刘庄年仅三十六岁就驾鹤西去,所以到刘炟登上九五大位之时,刘苍依然活跃于朝堂之上,时常为皇帝建言献策。而且,刘苍也意识到,自己的这个侄子,心胸之宽广非刘庄可比,因此,在谏言之时,也就没有多少顾忌。这样一来,不仅成就了刘苍的忠臣之名,也使得刘炟虚怀纳谏的美名流传至今。

一次,刘炟忽然召集刘苍入宫,言辞恳切之极。刘苍听罢宦官念完诏令之后,突然之间便觉察出会有非比寻常的事情要发生。果不其然,刘炟此次召集刘苍入宫,正是为商议大建刘庄守陵县邑的相关事宜。

刘苍及至宫内,不等皇帝开口,便问及当前国家最大的实际是什么。刘炟当然知道,国家正处于内忧外患之中,刘炟刚刚继位,与匈奴的战争尚没有完全结束,年年征战致使国库空虚、百姓深受其害。刘炟是一代英主,怎么会不知晓民间疾苦呢?因此,刘苍极力反对大修守陵县邑的举措,认为修守陵县邑不仅需要大量的物资,还需要充足的劳力,非数年之功难以达成。而先帝在位之时,便不以好大喜功为荣,如此虚耗国力、劳民伤财的不智举动,如何能够慰藉先帝在天之灵呢?如果非要这样,无疑是自取灭亡。

刘苍之言,也只有他合适说、能够说。因为乍听之下,实在很无理。这在君权至上的封建专制社会,是很难被容忍的。然而刘苍地位之高、资格之老,使他成为大汉朝臣当中为数不多可以这样对汉章帝刘炟说话的人。兼且刘炟素有心胸宽广的美誉,听罢此言,不但不会因为愤怒而做出错事,反而会嘉奖其忠勇敢言的行为。当然,若换了一般的官吏,即使刘炟再是宽宏大量,也必会治其一个不敬之罪。

刘炟其实也并不是非要为刘庄修建守陵县邑,只是为了彰显自己孝顺先帝的心迹。而刘苍之言,不但为自己找到一个可以下台的台阶,还说得十分有道理,因此,刘炟欣然接受刘苍的谏言。刘苍也因此树立了其国之柱石的地位。皇帝刘炟一旦有难以决断的事情,便会千里迢迢地问询刘苍,请求他为国家排忧解惑。在刘苍的建议之下,刘炟在建初元年(公元76年),就确立了对外休战、对内求稳的安邦定国之策,不久国家稳定下来,人民重新得到休养生息的机会。然而,外部祸患并没有向刘炟、刘苍、三公九卿制定国策之时预料的那样,止戈息武。

来而不往非礼也

汉朝自武帝以来,在对外问题上都采取的是主动进攻的战略。及至刘炟继位,面对百废待兴的国家时局,加上自己从小接受儒家思想的熏陶,自然趋向于将国家政策由铁血转为平和。然而一个人的轨迹且变换难测,何况一个国家的政策呢?虽然汉章帝不再对外进攻,但是在各种原因之下,边关战事依然不绝。被逼无奈之下,汉章帝刘炟只能高举旗帜,举兵迎战。软弱和被动,是不能够取得敌人的尊敬的,只有以牙还牙,才能够保家卫国、拱卫天下。

毫无疑问,自西汉以来,北边匈奴就一直是汉朝防范的焦点,但自建初二年(公元77年)之后,匈奴战败,西北边境便由此进入相对较长的平和时期。但南方战事则持续了较长的时间。

自建初元年(公元76年)开始,南方哀牢王就开始对大汉郡县进行进攻,而其起因,则要追溯到永平十一年(公元68年)春天。这年,哀牢王柳貌主动归附汉朝天子刘庄治下,刘庄经过认真的考虑,随即任命郑纯为益州西部都尉,管理哀牢国的土地。郑纯是广汉郡人,深谙为官之道。他到任之后的第一件事情,便是四处走访,了解当地的风土民情。郑纯为官清廉、善用宽和知道教化当地人。没有多久,当地人就对郑纯产生了很深厚的感情,郑纯不辱使命,终于在当地扎下了根,并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向当地人们传授汉人的礼法和农业手工业相关方面的技术。郑纯的行为使当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哀牢国人民也深感其恩典,对于汉朝的统治,也逐渐习惯和适应。可惜事不久长,随着郑纯的去世,他的继任者便不再延续郑纯的治民政策,而是不考虑实际,盲目地向当地人推行汉法,遇有不服从教化的人,就用严刑峻法对其进行惩治,一时之间,哀牢国地区人民对汉朝官员畏惧如虎,然而自己无数代人薪火相传留下来的传统,又如何能够在短时间内改变呢?即使改变,也应该在自愿的前提下,而不是屈服于暴力强权。

早在汉朝进入哀牢国地区以前,哀牢国国王柳貌的归附举动就有一些人反对,他们认为这是背弃祖宗和传统大不敬行为。哀牢国数代人的基业,就这样拱手让人,自然使得那些元老重臣们心有不甘。只是因为柳貌在当地人心中的地位甚为崇高,所以那些内部反对势力也只能心里不服,而没有相应的行动,加之当时汉朝强盛,威加海内,四夷拱手,使得他们一时之间,倒还找不到有力的反对理由。而且由于郑纯的宽仁政策在当地甚得人心,这种反对之声也就日渐淡化。

等到柳貌一归天,新任的哀牢国国王类牢便在反对势力的鼓动下,准备起兵反对汉朝。加上汉朝官员的欺压和盲目执政,哀牢国居民和当地统治阶级终于忍无可忍,断然起兵。当地首府不韦县陷落,太守以下的地方官员全部被杀。哀牢国势力在取得进攻不韦县的胜利之后,兴兵继续向北。不久,益州告急。刘炟接到益州的告急文书,急令益州刺史调集各郡郡兵南下增援。他下了严令,无论如何也要守住博南山北麓的博南县!等待朝廷援军的到来。

虽然皇帝早就决定不擅自对周边地区动刀兵,但事已至此,就由不得自己了。只能先平定叛乱,在徐图进取。

正在刘炟为边境战事四起而发愁之时,十一月,阜陵王刘延谋反。

权利争夺,古今有之。但唯独皇室之中的争斗显得尤其激烈。叛乱者成功则已,不成的话,只有死路一条,而且自己的族人也要跟着遭殃。因此古今中外,对于皇室之中的兄弟相争,都让人谈起色变。其血腥和残酷,丝毫不亚于一场旷日持久的大战。

很明显,刘炟并不是嗜杀之人。相反,他看到自己叔叔谋反的消息,并没有当即派人去抓他,而是着人严格按照法令,对其罪行进行辨别真伪。最终的调查结果表明,刘延叛乱罪证确凿。但是其叛乱的手段就不是很高明了,他并没有联合文武官员进行逼宫,也没有擅自调集军队围攻宫廷。他幼稚地认为,使用巫术可以让刘炟陷入危机,使得自己登上皇帝宝座。与其说刘延有罪,不如说是他糊涂。当年刘秀因为巫卜预言起家,但并不是因为它真的有什么实际的神奇作用,而是因为这巫蛊之事广为天下人所知,让人相信便发生了作用。

刘炟一个崇尚教化和仁治的皇帝,要一个以仁为本治理国家的君主,去杀自己的亲人,实在比较困难。兼且刘延叛乱的影响力并不是很大,对刘炟也并没有造成事实上的威胁,因而刘炟一开始将他贬到一个小国,不久赦免了其死罪。贬为阜陵侯。当然,刘炟知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刘延虽然被贬,但其根基尚存、元气未损。为防止他再次犯上作乱,刘炟就软禁了刘延,时刻派官员监视于他,并且不准他与其他任何人进行接触。公元87年,经过多年的观察以后,发现刘延终于变得老实起来,于是他被再次封王。刘延在两年后病死。

这时候,刘炟已经开始习惯自己九五之尊的位子,并为巩固自己的帝位做出各种各样的努力,军事上对敢于反叛的势力进行镇压,收缩西北战线的兵力,例如史书记载:“甲辰日,撤销伊吾卢的屯兵”。政治上以宽仁的心处理国家大事,不像过去刘庄那样,动辄杀人数千,致使朝野上下一片恐怖。

除此以外,刘炟还对刘庄造成的冤假错案进行部分平反。而在经济上,刘炟则主要依靠的是重农主义,他为了发展农业,获取王朝自立的根基,甚至连一些商人也被劝解回去务农。

刘炟曾发布诏令劝事农桑。诏令发布后,官员得以各司其职,农业得以充分发展。在军事上的处境也日渐好转。根据《后汉书》上记载:“永昌、越巂、益州三郡民、夷讨哀牢,破平之。”从这段话中可以知晓,建初二年(公元77年)之时,皇帝刘炟紧急诏令三郡居民对哀牢大军进行抵抗和征讨,终于破其军队,平了他们的叛乱。

无论是内政还是外交,汉章帝刘炟似乎都处于被动的地位,但是经过自己与群臣的不懈努力,依然在最终取得了胜利,收到后发制人的良好效果。这是什么原因呢?也许正是因为他的后发,使得其民意上成为了先发,掌握了主动权,兼且军队作战勇敢,政策有所谋略,所以刘炟虽然没有亲自指挥,却依然能够决胜于千里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