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影响金融业与支柱产业融合发展的因素分析

(一)政策法规因素

1. 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限制

产融结合要求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企业不仅需要存款、贷款和结算等银行服务,还需要信托、证券和保险方面的服务。盐城目前除农商行等法人金融机构之外,没有本土的信托、证券、保险公司。目前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中小板块与创业板块的上市要求放开,无论是大企业还是中小企业都开始向资本市场融资,但我国金融业目前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经营管理体制,客观上为银行机构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制造了难度。同时,商业银行也难以通过向工商企业进行资本参与开辟多样化的资本盈利途径,其原有营运空间也受到工商企业的外来挤压,也不利于银行不良资产的消化和处理。短时期内,尤其在东南亚金融危机和2007年底爆发的世界金融危机后,金融分业监管的格局不会改变,这必然会对产融结合的进程产生抑制作用。

2. 产融结合管理缺位

除国资部门对大型国企投资金融业的相关管理外,地方政府对产融结合没有明确的管理规定,对地方企业、民营企业投资金融业的行为没有规范。盐城辖内企业投资银行的行为仍处于无序状态,对企业的资质、经营范围没有进行限制,而企业投资银行的权益也无法得到保证,有的银行连续几年不分红,也没有公开透明的股权转让市场。

3. 相关中介机构缺乏

企业产融结合过程中涉及资产、资信、投资项目评估、已投资项目的经营与管理等问题,这些是产融结合能否成功的关键问题。各类中介机构是促使这些因素有效运作、实现产融结合机制市场化的重要保障机构。但盐城辖内各类中介机构数量少、专业水平低、信誉差,各项规定制度也欠完善。为积极推进盐城市企业产融结合,必须建立和完善各类中介机构。

(二)从金融业角度来看

1. 法人机构数量少且实力弱

目前盐城金融业仍然是以银行业为主体,2014年底,盐城辖内有3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中分支机构24家、法人机构15家。盐城市本地法人金融机构刚由农村信用社改制不久(8家农商行和7家村镇银行),尚处于发展初期,资本实力、盈利能力有待提高,助推经济增长仍有待时日。

2. 银行服务创新能力不足

盐城辖内银行普遍存在服务质量、服务效率不能令人满意,专业化的服务水平不高,全方位服务、主动超前服务不够等问题。目前,一些商业银行,特别是基层行把银行与企业的关系还是定位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而没有意识到是一种需求与供给的关系,服务意识不强,主动营销不够。例如,银行因集约化经营对部分经营网点调整时,没有考虑到企业的需求,也没有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增加了企业经营成本;节假日银行无会计人员值班,导致企业贷款回笼和支付信息阻断,影响企业会计核算和企业经营决策的时效性;异地汇款还存在压票、压款现象,办理业务时效性差等。再如,沿海大开发带来了对海洋经济、国际业务、供应链融资等多元金融产品的需求,而盐城的银行几乎无法满足这种需求。随着资本市场发展进程的加快,更多的企业将会选择IPO、TOT、PE等方式迅速募集资本,有效信贷需求不足将是银行今后面临的一大挑战。同时,盐城部分县域和乡镇存在正规金融供给不足问题,导致民间借贷盛行,充分反映了银行在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尤其是服务“三农”方面的缺位。

3. 管理手段相对落后

盐城中小银行尚处于发展初期,改制后的农商行“换汤不换药”,仍然使用传统的“人治”风险管理手段,可以说是“重经营、轻管理”“重数量、轻质量”“重人防、轻技防”。例如,存款“抢时点”现象,即在年中或年末存款开始直线上升,但考核过后数额便直线下降。再如,贷款“三查”流于形式,往往就是写份调查报告、拍几张照片,贷款利率定价也大多数根据担保方式来确定上浮幅度,没有科学有效的利率定价系统,更没有能力为企业提供综合性融资服务。

4. 人才紧缺阻碍发展

盐城市拥有五所普通高校,实力较强的盐城师范学院、盐城工学院均设有经管相关专业。然而,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看,缺少高端金融人才仍然是盐城产融结合发展的最大阻碍。沿海大开发下,盐城涉外金融事务大量增加,辖内金融机构由于缺乏这方面的经验和高水平人才,提供国际业务金融服务显得力不从心。

(三)从实体企业来看

受区域经济金融发展水平制约,辖区产融结合总体上处于案例少、浅表化发展阶段,产融结合的战略优势、范围经济效应、协同效应等显现并不充分,而其存在问题则主要表现在实业企业的投资意图偏差、风险的跨界传递和对其管理及监管有待强化。

1. 盐城经济工业化程度较低

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制约着产融结合程度,而盐城的产业结构在江苏省内处于较低发展阶段。近五年,在产值比重上,盐城第二产业比重平均水平47.32%,低于江苏省平均水平51%,同时,远低于苏中地区平均水平54.5%。在就业比重上,盐城第二产业比重平均水平32%,低于江苏省平均水平43.64%,同时,远低于苏中地区平均水平48.01%。总之,无论从三次产业创造产值的角度,还是从三次产业吸收劳动力的角度来看,盐城工业化的程度都低于江苏省平均水平,远低于苏中地区平均水平。

2. 实体企业表现出投机性获利倾向

一是部分实业企业侧重关注获得融资便利,而不关心投资收益,更不关心金融机构的经营,投出资金异化为融资质押,失去了权益性投资应有的流动性及“用脚投票”机制的激励约束作用。二是对金融风险估计不足,投资带有盲目性。部分民企投资金融业主要是出于金融业的高回报及自身资金的暂时闲置的“冲动型”投资行为,追求短期收益,缺乏长远的规划和必要的管理。

3. 风险跨行业传递问题显现

随着实体经济整体下行,房地产、纺织等支柱产业低迷,辖内有部分实体企业经营不善,将其持有的金融机构股权进行抵押、转让,给相关金融机构稳定性带来隐患,产融结合所固有的风险跨行业传递问题有所显现。部分实业股东不能正视经济周期性波动带来的盈利能力变化,行业低迷时,要求转让股权甚至撤股,对金融机构股权稳定性带来隐患。调查显示,近三年,盐城市法人银行机构股权转让呈逐年上升趋势,2012年股权转让9笔,金额合计1 203.23万元,占股本总额的0.36%;2013年股权转让148笔,金额合计16 980.23万元,占股本总额的5.36%;2014年股权转让364笔,金额合计36 145.39万元,占股本总额的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