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水分测定实验室环境要求

参照《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对水分测定的环境规定,制定水分测定实验室环境监测记录的具体要求。

(1)水分测定实验室使用温度应控制在10~30℃,相对湿度控制在65%以下。

(2)实验室中备有除湿机,定位在相对湿度50%,相对湿度超过50%自动启动,以保证实验室相对湿度保持在65%之内。

(3)测定时应在天平登记本的温、湿度栏内记录实验时的温度和相对湿度。

(4)使用仪器检测时,应检查仪器的密闭情况并避光。

(5)检验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时,必须及时进行调整,至相对湿度满足要求后再进行实验。