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的显著的心理特征

我们对于梦的科学考察是从它们是我们心理活动的产物这一假定开始的。然而令我们吃惊的是,已做过的梦对我们来说又像是某种异己的东西。我们很少承认自己要对梦负责,因为我们常常说“我梦见一个梦”,就如同说“我做了一个梦”一样自然、习惯。这种梦是从外界进入我们心灵的感觉,其根源何在呢?根据我们对梦的来源的讨论,我们一定会推断说,这种陌生感并不取决于梦内容的材料,因为这些材料在梦中和清醒的生活中都很常见。问题在于,心灵的加工过程是否有所改变或修饰,由此产生了我们目前讨论的这种印象。所以,我们尝试对梦的心理属性做一番描述。

没有人比费希纳(G.T.Fechner)在他的《心理物理学基础》(1989,第2页,第520—521页)一书中更为强调梦与现实生活的本质差别或由此得出更为深远的结论的了。在他看来,“仅仅将梦看作是意识阈限之下的心理生活,或者是对外部世界所产生的影响的注意力的撤离,都不足以解释同现实生活相比照之下的梦生活的特点”。他甚至怀疑,梦活动的场景与清醒的观念生活场景是不同的。“如果心理物理活动的场景在梦中与清醒生活中是相同的,那么梦,在我看来,只是清醒观念生活的一种低强度的延伸,而且必须是同一材料和同样的形式,但事实却恰恰相反”。

费希纳所提到的这种心理活动场所的变化究竟意指什么尚不清楚,据我所知,也没有人按照他所说的方向继续探究下去。我想我们可以排除从解剖学的角度认为它是指生理上的大脑功能定位,甚至是指大脑皮质的组织分层的可能性。不过,如果它可以应用到一种精神机制上去,这个机制是由一个接着一个的一连串动力因素构成的[这一想法在本书第七章第二节另有论述,并更详细。],这种想法最终将被证明是明智且富于启发意义的。

其他一些作者则满足于注意更为明确的梦生活的区分特征,并且把它们作为起点以取得更深刻的解释。

我们刚刚谈到,梦生活的一个主要特征出现在刚要入睡的时刻,这可以称为预睡现象。根据施莱尔马希尔(Schleiermacher,1862,第351页)的说法,清醒状态的特征是,思想活动以概念(concept)形式出现,而不是以意象(image)形式发生。梦基本上是用意象思维,而且随着睡眠的到来,我们可以看到自主活动变得困难,不自主观念则出现了——这些观念全部属于意象。不能完成那些需要有意识努力去做的观念活动以及意象的出现(习惯上伴有出神状态)——这两个特征会在梦中保留下来,梦的心理学分析又迫使我们把它们看成是梦生活的基本特征。我们已经看到[参看第31页以下]这些意象——入睡前幻觉——它们本身在内容上与梦中意象是一致的[1911年增注]西尔伯勒(Silberer,1909)已给出一些很好的例证,以这种方式,在昏昏欲睡的状态中,即使是抽象思维都可以转变为视觉图像,并表示相同的意思。[1925年增注]我将在以后再次讨论这一问题[参见第344页以下及第503页以下]。

所以,梦主要以视觉意象进行思维,但也不是完全如此,它们也用听觉意象,并且在更小的程度上用其他感官印象。在梦中也还会有许多事情作为思想或观念出现(正如在清醒生活中一样)——也就是说,它们可能是以言语表达残余物的形式出现。然而,梦的真正特点只在于它们的内容中表现为意象的要素,相比较于记忆的呈现,它们更像是感知的呈现。我们先把关于幻觉性质的所有争论(对此,精神病学家十分熟悉)放在一边。我们先和这方面的权威人物讨论一下他们所断言的梦产生幻觉的问题——以幻觉代替思想。在这方面,视觉和听觉表现没有区别:人们观察到,如果入睡时头脑中有一连串的音符记忆,这段记忆就会转换成具有同样曲调的幻觉,而当这个人醒来时(这两种状态在临睡前不止一次地互相转换),这种幻觉又让位于记忆的表现,但这种记忆表现立刻会变弱,而且在性质上也与前者不同。

将观念转换成为幻觉并不是梦与其清醒时的对应物即思维的唯一区别。梦通过意象创造一个情景,这些意象表现了一个真实发生的事件。正如斯皮塔(1882,第145页)所说,它们使一个观念“戏剧化”。但是只有当我们更进一步认识到以下这个事实,才能全面地理解梦生活的这一特征,即在梦中——一般情况下是这样的,有些例外需要专门考察——我们似乎不是在思考而是在体验。也就是说,我们对幻觉给予完全的相信。直到我们醒来才意识到,我们什么也没有经历过,只是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在思考。正是这一特点才区别了真正的梦和白日梦,白日梦与现实从不混淆。

布达赫(1838,第1502页以下)将我们迄今讨论过的梦生活的特点总结如下:“梦的基本特点包括:(1)在梦中,心灵的主观活动表现为客观形式,因为我们的知觉官能把我们想象的产物当作感觉印象……(2)睡眠象征着我们自我权威的结束,因此,睡眠带来一定程度的被动性……伴随睡眠而出现的意象只有在自我权威削弱之后才可能产生。”

下一步要解决的是心灵对梦幻觉信任的问题。这种信任只有在自我“权威性”活动停止之后才产生。斯图吕贝尔(1877)坚持认为,在这方面,心灵在正确地发挥它的功能,并与它自身的机制相协调一致。梦的成分绝不仅是一种表象,而是如清醒生活中通过感官媒介产生的心理经验一样真实(同上书,第34页)。清醒的心灵通过语词意象和言语来产生观念和思想,而在梦中,观念和思想是由真正的感官意象产生的(同上书,第35页)。此外,梦中具有空间意识,因为感觉和意象也占据外部空间,就如它们在清醒时一样(同上书,第36页)。因此我们必须承认,梦中心灵同其意象和知觉的关系,与清醒状态下是一样的(同上书,第43页)。但是,如果这种关系产生了差错,那是因为睡眠状态中缺乏一种标准,仅凭这一标准就能区分感知觉是来自内部还是来自外部。不可能把梦中意象呈交给能证明其客观现实性的那个唯一的检验。除此以外,心灵不能区分那些仅仅是任意互换的意象和那些其元素不具有任意互换性的情况之间的区别。它的错误是因为它不能把因果定律应用于梦的内容(同上书,第50—51页)。简言之,心灵脱离外部世界这一事实也正是它相信梦的主观世界的原因。

德尔波夫(1885,第84页)在经历一番不同的心理学争论之后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他说,我们相信梦意象的真实性,因为在睡眠中,我们已与外部世界相脱离,因而没有其他印象可与之比较。但是,我们相信这些幻觉的原因,并不是在梦中无法对其加以检验。一个梦似乎可以提供给我们这样的检验:它可以让我们触摸到我们所看见的玫瑰——尽管我们尚在梦中。根据德尔波夫的观点,只有一个有效标准可以检验我们是在做梦还是清醒的,那就是我们醒来这一经验事实。当我醒来发现自己没穿衣服躺在床上时,我得出结论认为,我们在入睡和醒来之间所经历的任何事都带有幻觉性质。在睡眠中,我把梦中意象当成真实事物,因为我的心理习惯于(这种习惯是不休眠的)假设有一个与我的自我相对照的外部世界存在。哈夫纳(1887,第243页)也和德尔波夫一样试图解释梦活动,方法是通过引入变态条件,必然会改变原本正确、完整的心理机制的功能发挥。但他对这一状况做了有些不同的解释,根据他的说法,梦的第一个特点是它的时空独立性,即一种从把主体以事件的时间和空间秩序所占据的位置上解放出来的表现。第二个特点与下述事实有关,即幻觉、幻想以及想象的联合物与外部感受相混淆,“心灵的所有高级能力(其中特别是概念形成能力、判断力、推理能力以及自由的自我决断能力)都与感觉意象相联系,并总是作为它们的背景。因此,这些高级活动也会对梦意象的混乱无序起一定作用。我说‘一定作用’是因为我们的判断力和意志力本身在睡梦中无法改变。我们的活动如清醒时一样,头脑清楚,行动自由。一个人即使在梦中,也不会违反思维规律,如,他不可能把在他看来是相反的东西看成相同的事物,等等。同样,尽管在梦中,他也只期望得到那些他认为是好的东西。但是,人的精神都由于观念的混乱而在思维规律和意志规律的应用上发生了误导。于是就产生了梦中最大的矛盾、错误,而同时,我们又能做出最明智的判断,最果断的决定,最富逻辑的推理,……缺乏定向力是梦中想象所做的飞行的最大秘密所在,而缺乏必不可少的反省和同他人的交往是我们判断力以及希望、愿望在梦中变得无比荒诞的主要原因”(同上书,第18页)。[“现实——检验”问题将于下文566页讨论。]

因此,与外部世界的脱离似乎可以被看作是决定梦生活最明显特点的因素。因此,我们有必要引用布达赫很早以前的一些精辟论述,这对于说明睡眠中的心灵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会很有启发,并且会防止我们对前面几页的总结过分抬高其价值。他写道:“只有在我们的心灵不受感觉刺激激活的条件下,睡眠才能发生……但是睡眠的真实先决条件并不是感觉刺激的缺乏,而更是对这种感觉刺激的兴趣的缺乏[1914年增注]克拉巴莱德(Claparède,1905,第306页以下)将“无兴趣”看成入睡的机制。。为了保持心灵的平静,一些感官印象可能是很必要的。磨粉工只有听到磨盘转动的声响才能入睡,夜间习惯点灯入睡的人,在黑暗中却难以入睡。”(布达赫,1838,第482页)

“在睡眠中,心灵将自身与外部世界隔离开来,并从自己的外周部分撤回。……但与外部的联系并未被完全切断。如果我们在实际睡眠中,什么也听不到或感觉不到,而只有在醒后才听得到声音、感觉到事物,那么我们可能就永远不会被唤醒了。……这种感知的存在可以通过下面的事实得到更清楚的证明,即唤醒我们的往往并不仅是印象的感觉强度,还有它的心理境脉:一个睡着的人可能不会被与他无关的词语所唤醒,却可以被他的名字所唤醒……因此,心灵在睡眠中也能将不同的感觉区分开来……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如果一个感觉刺激对某人具有重要意义,则刺激的消失也可以将他唤醒。例如,当灯熄灭时也可以唤醒习惯开着灯睡觉的人,磨声停止也可以唤醒看磨的磨工。他是因感官刺激中止而醒来的。这就说明这个活动仍被他所感知。但是由于这种活动无关紧要或令他满足,所以就对他不形成打扰。”(同上书,第485—486页)

即使不考虑这些反对意见——它们绝不是无足轻重的——我们也不得不承认,迄今为止我们将梦生活的特征归因于其与外部世界的隔离,这并不能完全解释梦的奇特性质。不然的话,就能把梦中的幻觉变回观念,梦中情景也能变同思想,梦的解析问题就可以得到解决了。而实际上,当我们醒后,从记忆中再现梦境时也正是这么做的,但不论我们是否成功地复制了全部的梦或只是部分梦,这个梦也不会比以前更容易解释。

确实,所有权威者也都毫不迟疑地断定,清醒生活的观念材料一定在梦中发生了其他更为深刻的变化。斯图吕贝尔(1877,第27—28页)就曾指出了这些变化之一:“随着感觉功能以及正常重要意识的中止,心灵失去了情感、愿望、兴趣和活动等植根的土壤。与清醒生活的记忆意象相联结的精神状态——各种情感、兴趣、价值判断等——也都受到……一种模糊不清的压力,结果它们与那些意象的联系也中断了;清醒中的人、物、事件、动作等的知觉意象纷纷各自再现出来,但它们无一带有自身的精神价值。那种价值已离开了它们,于是它们就按自己的心愿在心灵中四处飘浮……”根据斯图吕贝尔所说,意象被剥夺了精神价值这一事实(这又回到了与外部隔离的理论)在创造意象的陌生性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这种陌生性使我们将记忆中的梦与现实生活区分开来。

我们已经知道,一旦入睡,立刻就涉及一种精神活动的丧失,即对观念秩序的有意识导向的能力。现在我们面临这样一个无论如何都很有道理的提示,即睡眠状态的影响会扩展到心灵的所有官能之上,其中一些官能几乎完全停止了活动。但现在的问题是,是否其他官能仍可以正常工作。而在这里有人会问,梦的区分性特征是不是就不能由睡眠状态中精神效能的降低得到解释。这一观念在清醒时对梦中意象的判断上得到了支持。梦是不连贯的,它们可以毫无条件地接受最为矛盾的内容,它们承认一切的不可能性而对那些白天时对我们十分重要的知识置之不理,它们显示出对伦理道德的无视。如果谁在清醒时按梦中的方式行事,就会被看作疯子;谁像梦中那样说话也会被认为头脑发昏或是弱智。我们对梦中心智活动评价颇低,或断言在梦中一切高智能的功能已经暂停发挥作用或所有的事件都受到严重扭曲破坏,这种说法似乎是说出了真理。

在表述对梦的这类观点时,权威者表现出不寻常的一致性(例外情况在本章中也将论述[第59页以下]),这些论断直接导致了对梦生活的一种特定理论或解释,但现在我要暂时停止一般性论述而转入对一系列作者关于梦的心理特征的论述,他们有的是哲学家,有的是医生。

根据莱蒙(Lemoine,1855)的看法,“不连贯性”是梦的一个本质特征。

默里(1878,第163页)也同意他的观点:“没有一个梦是绝对合理的,总存在一些不连贯、时代误置、荒诞等。”

斯皮塔(1882,第193页)引用黑格尔的话说,梦是毫无客观、合理的连贯性的。

杜加斯(1897a,第417页)写道:“梦是精神、情感和心理的‘无政府’状态,是一种随意的功能发挥,既无目的又无控制;在梦中人们的心灵变成了一种精神的自动化形式。”

甚至沃凯尔特(1875,第14页)——他的理论与睡眠中心理活动毫无目的性的观点相去甚远——也说到“(梦中)松弛、不连贯和混乱的观念生活,在清醒状态时则被中心自我的逻辑力量结合在一起。”

对于梦的荒诞性的评论没有人比西塞罗(《占卜》, Ⅱ, [Lxxi,第146页])说得更为一针见血:“对我们来说,没什么事能比我们所梦见的更难以想象、更为混乱或更为反常的了。”

费希纳(1889,第2卷,第522页)写道:“就好像是心理活动从一个理智者的大脑被移植到一个傻子的大脑中了。”

拉德斯托克(1879,第145页)说:“实际上,在这种疯子般的活动中发现固定的法则是不可能的。在摆脱了指导我们清醒观念的理性意志和注意力作用之后,梦就化为千变万化的混乱旋涡。”

希尔德布兰特(1875,第45页)说:“一个梦者在进行推理时做出了令人吃惊的跳跃!当他看到那些最熟悉的经验被完全推翻时,他是如此镇静。在他尚未被那些无稽的笑话和漫无边际的胡说八道弄醒之前,即使是最违反自然和社会规律的矛盾,他也毫不犹豫地去准备接受。我们可以心安理得地把3乘3算成20。对于小狗说出一句诗来,或者死人走向自己的坟墓,或看到石头漂在水面上;或者我们正身负使命前往波思勃格公爵的领地,或者去列支敦士登公国视察他们的海军,或者有人在波尔塔瓦战役前不久劝我们加入到查理斯十二世军队中去,我们也丝毫不会感到吃惊。”

宾兹(1878,第33页)基于如下印象形成了关于梦的理论:“梦的内容十有八九是无意义的,我们把本无联系的人与物放在一起。接着,就如万花筒一转一样,我们又换上了新一批的人与事物,比前者更加疯狂、更缺乏意义。就这样,处于不完全睡眠中的大脑继续更换着节目,直到我们醒来,拍拍脑门,怀疑我们是否还具有理性思考的能力。”

默里(1878,第50页)发现,在梦意象和清醒思维之间存在某种对应关系,这对医生来说十分有意义。“这些意象的产生(这些意象对于清醒的人来说是由意志唤起的)在智力领域中所处的地位,与在舞蹈症和瘫痪症中可看到的某些活动在活动领域所处的地位相对应……”他进一步把梦看作“一连串的思维能力和推理能力的退化”(同上书,第27页)。

几乎没有必要再去重复与默里相同或类似的关于各种高级心理功能的论述了。例如,斯图吕贝尔(1877,第26页)说,在梦中——即使它还没有显示出荒谬性时,心灵基于关系和连接的逻辑操作也已蒙上了阴影。斯皮塔(1882,第148页)也宣称梦中出现的观念似乎完全脱离了因果法则。拉德斯托克(1879, [第153—154页])和其他一些作者也都坚持梦是缺乏判断与推理特性的。根据约德勒(1896,第123页)的看法,梦是没有批判能力的,也没有根据意识的总体内容对一系列感知进行矫正的能力。他还说:“在梦中出现的每种意识活动,也都是以不完全、受抑制和相互孤立的形式进行的。”斯特里克尔(1879,第98页)和其他一些作者,将梦的内容与清醒时的知识之间的矛盾性解释为是由于梦中事实的易于遗忘或者梦中观念之间逻辑关系的消失,如此等等。

虽然这些作者从总的方面来说不赞同梦中的心理作用,但承认梦中仍然存在一定精神活动的残留。这一点冯特说得最为清楚,他的理论对许多这方面的专家都有决定性的影响。可能被问及的是,那些仍保留在梦中的正常精神活动残余,至于其性质如何,普遍的一致性意见是,再现功能,也就是记忆功能,所受到的影响最小,并且与清醒生活的同一功能相比,显示出一定的优越性(参看上文第二节),尽管梦的某些荒谬性可以由梦的遗忘性得到解释。根据斯皮塔(1882,第84页以下)的观点,心灵中感情生活那一部分不受睡眠的影响,正是它指挥着梦。这里的“感情”[Gemüt],是指“构成人类最深刻的主观本质的稳定的情感集合”。

肖尔茨(1893,第64页)认为,有一种在梦中发挥作用的精神活动,它有让梦的材料“以寓意方式再解释”的倾向。西贝克(1877,第11页)也看到,梦有一种“扩大解释”的心灵功能,它作用于所有的感觉和知觉。要对梦中显然是最高级的精神功能,即意识功能的地位作一估价是一件特别困难的事。因为我们所知道的关于梦的一切都来自意识,所以毫无疑问梦中存在意识;而斯皮塔(1882,第84—85页)认为梦中存在的只是意识而不是自我意识。德尔波夫则认为对这种区分不敢苟同。

支配观念顺序安排的联想规律对梦意象同样适用,而且这些规律的支配作用在梦中表现得更为明显和有力。斯图吕贝尔(1877,第70页)说,“梦似乎或者是按照纯粹的观念法则,或者是按照观念所伴随的机体刺激的法则进行的。也就是说,丝毫不受反思、常识、审美或道德判断的影响”[参看第54页以下和第222页]。

上述作者关于梦形成过程的观点可以描述如下。来自我已列举过的(见上文第三节)不同来源的感觉刺激总和,首先在心灵中唤起一系列的观念,这些观念以幻觉的形式得以呈现,或根据冯特[见本章第41页]更确切的说法,考虑到它们产生于内部和外部刺激,因此是一种错觉形式。根据大家所熟悉的联想规律,这些思想联结起来,又是根据相同的规律,唤起更进一步的一系列思想(或意象)。所有这些材料在可能的情况下被残留在心灵中的组织与思维的功能所加工(可以参看冯特[1874,第658页]和威根特[1893])。全部过程中仍未被发现的是决定来自非外部来源的意象按照哪一个联想链发展的动机问题。

不过,我们常常注意到,把梦意象彼此联结起来的联想是一种十分特殊的种类,它不同于清醒思维中的联想。沃凯尔特(1875,第15页)写道:“在梦中,联想是根据偶然的相似性和刚刚可感知到的联系性而任意作用的。每个梦都充满了这类随意牵强的联想。”默里(1878,第126页)十分重视梦中思想的联结方式,因为他可以从中找到梦生活与一些精神疾病的类似性,从而进行类比。他给“谵妄”(法语词délire,德语写法也相似)归纳了两条特点:“(1)一种自发性或者说自动式的精神活动;(2)观念联系的病态或无规律。”默里本人也举了两个自己所经历的梦作为例子,这两个例子是很说明问题的。梦中意象的结合仅仅是通过单词发音的相似性。他梦见他去耶路撒冷或麦加朝圣(pélerinage),半路上他遇见了化学家佩尔蒂埃(Pelletier),这位化学家给了他一个锌铲(pelle);而在后来的梦中这把锌铲变成了一把剑,又大又宽(同上书,第137页)。在另一个梦里,他沿着公路走,一边读着里程碑上的公里数(kilometres),然后他来到杂货店,店里有一只很大的天平,一个人正在向天平加放公斤(kilogramme)为单位的砝码,要为默里测体重。店主对他说:“你不是在巴黎,而是在吉洛洛(Gilolo)岛。”在后来的几个梦中他又看见了半边莲(lobelia),然后又是洛佩兹(Lopez)将军,不久前他才从报纸上获悉他去世了,后来又去玩了六合彩(lotto)的游戏,然后醒了过来(同上书,第126页)[1909年增注]在本书后面(第七章A节)我们就会明白这个梦的含义,因为这些词的首音节发音相同。

我们无疑会发现,如果不存在争议——这种争议还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我们就不会对梦中的精神作用做出如此低的评价。例如,斯皮塔(1882,第118页,一位对梦生活抱轻视观点的人)坚持认为对白天生活起作用的心理学规律同样适用于梦。另一位专家杜加斯(1897a)宣称:“梦与理智并不矛盾,或甚至完全不缺乏理智。”但是只要这些作者没有把自己的主张与梦中精神上的混乱和功能的分裂加以调和来证明它们的一致性,这些论断就没有多大分量。似乎他们只是从其他作者那里得到些启示就认为梦中的混乱也并非无序,甚至可能是一种伪装,正如梦向丹麦王子哈姆雷特传递的那个敏锐的判断。这些后来的作者一定没有从现象出发进行判断,或者梦向他们所展示的一定与原来的情况不是一码事。

由此,哈夫洛克·霭理士(1899,第721页)并没有停留在梦的表面的荒诞性上,他指出:梦是一个无政府的世界,里面有大量的情感和不完整的思想,对它们的研究可以使我们认识精神生活进化中原始阶段的情况。

詹姆士·萨利(James Sully,1893,第36页)以更为全面和深刻的方式表达了相同的观点[本段是1914年新增的。]。他比其他心理学家更加坚定地相信梦有着隐含的意义,因此,他的话也更加值得注意。“我们的梦是保存我们连续的(早期)人格的方式之一。当我们睡觉时,我们又回到了我们看待事物和感受事物的早期方式,回到了很久以前曾支配我们的冲动和活动中去。”

睿智的德尔波夫(1885,第222页)曾称(尽管他没有提供任何证据对不同观点进行反驳而使自己不受重视):“在睡眠中,除感觉以外,所有的精神机能如智力、想象、记忆、意志和道德等都完好无损地保留下来,它们只应用于想象的和不稳定的事物。一个梦者就如同一个演员,按自己的意志来扮演角色,可以是疯子、哲学家、刽子手以及被砍头的人,或巨人或侏儒,或魔鬼或天使等角色。”

对此持最激烈反对意见的是赫维·德·圣丹尼斯[1867],他认为梦中是没有精神功能的,对此,默里曾与他进行过生动的辩论。我曾很努力地寻找他的著作,但一无所获[这本书曾被一位著名的汉学家未署名地出版过。]。默里(1878,第19页)谈到他时曾说:“赫维侯爵赋予睡眠过程中的智力以全部的行动与注意的自由,而且他似乎认为睡眠仅在于感官的闭塞,在于它们与外界的隔绝。所以根据他的观点,一个睡着的人与一个封闭了自己所有感官的人几乎没有区别,仍可以使自己的思想自由活动。清醒者与睡梦者的思想的唯一区别仅在于,后者的思想承担了一个看得见的和客观的形状,而记忆呈现了现实事件的表象。”对此默里还补充说:“还有一个区别,而且是重要的区别,即睡梦者的智力功能不再展现清醒者所具有的水平。”

瓦奇德(1911,第146页以下)[这一段和下面一段是1914年增加的。]对圣丹尼斯的著作做了更清楚的解释,并引用了一段文字[1867,第35页]说明梦中出现的明显的不衔接现象:“梦意象是思想的副本。思想是根本的,幻象只是从属的。当形成幻象时,我们必须知道如何找到思想的顺序,我们必须知道如何分析梦的结构,才能解释梦的不连贯性,许多奇怪的概念才能变成简单的有逻辑的事实……只要我们知道如何去分析它们,对一些莫名其妙的梦也可以做出合理的解释。”(这段文字并不是一字不漏地从圣丹尼斯的著作上摘录下来的,而是瓦奇德的转述。)

约翰·斯塔克(1913,第243页)曾指出,关于梦的不衔接性的类似解释在此之前就有人提出过了,那位作者叫沃尔夫·戴维森(Wolf Davidson,1799,第136页),我并不了解他的著作。他说:“梦中我们思想显著的跳跃性均有联想法则作为基础,不过,有时这些联系在我们心灵里显得很模糊,以至于我们的观念看起来发生了跳跃,实际上并没有发生。”

关于这一论题的文献在梦作为精神产物的价值问题上具有很大的分歧。从对梦的极度贬低——这类观点我们已经很熟悉了,尽管还没有展开来说——到过高的评价,以至于把梦的功能看得比在清醒中的功能都更高。希尔德布兰特(1875,第19页以下,我们已提到过,见上文第9页)曾将梦的全部心理学特征总结为三组矛盾,并将上述两个对立的价值极端作为第三组矛盾:“这是一种对比,一方面是对精神生活的一种强化,这种强化经常发生以致成为一种精湛的技巧;另一方面是一种衰退与弱化,甚至达到了低于人类水平的程度之间的对比。对于前者,通过我们自己的经验,很少有人能够否认在梦那天才般的创造和结构中,一次又一次地出现了深切而亲密的感情、细腻的感觉、清晰的图像、细微的观察、聪慧的才智,这些甚至在清醒的生活中也不会产生。梦中甚至会产生一首惊人的好诗、贴切的比喻、无比的幽默、罕见的讽刺。梦是以一种奇怪的理想主义观点来看待世界,并将它对自然本质的深刻认识的效果在梦中强化。它把我们眼睛所见的朴素的美描绘成神圣的壮丽,把体面装扮成庄严,把我们日常的害怕变成了恐惧,把我们平时认为有趣的东西变成了饶有兴味的笑话。甚至有时,当我们醒来之后仍沉浸在像上面那样的体验之中,不由得感到真实世界中还从未有过如此的体验。”

我们很可能要问,对这同一件事为什么会如此褒贬不一?是不是我们的一些权威者忽视了那些没有意义甚至荒诞的梦,而另一些忽视了那些深刻而敏锐的梦呢?如果两种梦都出现过,那么梦可以证实两种推测都是合理的,再去探讨梦独特的心理特征岂不是一种时间的浪费?在梦中,一切皆有可能——从对心理生活最低的贬抑到对清醒生活都难得见到的赞扬,难道这样说还不够吗?不管这种解决问题的方法是多么便利,对它不利的事实却是,所有对梦进行的努力都必须建立在这样一个信念的基础上:梦的确存在着某种显著的特征。这种特征在梦的基本方面是普遍适用的,足以清除那些明显矛盾的问题。

毫无疑问,在已经过去的理智时代,关于梦的精神方面的研究成果会受到更容易和更热情的承认。在那个时代,人们的心灵主要是由哲学所研究,而不是由精确的自然科学所研究。例如,舒伯特(Schubert,1814,第20页以下)认为,梦是精神从外界自然力中的解放,灵魂摆脱了感官的束缚。小费希特(1864,第1卷,第143页以下)参考哈夫纳(1887)和斯皮塔(1882,11页以下)。等人也做过类似的评述。这些观点认为梦是精神生活向更高层次的升华,在现在似乎是很难理解。在今天只有神秘主义者和虔敬派的教徒们才经常提起这类观点[1914年增注]天才的神秘主义者杜·普莱尔,在前几版中一直未被提及,这是很遗憾的。他认为通往玄学的大门对于人类来说并不在清醒的生活之中,而是在梦里(杜·普莱尔,1885,第59页)。。科学思维模式的引入对梦的评价也产生了新的作用。特别是从事医学研究的一些作者倾向于把梦中的精神活动看作没有意义的琐事;而哲学家和非专业性的观察者——业余心理学家们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却不容轻视。他们(同流行的观点更为一致地)相信梦有一种精神价值。任何轻视梦的精神功能的人都很自然地把梦的来源归因于躯体上的刺激,而那些认为梦仍保存着清醒时大部分能力的人当然没有理由去否认产生梦的刺激能够由做梦的心灵本身产生。

在梦生活的高级官能中(有的甚至可以与清醒时的官能相比较),最为明显的是记忆。在本章第二节我们已充分地讨论过,并提出了一些支持该观点的非凡证据。梦的另外一个优势,即它能超越时空(这一点早期一些作者已有论述),这一点很容易被发现缺乏事实基础。正如希尔德布兰特(1875,第25页)所指出,这一优势是虚有的,因为在清醒的时候人们也完全可以做到,正因如此,所以它只是思想的一种形式。据称在与时间的关系上,梦比清醒生活还具有另一个优势,它在另一种意义上独立于时间的流逝。以默里自己所做的上断头台的梦为例,梦似乎可以把大量的感知内容压缩到一个很短的时间段中,比我们清醒时在同样时间内所能掌握的观念内容多得多。这一结论已有不少反对意见。由于勒·洛林(1894)和埃格尔(1895)发表了关于梦的明显持续性的论文,引发了一次持续时间较长又很有意思的讨论,但目前还很难做出定论,因为这一问题的确很微妙并且意义深刻[1914年增注]关于这个题目的讨论还可以参看托波沃尔斯卡(1900)所列出的参考书。

有许多实例的报告,再加上卡巴尼克斯(1897)所列举的实例集,似乎把这一点放到了一个无可置疑的地位上,即梦可以完成白天那样的智力工作,并且可以得出白天尚未得出的结论。它还能解决疑难问题,成为诗人及作曲家灵感的源泉。虽然这种事实是无可辩驳的,但它的含义还是有许多可疑之处,而这些疑问都是原则性的问题[1914年增注]参照霭理士(1911,第265页)的评论,也可参看本书第七章C节。

最后,关于梦预言未来的能力问题也存在争论:一方面人们对此不可避免地持怀疑态度,而另一方面又有人在不断地做出这样的断言。公正的做法无疑是不坚持说这种观点毫无事实根据,因为在不久后我们引用的一些例子里,会在自然心理学领域之内给它找到一个解释[参看弗洛伊德去世后出版的论文(1941c),另见本书后附录(第6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