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住宅结构作为社会结构的指针

1.我们所称的法兰西王政时期旧制度的“宫廷”,起初根本不是任何别的东西,无非是法兰西的国王们及其家属和所有在狭义或广义上的这方面的人极端扩大的房屋和家政财务。在“国王的宫廷和国王的财政”(Maisons Royales)这个富有特征的名称下可以发现,在财政清单里,宫廷的支出、国王们的整个巨大家政的财政支出,超过了整个法兰西王国的财政支出。[1]从一开始就想象一下这种情况是很重要的,这样才能看到导致国王财政开支扩展的路线。法兰西王政时期旧制度的这种宫廷,是父权制家长统治形式的一种高度分化的衍生物,“可以在一种家族共同体之内一位家长的权威里寻到父权制家长统治形式的萌芽”[2]。

国王作为其宫廷之内的家长,他的统治、管辖与宫廷国家——即国家——的世袭领主制度的特性息息相关,亦即在扩大意义上,国王的家政即“宫廷”,构成了宫廷国家的中央机关。

马克斯·韦伯说:

“在王侯组织他的政治权力……原则上如同实施他的家庭权力的地方,我们称这是一种世袭领主制度的国家形态。大多数大的(欧洲)大陆国家直至达到进入新时代的门槛,包括在新时代里,其本身都具有相当强烈的世袭领主制度的特性。

“世袭领主制度的行政管理,起初是为领主的纯粹个人的、首先是私人的家政需求设置的。获得一种‘政治上的’统治,也就是说,一个家族领主对其他并不服从家族权力的人进行统治,[3]意味着从社会学角度看仅仅在程度上和内容上,而非根据不同的统治关系在结构上并入家族权力。”[4]

如果在前面宫廷被称为法兰西王政时期旧制度社会领域里的“代表性机关”,那么,人们也必须从这方面来理解。国王对国家的统治,无非是王侯对家族和宫廷的统治上一种划分与合并。相应地,路易十四——同时也是这种发展的顶点和转折点——所采取的措施,是企图把他的国家作为他私人财产,作为宫廷立足点的扩大来加以组织。只有当人们设想一下,对他而言,宫廷总是首要的和直接的活动空间,而国家仅仅是次要的和间接的发挥作用的空间,才能理解这种情况——对他来说,其程度要比其他国王强烈一些,其他国王个人还是军队的首脑,要对他们的敌人作战。

一切东西,从扩大了的国王财产到从王国来的东西,在到国王手里之前,都必须通过宫廷网络的检查;一切东西,从国王手里到国家之前,也都必须通过宫廷网络的筛查。即使专制的国王也只有通过生活在宫廷里的人的中介,才能对国家发挥作用。因此,宫廷和宫廷生活就构成了整个经验的策源地,构成了法兰西王政时期旧制度的专制国王们的人生观和世界观的策源地。因此,宫廷社会学也是国王体制的社会学。

诚然,不难理解,国王原先活动的这个领域,即宫廷,并非不受国王统治范围的逐步发展和日益扩大的影响。在这种发展的终点,对于国王家族统治者而言,就必须从他的家族出发,并且通过他的家族立足点或者宫廷立足点去治理他的这个大国家,不难理解,这种必然性对国王的房屋和家政(Maison du Roi)发挥着改造的作用。[5]在国家的大小和国王的宫廷立足点的大小之间相互作用的这种可见的产物,就是宫殿,是凡尔赛宫。在凡尔赛宫之内,国王极为私人的各种行为总是具有国家行为的仪式性特征,恰如在它之外,任何的国家行为都同时具有国王的某种行为特征一样。

2.并非人的一切社会单位或者一体化形式,同时也是居住单位或者房屋单位。不过,它们都是可以通过空间形态的某些特定类型来表明其特性的。是的,它们总是各种有着相互关系,相互交织在一起的人的一些单位;即使这些关系的方式或类型永远不能通过各种空间的范畴来表达穷尽其本质,但它们总能通过一些空间范畴来表达。因为与人“聚集在一起”的一切方式相适应的是空间的某种特定形态,在那里,空间形态所属的人即便不是在全体,至少也是在某些局部单位里聚集在一起,或者可能聚集在一起。于是,也就是说,它是社会单位在地域上的落脚点、凝聚点,社会单位的地域空间形态是其固有方式的易于理解的体现,是词义意义上其固有方式的可见的体现。在这个意义上,宫廷人士的居住方式通过一种可靠的和作为明显可观的入口通道的窍门,便于理解对宫廷社会具有典型特征的某些特定的社会关系。

宫廷人士的居住方式的独特标志,首先是他们——至少是他们中的大部分——在国王的房子里,在凡尔赛宫里,都有一处住所,并在巴黎城里有一处住宅,或者说一处官邸。此外,他们大多还在乡村地区拥有房屋,在这种语境下,乡村地区的房屋可以撇开不谈。

对于凡尔赛宫这样一座作为宫廷贵族和国王住宅的法兰西宫廷的独特房屋,不必单独进行观察和理解。它是一种在所有外在表现上都划分为等级金字塔式的社会的登峰造极的现象。人们必须看到宫廷贵族是如何居住的,才能理解国王如何居住以及贵族如何在他那里居住。贵族在城里的房屋,即“官邸”,首先以一种比较清晰和简单的形式表现出这个社会在社会学上意义重大的居住需求,这些需求是多层次的,彼此环环相扣,而且由于国王的特殊统治和代表性职能而变得错综复杂,这些需求同时又决定了国王宫殿的形态,国王宫殿应该让社会作为整体留宿于其中。

3.法兰西王政时期旧制度的宫廷贵族所居住的建筑,根据所有者的等级,相应地也根据建筑大小,称为“府邸”“官邸”(Hôtel)或“宫殿”(Pallais)。《百科全书》[6]中复制了这类官邸的基本轮廓,[7]有关阐释和相应的词条,能否完全充实人们从这个基本轮廓的各个局部和区域空间的各种功能所获得的画面?其中有什么对于社会学是至关重要的吗?

人们看到自己面前的建筑物,其各部分围绕着一个巨大的长方形的庭院。庭院的一个纵侧面面向大街,有一条对外封闭的柱廊,柱廊中间有条宽阔的“门廊”(Porche),构成入口,同时也是豪华马车的通道。廊柱沿着左右两侧的建筑一直持续到中央建筑的另一个纵侧面,因此人们能够从入口一直走到这座中央建筑,不会淋雨,不湿鞋袜。这座中央建筑的后面和两侧围绕着巨大的御花园,建筑内设置了很多社交活动场所;紧贴着两侧建筑物的部分包含着各种“私人住宅”(appartements privés),住宅背面左右各有一个较小的花园,住宅这边通过一条大回廊与御花园隔开,那边则通过浴室和厕所与御花园隔开。最后,两翼比较接近大街的部分,设置了牲口厩圈、厨房、侍从仆役(domestiques)的住所和各种库房。它们在左右两面围绕着一个比较小的庭院,称为“侧院”(basse-cour),侧院通过建筑物的一部分与“私人住宅”窗前的各个小花园隔开。在这些小庭院内,会处理厨房的部分工作,来访宾客在其主人的大院里,在中央建筑的楼层里下榻之后,他们的马车就停放在厩圈之间,侍从仆役们就生活在小庭院内。

恰如人们所看到的那样,这就是宫廷人士在他们的府邸里为自己创建的独特的城市住宅类型。虽然这是城市的房屋,但是在其结构上,人们还是能感受它与地主农庄的共同之处。(农村)地主庄院还是存在的,不过它的一切功能当中仅仅保留着升迁途径和体面交际应酬的功能。各种厩圈、库房、仆役住所还在那里,却和地主的房屋一起荒废,草木丛生,周围的自然环境中只剩下一些园子。

城市的府邸与农村地主庄院类型的这种关系[8]具有象征性意义。的确,宫廷人士是城市居民,某种程度上他们身上有着城市生活的烙印。然而,他们与城市结合得不如有职业的市民那样牢固,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还拥有一处或几处地主庄院。在那里,他们一般还有姓氏,而且一般还得到他们收入的大部分,偶尔也会搬回那里住一阵子。

他们的社交内容总是相同的,但社交地点会有所变换。他们时而生活在巴黎,时而与国王一起到凡尔赛宫、马尔利宫或者国王诸多行宫中的某一处,时而又住回自己的城堡里,或者到某位朋友的庄园去做客。这种独特的情况,与他们的社会交际牢固地结合在一起,对他们来说这就是真正的家园,尽管地点比较容易变换,但至少不会改变他们的特性和他们房屋的特性。所有这一切表明与这个社会密切结合的东西,而不是某种与他们密切结合的东西,也许恰恰是各种错综复杂的东西被挤压成一个整体,表明某种在功能上与城市的结合。这一点,下面还会谈到。如果在农村建造这种房子,几乎不需要变成其他形态。房屋的所有者仅仅作为消费者被编织到城市的结构里,倘若撇开被编织到巴黎的宫廷社会不讲的话。这种消费在农村地区,如果有足够的仆役,几乎都能得到满足。无论如何,高度奢侈浪费的消费是在城市里。

4.不难理解,地点比较容易变来变去,与这些贵妇和领主能够支配大量的仆役息息相关。家政总管和宫廷总监握有对这些人手的支配权,从掌管财政收入、关照家政秩序和舒适度到监督其他人员乃至操持运输的马车夫和男仆。这种支配权构成这种特别有限的居住流动的前提,它让宫廷人士免于承担那些在经常出游的宫廷里的生活和宫廷社会里的生活给他们提出的任务,这些任务并非总是轻松的。

宫廷人士对这些支撑着他们的左膀右臂谈论不多。宫廷仆役生活在宫廷社会这出大戏的幕后;因此下文也很少会谈及他们。不过,在观察宫廷贵族生活在其中的房屋时,可以且必须首先看一下幕后的情况。

在观察围绕这两种侧院[9]所扩展的生活和活动时,人们看到的是大量的人员,仆役的劳动绩效千差万别,无论是对于整个社会兴趣爱好的要求和培养,还是对于整个社会的家族文化,仆役劳动的分化具有十分典型的特征。家政总管[10]在那里替主人和贵妇解决所有的事务。其中也有家政总管负责监视人员情况,比如,如果设宴招待宾客,登记出席人数。举一个很典型的例子,人们发现那里不仅有一个大厨房,一个小的食物冷藏室,可以将一些易腐烂变质的肉食,尤其是家禽肉食,严密封存[11],而且还有一个配有炉灶和器具的厨房,由一个糕点师傅——也许与一般的厨师区别开来——监管,在那里准备制作、烹调诸如蜜饯、果酱、饼干和软点心之类的食品;旁边另有文火灶,用于制作饼干和糕点之类的烘干点心;紧挨着的是糕点师傅的工作房间,那里制作冰冻食品,恰如《百科全书》所说的那样,“在前面所提到的房间里,由于潮湿,其余的各种工作可能会被污染、弄脏”[12]。还有一个常常关闭的房间,即“配餐间”(Office paré),在配餐员监督下配餐。此外,他还监督铺餐桌,保管银质餐具。不过,这家的主人有时和他的朋友们也在这里用午餐。

人们简单地称之为“品尝食品”“提供食物”“做小点心”(Bouche)的东西,即与吃喝相关的一切,这样细致分化,在一个例子上搞清楚,从其他的观点看,并非完全无关紧要。因为在一个大领主的家里,用在这方面的只不过一两间房屋,而国王的家里却用整整一套房子,还有一个负责国王食物供应的领导管理部门,比如领导管理“水果库”,为宴席上准备各种各样的水果,领导管理“藏酒处”或“面包间”,负责保存、监督和分配酒类和面包,这是一个评价很高、薪俸很高的宫廷官职。因此,所有这一切在很大程度上是在国王那里才有的东西,极少数情况下也能在领主那里见到。甚至也少不了有瑞士卫士。一边挨着入口,另一边靠近厩圈和工具房的一个小房间,是“瑞士卫队的住所”(Logement du Suisses)[13]。不过,他们并非总是真正的瑞士人,个别的贵族把守卫家庭的任务委托给他们。人们往往认为,让男仆穿上瑞士人的制服就足矣[14]。

5.恰如刚刚所描述的那样,用于这类家庭日常事务的房间和用于与此有关的仆役的工作场所的房间是经过精心安排的,让这些房间与居住的房间、社交的房间严格分开。同时,拥有一个广大的侍从仆役阶层的宫廷社会的结构,也直接表现在统治者的各种活动空间的结构上。入口处有一条道路,可以通往居住和社交的各种套房单元中的任何一个,或者有若干前厅(Antichambres)。在家族男主人的卧室前,或者家族女主人的卧室前,或者守卫人员的卧室前,都能找到这种前堂,如同接待室(salle de companie)一样,这个房间即前厅。恰恰是法兰西王政时期旧制度下的宫廷贵族社会的一种象征。在这里,穿制服的或者未穿制服的男仆和侍从时刻准备着,等待主人的指令。几乎没有什么能比主人对待这些仆役的态度更加富有特征,《百科全书》中的“前厅”(Antichambre)词条,内容虽短,却几乎有一半描写主人对仆役的态度,或可作为一种注释:“因为第一个前厅‘总是为穿制服的男仆们’(Livrée)准备的,在这里很少使用壁炉。要是能站到锅炉前面,那会感到很满足,锅炉能使套房单元的其他所有部分免受寒冷空气的侵袭,从入口处到主人的各个房间的门总是打开着,这无疑会招来寒气。”

人们不可忘记,如果读到这种看法:贵族的核心团队、18世纪的(上流社会)“大世界”(le monde)感觉到,在某种特定意义上(不受等级差别的损害),人人“平等”的观念根本不陌生。《百科全书》的内容非常接近这类想法,它在“仆役”(domestiqué)一词里强调,法兰西不再有奴隶,各种仆役不可被视为奴隶,而必须视为“自由的人”。

此外,《百科全书》甚至还为这种现存的法律规定进行辩护,称“家贼盗窃判处死刑”[15]。换言之,它辩护的东西是有道理的:在贵族领主看来,它除了为一切理性的道理辩护外,还不言而喻地相信后续的各种社会阶层的不平等现象。它不必对薄待仆役人员表态,也能就对于仆役人员的信赖表达看法。然而,无法消除的距离感在这些领主和贵妇的身上已经根深蒂固,就他们而言,一支或大或小的军队充斥着他们的家庭,这支大军经常无处不在,扎根于宫廷人士的生活。这种情况以我们今天的角度来衡量,会赋予其另一种不同的形态和气氛,即他们会感到在与一种陌生人打交道,即与“普通老百姓”打交道。《百科全书》也有“普通老百姓”一词。在每间主人房间的前面规定至少有一个前厅,也就是说,房屋空间的这种布局,就是常见的地域空间接近和常见的社会距离的这种同时性的表现,在一个层面上的密切接触和在另一个层面上的最严格的距离的这种同时性的表现[16]。

这种独特的关系在社会等级金字塔的另一个层级上,也在国王的房子里重新出现,当然,在某种特定的还能更加详细描绘的方式上有所变化。在这里,大封建领主和“领主夫人”作为前一个阶层上的统治者,把低下的人指派到前厅里听候他们的召唤;现在反过来,他们作为被指派到前厅里的仆人,在那里等着他们的主子即国王的召唤。

6.正如人们所看到的那样,贵族府邸两翼中的每一翼,直接紧挨着“侧院”两翼的部分建筑,是一系列“私人住宅”,一边是房屋男主人的住宅,另一边是女主人的住宅。一套在大庭院的左边,另一套在大庭院的右边。两套住宅的结构几乎完全相同;(男主人的)卧室和(女主人的)卧室正好相对。不过,它们之间隔着这个庭院的宽度。居住者不能通过窗户对视;窗户面向两边,正如《百科全书》所指出的那样,是为了避免经常来来往往的车辆的嘈杂声[17];后面则朝向花园。他们的卧室边上各挨着一间属于他们自己的单窗户小房间,去洗手间时或者洗手之后,可以在此接待客人。紧挨着自己的房间,二者分别有一间自己的接待室,而且不言而喻,他们分别有自己的更衣室。

在这个社会里,关于这种家庭男女主人的地位,几乎没有任何其他东西比通过指出他们住宅的这种均衡却完全分开的布局更能简要阐明其特征了。在这里,遇到婚姻和家庭的形式,在家庭的各种社会学理论里这种形式也许值得更加深入地观察。

“她如何与她的丈夫一起生活?”新来的男仆问女主人的女仆。

“噢,目前生活得很好,”她答道,“他有点儿拘谨,书呆子气,但是他极好虚荣,有野心;她有很多朋友;他们俩参加不同的社交活动,也很少见面,他们一起生活很正派、体面。”[18]

当然,这是个案:这个社会并非每个男人都拘谨,都书呆子气,并非所有的夫人都有很多异性朋友。不过在这里,同时也可以看到某种对于这个社会十分典型的东西。这个社会活动空间很广,因此丈夫和妻子会有不同的社交圈。个人生活的活动空间是由此起步的,但肯定不限于此,对于已婚者来说,是一种完全不同的空间,与一个活动空间比较狭隘的社会的情况是不同的。

另一方面,礼仪规矩、风俗习惯和体面的交际应酬义务要求夫妻之间有某些特定的接触,社会所要求的最低限度的接触,某些地方构成了对夫妻双方个人生活的限制。封建领主大贵族要求他的妻子必须做到的事是明显可见的,比如,上面那位女仆谈到的领主先生,中午到了他妻子的住处,后者还在睡觉,他会让女仆告诉她这番话:“请您告诉她,我们有8天要去吊唁戴索德夫人,让她去看望我母亲,我母亲病了。我要去凡尔赛宫,明天或者后天就回来。”

对社会承担义务——看望有病的婆婆也属于这种义务,广义上是为维系“家族”的名望和荣誉。如果说个人之间的其他共性已经消失,它却作为共同的东西保留了下来,而且即便缺乏让夫妻双方的任何一方去利用其自由空间的意向,它还是保留了下来。[19]

在资产阶级的职业社会里,丈夫和妻子之间公开合法的关系表现在“家庭”的组成形式和概念里。在法兰西王政时期旧制度的高级贵族社会里,它表现在“家族”的概念里。为了能够使国王家族的姓氏世世代代地延续一致,人们谈论“法兰西家族”,所有封建领主高级贵族也谈论他的“家族”。在法兰西王政时期的习惯用语里,“家庭”的概念或多或少局限于高等市民阶层,而“家族”的概念则局限在国王和高级贵族上。《百科全书》着重指出了不同阶层的习惯用语上的这种区别,不难理解,其中怀着强烈的谴责情绪[20]。而且,正如人们所看到的那样,这里不仅涉及一种“谈话的方式方法”问题,而且在这种习惯用语的背后还有一种现实,即高等贵族和高等市民在社会方面合法的宗族关系的结构和形态。[21]

其中的相互关联,在此不能详尽深入地阐明。人们不得不满足于指出,宫廷—贵族的联姻实际上并不适合资产阶级社会人们一般所称的家庭生活,实际上这个圈子里的联姻,至关重要的首先是与男子的等级相匹配,要尽可能扩大他的威望和各种关系,为“家族”扬名,使之继续飞黄腾达;作为整个家族的代表去结婚的,要拥有家族的等级和名声,至少保持结婚者的家族的等级和名声。也就是说,必须在这种相互关联上来理解家族的丈夫和妻子的关系,理解宫廷的封建领主和他妻子的关系。社会所监督的事,首先是这(对夫妻)两个人作为他们家族的代表的对外关系;此外,他们相爱与否,彼此忠诚与否,相互接触是否频繁,只能在他们承担的共同代表的责任的许可下才可为之。在这方面,社会监督是若有若无的、脆弱的。上面所描述的王侯贵族的私人住宅的布局,在某种程度上极好地解决了居住的需求,这类需求与这种宫廷类型的婚姻——几乎不能运用资产阶级的“家庭”的概念——是相适应的。

7.如若人们从思想上审视法兰西王政时期旧制度的大领主和贵妇人的家庭生活范围,那么就能同时从其结构上的某个独特方面看到他们被编织在其中的关系网络。人们发现,他们与侍从仆役人员的关系的固定模式,表现在围绕着“侧院”和前厅的房间分隔上;丈夫和妻子之间的独特关系,表现在他们的“私人住宅单元”富有典型特征的分隔上。最终发现,他们被编织到社会中或者社交上的特性,以某种方式表现在社交区域的空间布局上。社交活动空间占据着具有代表性的(建筑物)地上一层的主体和中间部分,而且比夫妻二人的“私人住宅单元”加在一起还要大,主体和中间部分本身在这些人的生活以及他们的社会关系中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他们生活的侧重点就放在这里。

社交场所的空间分为两部分。它们的中间是大厅,是宫廷贵族的社交中心,一般包括(建筑物)地上三层的高度,大多用柯林斯式圆柱来装饰。客人在主建筑前面的露天台阶旁走下自己的马车,穿过一个大的长方形前厅,进入圆形大厅,在大厅一旁由一个专设入口从前厅到达“社交活动套间”(appartement de société)、接待室和衣帽间;随后是“友人会客厅”(salle de compagnie),一个较小的椭圆形会客厅,接待较亲密的朋友,接着是餐厅,餐厅的边上是餐具柜;大厅的另一边是富丽堂皇的公务套房(appartement de parade),包括一些小的公务用房和办公房间,紧挨着大厅的是一条长廊,长廊远远超出侧翼的建筑,把大花园与那些小花园隔开。此外,公务套房的卧室及其附属物也属于公务套房。

室内社交空间的这种二分法具有某种独特的社会意义。“社交套间”用来招待男主人自己的比较亲密的社交圈子,也许女主人可以优先使用。他们一般下午在这里接待那些来陪伴他们的人。这些房间的存在,首先追求的不是体面的应酬,而是舒适,是为那种比较亲密的、不太拘泥于礼节的社交而设的,18世纪的人们称之为“沙龙社交”。

与此相反,公务套房则是法兰西王政时期旧制度下大贵族在公众眼里真正的地位象征,即便他们并没有担任任何官职。在此,他们大多是在接近中午时接待同等级或更高等级的人的正式来访,商谈宫廷生活中所有让他们与他们比较狭隘的社交圈子之外有所接触的事务;他们是作为他们“家族”的代表来接待访客的。此外,公务套房的卧室自有接待室和办公室,用来接待高贵的客人,尤其是那些必须敬重的贵宾。不过,女主人作为“家族”代表会用这里的“公务卧房”(lit de parade)处理一些特殊事务,接待某些正式宾客,比如来此分娩、接生的人。恰如这里所显示的那样(在很多方面也有所显示),这种把我们一般算作私人生活的很多方面纳入公开的社会生活范畴,对于这些人的生活布局而言是极富特征的。

这首先使得把社会活动的房屋空间划分为“社交房间”和“公务房间”变得完全可以理解。高贵的等级和由此产生的要在社交上保持体面尊严的责任,在某些情况下,赋予这些没有职业的人的生活一种严肃认真的态度和评价;在资产阶级的职业社会里,只有某种生意上或者职业上的拜访,才会有这么严肃认真的态度和评价,在“私人交往做客”时几乎不会出现这种情况。资产阶级各个阶层在职业上的拜访,通过与获得赚钱机会、飞黄腾达、保持或者提高职业—社会的地位的相互关联而被赋予特征。这种职业上的拜访,当然也包括那些所谓的“私人拜访”以及间接服务于职业目的的职业上的拜访。

宫廷的社交房间分为两种,一种适合比较私密的社会交往,一种适合正式的社会交往。封建领主社会的这种做法,某种程度上类似于职业社会中把房屋划分为私人交际用房和职业用房。基于这种划分,有一种客观情况(我们下面还会经常而且更加详细地谈到)是我们完全可以直接把握的;如果人们用资产阶级职业生活的结构及其划分标准来衡量法兰西王政时期旧制度下的宫廷人士的社会生活结构,那么,整个宫廷生活就会沦落为“私人圈子”。而这种界定会对人产生误导。因为对于宫廷贵族人士而言,他们过的并不是一种我们所谓的职业生活,因此根本无法区分职业生活和私人生活。然而,在社会上有自我保存的必要,有争取提高等级和尊严的必要,它们强加给这些人的种种严格的义务并不少,并把他们置于种种强制之下,而这些并不亚于职业生活基于种种类似的倾向对我们今天的人所造成的强制。

因此,在宫廷和宫廷社会里,社会方面的交往具有一种独特的两面性:既有我们私人生活的功能,如放松、享受、闲谈消遣;也有我们的职业生活功能,是升迁发迹和自我保护的直接工具,人由此擢升或沉沦,是作为义务所经历的,实现各种社会要求和强制。在一种活动上也许极为强调这个功能,在另一种活动上则强调那个功能,毋宁说,那种功能比这种功能更加容易排除。这种两面性表现在社会交际室内部空间的区别上。在“社交活动空间”聚会上,可能更强调享受和闲聊,其他则更强调公众事务活动的方面,这方面并不在少数。与此相反,在公务房间举办的聚会上,首当其冲的是大贵族的公众特性以及保持其家族的各种利益和主张其权益的要求。

8.法兰西王政时期旧制度落幕之际,克若伊(Croy)公爵曾经说过:“就是这些房屋,它们把绝大多数高级贵族的家庭搞破产了。”[22]

如果没有理解,在这个大封建领主社会里,房屋的巨大和富丽堂皇首先并非财富的表示,而是社会等级和社会地位的表示,就会很难理解为什么人们会由于房屋的价值或者为了房屋的价值而让自己破产。在这种情况下,石头建成的房子的外表对于大封建领主和整个封建领主社会而言是一种地位的象征,对于当时其家族的意义、等级而言是一种象征,对于其超越数代人的宗族的意义和等级也是一种象征,因而对其本身作为还活着的家族代表的意义和等级来说是一种象征。

高贵的社会等级有权拥有一座与之等级相应的房屋并“豪华装饰”。从资产阶级经济制度上看,这是种铺张浪费——“如果他已经不得不负债度日了,为什么还不厉行节制呢?”事实上,这是独特的封建领主等级制度的表现。封建领主等级制度是从宫廷社会的结构和运作中成长起来的,同时也是维系这种运作的一个条件。它是不能自由选择的。

在那些表示不同房屋类型的概念上,人们已经看到这种情况。人们不会称一个商人的房屋为“府邸”。“府邸”是较高级宫廷贵族房屋的名称。也许在18世纪,这个概念已经没那么重要了,比如富有的赋税承包商[23]的房屋也称府邸。但无论如何,《百科全书》还非常明确地指出:“各种住所,按其居住者的社会等级区别都有不同的名称。比如,人们称一个有资产者的住所为‘房屋’,称一个大贵族的住所为‘府邸’,称一位王侯或国王的住所为‘宫殿’。”[24]“宫殿”一词,除了明确地指称国王和王子们的住处之外,也称呼高等法院的所在地,因为高等法院在某种程度上是国王住所的一支,是行宫;最后也把高级神职人员的住所称为“宫殿”,并形成了惯例。

“除了这些之外,”《百科全书》还说,“任何人,哪怕他属于贵族阶层,也不许在他的房屋大门上挂‘宫殿’字样的匾额。”[25]

9.与这种名称上的等级分化相适应的,自然是住所位置形态上的某种等级分化。由于人们对这种分化历历在目,因而能同时在某个特定方面获悉这个社会等级划分的概貌。大量城市住宅成为所谓的“私人住宅”(maisons particulières)[26],这种表达方式具有明显的特征:以“私人住宅”称之无法充分反映出这些房屋的社会性质。今天,“私人的物”的概念不仅表示是私人的,更是“职业的”,即一种与之对立的概念。一位高官的住所如果属于他个人,其中的房间并不用于房屋所有者的职业,比如充作办公室,那它也是“私人住宅”。与此相反,在法兰西王政时期旧制度下,有大量职业人员的房屋称为“私人住宅”,而他们的房屋恰恰服务于职业目的。人们这样称呼它们,是为了有别于某些阶层的人的住所,这些人并不真的具有我们今天意义上的职业,而是首先因为他们具有或高或低的社会等级地位,也就是说,首先是为了有别于贵族、神职人员、市政府高级官员、法官、教士以及财务人员即赋税承包商的住所。[27]

而且,人们对于职业阶层和社会等级之间区别的看法,在当时的习惯用语上也有清楚的表达:变成神职人员或军官,穿上法衣或军装;或者进入财税金融界,(18世纪)50年代有位作家[28]说,进入金融界的富人“占据了一个社会等级”,其他各种资产阶级的职能,即那些有用的职能,不得不接受那些令人感到有损身份的,诸如“行业”和“职业”等的称谓。

由这段话可以看出,在那些阶层一手遮天的情况下,各种职业等级被它们蔑视,但随后逐渐崛起、壮大。等级社会的人,尤其是那些在其中定规立矩、发号施令的人,首当其冲的是王子和贵族高官,就他们自己的意识而言,过着一种或多或少“公众的”生活,也就是说,一种在“社交”或者在(上流社会)“大世界”的生活。后者真正构成法兰西王政时期旧制度的“公众”,谁生活在它之外,谁就过着一种“私人生活”(vie particulière)[29]。

从宫廷社会的角度看,各种职业阶层的人都是一些不入流的门外汉。他们生活在(上流社会)“大世界”的边缘(这句话很有意思),就是一些小人物。他们的房屋不具有府邸和王宫的特性,即公众性的、代表其拥有者及其家庭的特性。就像这些房屋的居住者一样,这些私人住宅毫无意义。

与这些不同的社会功能相适应的是这些房屋所具有的不同建筑形态。[30]

在某种特定的传统范围内,宫廷人士对任何行为举止都极为敏感,即根据他在社会里的等级和作用,一个人应该或不应该有何种表现和形象,他们对此极为在意。人们极力关注一个人的所有生活表现,包括他的房屋,审视他是否遵守在社会等级内部为他的等级、地位所定的各种传统界限,而且注意一个人的所有东西,观察其社会价值、威望价值,完全与宫廷—贵族政体的统治机制和等级金字塔结构相适应,与以国王和宫廷为中心的社会相适应。这种关注和意识在统治阶层内形成,作为工具,进行自我保存和抵抗那些较低层的人向上施加的压力。与此相适应的是,这些人经历很多事情,我们初看起来,一般也许会把它们当作一些无足轻重、事不关己的事而拒之千里,在某种意义上,今天我们会在很大程度上感到它们早已丧失殆尽。下面将会一再重新指出这种情况。对于我们而言,首先需要这样一种从社会学方面进行反思的行动,才能在对这些“无足轻重”“事不关己”的事进行观察并往往在为其斗争时,重新看见各种社会紧张关系和压迫强制的背景。

《百科全书》对各种不同等级和群体住房特征的描述,在这方面是很典型的。它首先指出下述原则是已经刻画过的、最下层的住房类型,即职业阶层的住房类型原则:“对称,和睦相处,舒适和经济节约”。这些原则的社会等级特征在建造的出租房屋——小手工业者和小商人的落脚之所——上很容易掩盖,因为它们相当准确地与当前[31]广泛开展的运动对任何一种房屋所要求的东西相适应。然而,在编纂辞书时,它们被称作最低社会阶层的房屋标准,仅仅在与这些下层有关时,才特别考虑到“经济节约”作为建筑方面的原则,对于整个住宅建筑的发展来说具有典型特征,并不亚于从很多方面获得支持的这种观察:对于宫廷的—专制主义统治者上层的房屋形象而言,“经济节约”,即节俭和节约并没有决定性意义。在论述这些阶层时,没有提及任何一个阶层会执行这个“经济节约”的原则。这些最低下的社会阶层不需要有什么代表性、什么体面,它们没有任何要履行的社会等级义务。因此,作为对它们住房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各种特征就放在了首位,在其他阶层的住宅建筑上,这些特征无需完全付诸实现,却决定性地退居到代表性、体面和威望的功能背后。在建造上面所提到的各种职业等级的住房时,使用价值如舒适和协调、和睦相处,赤裸裸地和毫不掩饰地变成主要。强制的经济和节约在外表上已经明显可见。

10.与此相反,在其他所有群体里(而且它们的等级地位越高,就越是表现得强烈明显),与它们的社会等级相适应,在行为举止表现上的义务和通过它们的房屋就能表现出它们是哪个社会等级的义务,越来越多地走到前台。在它们的住房方面,威望价值超过纯粹的使用价值。在这里,在较高的各个阶层里,社会等级地位伦理——即把(房屋作为)自我保存的手段——放在优先地位;在各个最低阶层里则把经济伦理——即(房屋作为)自我保存的工具——放在首位。

在这个地方,有关这些相互关联的暂时性论述只有借助从总体上逐步阐明这个社会的结构,才能得到充分证实和完善,如若人们看到这种生活习惯赞同给予(紧接着论述的)那一组房屋——虽然还是一些市民的房屋——一些什么样象征,这些相互关联就会变得更加清晰。

在这种房屋等级金字塔结构里,紧接着的是“私人房屋”,是一些富有的市民将其作为经常性住处而建造的。这些房屋“既不要建得像宾馆那么漂亮,也不要建得像一般房屋那么简易俭朴(也就是说,不要像前一组市民的住房那么简易)。建筑学的风格形式永远不要毫无道理地用于装饰,不管其建造者多么殷实富有”[32]。

这就叫做真正的等级构想,即在法兰西王政时期旧制度下较高的各个等级的想法!房屋的大小和装饰并不取决于拥有者是否富有,而仅仅取决于社会等级地位的高低,因而也取决于居住者体面的、符合身份的义务。[33]

倘若人们观察这类房屋建筑[34],那么大致上就会再次发现像是在观察府邸建筑上的各种相同要素。作为在生活方式在一切问题上都订立规矩、发号施令的阶层的房屋形态,也构成上升了的市民阶层房屋形态的榜样。但是,所有的规模范围、标准都有所降低。庭院,首先是两边的侧院都很小;与此相适应的是,周遭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房间也局限在较小的规模上;除了一个厨房、餐厅和小工作室外,就不再有其他房间了。房屋的主人和夫人的套间单元挨得很近,这是市民婚姻的空间相对比较狭窄——以宫廷贵族婚姻空间很广阔来衡量的话——的象征和决定性基础。然而,尤其是社交房间,完全压缩掉了。很典型的是,根本没有装饰辉煌的公务用房套间。有一个小的圆形客厅,但是很小,限在一个楼层里,紧挨着它的,一边是一个长形房间,集办公室功能和画廊功能于一身,另一边是一个小小的女会客厅(boudoir),第三边是一个“会客厅”(salle de compagnie)。前面的接待室同时具有家庭餐厅的功能。如果用作餐厅,那就把客人送到入口处的门厅,在那里招待客人。这就是这里用作社交房间的全部。

11.由此出现的资产阶级社会的(房屋)建筑和宫廷贵族社会的(房屋)建筑之间的区别,是很有启发性的。在宫廷人士的生活里,社交占有一种迥然而异的空间和时间,不同于在资产阶级生活里。宫廷人士在自己家里可能和必须接待的人数比较多,职业资产阶级人士[35]在社交上必须和可能在家与之交往的人数比较少。前者用于社会交往的时间的量完全不同于后者,在他那里,直接的关系网络比在职业资产阶级人数那里更加紧密,社交接触次数更多,直接的社交约束力更强,在后者这里,通过职业、钱财或者商品中介促成的各种接触大大占据优先地位。

从时间上看,直至18世纪六七十年代,这一切大致上都还适用。在这段时间里,职业资产阶级的各种群体在社会方面和经济方面的跃升总是变得越来越明显,而大部分贵族则越来越穷。然而,无论是从法律上看,还是从社会交往方面看,对于各种不同群体的思想意识而言,他们之间层层叠叠的壁垒还是十分坚固的。

12.在(贵族上流社会的)“大世界”里,把什么标志看作用来表明“府第”特征——封建领主的住所——是合适的呢?《百科全书》在谈到这些住所时说道:“它们的装饰方式要求美,符合让建这些房屋的人的出身和社会等级地位的美。但是,永远不许装饰得像一座国王的宫殿那么宏伟豪华。”[36]我们大多数人纯粹是从美学角度感受各种文化形式结构,即将其作为某种特定风格的变化,而它们本身也被生活在其中的人们认为是各种社会的品质的极为界限分明的表现。府第当中的任何一栋府第,原先是为某个确定的委托人或“家族”建造的;而建筑师努力让人在府第的形态和装饰上可以直接看到其居住者的社会地位。

一位率领一支军队的王子的住所,大致可以说,相当于一位红衣主教的住所,一位“首席法官”“行政长官”(premier magisrat)的住所,也就是说,司法最高职务或者行政最高职务的拥有者的住所,最后,一位接受政务委托的“开明的大臣”(ministreé clairé)的住所。王子的住所,其外表完全有别于法兰西的一位仅仅担任军职的将军,有别于一位主教或一位“高级财政官员”(president à mortier),也就是说,有别于在贵族、教士、法官和高级主管官员的等级金字塔内较低等级的那些人的住所。所有这些人,“如果他们在社会里并不拥有同一等级,他们的住宅的建筑布局必须表明在国家里面各种不同的等级顺序,或者高一些或者低一些的等级”。

这些王子的住所也叫宫殿,更准确地说,(用国王宫廷的标准来衡量)叫做二级宫殿,另一些王子的住所只能叫“王府”“大府邸”(de grands hôtels)。但是,这两种房屋的装饰必须与社会职能相适应:“人们应该为军人的住房选择一种在军事方面发挥作用的装潢,应该通过直线轮廓、各种平面和曲线的平衡来表达,整体而言,通过某种铎里风格的建筑来表达。

“教士的住所应该选择某种不太严格的建筑方式,通过其各部分的布局安排来突出这种方式,通过对此合适的划分,以及总的来说通过某种克制、不张扬的风格来强调这种建筑方式,这种风格不应被一些伤风败俗的装饰图案所埋没。[37]

“最后,对于市政高级官员或高级法官的住所来说,应该选择一种形式,通过其各部分的一般规划设计和正确的布局安排,适合于从远处就能清楚地显示出其所有者的价值、温和善良和城市特性。

“而且还要重申一下,在任何建筑构想上,绝对要避免模仿国王宫殿的宏伟和豪华。”[38]

13.倘若不能同时从社会的视野和我们的视野来观察社会,就不可能理解一个社会的(住宅)建筑。当前,似乎或者往往是这样的,人们借社会的视野可能获得极高把握性的唯一方法就是用数量来表示,历数一些头面人物,这是一种测量手段。恰如人们所看到的那样,也有其他的途径。如若人们致力于对某些(社会)形态的界定,在科学上就不能仅仅通过思想把它们碎化成原子颗粒、细微末节的行为、具体的意见,从而接近它们,那么此时就特别需要其他办法。

研究宫廷人士的房屋形态以及他们自己对房屋形态的经验和建造房屋的“观念”,是分析(社会)形态的一个例子,这种分析是同时从他们的视野和我们的视野来进行的。房屋形态本身的社会规范或者(如同以传统方式表达的那样)“宫廷人士的房屋形态的客观方面”构成其出发点。房屋形态是可以区分的,但是不能完全与房屋形态的各种“主观”角度分割,不能与有关的群体本身如何体验和阐明这种房屋形态的方式分割。

如果这样观察,对宫廷社会的房屋形态和空间形态的研究就会获得一种对相关社会结构初步的有限的认识,而相关社会结构就是我们在这里探讨的。同样,以这种方式观察它,既从他们的角度,也从我们的角度,即人们把他们视为其他人的(社会)形态。人们说“他们”就是指其他人;人们同时看到这些其他人是如何看待他们的,如果他们说“我们”,就是指他们是如何看待自己的。

这是一个按照金字塔结构安排的等级社会。不过,这种专制主义的等级社会有别于此前中世纪的等级社会,因为君主政体的代表们清清楚楚地赢得压倒其他各个等级的优势。中世纪等级社会比较动荡不稳的权力分配,让位于一种比较稳定的权力分配。现在,国王在权力方面远远优于其他贵族、高级神职人员和高官们,这是毋庸置疑的。一种象征性的表现就是没人能够和敢于建造一栋房屋,其规模大小、豪华显赫和图纹装饰接近甚至超过国王的王宫。紧随国王家族其他成员之后的是三大最高层领导骨干团队,即高级武士贵族、高级神职人员、高级法官和行政官员的团体。他们在内部都是按照金字塔结构安排的。在他们之后,是三大最高层领导骨干团队中的每个部门的一些中下基层。变得十分富有的赋税承包商和资产阶级市民大致是从这个队列中大步迈出的。赋税承包商和为国务活动筹措资金的人员,在所有这类最杰出代表之列。

第三等级根本不再是一个真正的等级,而是各种不同职业群体的聚集地,它们的社会结构与它们从上面沿袭下来的作为“等级”的表达方式越来越不吻合。属于这个“等级”的最下层是小百姓,即农民、小佃农、小手工业者、工人、仆人和其他佣人。不过,还不止这些,人们可以想一想,把“私人住房”分为两类,这种二分法至少大致上与它相适应。属于这个等级的还有在各种等级划分坐标上的那些中等资产阶级,即“商人、工厂主、律师、法官、官员、职员和辅助工”。从第三等级中,一些最上层群体奋起反抗武士贵族(noblesse d'épée),这些反抗者有就职于高级法院和行政当局者、赋税承包商和做秘书工作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随着这三个群体的出现,同时规划出市民阶层进入等级社会的三条升迁大道。高级市政官员早就要求得到与武士贵族同等的待遇,赋税承包商官员不得不满足于在表面上超过武士贵族。

《百科全书》把高级市政官员放到世袭贵族那个系列里,也把比较高的神职人员放在同一系列里[39]。高等法院,尤其是议院,从路易十四逝世起,某种程度上已经能与贵族和神职人员平起平坐、进行较量。不过,在专制主义统治机制内,它们总是构成一种比较温和的反对派力量。它们为它们的权力要求和它们的社会骨干队伍的威望而斗争,但是它们从未完全得到承认。从法律上看,除了在路易十四统治下已经变成新贵族的最上层家庭外,它们仍是某个资产阶级的代表,尽管享有种种特权。然而,它们的最上层群体却成为一个特殊贵族,即长袍贵族,尽管其权力日益上升,却从未丧失其作为官员贵族的特殊性质。

作为社会交往的团体,这些“官员”的房屋,至少在首都(这里仅谈论首都)并未扮演着与宫廷贵族的房屋相同的角色。后者仿佛基于等级地位的原因承担社交上的义务,并且乐意为之;直至革命之前,一直在整个法兰西王政时期旧制度里构成“高贵的宫廷社会”、(高等贵族的)“大世界”、“好人的伙伴社团”(bonne compagnie)的真正核心群体。这个高贵的社会是一个由一些交际阶层组成的网络,高等宫廷贵族构成其中至关重要的、最负声望的和最能发号施令、定规立矩的群体。财税方面的交际阶层,毋宁说,紧挨着这个“高贵的社会”的边沿。撇开少数相互交错的结合(诸如贺瑙尔德会长的沙龙)不说,在宫廷社会里,市政高官也许从未构成被严肃认真接受的詹森教派[40]的核心团队,甚至从未成为巴黎的一个社交社会[41]。

18世纪的资产阶级市民中大致能归入(高等贵族的)“大世界”交际圈的人,首先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代表,他们一般是作为客人而非东道主,这对于这种“社交”结构肯定不是毫无意义的。他们聚会的地方,他们找到他们社交需求的前提的地方,能够产生那些让这个“大世界”的不同分子保持团结一致和向下划分的明显界限的地方,是一些府邸、官邸,而不是资产阶级市民的房屋,那里有着平等的社交礼节(savoir-vivre)、不相上下的机智风趣、优雅的兴趣爱好和精心培养的丰富多彩的喜好。通过这类立即可见可感的特征,这个“大世界”的成员们卓然于普通人群。与之息息相关的是在“大世界”里培养特殊威望和体面交际应酬的意识,这种意识早已证明是房屋形态上产生影响的创造性因素。

埃特蒙德·戴龚库德和尤里斯·戴龚库德在谈到18世纪最宏伟最标准的沙龙,即卢森堡元帅夫人的沙龙时说:“高贵的社会是两性的一种结合,其目的在于与不良的社交、各种庸俗的会社、狭隘的社团加以区别,亦即通过实现令人赏心悦目的各种形式,通过各种行为举止的端庄优雅、可亲可爱、乐于助人,通过体贴入微和生活方式的技巧,……外观和行为举止,作风态度和礼节礼仪,‘高贵社会’都有详细规定。”[42]

14.通过形式分化形成的外在事物作为社会分化的手段,以形式体现社会等级,不仅对于宫廷社会的房屋,而且对于整个宫廷社会的生活形态,都表现出明显特征。这些人对于在他们发挥作用的范围内,包括在他们自己的各种活动范围内,社会等级和要求可以看得见的东西的形态的相互关联十分敏感,这种敏感同时也是他们的社会地位的产物和表现。《百科全书》在表述住房建筑时曾经说道:“让建造房屋的人所属的社会等级肯定是各种不同(风格)表现形式的渊源。但是,在这个(高等贵族的)‘大世界’里,人们要学会区分所有的要求和这种住宅或那种住宅适合于这个拥有者或那个拥有者的风格,……如果人们在里面没有什么交往,又将如何达到这些表现形式呢?毋庸置疑,通过交往——通过高贵社会里的交往——人们就获得对理应做到的事的感觉;人们学会观察良好的交际形式,获得判断力,在那里产生梳理他的各种理念的能力,在那里得到纯正的趣味喜好、学会正面认识那种对于任何建筑都合适的特征。”[43]

这类思想里所表现的态度,指出了这个社会各种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二律背反之一种。回顾起来,今天一般似乎表现为奢侈的东西,恰如马克斯·韦伯认识到的那样,在这个已经这样建成的社会里并非都是多余的。费伯伦认为,这种“奢侈”从概念上讲就是“为了引人瞩目而消费”“为了炫耀而消费”。如果在一个社会里,任何属于一个人的形式都具有某种社会的体面的代表价值,那么在这个社会里各种高雅的社会阶层为了威望和体面交际应酬而花的种种开销,就有着无法回避的必然性。它们是社会方面自我保存的不可或缺的手段,特别是倘若(恰如在这个宫廷社会的实际情况那样)一种为争夺社会地位和威望的机会而进行的永无止境的竞争把所有参与者都压得喘不过气时,情况就更是如此。

一位公爵必须这样来建造他的房屋,让它表达出:我是一位公爵,而不是一位伯爵。这同样适用于他的整个表现。他不能容忍,另一个人的出现比他本人更像公爵。他必须十分清醒,在正式的社会交往中他的地位要高于一位伯爵。若他执掌一个国家或一个州,他将通过他的实际职能、权力大小使自己总是拥有高于伯爵的地位。

于是,在社会交往中表达这种优越地位是十分重要的,不过绝非必不可少;因为他不仅在这里实现自我。然而在这个专制主义的等级社会,几乎没有什么统治职能是与这些不同的贵族等级相适应的。整体而言,这是国王授予的头衔、称号。尽管它们也与一定数量的土地财产结合在一起,但是这种地产更多体现为某种可以经营的收入来源,而不是统治范围。因为在这个国家里,唯有国王在施行统治。因此,实现这种等级的基本方式是通过在这个等级的意义上符合社会习惯的表现、行为举止来证明这种等级。强行体现这种等级是冷酷无情的。如果缺乏用在这方面的金钱,那么等级,因而也是拥有等级者的社会存在就仅仅具有十分微不足道的现实性。一位公爵如果住得不能像一位公爵应有的那样,就是说他也不能再正正经经地履行各种社会责任,那他就几乎不再是公爵了。

不过,正如人们看到的那样,这样一来就必须了解封建领主经济运行所卷入的困境。商人为了确保其社会生存,必须量入为出。大封建领主显贵为了确保其社会生存,必须根据等级地位的各种要求安排他的财务支出。“贵族的义务”这条原则在其原始意义上是一种伦理的体现,这种伦理与职业资产阶级各阶层以经济为取向的伦理是不同的。这是宫廷贵族社会生存的二律背反,法兰西的经济越是成为理性经营者的战场,这种二律背反就越是强烈,越是明显可感。这种二律背反就在于,虽然花销是社会等级及其由社会强加的体面交际应酬的种种义务安排的,但是用于消费的收入并没有这样安排。

对于贵族来说,还会使这种态势变得更加困难,因为18世纪贵族在行为举止和生活方式上都必须在日益扩大的规模上,与蒸蒸日上的资产阶级各个阶层,首先是金融投资者们竞争。人们并非无缘无故地把后者归入等级阶层,而非职业阶层。“金融巨头”也并非无缘无故被称为“拿下一个社会地位的人”。金融投资者也或多或少地适应等级的思维形式和行为方式。他们起初并没有什么传统地位,现在他们也要求有符合等级地位的体面交际应酬。在这里,恰如在市政高官身上一样,实际上并非与各种职业资产阶级阶层有关,而是与资产阶级等级制度的各阶层有关,同时应注意的是,最高层的市政高官总是至少有一部分家族被保留下来。他们早在17世纪就已飞黄腾达,从那时开始,他们就认为自己在社会等级方面已经脱离职业资产阶级,而我们在18世纪才听说的金融投资者家庭则几乎毫无例外是在18世纪才飞黄腾达成为富豪的。不过,从他们的行为举止可以看出,社会等级、荣誉和威望所激发的动力[44]比经济利益所激发的动力更加重要。诚然,在这当中也产生了形形色色的混合形式和过渡形式。

要求抬高自己、有别于非自己所属等级的成员、在社会上出人头地,这也表现在一些概念的表达上,比如“价值”“动机”“尊贵”[45]等,不言而喻,应用它们既是社会等级归属性的识别标志,也是实现各种相同的社会理想义务的证明。如同象征着这些概念的行为举止和价值一样,这些表达方式本身也或迟或早地传承到正在蒸蒸日上的资产阶级的、宫廷社会的同化者即金融投资者们身上。在他们的圈子里,“经济”和“利益”(的诱惑)正在丧失其优势;经过一两代人之后,通过“荣耀”、高贵和名望要求而形成的诱惑就会超越它们。[46]

然而,金融投资者的生活方式反过来也对封建领主们的生活方式产生了反作用。现在由前者一起决定的各种流行时尚,也在驱赶和鞭策着后者。摆脱时尚,总是意味着丧失威望。同一时期,价格都在提高;[47]贵族的年金收入保持不变,他们的货币需求却在步步攀升。[48]

注释:

[1]B.傅博纳斯(B.Forbonais):《法兰西财政的研究和思考》(第6卷),列日1758年版。其中列出了大量这类财政清单。

[2]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社会经济学概论》,蒂宾根1922年版,第679页。

[3]与马克斯·韦伯的说法完全相适应——哪怕一些过于强烈地加以普遍化,比如M.伯恩(M.v.Boehn)在他的《18世纪的法兰西》(柏林,1923年,第46页)里说:“任何一个法国人都把他的国王看作他自己家庭的首脑……在贵族和高级官员当中,如果事先未获国王批准都不许结婚。如果走错这一步,就意味着自己犯了叛逆之罪。国王可以不经过当事人父母的同意,甚至违背父母的意愿,而让人结婚。在这类案例里,他的意志就足以让任何阻力都无济于事。”“任何人,”雷迪夫·德拉博雷通(Rétif de la Bretonne)在法国大革命前不久写道,“都把国王看作一个自己的熟人。”[参见让·拉布吕耶尔的《品格论》(La Bruyère,Caractère),“把国王称为‘人民的父亲’,与其说是赞美他,毋宁说是用自己的姓名称呼他,或者界定他所扮演的角色。‘这样的国王治理得很好’……‘他把他的宫廷甚至把他的整个王国变成一个唯一的家庭,这个家庭在唯一的一个首脑的统治下团结一致’”。(《拉布吕耶尔文集》,出版人G.Servois.巴黎1922年)]

[4]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社会经济学概论》,蒂宾根1922年版,第684页。

[5]为了在这里给出这种发展——以后还要详加论述——的概貌,引用马蒙特尔(Jean-Franois Mamontel)的一篇文章(法文版《百科全书》,第7卷,日内瓦1777年,“grands”词条)。这个词条做了如下概括:“法兰西原先是个漏洞百出的邦联性质的产物,十分错综复杂,内战不断。自路易十一以来,所有分裂割据的小国实现一体化,成为一个唯一的国家。然而,大封建领主在他们的地区里还持有他们曾经在从前的王侯中间施展的权威,省长们踏入这些掌权者的领地,夺取后者的权力。省长和封建领主抵制国王的权威,国王则企图消灭这种抵抗;对此,最温和也最聪明的手段就是把那些人束缚在宫廷里,让他们的财产在遥远的地方……由于臣民一般都对他们言听计从,他们被称为最不可靠的统治的代表人物。”

[6]此处和以后引用均指法文版《百科全书》(日内瓦版),1777年等。

[7]法文版《百科全书》第2卷《图表汇编》建筑学部分,第23张图表。那里复制的图表源自布朗德尔(Blondel)的宫廷建筑图表。诚然,并非18世纪所有的府邸、官邸在细节上都全然与这张图表相一致。但是,有这样一张图表作为范例对我们是有益的;它表明了一位有经验的建筑学家是如何想象并从建筑学的角度出发,最大限度地解决这类居住需求的。

[8]吉姆贝特(Jembert):《现代建筑学》,巴黎1728年,第43页等。

[9]“在城市里建的大房子旁边的一个庭院,人们称之为侧院……它与主院分开,坐落在主院建筑的旁边,它们作为车库或厨房,或者在它们里面安排有各种厨房、操作间、仆从住所,等等。侧院必须有自己的入口通道,以便让人能够舒适地到达那里的建筑,并且不会让人从领主们的住所和主院看到它们。”(作者谈话)(法文版《百科全书》,见“basse-cour”词条)在家中女主人为家庭主妇时,或者她期望以某种形式来监控家里所有人员时,在所有那些阶层和社会形式里伺候接待的房间设备条件要尽可能这样安排:或多或少经常地监控不会太难,恰如人们所看到的那样,伺候接待的房间,尤其是厨房与办事理政的房间,相对分开,这表明处在背后的办事理政及其种种有关统治的事务要尽可能少与外界接触。宫廷贵妇并不是家庭主妇。餐厅厨房完全远离她的监控范围便是证明。有一幅相反的画面会让这种实际情况变得更加清晰可见。16世纪有一位作家[奥利维尔•德塞雷斯(Oliviier de Serres):《乡村戏剧》,日内瓦,1619年,第1卷,第5章“田舍城堡图”(Dessin du bastiment champestre),第21页]描绘过乡村地区贵族房屋的结构,内容如下:“你们的厨房将放在你们房子的二层,紧挨着大厅,从大厅进入你们的房间(卧室);你们经常逗留的大厅和卧室与厨房挨着,这样就可以监控在厨房里工作的男女仆役,纠正他们的偷懒、吵架、谩骂和各种愚蠢的行为。”

[10]参见附录二(原文第416页)。

[11]参见法文版《百科全书》,第7卷,“garde-manger”词条。

[12]参见法文版《百科全书》,第10卷,“office”词条。

[13]如果人们去寻找,偶尔当然也会在文学作品的某个旁注里发现提及这类仆役的若干种类。瑞士人作为门卫必须根据命令让客人进入或者拒绝客人入内,比如,在洛逊(Lauzun)的作品里就提到过几次,见《巴黎对话》,转引自布莱(Blei)的《洛可可精神》,慕尼黑1923年版,第51、55页。

[14]A.舒尔茨(A.Schultz):《欧洲各族人民的家庭生活》,慕尼黑和柏林1903年,第60页。

[15]“家贼比其他的盗窃犯惩罚更重,因为它是一种对信任的破坏,令人厌恶;因为主人不得不把大量的物品直接托付给家里的仆役。”(《百科全书》,第5卷,“domestiqué”词条)。此外,伏尔泰在一部后来出版的著作(《司法和人道主义的代价》,1777)里反对这种野蛮残酷,反对因小事,比如仅仅因为涉及家贼盗窃,而将人处死,此举招致激烈的咒骂。而在伏尔泰最亲密的朋友圈里也存在着蔑视仆役的人,这些人也对他口诛笔伐,这清楚地表明了一种事实。他的秘书隆坎普(Longchamp),即他女友凯特勒特侯爵夫人(Marquese v.Chaletet)的男仆,在其回忆录里说:侯爵夫人在洗澡时,以某种方式赤身裸体地出现在其面前,让其十分尴尬,她则完全若无其事,因为他还没有把热水灌满。博兰德斯(Brandes)在其关于伏尔泰的著作(德译本,柏林,无出版年,第1卷,第340—341页)里援引了这整段回忆,并对此解释道:“她不穿衣服出现在一个男仆眼前,不会感到害羞,因为在他与她自己的关系里,她并不把他看作男人,而是看作女人。”宫廷人士的行为举止的某个独特方面,在这种语境下,可以得到解释。统治阶层经常支配一个阶层的人,他们对下层人员的想法根本持无所谓的态度,这就造成统治阶层的人毫无顾忌,在穿衣和脱衣、洗澡甚至其他亲密的事情上,在别人面前,赤身裸体也毫不在乎;仆役人员没有这种广泛的基础,他们在社交上的情况根本不能相提并论。贵族在他们的仆役人员面前毫无顾忌,国王在贵族面前也毫无顾忌。

[16]如果在主人的房间前面有第二个接待室,那是用来接待比普通老百姓地位高的人的(au dessus du commun,见法文版《百科全书》“domestiqué”词条),按照这种规定,在这里首先是地位高于仆役的人。不过,地位在普通老百姓之上的人,在这里不能理解为与主人相同等级或相近等级的客人;倘若涉及主人的私交,就会把主人交际圈里的这些人引到卧室或者一间在前厅和卧室之间的小房间里;倘若涉及社交,也许大多会引到紧挨着前厅的大客厅(Salon)里。与此相反,在男主人卧室前面的接待室会见一切客人,在第二接待室,即按照社会等级地位会客。时而在第一接待室会客,时而在第二接待室会客,也是对艾皮耐夫人(Mme.d'Epinay)生活的一种写照[H.提里翁(H.Thirion):《金融家的私人生活》,1895年,第306页]。

[17]参见法文版《百科全书》,第1卷,“appartement”词条。

[18]洛逊:《巴黎对话》,转引自布莱的《洛可可精神》,第79页。

[19]参见法文版《百科全书》,第10卷,“marige”词条(自然法),特别强调对于妇女而言,通过婚姻能达到某种“解放”(ála liberté)。

[20]参见法文版《百科全书》,第61卷和第9卷,“familie”和“maison”词条。

[21]应当承认,高等贵族在某种程度上也影响了高等市民,因此“家庭”和“家族”的概念在应用上,法兰西王政时期旧制度对它们所设的界限,与在封建领主家族的意义上的联姻的现实类型和一种空间较窄的、接触丰富多彩的家庭生活的资产阶级的联姻之间所暗示的界限,并非直接吻合。

[22]戴阿温乃尔(D'Avenel):《法兰西发迹史》,巴黎1927年版,第302页。

[23]赋税承包(Steuerpächt)是欧洲专制主义社会的一种赋税征收程序。国家设置赋税管理部门,比如法国1728年至1790年设立了赋税承包行政机构,奥斯曼帝国也有这类机构。但是国家并不直接征收赋税,而是让赋税承包商私人承包去征收,其交给国家的税收总数由国家或法律规定,法律可以提高征收数目。——译者

[24]参见法文版《百科全书》,第8卷,“Hotêl”词条。

[25]参见法文版《百科全书》,第12卷,“Palais”词条。

[26]这个名称以及下面所论述的资料都是根据法文版《百科全书》(再版),第2卷,“Architesture”词条。

[27]财政人员、赋税承包商和他们的家属,被算作等级阶层,只有从某种偏颇的视野出发,今天才会令人感到惊奇。财政人员的努力,首先是谋求获得社会等级、地位、威望,为自己甚至至少为几代后人得到贵族称号,并过上一种高贵的、主要由其威望决定的生活。这非常重要,因为这表明,资本的拥有或者更准确地说货币的拥有,不必直接与“资本主义的”思想或者生活方式结合在一起。正在上升的中产阶级家庭希望通过获得资本达到什么样的目的和能够达到什么样的目的,取决于一个国家社会的整体结构。

[28]德丹吉尔(P.De Dangeul):《关于法兰西的优势和劣势的看法》,莱顿1754年,第72页。

[29]“私人”是“公众”概念的对立面,参见法文版《百科全书》,第12卷,“particulier”词条。

[30]不同房屋类型的图表在此仅作监督之用,参见吉姆贝特(Ch.Jombert):《现代建筑学》,巴黎,1728年版。

[31]在社会发展中,有各种升腾和沉沦的文化形式和理念,在这里,有一个有关各种文化形式形成的长期升腾的例子。这些原则的社会等级特征与职业的和群众性的阶层上升,在功能上结合在一起,是容易认识的。经济、舒适、对称以及和睦相处与这些原则的社会等级特征,作为房屋的占支配地位的特征,在某种程度上得到贯彻执行,然而它们的贯彻执行,首先必须拒斥在法兰西王政时期旧制度保留下来的高等阶层的那些房屋种类,对于这种类型的房屋来说,有5种建筑方式(参阅下一个原注)特别具有典型特征。各种房屋传统上的装饰旨在谋求社会升迁、威望和代表性的体面,当然,首先甚至在法兰西王政时期旧制度下,这种装饰对各种社会下层的房屋形态也并非没有影响。在这里,这种方式的形式结构和立面形态总是由上向下传播,并加以简化。这两种倾向即在节俭地和体面地通过图案纹饰——这些图案纹饰作为社会等级和威望的象征发挥作用——装饰房屋之间的斗争,还保留了很长时间,一直持续到今天,哪怕旧的图案纹饰所体现的代表性特征慢慢地淡化。这种特征被保持下来,因为在贵族阶层的浪潮之后和与它们一起的一些新的浪潮之后,资产阶级各个职业阶层在其要求提高社会地位、体面代表性和威望方面,利用法兰西王政时期旧制度的上层所精心雕琢的风格特征,作为它们提高自己的威望和表达自己温文尔雅的意志的表现——当然,有所偏离(特别是在法国和德国,还增加这种或那种源于其他时代的风格特征)——同时,源于各种职业阶层的要求经济节俭的强制,也把其他形式倾向推向高潮。在经济节俭和要求在传统的威望象征的意义上的装饰之间的冲突,是建筑学里庸俗风格的根源之一。

[32]认识法兰西王政时期旧制度下的这5种建筑风格形式:琼尼风格(jonisch)、铎里风格(dorisch)、柯林斯风格(korithisch)以及一种与柯林斯风格相似的叫做“混合式风格”(l'ordre composite)和托斯卡尼风格(toscanisch)。这些风格方式表达的内容在与不同的社会阶层的关系上,完全准确地衬托出来(参见法文版《百科全书》,第11卷,“ordre”词条。

[33]在法文版《百科全书》里会出现这样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观察,在这种语境下是不能回答的。不过,至少已经指出,在法文版《百科全书》里,在一系列条目里,等级地位的分化被描述为完全不言而喻的事并且加以肯定(请查阅,如“noblesse”词条),尽管大多数在思想意识上进行某些重新解释。

[34]有关图表在前面引用过的法文版《百科全书》,图表XXV和XXVI。

[35]从这种描述中可见,撇开诸如税收人员和法官、官员这些中间阶层不讲,职业资产阶级虽然是市民阶层,但是在生活方式上却模仿贵族,而且有一部分还生搬硬套贵族的生活方式。为了能理解这些中间阶层,首先必须了解成为他们榜样的宫廷的各个阶层。

[36]这里和下面的引文请查阅法文版《百科全书》,《图表集》,第2卷,《建筑学》,第5部分。

[37]在法文版《百科全书》里还要更加仔细刻画的这种特征的描述,通过指出从一系列巴黎著名的府邸中选择的一些特定的例子,得到支持、印证。作为军官府邸(hôtel d'un minitaire)例子,有苏比斯官邸,后来老教堂路的档案馆。在同样这条大街上,人们也发现作为家庭例子——在这种家庭里,继承着高尚的精神方面的威严——的府邸:罗翰府邸,是18世纪为斯特拉斯堡的红衣主教埃尔曼·戴罗翰建造的,由德拉迈尔所建。他也是苏比斯官邸的建筑师。

[38]在19世纪资产阶级—资本主义的世界里,各种使用的东西也保留着各种体面代表性的功能和威望的功能。然而,在法兰西王政时期旧制度等级社会里具有体面代表性的东西,如前所述,是社会地位和等级,它们着重把个人与一系列其他的人、与某一个或大或小的阶层或群体结合在一起。新成长起来的东西,也顺应着他的群体只能缓慢演变的、传统的表达形式。各种群体和社会阶层作为整体,是真正的威望的提供者;一个人的财富,即他所使用的东西形成的某种特定的形式,在最广义上应该真正表达的东西,也就是他归属这个或者那个社会等级群体,能够属于等级金字塔的某一个特定的层阶,分享其各种特权和威望。与此相反,在职业资产阶级社会,尤其是在19世纪晚期职业资产阶级的社会里,首先应该体现具有体面代表性的东西,是货币财富,即一个家庭的货币财富。在这里,不想更加详细地深入论述这种重要的区别,与上面的描述相对立的另一种关于资产阶级时代的论述,也许会对一种十分错综复杂的客观事实,给予某些色彩上太过于清晰的表述,然而,在这种相互关联上,这种论述却会在体面的代表性和威望要求的意义和形态方面,传递出一种有关演变的很好的画面。引自恩斯特·海尔伯恩(Ernst Heilboern)《两次革命之间》(第2卷),柏林1929年,第127—128页:“要知道叶妮·特莱博尔(Jenny Treibel)夫人外表如何,就必须看看那只波罗格尼斯小狗,它蹲坐在轿式马车里,在她的身边。这只波罗格尼斯小狗的价值不仅仅在于它的令人赏心悦目,不仅仅在于它表现出的优秀的和令人愉悦的各种特征,而且首先是人们知道,它特别昂贵。因此这涉及叶妮·特莱博尔夫人的体面,不管她显得很可笑,还是令人敬佩,她都是很高贵的。叶妮·特莱博尔夫人为她自己的衣服、为她的侍从仆役、她周围的人所花销的钱财,决定着她的,即叶妮·特莱博尔夫人的社会价值。……于是,就出现劳动分工,丈夫的义务是赚钱,妻子的责任是对外代表家庭,要表现得体面风光,显耀摆阔。”

[39]参见法文版《百科全书》,第11卷,“noblesse d'épée”词条。

[40]按照荷兰天主教反正统派神学家詹森(Cornelius Otto Jannsen,1585—1638)的教义创立的教派,17世纪流行于法兰西、荷兰等地。——译者

[41]有关资料主要引自E.和J.戴龚库德(de Goncourt)的《18世纪的女性》(La femme au XVIIIe siècle),巴黎1877年;以及V.杜布勒特(V.du Bled)的《16至20世纪法兰西的社会》(第5卷)。

[42]E.和J.戴龚库德的《18世纪的女性》,德译本见Hyperion出版社版本,慕尼黑1920年,第1卷,第61页。

[43]法文版《百科全书》,《图表集》第2卷,《建筑学》第5部分。

[44]神父科伊尔(Coyer)在其《商人贵族》(noblesse commerçante)一文中建议让贵族从事职业活动和商业活动,以消除贵族的困顿。他说(见《商人贵族体系的发展和维护》,阿姆斯特丹1757年,第136—137页):“在我们当中,有些人对贵族想去经营商业的想法惊恐万状,他们可能与孟德斯鸠先生一样把君主政体的原则视为荣耀,这种荣耀历来就被视为是(社会的)价值之父。他们会说,这条原则会被某种完全针锋相对的原则所破坏,比如我们在商业里找到的原则,即营利的原则。”人们看到而且也有意识地目睹了区分职业资产阶级的各阶层和法兰西王政时期旧制度里各等级阶层的结构变化形式。

[45]“尊贵”在表达上,今天也还余音袅袅,比如,“一位尊贵的(distinguierter)先生”;但是,今天“尊贵”的严格意义作为社会等级的表达,余音却十分微弱,而作为当时与社会等级不可分割的外在表现的表达,其意义却跃居前台。

[46]自从第三等级致富后,很多非贵族人员进入(高等贵族的)“大世界”。一位萨穆埃尔·贝尔纳德的后代就不再是图卡雷特(Turcarets),而是巴黎的杜威麦(Duvermey)、圣-詹姆斯(die Sandt-James)、拉伯德斯(die Labordes)。他们让自己表现得温文尔雅,培养自己的精神和心灵,很有节奏感,了解文学、哲学和美好生活,知道如何办庆典和待客。人们几乎能在他们身上找到一位大领主才会有的社交方式。他们的儿子们像他们与之交往的年轻公爵们那样挥金如土、穿戴时髦。转引自H.泰纳(H.Taine):《法兰西旧制度的起源》(Les origines,L'Ancien régime),巴黎1876年,第1卷第3章第3节,第173页。

[47]亨利·泽尔(Henry See):《法国经济史》,耶拿1930年,第170页。

[48]关于贵族日益贫穷,参见A.托克维尔的《王政时期的旧制度与革命》,巴黎1866年,第8章。他在书中援引一位贵族1755年的抱怨说:“尽管贵族享有种种特权,但是正在没落破产,每日都在丧失其意义,而第三等级手中却掌握着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