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遗传病患者不宜生育

从优生学角度看,遗传病患者体内的病态基因会遗传给后代,对后代的健康不利,不利于优生。如果父母一方携带显性致病基因,则后代便会出现遗传病;如果父母一方携带隐性致病基因,则下一代即便不会显现遗传性状,但到后几代也有可能显现。因此有的遗传病患者不宜结婚,有的遗传病患者不宜生育。

不宜生育的遗传病患者主要有以下几类。

(1)各种严重的显性遗传病患者,如患有视网膜母细胞瘤、强直性肌营养不良、遗传性痉挛性共济失调、软骨发育不全等。这些疾病会造成严重的功能障碍与明显的畸形,使患者不能正常地工作、学习和生活,并且会直接遗传给后代。所以不宜生育。

(2)男女双方都患有同一种严重的隐性遗传病。男女双方如果一方是隐性遗传患者,则所生子女一般只带有致病基因,并不患病;但如果夫妻双方患有同一种隐性遗传病,则子女患病的概率很大。这类严重的隐性遗传病有肝豆状核变性、苯丙酮尿症、糖原累积病、先天性全色盲、小头畸形等。

(3)较严重的多因子遗传病患者。多因子遗传病的发生与遗传和环境都有一定关系,病种很多,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病、先天性心脏病等。这类患者所生的子女有一定的发病率,但发病概率一般比显性遗传病患者的后代低,尽管如此,这类患者最好不要生育。不过,较轻的多因子遗传病,特别是可以治疗的,如唇裂、糖尿病、近视等,还是可以生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