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儿童教育心理学
- (奥)阿尔弗雷德·阿德勒
- 6486字
- 2020-08-27 19:27:21
引 言
从心理学角度来看,对成年人的教育可以说是一种自我认识和自我指导的过程。对儿童的教育也可以这么理解,但它与成年人教育存在一定差异,由于儿童尚未成熟,对他们进行引导就显得至关重要。其实即使是对成年人的教育,外部指引也不能完全省略。假如我们愿意,可以放手让儿童自由发展,如果环境有利,又允许他们有足够长的时间去慢慢成长,那么他们最终可能也会接近成人的文明水平。但显然这是不可能的,大人必须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给予引导。
说到对儿童的引导,最大的困难莫过于儿童的无知。成年人要认识自己的心理—认识自身、理解自己的感受和爱憎的原因—尚且困难,何况要了解孩子,还要在充分认识的基础上给予引导,这就难上加难了。
个体心理学尤其注重研究儿童心理,除了探索儿童心理活动本身,还会通过研究儿童心理来揭示成年人的性格特点和行为。与其他心理学研究方法不同的是,个体心理学不允许理论与实践脱节,它以人格的统一性为核心,研究人格统一体如何力求发展和表达。从这样的角度来看,科学知识是实践的智慧,因为它是从错误中总结出来的,所以不论是心理学家、家长、朋友还是个体本身,只要掌握了这种知识,都可以看到它在引导个体人格发展上的实际用途。
个体心理学的研究方法决定了它的所有理论观点形成了一个有机整体。个体心理学认为,个体的行为受人格统一体的激励和指引,人的各种心理活动之间相互关联,而个体心理学对人的行为的所有诠释均反映这种关联。因此本书的第一章先介绍个体心理学的总体观点,后续的章节详细介绍本章提到的彼此关联的各个问题。
人的内心总是处在不断追求目标的活跃状态中,这是人类发展的一个基本事实。孩童自呱呱坠地的一刻起就不停地奋力成长,这是一种在无意识中形成的状态,即一个追求卓越、完美和优胜的愿景。这种挣扎、这种目标明确的活动当然反映了人类独有的思考和想象能力,它主宰了我们所有的具体行动,贯穿了我们一生。它甚至主宰我们的思想,因为我们的思维并不是客观的,而是根据我们已经形成的目标和人生风格而存在的。
统一的人格隐含在每个人的生命中,每个个体既体现他的人格统一性,又体现个体对这个统一体的塑造。也就是说,个体既是一幅画作,又是画家,他是自己人格这幅画作的创作者。但作为创作者,他既非一贯正确,对灵魂和肉体也不具备全面的认识,他只是一个脆弱、极易犯错、不完美的普通人。
在考察人格的建构时,要注意的关键事实是,人格统一体以及它的独特风格和目标都不是建立在客观现实基础上的,而是建立于个体对生活现实的主观看法的基础之上。个体对某个现实的看法从来不是事实本身,因此,虽然所有人都生活在同一个事实世界中,但对自身的塑造却各不相同。每个人都依据他对事情的看法来塑造他自己,有些看法较为合理,有些则不太合理。一个人在发展过程中所犯的错误和经历的失败是我们始终要考虑的,特别是他童年时产生的错误认识,因为这些认识会影响他以后的生活轨迹。
关于这一点,这里有一个具体的案例。有一个52岁的女人,总是喜欢贬损比她年长的女性。回顾她的童年,说那时候,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姐姐吸引,这让她产生了一种屈辱感和无价值感。从个体心理学上称为“纵向”的视角来研究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这个女人从童年到生命的最后,她的心理机制、心理动力始终未变:她永远都在害怕被人贬低身价,都在因为别人受青睐而恼怒暴躁。即使我们对这个女人生活的其他方面一无所知,仍然有可能基于她提供的这两个事实来填补对她的认识空缺。在这方面,心理学家和小说家相似,不得不依据一个确定的行动脉络、人生风格或者说行为模式来构造一个人的生活,以确保人物的整体人格不会被破坏。优秀的心理学家能预测这个女人在某些情形下的行为,能清晰地描述她人格中的这条独特的“生命脉络”所派生出的各种性格特征。
主导个体人格建构的这种有目的的奋斗追求以另一个重要的心理现实为前提,它就是自卑感。所有儿童都有一种天生的自卑感,它能激发他们的想象力,促使他们尝试改善自己的处境,从而消除心理上的自卑感。心理学上把这种现象称为心理补偿。
关于自卑感和心理补偿机制的重要一点是,心理补偿给人们开启了一个巨大的出错空间。自卑感有可能在客观上有助于个体的完善,虽然这种补偿性心理特征的形成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但是它也可能导致纯粹的心理调适,从而使个体与客观现实之间的距离变得更大。如果自卑感过于严重,那么当事人最终只能在心理上而不能在行为上加以克服。
有三类孩子能非常清晰地表现出心理补偿特性:那些一出生就虚弱或有器官缺陷的儿童;生活在严苛、无爱的环境中的儿童;被娇宠过度的儿童。
我们可以把这三类儿童看作是基本成长情境的具体代表。研究和认识较为正常的孩子也可以从这三种情境着手。虽然不是每个孩子生下来都有残疾,但让我们惊讶的是,居然有那么多孩子不同程度地表现出由某些身体缺陷所引发的心理特征。通过研究另两类儿童—被娇宠的和被严厉教育的儿童,我们发现,几乎所有儿童都或多或少可以归入其中一类,或者两类都适用。
以上这三类基本境况会使儿童产生欠缺感和自卑感,从而刺激儿童产生一种超出个人潜能范围的雄心。自卑感和膨胀的野心是同一个基本事实的两面,不可分割。在病理情况下,很难说过度的自卑感和膨胀的野心两者哪一个伤害更大,它们通常按照一定的节律交替出现。我们看到,过度的自卑感会激起儿童膨胀的野心,而这种野心像一剂灵魂的毒药,使孩子永远都不满足。这种不满足不会引导孩子从事有益的活动,它不会结出硕果,因为浇灌它的是失衡的雄心壮志。这种野心被糅合进性格特征和个人习性当中,不停地刺激个体,使他变得极度敏感和警惕,唯恐受到伤害或不公平的对待,最终就会走向过度的自卑。
在这种心理状态下成长起来的个体—《心理学年报》里充斥着这类个案,能力得不到发掘,变成我们常说的那种“神经兮兮”或怪诞不经的人,发展到最后,就会变成不负责任、违法犯罪。因为他们只考虑自己,不顾别人,道德和心理上均以自我为中心。我们发现,他们当中有的人逃避现实,为自己构筑一个新世界。他们编织白日梦,拥抱幻象,好像幻想能代表现实,用这种方式最终实现内心的安宁,借以达到现实和心灵的妥协。
在所有这些个性发展中,心理学家和家长需要关注的是儿童的社会情感的发展程度。社会情感是儿童发展的晴雨表,在儿童心理的正常发展中起着关键作用。任何导致社会情感或社群情感下降的干扰都会给儿童的精神成长带来巨大的损害。
个体心理学正是围绕社会情感的原则来发展相应的教育方法的。为了让孩子更好地为将来的生活做好准备,孩子的家长和教育者不能让他只与一个人建立密切联系。
了解一个孩子的社会情感发展程度如何,最好的时机是他开始上学读书的时候。步入校园的孩子面临人生最早也是最严峻的一次考验。学校是个全新的环境,它会暴露孩子为应对新境况所做的准备是好还是坏,特别是孩子是否准备好了与人相处。
由于家长普遍缺乏帮助孩子做好入学准备的知识,相当多的成年人回顾起自己的校园时光,仿佛那是一场噩梦。当然,如果教育得法,学校常常能弥补儿童早期养育中的欠缺。理想的学校应该充当家庭与广阔的现实世界之间的过渡桥梁,不仅是传授书本知识的地方,也是教授生活知识和生活艺术的场所。不过,在等待理想学校的出现以弥补父母教育欠缺的同时,我们首先要关注家庭教育。
学校并不是一个十全十美的环境,在分析家庭教育的弊端时,学校可以充当一个指示器。没有被教会如何与人接触的孩子上学之后会觉得自己形单影只,因而被其他同学视为孤僻的怪孩子。时间一长,最初的孤僻倾向越发严重。这些孩子的正常发展受到阻碍,最后成为有行为障碍的问题儿童。人们会把这种情况归咎于学校,殊不知学校不过是暴露了家庭教育的潜藏缺陷而已。
有行为障碍的问题儿童能否在学校取得进步,个体心理学对这个问题尚无定论。但是我们总能证明一点:当孩子在学校开始遭遇挫败,这就是一个危险信号。这种信号预示的不一定是学习上的失败,而更多的是心理上的挫折。它暗示着孩子开始丢失自信,气馁沮丧的情绪开始慢慢出现,孩子开始逃避有意义的行动和任务,转而去寻找一条自由自在和轻易取胜的道路。他们选择的路不是社会已经规划好的路,而是一条能让他们获得超越感以补偿自卑感的私人途径。他们选择的道路对勇气受挫者总是充满诱惑,是一条能最快取得心理上成功的路径。在他们看来,抛开社会和道德责任比走社会认可的大道容易得多。但这条捷径会折射出他们潜藏在内心的怯懦和虚弱,不管外部行为显得多么英勇无畏。这样的人总会去做那些稳操胜券的事,以此炫耀自己的优越。
正如我们在违法犯罪者身上看到的那样,尽管他们外表看上去胆大妄为,但骨子里却是懦夫。同样,尽管迹象并不鲜明,但那些表面上勇敢无畏的儿童,却在没有什么危险的环境中暴露了他们的脆弱感。我们常常见到有些儿童不能挺拔地站着,而一定要倚靠着别的物件。传统的训练孩子的方法和理解这些现象的方式只能矫正表面症状,不能解决深层问题。人们过去习惯对这样的孩子说:“不要老是靠在别的东西上。”但实际问题不是孩子站不直,而是心理上需要支撑。通过惩罚或奖赏可以很容易让孩子改掉这种虚弱的表象,但他内心对支撑的渴求并未因此缓解,心理病症仍旧存在。一个好的教育者能够辨识这些表象,并能凭借同理心和理解来根除内在的心理疾患。
我们常常能凭借某个单一迹象就能推断出孩子所具有的心理素质和性格特征。如果一个孩子总要依傍他物,我们即刻可以肯定他有焦虑、依赖等个性特点。把他与我们已经充分了解的相似个体做比较,可以重构此类型儿童的人格。简要地说,喜欢依傍的孩子是被娇宠过度的孩子。
现在我们来看另一类儿童—那些缺少关爱的孩子的个性特点。从那些罪恶滔天者的一生中可以看到这样的事实:所有这些人在童年时都曾被恶劣对待,因此形成冰冷僵硬的性格,内心充满妒忌和仇恨,不能容忍他人幸福。这类妒忌者不仅限于恶棍暴徒,很多被认为正常的人也常常妒忌。如果他们负责管教孩子,会认为孩子不应该比他们童年的时候更幸福。这类人不仅按这种观念来对待自己的孩子,作为别人孩子的监护人时也持这种态度。
这种态度和想法不是出于恶意,而仅仅反映了那些在苛刻条件下长大的人的精神状态。他们能罗列一堆正当理由和格言以证明自己是对的,比如“收起鞭子,害了孩子”。他们不断拿出证据和例子来证明自己的行为,但这些都不足以说服我们,因为刻板专横的教育方式是徒劳无益的,一个简单的事实就能证明:这种教育方式只会使孩子疏远他的教育者。
探究多种行为症状,建立它们之间的相互关联,经过若干实践之后,心理学家就可以建构出个体的人格系统,借助这个系统可以揭示个体隐蔽的心理过程。尽管我们对个体人格某一方面的考察能揭示他整体人格的某种特征,但只有当所考察的每个方面都显示出相同的信息时,我们才会满意。因此,个体心理学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我们不能把理论框架和概念系统生硬、机械地运用到研究个体心理上,这一点非常重要。所有研究的基本任务都在于考察个体,我们一定不能仅凭个体的一两个表现就得出深远的结论,而要寻找所有可能支持结论的论据。只有当我们成功地确认最初的试探性假设,比如只有当我们能够在一个人的行为的其他方面同样发现他顽固和气馁的特点时,我们才可以肯定地说,这个人的整体人格都渗透着气馁和顽固的特征。
这里必须要记住的是,被研究的对象并不理解自己的表现,因此他不会隐藏真我。他的人格也并非表现在他对自己的看法和想法上,而是表现在行动上,而且行动要依具体情境来诠释。这并不是说当事人故意撒谎,而是要我们认识到,一个人的有意识想法和无意识动机之间隔着一道鸿沟,只有具备同理心同时又客观中立的旁观者才能架起沟通的桥梁。这个旁观者可能是心理学家,也可能是父母或教师,他应该学会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解释个体的人格,这种客观事实体现了即使个体本人—在一定程度上—也有未曾意识到的、有目的的追求。
一个人在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中要面临三大基本问题,他对待这三个问题的态度比其他任何事情都更能反映个体的真实本性。第一个问题是社会关系,这一点我们已经在对比个体对现实的主观认识与客观认识时讨论过。另外有一点需要说明,社会关系同时也表现为一项具体任务,即结识朋友和与人相处。个体是怎样应对这个问题的?他对此给出的答案是什么?如果一个人认为自己对朋友、对社会关系完全不在乎就能逃避回答这个问题,其实他给出的答案就是“漠然”。当然,从他的漠不关心,我们可以推断出他人格的倾向和构造。此外还值得注意的是,社会关系并不仅限于交朋友、跟人打交道这些具体可见的行为,也包括抽象无形的方面,比如友谊、合作、信任、忠诚等。个体对社会关系这个问题的回答也是对所有这些抽象概念的回答。
第二个大问题关乎个体想怎样运用自己的一生,即想在社会分工中扮演什么角色。如果说社会关系问题由一个超越自我的关系来决定,即所谓“我与你”的关系,那么这第二个问题就取决于“人与世界”这个基本关系。假如把整个人类集中看作是一个人,那么这个人与世界之间就存在相关性。这个人希望从世界中获得什么呢?正如上述讨论的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的解决同样不是个体单方面能解决的事,而是一个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问题,是个双向的关系,不由个人意志决定。职业角色的获得不取决于我们的个人意愿,而取决于与客观现实的关系。因此,个体对职业问题的回答以及他的回答方式能充分揭示他的人格以及生活态度。
第三个基本问题源于人类存在两种性别这个事实。这个问题的解决同样不是私人、主观的事情,而必须遵循两性关系的内在客观逻辑。“如何与异性相处?”把这个问题看作典型的私人问题同样是不当的。只有谨慎考量围绕两性关系的所有方面,这个基本问题才能得到正确解决。任何偏离爱情和婚姻问题的正确解决方案的做法都暗示着个体人格中的缺陷。同理,错误解决这个问题所造成的危害后果都可以归咎于更为根本的人格缺陷。
因此,从一个人对以上三大基本问题的回答我们能够发掘他的人生风格和独特目标。个人的生活目标主导一切,它决定一个人的人生风格,体现在他的一举一动上。因此,如果一个人的目标是努力成为社会的一分子,目标朝向生活中有建设性的一面,那么他所有问题的解决方式均带有此目标的印记,均具有建设性价值,而他也会感到幸福快乐,感受得到自身的价值和力量,这种价值感和力量感是从事有建设性、有用的活动所带来的。如果个人生活目标指向相反的方向,即消极无用、刚愎自用的一面,那么他就会发觉自己没有能力解决生活的基本问题,也缺少妥当解决问题所带来的愉悦体验。
三个基本问题之间紧密相连。在社会生活当中,由这三个基本问题衍生出的具体任务只能在社会或社群的背景下才能顺利实现,也就是说要在社会情感的基础上完成。这一事实使三个基本问题之间的关系愈加紧密。这些具体任务在儿童时期就开始出现了,我们的感觉器官在社会生活的刺激下发展进步,在看、说、听的过程中发展,同时也在我们与兄弟、姐妹、父母、亲戚、熟人、同事、朋友和老师的关系中发展。这些任务以相同的方式在生活中持续往复,个体如果脱离了与周围人的社会接触,将迷失方向。
个体心理学有充分的理由证明,对社会有益的就是“正确”的。任何背离社会标准的行为都是对“正确之道”的冒犯,会导致个人行为与客观规律和现实的客观需要相冲突。这种与客观事实发生冲突的结果首先体现在个体会感到自身价值虚无,而更为严重的后果是感觉被侵犯的个体会采取报复。最后,可以说偏离社会规范也违背了我们每一个人内心有意识或无意识中怀有的社会理想。
个体心理学强调,社会感是检验一个人发展的“试纸”,通过这个指标很容易理解和评价一个孩子的人生风格。孩子一旦遭遇生活问题,就会暴露出他是否为生活做好“正确的”准备,就好像接受一场测试一样。换句话说,他会让人看到他是否有社会情感,是否有勇气和理解力,是否怀抱一个有价值的目标。接下来要发掘的是孩子向上努力的方式和节奏、自卑感的程度、社会意识的深浅。所有这些方面都紧密相关、彼此渗透,共同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这个整体无法打破,除非我们发现了其构造中的弊端并进行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