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服装生产技术文件的编制依据与要求

一、编制服装生产技术文件的依据

(1)依据客户提供的样品及有关资料或者本企业试制的确认样。

(2)依据各合同单指定的规格、款式、型号及生产批量。

(3)依据本企业现有的专用设备。

(4)依据客户提出的补充意见及销售地区的体型差异和风土人情特点。

二、编制服装生产技术文件的要求

1.要求技术文件的完整性

主要是指文件内容的完整性,必须涵盖所有工序。按照生产流程分为前期准备文件、裁剪文件、缝制过程文件、熨烫文件、包装文件等。

2.要求技术文件的准确性

作为生产技术文件必须准确无误,不能含糊不清、模棱两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图文并茂、一目了然。文字难以表达时,可配图解,并辅以数据说明。

(2)措辞严谨、准确,逻辑性强。仅围绕工艺要求、目的和范围撰写,文字不啰嗦。在说明工艺方法时,必须说明工艺部位如前身、后背,里子、袖子等。

(3)术语统一。生产技术文件的全部术语必须执行国内统一的号型标准和专业术语。

3.要求技术文件的适应性

制订服装生产技术文件必须符合市场经济及本企业实际生产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技术文件要与我国技术政策及国家颁发的服装标准规定的要求相适应。

(2)生产技术文件要与产品销售地区人群的体型特点和风土人情相适应。

(3)生产技术文件要与本产品批量大小、繁简程度、交货日期、现有的专用设备条件、工人的技术熟练程度、生产环境、生产场地以及生产能力相适应。

4.要求技术文件的可操作性

服装生产技术文件的制订必须以企业产前样的生产工艺及最后的检定意见为生产工艺的依据。文件应具有可操作性和先进性,未经试验的原辅料和操作方法,均不可列入工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