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利息的本质及来源

一、利息的概念

西方经济学的观点认为,利息是借款人支付给贷款人的报酬,是贷款人让渡资本使用权的代价。利息是伴随着信用关系的发展而产生的经济范畴,并构成了信用的基础,偿还是现代信用关系的一个重要特征。利息有实物形式和货币形式。早在远古时代,就有了借贷行为,利息作为一种占有使用权的报酬就已出现了。但是真正意义上的利息是资本主义的利息。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分为货币资本家和产业资本家。利润的一部分转化为利息。利息的多少受这两类资本家竞争的影响,于是产生了利息率。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也越来越能正视利息的存在,利息不是贷款人对借款人的剥削,而是借款人使用资金的成本。早在17世纪,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威廉·配第指出,利息是同地租一样公道、合理、符合自然要求的东西。他认为,利息是对货币贷出者由于贷出货币而带来的不便的补偿。

二、马克思关于利息的来源和本质的理论

利息的本质决定于利息的来源。由于不同社会条件下利息的来源不同,因此利息的本质也不同。由于资本主义的利息才成为真正的利息,这里仅就资本主义利息加以分析。

利息的存在,使人们对货币产生了一种神秘的感觉,货币似乎可以自行增值。要理解这个问题,需要从利息的来源和利息的本质两方面来说明。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剩余价值被划分为两部分:一是产业资本家的利润,二是借贷资本家的利息。可见,借贷资本的利息只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

马克思认为,借贷资本的利息是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不断发展,因为所有者不同,使得货币资本产生了闲置和需求。又由于信用的发展,使得资本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货币资本家就将其闲置的货币资本贷给职能资本家,经过一段时间,职能资本家将所借资本归还给货币资本家。贷出的资本作为资本商品,不断运动,而且带来了利润。产业资本家使用贷款追加投资进行生产,因此产业资本家要将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中拿出一部分给借贷资本家,作为使用贷款的代价。在借贷资本的回流中,职能资本家除了偿还本金之外,还要将增殖的一部分作为利息支付给货币资本家。利息也就成为借贷资本的价格。由此可以看出,利息实际是部分平均利润,是剩余价值的特殊转化形式。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货币转化为资本,借贷资本成为资本商品,资本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形成货币资本家与职能资本家的对立,构成了利息产生的经济基础。

马克思认为,把利息视为资本的价格,是不合理的。从这个角度,马克思再次论证了利息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利润的一部分。从表面上看,职能资本家支付给货币资本家的利息是资本商品的价格。但资本的价格和商品的价格截然不同。普通商品的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它与使用价值无关。而资本商品本身是一定的货币额,代表一定量商品的价值。那么,一个价值额,怎么能够在它本身价格之处,还有一个价格?因此,利息是资本的价格的说法是不合理的,表现的不是借贷资本商品的价值,而是其特殊使用价值的报酬。同一货币具有双重资本,借贷资本家和职能资本家按各自资本执行职能,双重资本并不会使利润增加一倍,双方可以按一定比例参与利润的分割。职能资本家获得部分利润,借贷资本家也获得部分利润,借贷资本家获得的利润就是利息。因此,利息是利润的一部分,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

综上所述,可以概括为三点内容:第一,利息来源于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第二,利润分割为两部分,即企业主收入——资本使用权的报酬和利息——资本所有权的报酬,二者按一定比例分割剩余价值;第三,利息的形式与利息的内容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利息表现为借贷资本商品的价格,实际上则是借贷资本商品特殊使用价值的价格。

回到前面的问题,货币可以自行增值吗?借贷资本家不必自己开办工厂和经营商业,单凭资本的所有权就可以得到利息,这就造成一种假象:好像借贷资本本身就能够生出利息,或者说,货币本身就能够生出更多的货币。利息是对货币所有者的“忍欲牺牲”的报酬,是由货币自身产生出来的,等等。这完全是荒诞无稽的谬论。如果借贷资本家不是把他的货币贷放给职能资本家去组织生产,发挥生产职能,而是把货币窖藏起来,那么即使他“忍欲牺牲”到临死前的最后一秒钟,这些货币也不会为他生出一分钱的利息来。

三、西方学者对利息本质的认识

关于利息的性质,古典经济学家、近现代西方经济学家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的观点是不一致的。

(一)早期的利息性质理论

1.利息报酬论

利息报酬论认为,利息就是因暂时放弃货币或货币资本的使用权而获得的报酬。这种观点最早是由配第提出的,后来在洛克、休谟的著作中也有涉及。

2.利息货币价格论

利息货币价格论认为,货币同商品一样,在买卖或借贷中,利息是货币或货币资本的交易价格。最先提出利息是货币的价格的是坎蒂隆。

3.利息租金论

利息租金论认为,利息是资本出租收取的租金。这种理论最早是由诺思在他的代表作《贸易论》一书中提出的。

4.利息利润论

利息利润论认为,利息来源于利润,而且是利润的一部分。第一个提出利息利润论的是马西。利息直接来源于利润,这是马西的一个伟大发现,也是利息学说史上的一大进步。

5.利息剩余价值论

利息剩余价值论认为,利息来源于剩余价值,而且是剩余价值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明确地说明利息是剩余价值一部分的是亚当·斯密。

亚当·斯密认为,利息不完全来源于利润,还会来自“动用别人的收入”。亚当·斯密在其代表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中明确指出,一个人借钱以后,如果用作资本,即用来维护生产性劳动者,可再生产价值,并提供利润。在这种场合,他无需割让或侵蚀任何其他收入的资源,便能偿还资本及其利息。如果用作目前消费的资财,他就成为浪费者,他夺取了维持勤劳阶级的基金,来维持游荡阶级。在这种场合,除非它侵蚀某种收入的资源(如地产或地租),他就无法偿还资本并支付利息。即在斯密看来,利息具有双重来源:当借贷的货币作为资本进行生产时,利息来源于利润;而当借贷的货币用于直接消费时,利息来源于别的收入(如地租)。这在对利息的认识上显然又进了一步。

(二)现代西方经济学利息性质理论

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利息理论派别较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1.资本生产力论

资本生产力论认为,利息是资本自身生产力的产物。这种观点最早由萨伊提出。

萨伊认为,利息是指借用资本所付的代价。为什么要借用他人资本要支付报酬呢?萨伊说,资本具有像自然力一样的生产力;资本的生产力经常与自然的生产力混在一起,共同产生对生产的贡献;不论借出的是自然力、资本还是土地,由于它们协同创造价值,因此它们的使用是有价值的,而且是有报酬。对借用劳动力所付的代价叫作工资,对借用资本所付的代价叫作利息,对借用土地所付出的代价叫作地租。因此,当借款人借用了资本的生产力从事商品生产后,其生产价值的一部分必须用来作为资本的生产力的报酬。

2.节欲等待论

节欲等待论认为,利息是资本持有者对眼前享乐和满足的牺牲,是对自己的欲望和消费节制等待的报酬。英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纳思·威廉·西尼尔认为,工资是工人劳动的报酬,利润则是资本家节欲的报酬,而利息是总利润的一部分,因此利息就是借贷资本家节欲的结果。

3.利息时差论

利息时差论也称为时间偏好论,该理论认为,利息的产生和水平高低都取决于人们对同一等量商品在现在和将来的两个不同时间内主观评价的差异。尽管利息时差论起源较早,但系统的论证并使之成为一种学说的是奥地利著名经济学家庞巴维克。

后来,美国的经济学家费雪又将这一理论发展为时间偏好论,他把利息看成期待将来幸福和延期消费而获得的公正报酬。他发现人性具有现在即可提供收入的资本财富的心理,这就是所谓的“人性不耐心等待”或“时间偏好心理”。费雪进一步指出,庞巴维克的时差论忽视了未来和现在供应不足是利息形成的重要原因,有了这些差别,即人性不耐心的时间偏好心理,才引起了借贷行为,才产生了利息。

4.购买力使用论

购买力使用论认为,利息来源于购买力的使用。这种理论是由熊彼特所创立的。

5.灵活偏好论

灵活偏好论也称流动偏好论,该理论认为,利息是人们在特定时期内放弃货币周转灵活性(或流动性)的报酬。这个理论是由凯恩斯在攻击古典学派利息理论时首先提出的。

凯恩斯在他的《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一书中指出,个人心理上的时间偏好分别由两组决定来完成。第一组决定是指在既定收入水平时,多少用于消费或储蓄;第二组决定是指在预定的储蓄中,用多少购买生息的债券,多少以现金形式保留。在债券和货币两种资产形式中,债券形式的资产能获一定受益,但持有者要在一定时期内放弃对货币的使用权,这既不便,也可能蒙受损失。货币形式的资产虽不能带来收入,但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因此是一种被人们普遍接受的特殊资产。企业和商人要想取得一定的货币,就必须支付一定的报酬来诱使公众放弃对货币灵活偏好的控制权。

凯恩斯进一步指出,利息就是在一定时期内放弃周转灵活性的报酬,而对应的周转灵活性的大小便决定了经济运行中货币需求量的大小,货币需求量又与货币供给量一起决定利率水平的高低。

6.可贷资金论

可贷资金论又称利息非完全货币论或新古典综合利息论,该理论认为,利息起源于证券的不完全货币性和借贷资金的供求。这一理论是由英国剑桥学派的罗伯逊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