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氏野史

【原文】

世传孔毅甫《野史》一卷,凡四十事,予得其书于清江刘靖之所,载赵清献为青城宰,挈散乐妓以归,为邑尉追还[1],大恸且怒,又因与妻忿争,由此惑志。文潞公守太原,辟司马温公为通判,夫人生日,温公献小词,为都漕唐子方峻责。欧阳永叔、谢希深、田元均、尹师鲁在河南,携官妓游龙门,半月不返,留守钱思公作简招之[2],亦不答。范文正与京东人石曼卿、刘潜之类相结以取名,服中上万言书,甚非言不文之义。苏子瞻被命作《储祥宫记》,大貂陈衍干当宫事,得旨置酒与苏高会,苏阴使人发,御史董敦逸即有章疏,遂堕计中。又云子瞻四六表章不成文字。其他如潞公、范忠宣、吕汲公、吴冲卿、傅献简诸公,皆不免讥议。予谓决非毅甫所作,盖魏泰《碧云騢》之流耳。温公自用庞颖公辟,不与潞公、子方同时,其谬妄不待攻也。靖之乃原甫曾孙,佳士也,而跋是书云[3]:“孔氏兄弟曾大父行也,思其人欲闻其言久矣,故录而藏之。”汪圣锡亦书其后,但记上官彦衡一事,岂弗深考云。

【注释】

[1]邑尉:县尉。负责一个县的治安,职权在县令之下。[2]作简:写信。[3]跋:古代问题的一种,附在正文之后,相当于后序。

【译文】

在世间传诵的孔毅甫所写的《野史》一卷中,一共记载了四十件事,我从清江刘靖的家里得到了这本书,上面记载了当时赵清献作为青城县宰时,曾经带着一个民间的乐妓回家,被当地的县尉追回,十分生气,又因为和妻子有争吵,于是在这件事上迷失了自己的志向。文潞公在太原担任太守期间,提拔司马光担任通判,夫人生辰的时候,司马光献上了一首小词祝寿,被都漕唐子方严厉地指责。欧阳永叔、谢希深、田元均、尹师鲁在河南的时候,带着官妓游览龙门,半个月都不知道回来,留守的钱思公写信让他们回来,也没有理睬。范文正与京东的石曼卿、刘潜这些人相互结交并获取了名誉,服丧期间向皇上呈上了万言书,实在是不符合在服丧期间不能有文采的规定。苏子瞻被命令创作《储祥宫记》,大太监陈衍当时掌管着宫中的事务,得到皇上的圣旨说要置办酒席与苏子瞻共饮,苏子瞻暗中派人揭发了这件事,御史董敦逸随即写了奏章弹劾陈衍,于是就中了陈衍的圈套。还说,子瞻写的四六表章不符合规定。剩下的人比如文潞公、范忠宣、吕汲公、吴冲卿、傅献简诸公,都没有免去被讥讽评论的命运。我说这绝对不是毅甫所写的,大概是出自魏泰《碧云騢》之类的东西。司马光被朝廷征用是因为庞颖公的举荐,与潞公、子方并不是同一时期,这本书的荒谬错误不攻自破。刘靖之是原甫的曾孙,是一位德才兼备的佳士,可是为这本书写的跋语却说:“孔氏兄弟是我曾祖父的同辈,怀念他们的为人,又想要听他们的言语已经很长时间了,因此收录并保存下来。”汪圣锡也在书后写了跋语,但是只记录了上官彦衡这一件事,难道他们都对书的内容没有进行深入的考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