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策建议
1.政府部门应发挥引导作用,推进交通路网建设,严格执行法律法规
政府部门应当积极协调轻轨2号线延伸段的建设,推动轨道交通5号线大渡口段及其支线前期工作;应当尽早开工建设中坝路、新九中路二期、双山路二期、大渡口迎宾立交,完成袁茄路三期拓宽改造;应加快推进新郭伏路、新华立交建设;应力促金建路、福茄路九龙坡段建成通车;应加快推进白居寺长江大桥、小南海长江大桥前期建设工作;应提速公交枢纽站场建设;应尽早完成新城4平方千米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整体规划。此外,政府部门应当增加公交车路线,以大渡口为中心,以西城大道、滨江路为主动脉,向内环以南的八桥、建胜、茄子溪地区有序拓展城市空间,统筹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和城市开发,做到“轻轨快捷、公交方便、自驾通畅”。
政府部门应当不断完善、执行社区商业相关法律法规。目前,虽然重庆市有关于商业商品安全质量问题的明确规定,但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因此,一是要提高各级政府及领导的认识,二是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三是要各部门之间明确责任,加强配合。对于社区商业特别是小店铺、小型超市的质量安全问题,建议规划、商务、工商等部门进行一次联合大检查,质量安全不合格的,要按规定进行纠正,并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彻底解决因法规执行不力而产生的各种问题。
政府部门应当积极以春晖路街道阳光商业社区为引领,开展“社区商业示范工程”;以补充完善必备型业态网点为主,促进业态的合理分布,加快建设规范化社区商业网点,实施“早餐示范工程”;以秀水农贸市场、建设村农贸市场为示范,改造建设更多标准化菜市场;培育示范社区超市,评选示范社区商业网点;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社区商业实现规划合理、管理健全、功能完善、业态齐全、环境协调、消费便利,不断推动社区商业调结构、上水平,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2.社区物业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居民权益意识
社区物业应加强社区周边基础设施建设,主动对老式居住区进行配套更新,完善其功能、提升其环境质量。旧的居住区往往存在物质性老化、功能性和结构性衰退的问题,其更新必须致力于社区功能的完善和用地结构的调整,同时提升社区环境。这里所说的环境除了建筑、道路、绿化等空间环境外,还包括交通环境、基础设施环境和社会人文环境。物业要紧紧围绕“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这一主题,并以创建商业示范社区为抓手,积极推进社区商业“双进工程”。
社区物业应加强社区商业的规划以及对企业的规范引导。诚信经营与品牌效应是商业中心区的软环境基础。加强诚信与品牌建设是建设商业中心区文化、打造商业中心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为此,建议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市场监管与调控,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方便、公平、放心的消费环境;二是切实加强商贸企业的培训,提升商业中心区附加服务的质量与效率;三是通过各种渠道,围绕诚信、时尚、文明等元素开展各种宣传,有效提高商业中心区的知名度与美誉度。
社区物业应促进公众参与,提升居民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物业应广泛宣传关于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噪声对人体健康危害的知识;同时发挥媒体对各类噪声扰民进行舆论监督,加大噪声违法的曝光力度。每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期间,各社区应组织宣传活动,为居民普及环境质量状况和噪声污染防治的相关知识。
3.企业和商户应提高商品质量,树立品牌形象
企业应当依法管理好商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各个环节。企业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对食品安全质量实行严格把关。企业必须杜绝使用地沟油、将瘦肉精加入食品的现象发生,严禁使用对人体有害的化学添加物,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在生产过程中,商户要控制油烟、垃圾、废水、噪声的排放,按照国家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做到达标排放。企业和商户要切实保护好社区环境,提升居民的身体健康水平;在确保商品质量的基础上,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档次,满足居民需求。
企业和商户要谋求更长久的商业价值和打造品牌形象。购买商铺的业主大多并非商业经营者,其购买商铺的目的就是伺机高价出售或租赁给出价高的商户,往往并不考虑商户的品牌实力、服务内容是否与市场需求和社区品位对应。这样常常会出现经营无序的后果,使社区商业徘徊在低品位且无序的状态下,不利于提升社区品质和形象。社区商业不能放任自流,不但要经营出特色,还要靠其提升社区品质,谋求更长久的商业价值和打造品牌形象。当住宅无法体现社区形象时,商业街可以展示社区公众形象、品牌和服务,更可以展现出社区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