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烦简有当

【原文】

欧阳公《进新唐书表》曰:“其事则增于前,其文则省于旧。”夫文贵于达而已,繁与省各有当也。《史记·卫青传》:“校尉李朔、校尉赵不虞、校尉公孙戎奴[1],各三从大将军获王,以千三百户封朔为涉轵侯,以千三百户封不虞为随成侯,以千三百户封戎奴为从平侯。”《前汉书》但云[2]:“校尉李朔、赵不虞、公孙戎奴,各三从大将军,封朔为涉轵侯、不虞为随成侯、戎奴为从平侯。”比于《史记》五十八字中省二十三字,然不若《史记》为朴赡可喜。

【注释】

[1]校尉:古代武官的官职名,李朔、赵不虞、公孙戎奴三人曾经三次跟随卫青俘虏了匈奴王。[2]《前汉书》:也就是《汉书》,是东汉的班固所写,也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

【译文】

欧阳修在《进新唐书表》中称:“这本书中记录的事情要多于前人所记录的,这里的文字要少于过去的那些书。”文章贵在能够表述清楚,文字的繁简都各有恰当的情况。在《史记·卫青传》中记载:“校尉李朔、赵不虞、公孙戎奴,这三人都曾经三次追随着大将军卫青俘虏了匈奴王,划了一千三百户给李朔,将他封为了涉轵侯,划了一千三百户给赵不虞,将他封为了随成侯,划了一千三百户给公孙戎奴,将他封为了从平侯。”《前汉书》中只提到了:“校尉李朔、赵不虞、公孙戎奴,曾经三次跟随大将军卫青,封李朔为涉轵侯,赵不虞为随成侯,公孙戎奴为从平侯。”与《史记》的五十八个字相比少了二十三个字,但是却没有《史记》中记录得更加真实质朴让人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