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金属矿物加工工程与设备
- 杨华明 张向超编著
- 906字
- 2020-08-27 16:23:32
2.4.2 干法超微细分级工艺设计与设备选型
在超细粉体加工中,干法精细分级设备主要有两种设置方式。其中一个是作为超细粉碎工艺设备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与超细粉碎设备设置在一起,构成内闭路或闭路作业,以提高粉碎作业的效率和控制最终产品的细度,这种情况下,精细分级设备的处理量等于超细粉碎作业的排料量。
内分级装置是超细粉碎设备的一个组成部分,由粉碎设备自带,因此无需单独选择。在选择与超细粉碎机配套使用的共用一套风动系统的精细分级机时,一定要采取“1”配“1”的方式,即一台粉碎机配一台分级机,如果要配置两台以上的精细分级机,则一定要设置中间料仓和独立的分级机风动系统。这种独立设置的分级机的单独处理量要根据分级机的工作制度另行计算,一般应适当大于前段粉碎作业的排料量或产量。
一般来说,经分级机分级后得到粗、细两种产物,这两种产物的数量大小取决于分级机给料中小于指定粒度的粉体的含量和分级机的分级效率或超细粉提取率。在给料粒度分布和产品细度要求确定的情况下,可按下式计算分级机的细产品和粗产品产量。
P1=PaγE (2-2)
P2=(Pa-P1)=Pa(1-γE) (2-3)
式中,P1为分级机细产品产量,t/h;P2为分级机粗产品产量,t/h;γ为分级机给料中小于指定粒度的粉体的含量,%;E为分级机对给料中小于指定粒度的粉体的提取率,%;Pa为分级机的给料量,t/h。
例如,某分级机对方解石超细粉体进行分级时,给料量为2t/h,给料粒度小于10μm,物料的含量为70%(即d70<10μm),要求分级后的细产品中粒度小于10μm物料的含量为70%(即d97<10μm),该分级机对给料中10μm以下物料的提取率为69%,则分级机的细产品和粗产品产量分别计算如下。
细产品:
(2-4)
粗产品:
P2=2-0.986=1.004(t/h) (2-5)
干法精细分级机的类型较多,选型时首先要确认拟选择比较的分级设备能否满足设计的分级产品细度和粒度分布的要求,然后要在物料种类、给料粒度、要求的分级细度及产品粒度分布等相同的条件下,比较各种不同类型干法精细分级设备的处理能力、细粉提取效率、单机处理量、单位产品能耗、设备的稳定性、自动控制水平、维修性能及收尘效率等。为确保选型的先进性和可靠性,如果没有相应的同种物料的工艺生产或工业试验数据,最好在选型之前在样机上进行带料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