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增强文化创造的活力要致力于推动发展模式的创新
发展模式是文化创造活力的组织性因素。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深圳在文化产业领域已培育了腾讯、华强文化科技集团、雅昌、雅图等一大批文化科技领军企业,形成了“文化+创意”“文化+科技”“文化+金融”“文化+旅游”等发展新模式,文化创意产业占全市GDP的比重去年(2011年)达8%,成为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同时,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深圳也将文化和科技融合作为重要的发展方向。比如,深圳研发推出的“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系统,突破传统图书馆时间、空间的限制,为市民打造了全新、便利、轻松的公共阅读空间,也为提升市民文化素质和城市文化精神提供了新的载体。必须深刻地认识到,文化和科技都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文化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文化创新与科技创新互为支点、密不可分,文化创新与科技创新的融合互动,是近代文明演进的主旋律。当今世界,科技创新与文化创新已经在一定程度、一定范围内建立起了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形成了双向互动、协同创新的过程。随着科技在产业、市场和人才等方面的融合,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必然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对深圳来说,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至关重要的是在发展新兴文化业态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和深化既有的融合发展模式,尤其是要进一步推动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创新,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出更多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的文化科技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