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调查与销毁处理
- 夏治强编著
- 875字
- 2020-08-27 16:44:33
前言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标志着中国抗日战争全面爆发。日本在侵华战争中,公然违反《日内瓦议定书》,大量使用化学武器屠杀我国无辜军民。据初步调查研究,侵华日军在中国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中国人民残酷地使用了大量化学武器。毒剂包括芥子气、路易氏剂、光气、氢氰酸等,武器有毒剂炮弹、毒剂炸弹、毒剂筒、毒剂手榴弹和毒剂布洒器等。据不完全统计,日军在中国使用化学武器2000次以上,造成中国军民中毒伤亡达10.3万人,其中死亡1.6万人。
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时又将大量化学武器遗弃我国境内,一直隐瞒遗弃在华化学武器事实并拒绝提供有关遗弃在华化学武器的相关资料,给我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据不完全统计,新中国成立后迄今遭受遗弃化学武器直接伤害者已达2000余人。据有关资料报道,有的江河水底仍有遗弃化学武器。
在中央军委的指示下,解放军防化研究院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进行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简称日遗化武)调查与处理。笔者自1995年夏天开始参与日遗化武处理研究,主要从事日遗化武现场调查、日遗化武销毁处理风险评价、日遗化武初始宣布与国际禁止化学武器组织视察接待、遗弃化学武器销毁技术研究、日遗化武销毁处理环境保护标准体系论证与相关标准制定、日遗化武发现点现场紧急处置等工作。在大量查找文献资料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对日遗化武现场调查与销毁处理进行梳理,编写本书。希望记录那段不应被忘记的历史与岁月。
本书分十章分别论述了日本化学武器研究与生产概况、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毒剂、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侦检与防护、日本遗弃化学武器调查取证、日本遗弃化学武器宣布与毒剂现场分析、日本遗弃化学武器销毁处理技术研究、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紧急处置技术研究与应用、日本遗弃化学武器销毁处理环境保护标准制定、土壤污染物控制标准的制定和日本遗弃化学武器销毁处理进程。
期待本书的出版能为推动日本遗弃化学武器销毁进程尽一点绵薄之力;同时希望按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规定和中日双边达成销毁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协议,早日彻底销毁完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还中国一份净土、中国人民一份安宁。
夏治强
201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