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不合理股权分配的惨痛教训

实行动态股权分配制度能增强公司的整体活力,促进公司的发展。然而,如果实行了不合理的股权分配方式,则会给公司带来致命性的打击。事实上,有关这方面的惨痛例子也不在少数。所有的事例都在警示着大家,在选择股权分配方式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否则,一不留神就会酿成无法挽回的大错。与其等失败的结果发生后再追悔莫及,还不如趁早行动,杜绝一切不利的结果的发生。

1.3.1 错误的股权分配给创业公司致命打击

2015年11月2日,邹玲发表了一篇名为《很遗憾,“首席娱乐官”即日起将暂停更新!》的文章。“首席娱乐官”是一个娱乐产业垂直媒体微信平台。而邹玲是这一平台的联合创始人之一。此文的发表,也就意味着她与另一合伙人陈妍妍因股权分配产生的纠纷正式公开了。而在这个过程中,受到最大影响的莫过于她们的心血之作——首席娱乐官了。

首席娱乐官微信公众号自运营以来,就受到了粉丝的一致好评。经过一年多的发展时间,首席娱乐官成功积累了数以万计的粉丝。可以说,此时正是它发展的上升期。此时宣布暂停更新,无疑是对该公众号的一个致命性打击。但由于合伙人之间的股权纠纷,使得其不得不暂停更新,这就是不合理的股权分配制度所带来的影响。

首席娱乐官微信公众号是邹玲和陈妍妍合伙创办起来的。在进行公司股权分配的时候,陈妍妍说考虑到邹玲有怀孕的打算,可能会影响正常的工作,于是要求确保自己的大股东地位。邹玲也答应了这一要求。最终两人的股权分配结果是,陈妍妍占股60%,邹玲占股40%。

当首席娱乐官发展到一定的阶段,需要进行融资时,陈妍妍对此前约定的股权分配额度表示出了不满。她坚持要以稀释邹玲的股权为前提进行融资,认为邹玲的怀孕影响到了公司的运作。在此过程中,为了让邹玲能答应她的条件,陈妍妍甚至不惜做出了一些十分过激的举动。

然而,两位合伙人这样做并没有使各自的利益有所增加,反而给合伙创办起来的首席娱乐官带来了致命性的打击。暂停更新也就意味着粉丝的流失,甚至意味着公众号将会逐渐淡出粉丝的视野。要知道,对于公众号来说,粉丝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没有粉丝,就相当于公众号失去了存在和发展的价值。

首席娱乐官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归根结底是因为其股权分配存在问题。陈妍妍在公司中占据了大份额的股权,使得她有了更大的决定权。而且,这两位合伙人之间没有制定动态股权制度,也没有制定权利约束机制,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大股东决策的随意性。这样一来,极容易使合伙人之间产生矛盾,导致辛苦建立起来的公司面临解散。

制定合理的股权分配制度,将会对公司中所有人员都起到激励作用。进而能够提高所有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的发展。假如首席娱乐官的两位创始人一开始就为公司制定了动态股权分配制度,那么在此后的过程中,陈妍妍也就无法提出稀释对方股权的要求。即便她希望增加自己的股权,也只能通过努力为公司做贡献,增加公司的收益的方式来实现。如此一来,也就不至于给公司的发展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

对于一个创业公司来说,股权制度直接关系到公司之后的生存和发展。所以,创业者在创业初期就制定好股权分配制度,能够为公司的后期发展节省许多人力物力。

1.3.2 真功夫:股权架构不明晰

1990年,潘宇海先生在东莞长安开设了一家甜品店。此后,他的姐姐、姐夫加入其中共同经营。而甜品店也开始转型,并更名为“真功夫”。凭借蒸品这一特色,真功夫迅猛发展,如今已经成为一家全国连锁餐厅,并成功跻身中国本土快餐行业的前五强之列。在全国的50余个城市中,都能看到真功夫的身影。然而,这家被誉为快餐行业的领军品牌的餐厅,最终因为股权问题导致估值迅速缩水,发展速度也一度停滞不前。

潘宇海的姐姐、姐夫加入其中一起经营后,他们三人的股权分配是这样设定的:潘宇海占股50%,姐姐、姐夫分别各占股25%。后来,随着公司的发展,甜品店逐渐变成了“双种子公司”,到最后的“真功夫”。尽管公司在不断扩张、不断发展,但是这三位合伙人并没有就公司发展现状对股权分配问题做出相应调整。

2006年,潘宇海的姐姐潘敏峰与姐夫蔡达标协议离婚。由于潘敏峰主动出让了自己的股权,所以蔡达标此时实际掌握真功夫50%的股权。也就是说,潘、蔡二人的股权是处于对等状态。2007年,真功夫欲谋求上市,于是开始引进投资基金。蔡达标在这个过程中提出去家族化内部管理的改革。

此后,在蔡达标的主持下,真功夫开始进行管理改革。蔡达标聘请了一些职业经理人取代之前的家族内部管理人员,来对公司进行管理。由于这一切都是由蔡达标主持进行,所以潘宇海的实际权力基本被架空。这一结果也引起了潘宇海的强烈不满,蔡、潘两人的矛盾不断升级。

最后,潘宇海状告蔡达标挪用公司资产。一经查实后,蔡达标被逮捕,而潘宇海也由此重新执掌了真功夫的控制权。至此,真功夫的股权之争落下帷幕。然而,此次股权纠纷给真功夫带来的消极影响却不是立马就能消除的。

很多创业者都是与自己的朋友或者亲人合伙创业的。在创业初期,出于朋友或亲人之间的情谊,往往会提出平分股权的想法。可能在创业初期,涉及经济纠纷的可能性较小,这种股权分配方式的弊端不会表现得太明显。但如果在公司的后期发展过程中还不对股权分配问题予以足够的重视,那么就极有可能导致种种不良后果的出现。

毫无疑问,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会面临发展规划的问题,会面临重大事项的决策等问题,如果公司的股权架构不明晰,在面临以上问题的时候,就不能高效地得出一个较好的结论来。不仅如此,当这些问题一旦涉及合伙人的利益,更是极容易引起各种纠纷。为了避免这些不良后果的产生,应该在公司成立之初就制定明确的股权分配制度。

1.3.3 西少爷:均等的股权架构

2012年年底,在西安交通大学北京校友会上,孟兵、宋鑫、罗高景三位血气方刚的年轻人相识了。宋鑫原来供职于一家投资机构,产生了自己创业的想法。孟兵学的是自动化专业,曾先后在腾讯和百度担任过高级工程师。而罗高景也是一枚标准的IT男,计算机技术能力非常强。于是,宋鑫与这两位技术型人才一拍即合,踏上了创业之路。

2013年4月,三位年轻人成立了自己的公司,取名“奇点兄弟科技公司”。孟兵负责主要产品的研发工作。正因为这样,他们三人在公司中的股权份额分配为孟兵占40%、宋鑫占30%、罗高景占30%。但是,由于公司的业绩不佳,这次创业活动持续到10月份,便宣告破产。

与此同时,孟、宋、罗三人将创业的方向选在了肉夹馍上。经过一番调查和商议之后,第二次创业活动拉开了帷幕。不过,这时的创业团队由于袁泽陆的加入,由原来的三个人变成了现在的四个人。

2014年4月8日,西少爷肉夹馍店在北京五道口正式开业。当天中午,西少爷就卖出了1200个肉夹馍。这家以互联网思维卖肉夹馍的店铺开业后,其生意非常火爆,也因此吸引了很多媒体和投资者的注意。于媒体面前频频亮相后,有投资机构开始主动找到西少爷,并为其估值4000万元。

四个合伙人一致认为需要扩大业务,但这是一项需要资金支持的工作,因此他们一致同意了通过引入投资的方式来解决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问题。然而,就在引入投资、协商股权架构的过程中,四个共苦过的合伙人之间的矛盾被彻底激发了。因为此时孟兵提出了要让自己的投票权是其他人的3倍的要求。

其他三位合伙人开始对孟兵的这一要求都表示不能接受。但经过协商,罗、袁两人表示只要双方各做出一些退让,即孟兵拥有其他人2.5倍的投票权,就能接受这种股权架构的分配。宋鑫却始终表示不能接受这一结果,除非得到投资人对此事的肯定。就这样,这件事情被搁置了起来,没有得到最终的解决。

后来,袁、陆、孟三人要求宋鑫退出合伙团队。而这个事情的决议,并没有进行面对面的股东大会,更没有正式的结果宣布,其他三位合伙人只是在微信上将这个结果告诉了宋鑫。之后,四个人再一次聚到一起就这件事情进行洽谈。袁、陆、孟三人提出要用27万元加2%的股权回购宋鑫手中30%的股权。但是,宋鑫没有同意,他提出要1000万元。

在整个事件中,孟兵无疑是处于“风暴”的中心地位的。异常冷静、鲜少发声的孟兵在媒体的追问下,只是说了这样一句话:“这个事给我最大的经验是,股权的平均化是不可取的,这会给公司埋下一个定时炸弹。”

起初一拍即合的合伙人,在创建公司的时候还是秉持着“好朋友不应过于计较”的原则。所以,宋、孟、罗三人的股权分配几乎是按照平均主义的原则进行的。然而,事情发展进程的复杂性没有人能预料得到。换句话说,曾经最好的合伙人也可能由于种种原因而心生隔阂,甚至反目成仇。在这种情况之下,平均股权分配不仅不利于公司的发展,反而还会对公司的发展产生巨大的阻碍。西少爷就是一个非常具有说服力的例子。

此事也就告诉了广大公司经营者,尤其是合伙创业者,既然要一起合伙开公司,就应该用成年人的方法、成年人的思维来处理问题。千万不能因为朋友之情,就省略了合理的股权分配方式的制定。对于公司运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也应该做好最坏的打算,并为之制定相应的对措。先小人后君子,才是真正对朋友负责的表现,才能最大程度上保证公司朝着良好的方向发展。

1.3.4 罗辑思维:前期股权分配不公平

提起罗辑思维,想必大家一定不会陌生。这是中国知识型社群的典型代表,更是中国目前最大的知识型社群。它包括微信公众订阅号、脱口秀音频、会员体系、百度贴吧等互动形式。在广大的“80后”、“90后”心目中,罗辑思维无疑已经成为一个必备的知识获取途径。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极具生命力和发展前景的社群,却也面临着合伙团队解散的窘境。究其根源,就是因为其股权分配存在严重不公平的问题。

罗辑思维之所以会用这个“罗”字,是因为它的创始人是罗振宇。很多用户已经将罗振宇与罗辑思维等同起来了,认为罗辑思维就是罗振宇一人创立的。的确,我曾经一度也这样认为。但据罗辑思维官方注册资料显示,这是一个合伙创业的结果。除了罗振宇之外,罗辑思维还有一位合伙创业人申音。而且,在罗辑思维中,罗振宇只占了17.55%的股权,申音占股82.45%。也就是说,罗辑思维的大股东是申音,而非罗振宇。

而这种差别悬殊的股权分配方式,使得两人之间更像是老板与员工的关系,而非合伙人。这也就为之后两人散伙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毋庸置疑,不合理的股权分配方式会导致合伙人之间权利的不平等。同样都是为公司做贡献,两人的付出不相上下,甚至罗振宇的付出比申音还要大。然而,罗振宇从中享受的权利,以及所得到的好处却远远少于申音。这必然会激发两人之间的矛盾。

值得庆幸的是,罗振宇与申音最后是以较为君子的方式将团队解散的,没有出现股权争夺丑闻。这大概与两位合伙人的性格和修养有关吧。试想,如果他们两人中的任何一人对团队解散的有关事项提出了异议,那么就很有可能出现争吵甚至争斗。而这些事情若被媒体捕捉到暴露到公众面前,最终受影响的,就是好不容易打造起来的罗辑思维了。

罗辑思维合伙人的组合形式,与明星和经纪人之间的组合形式非常相似。罗振宇本就是央视的主持人,他在这其中充当了明星的角色,而申音充当的则是经纪人的角色。所以,他们两人之间的合作关系也有一种捆绑意味在其中。众所周知,捆绑式的合作往往是因共同的利益所趋,而这利益,也极有可能导致两人之间关系的破裂。

尤其是罗辑思维中还存在着股权分配严重不公的问题,这种情况本身就是一个导火索。由此导致合伙团队产生种种矛盾,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当然,诸如罗辑思维出现的这种问题也并非不可调和,由于其问题症结就在于股权分配不公上,因此在创业之初就重视股权分配制度的合理性,避免不公平的股权制度的出现,也就能有效避免这种不良后果的出现。

不论是真功夫、西少爷,还是罗辑思维,它们在创业之初的前景都是一片光明的,都是受到社会大众的广泛看好的。然而,就是这样极具潜力,甚至已经在行业内打造出一定名气的公司,最终却面临着或内斗或解散的不欢局面。这些事例共同说明,在创业之初一定要重视股权分配问题,顺应时代的潮流,采用动态股权分配制度,能有效避免诸如此类的股权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